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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欧顺着声音找去,刚看到有人,正打算上前问路就看到一只巨大的野猪冲了过来,幸好它是从身边路过,雷欧不想招惹它,可是又听见前面那人的声音。
雷欧觉得吧,自己要问路的话还是先得给人家好感,而且这猪虽然有点大,有点凶,但是已经受了不轻的伤,自己阻拦一下还是可以的。
瞬间就做好决定,帮忙拦一下就好,从匣子里掏出左轮枪,稍微瞄了瞄,啪,啪,啪的枪声响起,连开六枪,那野猪瞬间倒地,将枪口的硝烟吹散,雷欧摆出了一副高手寂寞的表情。
贝克斯几人看到雷欧掏出一件东西,接着是几声枪响,那东西前端冒出几团火焰,巨大的野猪瞬间倒地,正惊叹那是什么武器威力如此之大,可是那野猪居然又挣扎着爬了起来,一瘸一拐的又跑了,而前面那个小兄弟站在那里发呆,不由的大声喊道:
“前面的兄弟,猪跑了~!”
雷欧听到贝克斯的声音,那野猪居然一瘸一拐的跑了,自己那六枪居然对它没什么伤害,看来这破枪确实威力有限,对高级点的魔兽没什么威胁。
不过出手了就不能让他跑了,在身上施加了一个轻身术,雷欧野猪逃跑的方向追去,后面的人看着雷欧那轻巧的身影冲着猪追去,也是加了把劲,提高了速度。
那独角巨猪中了毒箭,又被雷欧打伤了腿,跑的已经没有先前那样快了,雷欧几下子就追上了他,那独角魔猪慌不择路,竟然把自己逼进了一个死胡同,周围都是高高的石壁,进出的路口已经被雷欧堵住,独角巨猪没有退路,转过身,鼻子里喘着粗气,一双冲血的眼睛瞪着雷欧。
雷欧见那野猪转身面对着自己,也知道它是打算拼命了。他掏出左轮枪,子弹已经上好,右手握着猎刀,紧张的看着独角巨猪。
独角巨猪前蹄刨着地,头上的独角闪着雷电,忽然,它冲了过来,轰隆的脚步声在这狭窄的空间里,听起来宛若惊雷。
雷欧六枪连发,全打在其头上,那野猪皮糙肉厚,六颗子弹只打穿了一层皮,晃了晃头部,威势不减的直冲过来。
“石墙”
雷欧一跺脚,一面两米高,五米宽,一人厚的石墙拔地而起,挡在了巨猪和雷欧之间。
“轰隆”一声,石墙瞬间倒塌,那野猪巨大的身躯直接冲撞过来,雷欧轻身一跃,一道巨大的雷电击在了原地,巨猪一击未中,又见敌人跳到五米多高的空中,当即后肢发力,猛的跳了起来。
那野猪四肢粗短,跳的也不高,奈何体型庞大,直接就撞上的雷欧,雷欧胸口一闷,被撞飞了出去,不过他拼着一股狠劲儿,在接触的一瞬间将猎刀插进了巨猪的脖子,。
“雷击”
还未落地,雷欧手中发出一道巨大的电弧,正是他最擅长的雷击术,电弧劈在猎刀之上,那野猪惨叫一声摔在地上,雷欧也同时倒地。
后面赶来的贝克斯和吉拉目睹了全过程,从野猪冲过来到战斗结束不过数息,雷欧那行云流水般的战斗方式着实让人惊叹不已。
看到雷欧倒地,贝克斯和吉拉赶紧去扶他起来,“小兄弟没事吧?”贝克斯关心的问道。
“咳咳……,没事,死不了。”雷欧咳嗽了几下,刚才那下委实实撞的不轻,如果不是先放了个护盾的话,自己的胸骨怕是要裂了。
坐在地上缓了好一会儿雷欧才起身,穿着牧师袍的菲娜已经从后面赶来了,见他受了重伤,立马为他用了治愈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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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兄弟啊,你是从哪来的啊!”贝克斯在得知雷欧迷路后,热情的让他跟着自己一起回去。雷欧是谎称自己是迷路的冒险者,当贝克斯问起自己的来历后也是支支吾吾的说不清楚。
菲娜看见雷欧的表情后,娇滴滴的说道:“队长,你就别问人家了,人家不想说就算了。”
菲娜对雷欧特别有好感,第一是因为他帅,和其他的臭男人不一样,第二则是雷欧法师的身份,虽然大家都算是魔法师,但元素法师的地位还是属于比较高的。
贝克斯尴尬的摸了摸鼻子,随便打听别人的来历确实不太好,谁没有点秘密呢?
他话锋一转又问道:“小兄弟,还没问你叫什么呢?今年多大了?”
“叫我里奥就好,至于年龄的话,我今年十七了。”雷欧笑着回答道,名字的话用了一个假名,年龄这种东西也是没办法隐瞒的,只能如实告知。
“天啊~!这么年轻~!”菲娜捂着嘴惊呼道,镇里也有几个法师,年纪都不算小了,雷欧十七岁中级魔法师的实力可以说得上是天才级别的了,镇里那几个像他这么大的还在给别人当徒弟呢?
贝克斯一听也下了一跳,不过转念一想也正常,十七岁的中级魔法师虽然少见但也并不奇怪,他听说一些学院的招收条件是十四岁之前到中级法师才能进去呢!那种天才才叫变态呢?
雷欧和他们边聊边说,从他们口中得知,这里是安格斯国境内,迷途森林位于安格斯国北部,他们都是多伦玛镇的冒险者,多伦玛镇是众多冒险者在进入迷途森林前的聚集地,那里有着众多的公会和收购材料的商人,鱼龙混杂,算是一个很热闹的镇子。
雷欧回想了一下,安格斯国是位于迪亚斯大陆西部的一个小国,靠近魔兽大陆,与萨格斯国隔着上万里的距离,他想要回去必须要坐传送阵,而坐传送阵的费用够他蛋疼很久了,看情况,自己不混出点成绩来是回不去了。
同时雷欧也打听到迷途森林的魔兽实力最高才五阶,即上位魔导师的实力,出现S级以上的魔兽还是几百年前的事了,最是适合一些低级魔法师冒险。
贝克斯是一个四十多岁大大汉,性格粗犷,不拘一格,同时也是个不折不扣的酒鬼,是冒险者中最常见的类型。
罗米是一个身材高瘦的青年,沉默寡言,穿着贴身的皮甲,腰中别着匕首,标准的的盗贼装备,眼神锐利却又有种说不出的猥琐,雷欧看到他的眼睛时不时的往菲娜的臀部上瞟,立刻就明白了,这是个闷骚货。
吉拉年龄体型和罗米差不多,不过他的双臂肌肉发达匀称,背着箭袋长弓,也是最长见的弓箭手标配,他样貌平平无奇,属于那种扔人堆里找不到的。
至于菲娜,才二十岁出头,虽然她一直撒娇卖萌,但这不能证明她是个少女,大陆上只有十九岁以下的才能称之为少女,二十岁已经得叫女人了。
不过她脾气暴躁,又是队里唯一的牧师,众人也得让着她,绝口不提年龄的事。
她体型较小,声音清脆,有着棕色的头发和淡蓝色的眼睛,皮肤白嫩,美丽动人,要不是吉拉暗中跟他说,雷欧还真以为她是个十七岁少女呢?
菲娜明显对雷欧有意思,一路不停的跟他聊天,雷欧也有意借着聊天的机会跟她打听附近的多伦玛镇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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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许久,终于走出了迷雾森林,眼前的还是那此起彼伏的小上坡,不同的是上面长着的只有一些低矮的灌木了,一条大路顺着山间蜿蜒前行,最后通向一坐冒着青烟的小镇。
贝克斯他们带路,顺着那条大陆走了一个多小时后终于到了多伦玛镇。
这是一个热闹的小镇,镇口有数条马路,很显然从这里到迷雾森林不只一条路,每一条路上都有人进出,有拉货的商人也有冒险者,这里是有三千流动人口的小镇,同样的小镇还有很多,全是为冒险者服务的。
贝克斯等人很自然的进入了小镇,雷欧从后面跟上,他们要把今天的收获拿去卖掉,那头独角巨猪更是重头戏。
贝克斯来到一间不起眼的小铺子,店铺的主人竟然是一个地精,他正躺在椅子上,看样子是在抓虱子。
“弗洛斯~有大生意来了。”贝克斯一进门拍着桌子大声喊道,那地精正抓了只大跳蚤,听到贝克斯的声音后将其塞进嘴里吃掉后才跳下椅子,一脸奸商式笑容迎接客人。
“呦~,这不是贝克斯大爷吗?今天有什么好东西啊,我这里一点高价收购。”地精弗洛斯搓着手,标准的小商人口气。
贝克斯取下空间匣子,将里面的东西都倒在柜台上,弗洛斯眼前一亮,上前清点起来。
“王蛇的毒牙一对,值两个金币,金线草一株价值三个金币,鬼面猿猴的皮毛一张,价值六个金币,一阶魔核五颗值二十个金币……”弗洛斯清点着每一份材料,每一份都要报价,全部材料清点完,总共价值五十六个金币。
弗洛斯报出这个价格之后看了眼贝克斯,显然这点东西被称为大生意连贝克斯自己都不信。贝克斯嘿嘿一笑,将那些材料扫到一边,又从匣子里倒出了来一堆东西道:“你再看看这些。”
弗洛斯仔细一看,倒吸了口冷气,他拿起那个核桃大小的银白的魔核说道:“我的天,你们居然杀了三阶魔兽。”
贝克斯嘿嘿笑道:“可不只我们,还有这位小兄弟帮忙,他可是一位中级法师。”弗洛斯顺着贝克斯指着的方向望去,这才发现了站在一旁打量店铺的雷欧,见众人看着自己只好腼腆的一笑。
难怪啊,我就说凭他们几个怎么能杀掉三阶魔兽,原来是有法师帮忙。这种话弗洛斯可不敢当面讲出来,只能在心里腓腹几句。
“好了弗洛斯,你就说这些材料值多少钱吧~!”贝克斯见他发呆,有点不耐烦的说道,他可是指望着这些钱弥补自己的损失呢!
弗洛斯回过神来,扯着尖细的嗓子喊道:“三阶雷系魔核一颗,价值一百三十金币,独角巨猪皮一张,价值二十金币,獠牙一对价值二十金币,雷属性兽角一只价值五十金币,总价二百二十金币。”
弗洛斯报完价,讨好的问道:“贝克斯大爷,这价格还满意吗?”
贝克斯没想到会值那么多钱,心中一喜,脸上却是满脸嫌弃的说道:“怎么才那么点儿?那可是少见的雷属性魔核,至少得卖一百七十金币吧?还有那兽皮,那可是制作皮甲的上好材料,怎么也得值个四十金币吧?你这里怎么收那么便宜?”
弗洛斯皱着眉说道:“贝克斯大爷,我可没坑你啊,这魔核虽然是三阶的,可它是独角巨猪的,你也知道这独角巨猪是不擅长魔法的,这魔核里的魔力说实话比其他三阶魔核要低不少,要不是它是雷属性的我也不会出那么高价格。
再说这兽皮,要是完整的一张它也值那么多钱,可你看它上面那些破洞,本来能做一套全身甲的,现在做一件胸甲都够呛,能卖二十金币已经不错啦~!”
听着弗洛斯那尖细的声音,贝克斯也知道自己是占不到这个精明的地精商人便宜了,于是说好价钱,弗洛斯从身后的房间里取出一大袋金币,贝克斯仔细数了一下,一个不少。
贝克斯数出四十四个金币交到雷欧手中,:“里奥小兄弟,这是你的份。”本来雷欧的功劳是比较大的,是他独自击杀了独角巨猪,可他坚持要平分,贝克斯也只好心怀感激的答应了。
独角巨猪的,加上先前的材料,贝克斯的小队每个人都分到了五十八个金币,几乎快有他们一个月的收入了,每个人都很高兴。
贝克斯耶是如此,他回过头高兴的说道:“里奥小兄弟,你不是说要去找旅馆吗?走,我带你去。”说罢便拉着雷欧要出去。
雷微微一笑,说:“不急,我也要卖点东西。”说罢,将自己空间匣子里的魔核全倒了出来,有七颗一阶的五颗两阶的,至于其他材料雷欧懒得扒,只拿了魔核。
桌上的魔核闪闪发光,贝克斯和其他人看他的眼神都不对了,他一个人居然杀了那么多魔兽~!看其价值得值个一百多金币,要知道他们在迷雾森林里一个星期才弄到价值五十六个金币的材料,要不是有头独角巨猪,一个星期下来每人才能赚十多个金币。
而他一个人光魔核就值一百多个金币,要算上那些魔兽身上的材料得值多少钱啊?
这也不能怪雷欧太变态,只是因为他经验不足,一开始没弄掉自己身上的血腥味儿,魔兽全顺着血腥味找上门来,雷欧是靠着左轮枪的威力才能杀那么多。
弗洛斯咽了口唾沫,敬畏的看了眼雷欧后,低头清点起魔核来,最后算出来总共价值一百二十八金币,加上先前的他身上一共有了一百七十二金币。
弗洛斯诚惶诚恐的问清楚雷欧的意思后,迅速的把一大袋金币交到他手中。
“走吧,找旅馆去。”这次轮到雷欧拉贝克斯了,他正张着嘴陷入了呆滞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