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诗会

笔下疏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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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被软禁在百福殿小半年,直到来年三月三,文成公主由江夏王李道宗亲自护去吐蕃。

    文成公主已经出嫁,父皇就不怕我再出什么幺蛾子,爽快的放我出去散心。而事实是我确实出不了什么幺蛾子,这是国事,又已经板上钉钉,在这件事上我一点办法也没有。

    十二姊不愧是能在父皇身边说上话的,父皇瞌睡她就能递了枕头。

    四月初六,周家要办诗会,特意送了帖子到百福殿。

    诗会的地点在骊山别院,不远,也不近,只是景致正正好。

    去年的四月正赶上骊山春蒐,今年四月又要去骊山游玩,这可真是巧。

    可也有不巧的,李娴与我同行。

    十二姊出嫁前,我和她最乐意做的事就是奚落对方,而最不愿意做的事就是看着别人奚落对方。因此我去捧十二姊的场子不奇怪,李娴去就很奇怪了。

    去的时候骊山北麓的桃花开的正艳,明明是四月天却好似上赶着来开,一朵朵地挤压半山腰上,形成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我们由几个挑夫担着肩舆上山,沿着遮遮掩掩的小道盘旋上山,虽然不如我和三哥来时策马自如,但一路上听虫鸣鸟叫,闻馥郁芳香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儿。

    在骊山别院,我看到了嫁做人妇的十二姊。自她出嫁,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

    她梳了妇人头,发间鬓了朵丹蔻色的绢花,穿着水天一色的高腰襦裙,整个人一下子变得娴静又端庄。

    远远见我们上山,她撇开正说着话的两个姑娘迎上来。

    她站在门外两步的地方,温婉地笑了,嘴角弯弯,双目含秋。有一瞬间,我差点将她认作李淼。

    “十五妹。”

    她先看李娴,点点头。

    又来携我的手,小声地叫我一声:“百福。”

    还如闺中的样子,那段时间,我,她,李淼都以小字相称。

    我任她拉着,一路走进去。

    别院已经来了不少女儿,一个个如花似玉地三三两两簇在一起。

    十二姊轻声招呼了身边婆子几声,在那些女儿们还没反应过来,先领了我去后面的小院。

    “你多住两日吧?反正也不急着回宫。这骊山的景你比我熟悉,等诗会散了,我们好好玩两日。你从前不是总和三哥来围猎?我今日使人去请了几位王兄王弟来前院喝酒。等明日我们也可一起去打猎。还有几位哥哥们的朋友同门,都是叫得上号的,大家一起去比试比试。”

    她走在前头,自说自话,声音一如既往地随性。

    除了话尤其的多。

    我顿住脚步,停在廊下,偏过一点点头,定定望着她,问:“你是不是有什么话要和我说?”

    末了,没什么起伏的声音响起,咬出一个“是”来。

    厢房是按我在江夏王家别院的格局布置的,别说一应摆设相同,就连妆案上的牡丹花纹都一摸一样。

    我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房间,抖了抖,问:“这是何意?”

    我是不信因果的,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道理不论我信不信,它都适用于大多数的事,这个世上哪有什么无缘无故的事情。

    十二姊重重呼了一口气,拉我进屋坐下。

    院子里静悄悄的,只有一棵年轻的柳树被风刮出“沙沙”的声音。

    她再匀口气,开口:“百福,今日的诗会,是菖蒲托我办的。”

    语出惊人,炸的我半晌回不过神,只是条件反射般地盯着她。

    她素着一双手,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按在桌上推过来。

    “你看看吧,这是菖蒲临行前托我交给你的信。”

    信封的边角已经有些磨损,笔迹也早已干涸,“高阳亲启”几个大字赫然落在我眼睛里。

    我看到这熟悉的字迹如同见到多年未见的老友,一下子激动起来。然后又重新跌回圈椅里,只看着这信封出神。

    我摩挲着信封,不停地描模,却没有勇气拆开来看一眼。

    轻飘飘的纸张此时像有千斤重。

    我不知道她写了什么,或许是含着怨恨大骂我一顿,又或者是带着不甘来恭喜我,再或者是告诉我她后悔和我做了朋友。不管是哪一种,我能理解,却不希望看到,尽管她这么说都对。

    春风吹过,十二姊的声音再次响起。

    “菖蒲是自愿嫁去吐蕃的。你应该知道,如果是和亲,她的个性比你合适一万倍。她就算是远嫁也会过得好,她会妥协,会隐忍,可是高阳你会吗?你只会不管不顾,无法无天。”

    我当然知道菖蒲的性子,就算是远嫁,就算是和亲,她那么聪明也能过的好。她一向比我懂得审时度势,从小就晓得许多我看不透的事。但对不对的起她却是我的选择,而我选择了抛弃她。

    “菖蒲出嫁前拜托我帮她再办一场诗会,然后把你的东西都转赠给我,让我布置的和从前一模一样。她说一定要请你来,从前她举办时你一向不参加。如今她远嫁,此生再见也是遥遥无期,希望你能看看她的成果。”

    我确实从不参加李淼举办的诗会,却不是因为我拿乔。只是我如果去的话,那些人就会因为我的到来要么阿谀奉承,要么避如蛇蝎,反而扫了兴致。

    我把信纸拿出来铺在桌上匀开,这实在是封短得不能再短的信,薄薄的一页纸上只写了一行字,清秀娟丽的字迹,却仿佛预习了千遍万遍,从而一气呵成。

    “无不过期的鲜花,无不散场的宴席。天涯海角,各自安好。”

    是告别,也是祝福。

    我深深吸一口气,憋了半天,憋出一句“这个人,真是太讨厌了!”

    今天为什么不下雨呢?下雨了就可以躲在雨里哭一场,告别我最好的朋友,也告别我的友谊。

    “喏。”

    一只手晃在我眼前,食指和拇指间挂着一方金丝帕子。

    手的主人别开脸不看我,将手上的帕子递得更近些。

    “诗会要做些什么?我从没参加过。从前菖蒲举办时我都不曾出席过,你可同我好好说说……”

    我吸了吸鼻子,稳着声音问她,一边问一边要往前院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