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一:十年(下)

阿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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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修一直想找机会再回去那条小巷看看,但冬天过去,春天来了又走,海棠花开了又谢,他依然没有去成。

    他已经开始后悔当初的决定了,要报恩,办法很多,怎么自己就选了这么一条不归路?

    常可此子,年纪不大,记仇不忘。

    “我要喝水。”

    “端葡萄来。”

    “去花园。”

    “……”

    作为常小姐(伪)的首席大丫鬟(伪),罗修必须寸步不离。端水喂葡萄不说,还要抱着娇花弱柳的常可去逛花园,这三年下来,他的臂力大幅提升。

    一味挨打不还手自然不是罗修的作风,所以常可折磨他的肉体,他就虐待常可的灵魂。

    ……

    这本《王祯农学》不错,列入必读书目,这套《水经新注》很好,加入教考范围,这本《银瓶梅》,似乎对以后大有裨益……

    常可想掀了桌子,可惜做工精良的红酸枝书案太过沉重,他只能放弃。

    他的设定不该是肩不能扛手不能提,不学无术醉生梦死的病娇娘吗!谁能告诉他为什么他要学这些东西!

    诶,那《银瓶梅》留下。

    ……

    花园里,罗鸣鸿的声音在风中隐隐飘来。

    常可手一指:去那边。

    罗鸣鸿在发愁,他在礼部任职已有十年,刚升任主客清吏司郎中就遇到了难题。

    本朝建立不过三十几年,与外邻番邦的关系还很紧张,少有外国使臣前来,这职位本是清闲至极的。

    而罗鸣鸿所追求的不过是钱多事少离家,恰好这个职位三点都满足,但塔塔族使臣前来缔结邦交的事情却打破了这一切。

    因之前征战造成的国库空虚仍未缓解,怀宣帝继位之后走的是怀柔路线,致力于与周边部族打好关系,所以塔塔族使臣前来一事被空前重视了起来。

    为了让塔塔族使臣们又宾至如归的感觉,有臣子提议在酒席上表演两国舞蹈,拉近关系。

    在罗鸣鸿看来,这些提议完全都是垃圾,说的这么好你怎么不做!

    身在其位,罗鸣鸿没有拒绝的借口。

    好不容易准备得差不多了,又出了意外,一个舞娘受伤跳不了。京城里舞娘是不少,但有这种高鼻深目异族血统的却不多,能凑齐这一队罗鸣鸿已是用尽洪荒之力。

    眼看再半个月使臣就要到了,罗鸣鸿急的嘴边都是火泡,就这样他还拉着幕僚在花园里借酒浇愁。

    “文远,我的命好苦啊……”

    喝大了的罗鸣鸿开始唱歌。

    陈文远一脸便秘看着自己的主子,心中升起看走眼跟错人的懊悔之感。

    常可仔细打量了罗修一番:“体现你价值的时刻到了。”

    于是,在常可的煽动下,罗修顶替了受伤的舞娘。

    罗修只有一个要求,这半个月里他不住在常府里,因为以常可的尿性肯定会逼着自己跳给他看。

    士可杀不可辱!

    罗鸣鸿爽快答应,常可看着书案上摞成小山的书暗自磨牙。

    这院子是罗修选的,位置呢,就在舒家的隔壁。不过他每天都从舒家的后角门经过,却再也没见过想见的那个人。

    很快,塔塔族的使臣进京了,百姓们挤在街上看热闹,这些蛮夷之人也不是青面獠牙嘛。

    塔塔族的使臣是王族,生得五大三粗。他喝着美酒,看着美人,一眼相中了跳得最好的罗修。

    罗修:!!!!!!

    还好这件事被二皇子萧戎给四两拨千斤的回绝了,罗修松了口气。

    离开大殿,罗修躲开侍卫准备逛逛,毕竟第一次来,总得留点记号是不?

    就在罗修专心致志往一根汉白玉柱子上刻着自己名字的时候,看到萧戎拔足狂奔,从自己身边刮过,丝毫不见之前和风细雨的端庄模样。一名个子小小的黑衣人,拿着把缀满宝石的匕首紧追其身后。

    在经过了三年锻炼、武艺上已与当年不能同日而语的罗修看来,两人这不是在追杀和逃命,而是在玩老鹰捉小鸡。

    罗修上前很快制服住了刺客,拉下面罩一看,所谓刺客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孩子。

    没错,已经十五岁的罗修认为,这种小孩子根本看不入眼。

    小刺客很不老实,不过他反抗挣扎的动作都被被罗修以武力镇压了。

    没一会儿,小刺客已是满头包。

    华丽的匕首被收进了罗修的袖子,小刺客手脚被腰带绑在了一起。

    技不如人的小刺客嘴里叽里呱啦说了一堆,虽然罗修听不懂,但配上他愤怒的表情也猜到了七七八八。

    萧戎被追着跑了大半个御花园,此时喘得上气不接下气,站在一旁休息。

    缓过劲儿之后,萧戎礼貌道谢,希望罗修不要惊动侍卫,这名刺客他自会处理。

    罗修本就没想多管闲事,不过是看在萧戎替自己解围的份上才出手的。他就是偷溜过来的,哪会自找麻烦。

    况且,那些不知道被谁支开的侍卫一时半会儿肯定过不来。

    罗修这么想着,却也没有提醒萧戎,他在这深宫长大,应该比自己更懂其中猫腻。

    萧戎拖着刺客的样子好像拖着一头待宰的小猪。

    逛了,也留名了,罗修索性出宫去了。回到院子里,衣服都没换,他倒头便睡。

    第二日,罗修是被隔壁的笑声吵醒的。

    带着起床气出来一看,呵呵,又是春天了。

    罗修冷笑,随手弹飞个小石子打断了风筝线。

    看着风筝落在自家的树上,听着那边传来小孩子的哭声,罗修满意微笑,准备回去补觉。

    还没走出两步,身后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罗修回头一看,有人侵入了他的地盘,目标是那树上的风筝。

    可惜这小姑娘身子小,胳膊不够长,还差一点能够到风筝。

    就这样她还有空儿回头安慰墙那边的人:“是谁捡到归谁,但姐姐捡了就给你,好不好?”

    罗修琢磨着,这双眼睛,他曾经见过。

    说话就更容易走神了,于是人抓着风筝一起从树上掉了下来。

    罗修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等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他怀里了。

    虽然三年未见,但罗修肯定她就是当年那个小女孩,莫名其妙的不想让她看到自己现在这身打扮。他一手捂住她的眼睛,一手迅速的把昨晚跳舞用到的面具扣在了脸上。

    面具只遮住上半张脸,罗修移开手,低头看着怀中惊魂未定的小女孩,扬起一个笑容,“谁捡到归谁?那你归我了。”

    还好面具挂在腰间尚未取下……

    还好自己武艺高强身手敏捷……

    少年罗修,十分自恋。

    四月春风里,吹来的海棠花瓣也不知迷了谁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