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可恶的辫子

钟聚祥瑞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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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忍着头痛,李克清首先确认了自己真真切切的是穿越了,然而令他感到憋屈的是,竟然穿越到了‘神辫王朝’满清乾隆三十四年,换成公历也就是公元1769年,而且不仅不是生在‘土豪劣绅’之家,而是附身到一个破落的‘无产阶级’身上。

    “啊!贼老天!为什么会这样!”李克清心中咆哮:“你劈了我也就算了,为什么让我重生到‘神鞭皇朝’啊!还是个什么都没有的‘无产阶级’啊!”

    “可惜了还没娶进门的女友,当年可是学校里的出了名的三高美女,一般人都懒得搭理,自己可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花了大把的银子才泡到手,如今自己穿越了,女友还不是便宜了别人,自己这么多年却帮别人养了老婆。”

    “还好自己还有个弟弟,父母也不至于太伤心。”想到再也见不到自己的父母,李克清心中不由的有些难过。

    平复了下心情,李克清长舒了一口气,便靠在床背上,对李夏荷说道:“三妹,兄长我昏迷久了,脑子有些乱,一时没认出你来。”

    “哥哥醒来就好,我还以为你发烧久了,把脑子烧坏了呢!”见李克清认出了自己,李夏荷暗舒了一口气,高兴的叮嘱道:“哥哥,先把这药趁热喝了吧!”

    说罢,便把药碗递到李克清嘴边,伴随着刺鼻的中药味,李克清勉强喝下了温热的汤药,感觉到一股热流流遍全身,不一会儿,就觉得身体舒畅了许多。

    发现二哥李克清还有些虚弱,李夏荷关切道:“哥哥,你身子还没好,小妹就不搅扰哥哥休息了!明天我跟大哥去田里捞些鱼虾来给你补补身子。”

    “嗯!”李克清点点头,看着这个时代的妹妹对自己如此关心,令刚刚穿越到‘神鞭皇朝’,人生地不熟的李克清不免有些感动,眼圈不由的发红。

    看到自己的哥哥身子好转,李夏荷高兴的走出房间,轻轻掩了门,还不忘朝李克清这边看了几眼。

    想到自己穿越到神鞭朝,变成身份卑微的煤矿工人,在劣绅酷吏的盘剥下饥寒交迫,李克清此刻的心情简直郁闷之极。

    摸了摸脑后晃悠悠的老鼠尾巴和蹭亮的光脑门,李克清不免唉声叹气:“一定要弄一顶帽子戴上,把这根丑陋的老鼠尾巴先遮起来再说。”

    联想起后世电视上满屏飞的辫子戏,那些清宫戏里的角色都是梳着清朝末年才出现的阴阳头牛尾巴,但事实上满清统治时期,老百姓都是金钱鼠尾的发式,就像李克清这样,头上留头发的区域不能超过一个铜钱,辫子要能穿过铜钱孔,否则就是杀头重罪。

    而国内的清宫剧极度美化满清,不仅从外表上,而且剧情上也都是歌颂鞑子皇帝英明神武,是大大的仁君、圣君,丝毫不真实反应各族人民受到奴役压迫的历史事实,某些专家更是不知廉耻的为满清鞑子歌功颂德。

    后世的李克清每每想到这些,便气愤不已。望着漏风的棚顶,李克清仔细盘算起来,现在正是乾隆三十四年,正是所谓的‘康乾盛世’,自己是个地位低下的‘无产阶级’,既来之则安之,自己可不想当一辈子煤矿工人,不过要想改变自己的命运,在这万恶的封建社会除了科举,估摸着也只能靠经商发家致富了。

    如今走科举之路是不可能的了,虽然不明白李克清的父亲为什么不允许家人去参加科举,自己的大哥后来也转变了态度,不过这‘李克清’肚子里到底有多少墨水,李克清可是心知肚明,就算再读上十年二十年,他也考不取秀才,更别说更遥远的举人、进士了,更何况他现在连个童生都不是。

    不过最要命的却是,这个时代的科举就像是后世的公务员考试一样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甚至更加艰难。

    不过转念一想,凭着超出常人200多年的见识,在这个愚昧落后的满清,再不济也能做个小地主吧,买下几倾良田,找些个老实巴交的佃户帮着种田,自己就收收租子,收几房小妾,当个地主老财也是相当不错的。

    李克清脑洞大开,正想着怎么样才能快速发家致富,实现土豪梦,想着想着,倏地想起历史上满清的文字狱、禁绝科学、文化阉割等残暴的奴化统治。

    又想到剃发易服、扬州八十一日、嘉定三屠…………以及后世愚昧落后的中国、上千条不平等条约、百年的国耻。

    一股热血顿时自李克清心中升腾起来,“呸!自己竟然还想着当什么土豪富商,难道让自己和自己的子孙后代要带着根辫子生活?让未来落后的中国被列强的瓜分?直到21世纪还受老美和小日本的气?既然上天给了自己机会穿越到满清,自己不做出一番‘大事业’怎能对得起上天的垂青呢?”

    既然回到清朝,这‘大事业’不用解释,就是‘驱逐鞑虏,光复中华’。

    第二天晌午,日头高照,李克清迷迷糊糊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睡眼惺忪的眼睛,摇摇晃晃的走下床,却发现自己的书桌上无故多了几个黄褐色圆坨坨,走近仔细一看,原来是几个玉米窝头,心里一盘算,估计是自己的三妹留下的。

    “咕噜……”肚子不争气的开始叫唤,几天米粮未进的身体抗议起来。

    抓起桌上的窝头,李克清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窝头咬在嘴里干巴巴的,不过对于饥肠辘辘的李克清来说却犹如美味佳肴,三四个窝头下肚,感觉身体倒是恢复了些许力气。

    站在书桌边,李克清仔细的打量了这具身体,中等身材,不过在这个普遍营养不良的时代算是高个,可就是有些廋弱,估计和长期的营养不良再加上又得了一场大病有关。

    瘪了瘪嘴,目光又转向了房中的破衣柜,在柜子里倒腾了半天,堪堪找了件破烂长衫套在身上,这件长衫满是补丁,不过已经是为数不多衣物中最体面的一件,又在地上的破衣箱里找道了一顶瓜皮帽,戴上瓜皮帽把光脑门遮住之后,李克清这才露出些许笑容。

    望着洗脸盆中的那张略显苍白的脸,李克清露出一丝苦笑:“估摸着自己唯一出彩的地方就是张脸了”。

    典型的小白脸长相,眉清目秀,唇红齿白,若不是因为长期营养不良,面容憔悴再加上头上顶着老鼠尾巴,给李克清换身绸缎长衫,再手持一把折扇,摇头晃脑的,活脱脱就是一个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世家公子形象,对无知的少女可是极具杀伤力啊!可惜自己只是个煤矿工人,长得再帅,没钱一样难倒英雄汉。

    匆匆的洗了把脸,李克清走出了房门,正好撞见一个年纪三十多岁的妇人正推着石碾在院子里来回转动,石碾下面铺着一层不知名的谷物,通过‘李克清’的记忆中得知,这位中年妇人正是李克清的大嫂李陈氏。

    刘陈氏也瞧见了刚刚走出来房间的李克清,只是回头看了看李克清,也不主动搭话,接着又低着头继续碾着谷子,还时不时的用手中的笤帚把谷物往磨盘中间聚拢,生怕谷子落到地上。

    由记忆中得知,李克清平日里可不太受这个大嫂的待见,仔细一想,也难怪,自己和三妹这么多年都靠着大哥一家照料着,至今十九岁了也还没娶妻成家,仍然一大家子吃着大锅饭,这大嫂当然有想法。

    “嫂子,忙着呢!”范清笑着凑上前去主动打了声招呼。

    “这一大家子要吃要穿,嫂嫂我能不忙吗?”刘陈氏没好气的道:“你大哥弄了些米糠,我好磨了煮粥吃。”

    米糠?在后世可不是猪吃的嘛!现在不正是康乾盛世吗?怎么老百姓还得拿这个填报肚子?李克清挠了挠头,看见李陈氏正佝偻着身子吃力的推着石碾,李克清忙抢过磨杆道:“嫂子,您先歇着去,我来碾吧!”

    李陈氏忙挥手拒绝:“不用了,已经磨的差不多了,你身子刚好,使不得力气。”李陈氏抬头看了看太色,又吩咐道:“对了,你到田里去把你大哥和三妹叫回来吃饭,他俩一大早就去田里给你去抓鱼去了,连饭都顾不得吃,怕是饿坏了。”

    见推辞不过大嫂,李克清无奈的点点头,便朝自己田里去了,看着李克清远去的背影,刘陈氏深深的叹了口气,又继续卖力的推起磨盘。

    深深吸了一口空气,感受了一下不同于后世雾霾天的新鲜空气,李克清兴奋的大叫一声:“乾隆狗鞑子,我李克清来啦!”

    “阿嚏!”此时,远在北京皇宫的畅春园,一位生着一副大长脸的老者猛的打了个喷嚏,眯了眯那一双王八绿豆眼,继续全神贯注的盯着水面上的鱼漂,一旁的太监王进保赶紧上去询问老者是否需要加衣,老者摆了摆手,示意不需要。

    忽然,鱼漂猛的一下沉,老者眉毛一抖,赶紧提起鱼竿,鱼线顿时绷成一条直线,鱼竿也几乎成九十度弯曲。

    显然,是条大鱼,边上的太监手忙脚乱的抢过鱼竿,两个太监费了老大的劲儿才将鱼线收了上来,只见一条活蹦乱跳的金色大鲤鱼跃出水面,足有数十斤重,边上的太监王进宝也不顾鲤鱼身上黏糊糊的,一把将鲤鱼抱住,取下鱼钩,然后呈到老者面前激动的献媚道:“恭喜皇上!贺喜皇上!这金色大鲤鱼可是大大的吉兆啊!奴才长这么大从未见过颜色如此艳丽,体态如此巨大的鲤鱼,此鱼却唯独被皇上钓起,这可是预示着我大清正逢英主,盛世之兆啊!”

    王进保这么一咋胡,周边的宫女、太监、侍卫们纷纷跪下向老者,也就是乾隆磕头称颂。

    望着身边跪倒一片的太监、宫女和侍卫,乾隆面上不动声色,只当是奴才的阿谀奉承之语,不过心中却不由的暗喜,同时也纳闷这条鲤鱼颜色确实有些怪异,虽然宫内有不少御用的观赏鲤,不过像这条浑身赤金、体态巨大的鲤鱼却是没见过,难道自己真是大清盛世的缔造者和见证者,英明神武甚至了超过自己的皇爷爷和皇阿玛?

    自己平定了西北蒙古准格尔部,平定了天山南麓大小和卓部,即将降服缅甸,疆域之广历朝历代都无法企及,做到了父亲和祖父都没能做到的事,如今天下太平,人人颂治,子民亿兆,而且国库税收达到了祖父康熙朝的两倍以上,文治武功也算是极盛了。

    对了,这文治?像是想到了什么,乾隆双眉微蹙,一旁的王进保察言观色,额头只冒汗,三角眼转了转,自己刚才可没说错话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