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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尼拔对此视而不见,荒原长大的他,从小跟各种凶兽为伍,他们要是不过来惹老子还好,要敢过来,老子就拿他们疗伤,此时的汉尼拔已经离开马库斯的洞穴有一阵了,路上又砍了一只不长眼的豺狼,手臂上那道,为了救那个“二逼”而划出来的轻伤,已然愈合,连道疤痕都没留下,不过汉尼拔大腿好肩膀上不轻不重的伤没有任何愈合的迹象,还很疼,没动一下都撕心裂肺的疼,汉尼拔只是强忍着而已。此刻的汉尼拔巴不得那些绿油油的东西扑过来呢。
汉尼拔撇撇嘴,冲着树丛里的豺狼虎豹等等东西,伸出中指,转了个圈!
呜呜、、、、、、、
这一极具挑衅的动作,反倒令他们慢慢的退却,隐进了树林。
汉尼拔颇为得意,欢快的跳了两下、、、、
嘶、、、、、、、、、、、、、、、、、、、、、、、、、、、、、、、
跳动牵动了伤口,汉尼拔立马蹲在地上捂住伤口。
等等!那是什么?一个维京人!没错!牛角盔,是维京人,不过他身上的装备怎么那么眼熟呢?还有座下的战马也那么眼熟呢,那么瘦,等等!
汉尼拔揉了揉眼睛,是“白蛇”!
没错是≌,,老头给他选的那匹很瘦很瘦的白蛇,他背上的骑士正是火鸦男爵庄园里的一名见习骑士,他身上的装备全都是汉尼拔的!
此刻“白蛇”正低头自顾自的吃着草,完全没有理会汉尼拔!它它这幅体格,居然没被那个居鲁士王子追上!
机警的汉尼拔迅速的躲在一颗大树后面,观察周围的环境。在确定没有埋伏后,才一路小跑向“白蛇”!
嚓嚓两声!
汉尼拔用手中的匕首把那个见习骑士绑在马鞍上的绳子,斩断!然后扶他下来!
开始扒其装备,先是盔甲扒下来披上!盾牌挂上,两柄单手剑背上!然后汉尼拔再把自己的“野心绅士”小心翼翼的系在腰上!十几把匕首此刻只剩四把了!还有火枪和弹丸火药袋!
做完这一切,汉尼拔把尸体,拖进小树林,为了不留下痕迹,汉尼拔又抽出匕首在尸体上,捅了几刀,这个骑士死了有几天了,但是现在是秋季所以腐烂的并不严重,汉尼拔几刀下去,还是流出不少已经呈半凝固状态的黑血来!
汉尼拔相信会有各种食腐动物来料理后事的!
做完这一切,汉尼拔才去抱住“白蛇”的脖子一顿猛亲,不知是汉尼拔眼花还是怎么回事,他明显看到“白蛇”马脸(表情)里对自己这一动作透出的厌恶,这么人性化吗?
“白蛇”不耐烦的抖抖脖子甩开汉尼拔,继续自顾自的弯下头吃草!
“你丫难道是在鄙视我?”
“白蛇”吃草的身子开始一哆嗦一哆嗦的,那样子仿佛在努力忍着偷笑造成的!
在向着歌德以西集结的16万维京勇士们,还不知道此刻自己已经被人锁定,一队队一个个村儿,甚至整个部落的维京勇士,钻进了奥斯曼人为他们布下的陷阱!
居鲁士王子在破解了维京人的联络方式和代码后,在歌城附近布下了重兵,他们以5000至10000人为集团,不停地猎杀赶来集结的小股维京勇士们!
仅仅三天,就有至少40000维京勇士被杀,小小的歌德城周边的荒地里几乎每片土地里都埋着维京勇士奋战之后不完整的尸体。
为了防止遭到狙击的维京勇士们送出情报,每个奥斯曼的猎杀队伍还配备了三到五只狮鹫,能够在第一时间将他们放出的海东青在空中杀死。
所以知道现在,仍旧有一队队不知情况的维京勇士,像扑向篝火的飞蛾一般,浑然不知自己的命运和前方的危险。
此刻在距离歌德约170公里的东边,又有一队约2000名接到命令前来集结的维京勇士被封进了口袋!、
包围他们的是整整一万奥斯曼多步兵兵种方阵!数量五倍于维京人。
衣着华丽的居鲁士王子手拿地精单筒望远镜,朝着对面已经开始拼杀的双方望去,身下是十几个奥斯曼士兵们叠罗汉,搭出来的人肉了望塔。
“又一条大鱼进网了!”
说着居鲁士王子,因为过度兴奋,脚重重的踩在了脚下踩的奥斯曼士兵手上!
居鲁士王子带着阴柔之中包含阴霾的微笑低头看着那名士兵道:“对不起!弄疼你了!”
那名士兵一脸大汗显然很吃力,但更多的是紧张,结巴道:“我、、、、我的荣幸!王子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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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貌似居鲁士口中的这条大鱼,是条食人鱼,他们的战斗力很强,装备也很好,这明显不是一支普通维京劫掠部队,他们的装备也很好,被包围后仅仅一次骑兵冲锋就引起了整个包围的奥斯曼方阵的混乱。第一层的重装步兵被战马踩死不少,正在紧缩的包围圈一下子朝外扩张不少。像个橡皮筋一般朝外猛地一弹。
正在人肉了望塔上观战的居鲁士王子不由蹙紧了眉头,回头瞪了身后的中年将领一眼,沉声问道:“怎么回事?是对方太强了,还是我们奥斯曼帝国的士兵都是废物??再或者我看花眼了!五倍!五倍!五倍数量的士兵居然差点被他们杀出包围圈!”
中年将领不敢居鲁士的眼睛,低声应道:“王子殿下!这这队维京人,和这几天遭遇的其他维京人不一样,他们的战斗力很强!”
“不一样?”
居鲁士闷哼了一声,也不知道是相信了对方的解释,还是根本不信。
“要不……”中年将领试探着问道,“让另一路狙杀部队,赶来增援!”
“不用!”
居鲁士信心十足的冷然道,“虽然我现在可以肯定这队维京人里有个万户侯甚至旗主!”
中年将领哑然,脸上的冷汗狂下。
居鲁士王子猜的没错这2000维京勇士堆里正有一个旗主——鬣狗旗旗主——阿克蒙德!
处于包围圈的2000维京勇士,分成四队,每队400人,轮流发动冲锋,防止包围圈不断地缩小,剩余的100多人停在原地,战马和盔甲及维京勇士的血肉组成一道保护线,位于正中央的就是鬣狗旗旗主——阿克蒙德。
阿克蒙德是所有旗主中最年幼的,年仅25,他是去年刚刚继承战死的父亲成为旗主的,前边提过,荒原的蛮族大多是幼子继承法,世袭贵族的所有爵位和财富女人奴隶都会传给他最小的儿子!阿克蒙德就是他是他父亲上代鬣狗旗旗主最小的儿子,他刚刚继承了自己父亲所有的一切,爵位,甚至女人(历史上不少游牧民族,出现过这种情况,大王死后,他的儿子即位,先王的妃子们,刚登记的新王可以继续使用,这很常见在游牧民族,是真事儿!)。
阿克蒙德是个怪咖,他和汉尼拔一样不喜欢萝莉,反倒对性感熟透了的御女没有抵抗力,自己父亲那三个比他大十一岁的妃子,在他尝过味道后,就再也不想离开自己的大帐了,那三个妃子的技术是在太好!从阿克蒙德即位,到接到召集令出战,仅仅四天,他居然瘦了六斤,那是真正的三斤肉榨出两斤油来、、、、、、、、、、、、、、、、、、、、、
年轻的阿克蒙德,身高一米九二,作为他父亲最小也最疼爱的儿子,他从小娇生惯养,拥有比几乎所有维京人都白嫩的小脸,没什么胡子,用面如冠玉来形容再合适不过,怎么看怎么不像维京的种儿,除了胸前却黑黝黝的一片,胸毛!
阿克蒙德长得秀气,出名的好色!人却很嗜血好战,喜欢冲在最前列砍杀,也很有格斗天赋,善使镰矛(一种比长矛略短,顶端是镰刀和长矛的结合体,既能劈砍削切也能刺挑,但是很难掌握的武器),十四岁时族中上千身经百战的侍卫中没几人能在他手中走上几回合,就是为人没有什么耐心,任何事他都嫌烦,性情也懒!
被层层保护住的阿克蒙德打着哈欠,此刻的他十分想扑上去痛快的砍杀一番,奈何自己身份,自己现在是身背近十万同胞性命的旗主。
早知如此,就劝父亲把这劳什子旗主给二哥,他很想当呢!
阿克蒙德再次打个哈欠,愤恨的想着。
“有意思。”阿克蒙德托下巴,低声自语道,“这仗打得有点意思。”
“我有种感觉!(指着居鲁士手持单筒望远镜的位置)哪里有双毒蛇一样的眼睛在盯着我们,让我感觉后背都有点发凉了!”
话虽这么说,但阿克蒙德却带着淡淡的微笑。
说完看看左右道:“我们还有几只海东青!”
“大人!还有8只!”
“好!只留一只,其他的放出去,就说,我们在歌德城以西集结的消息已经泄露了!没必要赶来送死了!继续各自为战,劫掠和破坏,才是他们的任务!”
阿克蒙德还是一副没睡醒的样子。
“是!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