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教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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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尼拔的这一举动引起周围,特别是,莫伊利马身体两侧,负责搀扶他的两个少女的阵阵娇笑。

    莫伊利马也被汉尼拔的举动逗笑了,指着汉尼拔面向雷欧道:“这小子,脑筋没问题吧,能上战场?”

    雷欧陪着笑,宠溺的拍拍汉尼拔的后脑勺道:“老族长放心,这小子比荒原上的豺狼都狡猾,就是偶尔发点憨!”

    莫伊利马点点头再次打量汉尼拔:“憨好!,老头我就喜欢憨小子,跟我抖机灵的都被我阉了!”

    “你参加过割礼没有?”

    汉尼拔:“没有!”

    莫伊利马又问:“睡过女人没?”

    汉尼拔一脸天真无辜的挠挠脸头一伸:“用嘴算不算?”(到底是真懂还是假懂,看不透你呀?看不透你呀?)

    莫伊利马:“、、、、、、、、、、、、、、、、、、、、、、、”

    当晚汉尼拔边啃羊腿,边听周围的人议论,他这才知道这次大单于要开战的国家是奥斯曼帝国,大陆西部的强国。原因无他——资源,众所周知荒原的人民不懂锻造和冶金,但却占有↖,不少的矿藏,这一点让西部的不少国家眼红,丫占着茅坑不拉屎!

    这次维京的盟国匈奴和鞑靼也将派出一部分援军,而奥斯曼的的盟友大陆西部另一个强国拜占庭也派出了不少的部队给奥斯曼助阵。

    大概在所有篝火烧尽,汉尼拔啃了三个半羊腿,喝了四大海碗马奶酒后,所有人都散去了。

    部落的后面不时传来,女奴凄惨的叫声,和四五个维京壮汉一起淫笑的声音。

    奴隶就好比贵族手中的一个瓷碗,随时想拿来喝茶喝茶,想拿来喝奶喝奶,想送人送人,甚至一不高兴摔碎了也可以。

    奴隶们只有在大单于发布最高级征集令时才能参战,在战役中杀死一百个敌人就可以全家脱去奴籍,获得一小块牧场和一些基本的生活工具里面包含了一个崭新的帐篷,200只羊,50头牛,两匹战马,和一笔不少的置办牧场的费用,当然这些都要由发布最高级征集命令的大单于提供,所以其实一到战时,最兴奋的不是好战的维京人,而是维京境内近千万的奴隶们,这是他们获得自由的唯一出路。战争打得越激烈规模越大他们上战场的几率就越高。

    征集令只有大于等于旗主一级的贵族才能发布,等维京勇士们在部落集结完毕了,就直接杀向发布召集令的大贵族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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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荒蛮的草原中心地带,自汉尼拔记事以来,终于头一次见到了所谓的城池,草原蛮族逐草而息,即使是拥有十万户人口的旗主甚至不少王爷都还只是草草的给自己驻地弄个简易栅栏就算是城了,汉尼拔这个土包子到目前为止见过的最大阵势,就是族长莫伊利马家的那上百个帐篷。

    此刻他面前这个拥有者城墙和护城河的城池,一出现就让他整个呆掉了。

    这就是维京大单于——日耳曼-钉头锤的王庭黄金帐篷,大单于麾下有侍卫4万余,奴隶30万,大部分都是贵族上缴的,牛羊马匹数不胜数!他没有封邑,因为整个维京都是他的子民。

    其实大单于的王庭跟西部很多国家的首都规模根本没法比,甚至连他们一些小城也比不了。但这是在荒原,能建成这样一座规模的城池很不容易了。

    汉尼拔像个乡巴佬一样,张大嘴巴,看这城门吊桥缓缓放下,像一张巨人的大嘴,把一批批地底维京勇士吞进嘴里。

    这一切太令汉尼拔震撼了。

    尤其是汉尼拔进城后,纵马经过热闹的集市时,看到不少此生从未见过的种族,只到自己腰际把下巴胡子梳成麻花长辫的矮人,眼睛几乎占了脸部面积一半的绿皮肤地精,甚至还有不少金发瞳孔颜色各异的人类。

    汉尼拔下意识的拔刀:“西部佬!”

    周围维京勇士白了汉尼拔一眼。

    “那些都是商人!没有他们我们买不到武器和盔甲的!商人是没有国籍的!再说了和平时期双方到了对方地盘也没事,别跟个刺猬似的!放轻松点!”

    一个本村的维京勇士从汉尼拔身边经过时,一边说道一边给了汉尼拔后脑勺一个爆栗。

    “维京的勇士们!要不要看看我这里有上好的龙鳞铠甲!”

    “是上次抵抗魔族入侵时杀死的黑龙的龙鳞所制!只卖50头羊!或者10个奴隶!”不用说这么便宜绝对是假的。

    “维京的勇士们我这里有地精科技的最杰出的作品,地精火枪,要不要!想象一下,你们纵马奔驰,手中再配上一把、、、、、、诶诶别走啊!”

    汉尼拔一众刚到集市,就被团团围住,一个个不停地兜售着自己的商品。

    “千万不要买!这些商人都拿都拿咱们当凯子,觉得我们蛮族愚钝无知好骗!”

    刚才拍汉尼拔后脑的那个维京勇士悄悄对汉尼拔说道。

    说完像赶苍蝇般,用马鞭把围住自己的商人一个个轰走。

    汉尼拔见状,也学着老哥哥们的样子,边纵马慢行,边用鞭子驱赶着,这些一个个满脸兴奋的主儿,此刻的汉尼拔有个错觉自己就像一坨散发着浓烈恶臭的大便,而这群商人就是一群闻见味儿,异常兴奋赶来聚餐的苍蝇。

    汉尼拔一脸厌恶的挥舞着马鞭边慢慢的朝前移动!

    啪!

    一声轻响!

    汉尼拔手中的马鞭敲在了一个地精的脸上,很轻,轻到只有他二人能够听到。

    汉尼拔和那个猥琐的地精商人彼此一愣对视约三秒。

    那个地精商人,第一时间迅速而熟练的躺在地上,刚装出一脸可怜相,正欲发出痛呼时、、、、、、、

    自己身边响起了另一个声音,一个还带着些许稚嫩儿音的痛苦喊声响起:“诶呀妈呀!疼死我了,不就是不买你东西吗?至于打人嘛?诶呀妈呀!疼死我了!”

    那个地精商人:“、、、、、、、、、、、、、”

    内心独白:卧槽!老子干碰瓷儿这活儿,干了十几年了,今儿居然遇到个同行!而且看那动作熟练程度和反应居然比自己还快!

    汉尼拔在地上不停的打着滚,来回翻腾,捂着前手臂,一个劲的痛呼。

    和汉尼拔同村的十几个大汉,见状不明所以,但是荒原野蛮人动手不需要理由,只问敌手在哪?

    他们把自己身边的商人,粗鲁的推开,周围的商人,见出状况了,也停止了推销,一个个巴望着看看出了什么事?

    那个碰瓷儿的地精商人,躺在地上看看把自己围住的十几个面色不善的维京勇士,再看看自己一米外,还在捂着手臂痛呼的汉尼拔,再看看那演技是——真他妈好!这一刻他知道自己丫栽了。

    他拍拍身上的灰尘,淡定的爬起来。

    “我服了!你个头比我高,还是在马上,居然比我先摔在地上,我服了!前辈!别装了!”

    汉尼拔闻言,停止了打滚,从地上爬起来。一只手还捂着自己“受伤”的那个手臂。

    那个地精商人此刻真想拜汉尼拔为师,因为此刻汉尼拔的眼角居然挂着几滴晶莹的泪珠。地精商人张大嘴巴半天合不上,今儿是遇到碰瓷儿的祖宗了吧?

    “汤药费!总要给点的吧!”

    汉尼拔村里的一个维京勇士,俯视着这个猥琐的地精商人,右手拿着一把钉头锤,不停地击打在左手的手心里。面色不善。一脸敲诈像!

    地精商人垂着脸,从腰上解下两把短柄火枪,(大家不要害怕,魔兽世界和魔兽争霸里都有火枪,它填充费时,杀伤力也没那么恐怖,不会太变态的!)伸手递给汉尼拔。

    汉尼拔带着——“泪花”一昂脖子:“你的匕首看起来不错!”

    这个倒霉的地精商人:这哪他妈是匕首,这是我的长剑,当然尼玛是按我的身高来说。

    地精商人无奈解下那把对于他来说是长剑,但对于汉尼拔来说只能是匕首的长剑,连剑鞘一起递给了汉尼拔。

    汉尼拔沫沫——“泪花”再次一昂脖子:“你的护手看起来也不错!”

    地精商人无奈再次解下手腕上的护臂,丢给汉尼拔,从哪粗细来看汉尼拔只能两个一起用绑在一个胳膊上。

    、、、、、、、、、、、、、、、、、、、、、、、、

    五分钟后!

    “你的丁字裤看起来很好!”

    已经赤条条的捂着裆的地精商人,流着泪:“前辈!给条活路吧!”

    感受到周围那些有特殊喜好的男人,看着自己时所发出的贪婪目光,地精商人脸上的汗流的像瀑布。

    汉尼拔看看只穿着一条丁字裤的地精商人撇撇嘴:“算了,就你那尺寸,脱了也只能给我当绑头发的皮筋用!”

    、、、、、、、、、、、、、、、、、、、、、、、(尺寸,皮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