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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什么心愿?”那颗天魂问道。
“薄依莎在哪?我要把她带回到现实世界,让她做有血有肉的女神。”白小宇认真地说道。
“这个……”那颗天魂有些犹豫,“如果一定要这么做的话,你必须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什么代价,我不怕!”
“事成之后,你随我去二十九亿年前的火星。那时那里,氧气充足,天地灵气饱满,非常适合修行。当某一天,你修到一定境界,去到银河系中心大黑洞时,那里有一个女子在那等我。
你告诉她,我一直很爱她!”
白小宇听罢,不禁心中暗笑,说道:“就这么大点事,有必要兜来绕去的吗?你直接去跟她说不就得了?”
但是那颗天魂明显很认真,它提高嗓音说道:“你只需回答我‘同意’或者是‘不同意’。至于其他的,你不到那种人生境界,说了你也不会懂。”
去二十九亿年前的火星,白小宇觉得挺新鲜。反正现在回家跟父母说辍学的事,必然会遭一顿暴打,然后还得被老爸押送回学校。
与其这样,还不如先到外面找个落脚的地方,然后再从长计议。
想到这,白小宇重重点点头。
根据那颗天魂的说法,救薄依莎需要穿越第四维空间,一个在时间上只有“过去”的空间,也即我们所说的“鬼域”。在那里,古往今来的“过去”,都被储存。
可是,也是在那里,星球间的万有引力随距离的三次方,成正比例地减小。而在我们的三维空间里,这个数据随距离的平方而减小。也就是说,在那里,星球的万有引力将变的很大。
凭白小宇现在的血肉之躯,一旦进入四维空间,身体立即分散成原子级别。所以,必须找一个极其结实的躯体才行。
白小宇又去网吧查了好几个小时,最终确定,在日本东京的三菱总部的一间密室里,那里存放着一个一米多高的战时机器人。据说,是用最先进的石墨烯材料建造,掌心装有高能激光器。可在核爆中正常工作,做智能指挥。
“这是最合适的备选身躯。”那颗天魂在详细了解机器人的参数后,这么总结道。
“那就开始行动吧?”白小宇卖掉棉花被子,换了几个钱住进一家便宜的宾馆。吃饱喝足后,往床上一躺。
这时,那颗天魂飞出他的头颅,暗紫色的幽灵一般,明灭不定,足有碗口大小。而紧随它之后的是白宇的天魂,只有筷子尖大小,呈暗红色,几乎没有光泽。
然后,那颗天魂将白小宇的天魂包裹住,开始急速飞行。天上海上,无论什么障碍物,它们都畅行无阻。
一个多小时后,它们找到了那个机器人,然后没入它的头颅内。
白小宇意识清醒,他能明显感觉到对机器人的控制。他伸胳膊、扭扭腰,再蹬蹬腿,一切行动自如。
他来到一面镜子前,仔细瞅瞅里面的“自己”:却发现,在机器人的眉间出现一个紫色的光点。
“这是什么?”白小宇惊问。
“天眼,可以看见维度膜。”那颗天魂淡定回道。
虽然二人的天魂已经捆绑在一起,但是,需要长时间的磨合才能融合。现在,白小宇只是主载而已,好比一个是主驾驶,一个是副驾驶。
白小宇找出附近哪个物体的维度膜有薄弱处,然后开启掌上的激光,强度足以摧毁一艘军舰。这么强的激光能只作用在针尖大小的面积上,超压强撕裂维度膜。
维度膜一旦被撕裂,物质的最小构成单位——能量弦就会很快把它修补住。所以必须把握住时机,白小宇极速出手把维度膜撕裂更大些。
于此同时,白小宇的天眼找到四维膜。他再次发动激光去撕裂,最后迅速跨进四维空间。
他的身体在被强力拉扯,致使行动受阻。不过,幸好机器人是高强度材料所造,才不至于四分五裂。
再看四周,根本分不清前后左右和上中下,到处都是凝固的时光缩影,像是冰封的多姿世界。人们可在自己生前的时光线路上,纵情享用。
白小宇在头脑中计算着位置,并拼尽全力地跑过去。
再计算出日期,根据计算结果又寻找一翻。终于他看到了他熟悉的画面:他和薄依莎肩靠着肩。
白小宇顺着时光轴继续温故时光:薄依莎接过他递过去的笔,然后题字署名。
“喂,别磨叽,机器人能量有限,我们要抓紧时间!”那颗天魂提醒道。
机器人继续奔跑,不一会儿就看到了一架飞机,上面印有“M730”几个大字。
白小宇把时间选择在它刚进入四维空间的节点上,因为在这个时间点可以找到薄依莎的完整身体,且距离三维正统时间的距离最近。
白小宇扫过一个时间片段:
薄依莎人逢年轻身体好,而她的父母和一些上岁数的胖人都已经五官喷血,生命垂危。薄依莎抱着他们无助地哭喊,但是她的声音都被淹没在杂乱中。
大家乱成一团糟,各顾各的亲人,哭着喊着奔跑着……
幸好白小宇熟悉薄依莎的身影,才在乱糟糟的人群中找到她。
此时,她的肉身尚且完好,就差找到她的天魂。机器人沿着薄依莎的时间轴,一路寻过去。她的天魂正沉浸在上课时,很不愿别人打扰的样子。
可是,白小宇不得不叫醒她:“学姐,走,我带你复活!”
等回到宾馆时,正好是午夜时分,没有人因看见一个机器人抱着一个大美女而好奇,这就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白小宇的天魂离开机器人,然后迅速回到自己的身体里。天魂离开肉体太久,在没有能量的供养下会慢慢消散。
落回肉体后,白小宇觉得颇有久旱逢甘雨的滋味。他坐起身,看向薄依莎。
因为四维世界的万有引力过于强大,薄依莎回来时,虽然只有几秒的接触,但口鼻也渗出血来。
“学姐,你还记得我吗?”白小宇轻声问道,生怕惊吓到薄依莎。
恶梦中听到熟人的呼喊得是多么大的安慰!薄依莎连忙抬起头,一看是白小宇,怎么不认得?
她一头扎进白小宇怀里,久违的泪水潮涌而出,哭的一塌糊涂。
凭白小宇使出浑身解数地安慰,薄依莎仍是哭个不停。足足哭了一个钟头,确实累的接不上气,才慢慢消停下来。
第二天,白小宇将一切都告诉薄依莎,并说起自己要远行的计划。
在地球上最后的时光里,白小宇希望有个人陪,共渡这阳春好风景。
“学姐,要不我们出去走走吧?你看这外面的风景多好!”
女孩是感性的动物,只要你设身处地对她好,她就不会辜负。
薄依莎揉了揉红肿的眼睛,稍微梳妆后,就跟着白小宇来到外面。
“我们去看樱花吧,这个时候正是佳期。”白小宇提议道。
薄依莎点点头。
恰这时,一辆后八轮大卡车从身后急驰而过。突如其来的庞然大物,把薄依莎吓的腿一软就趴到白小宇肩上。
白小宇急忙要扶住她,却不料薄依莎挽住他的胳膊,说道:“走吧,这样就好。”
他们来到城市的最大樱花园里。
樱花色浓而不艳,味香而不腻,互不争宠,相映成趣,不可不谓佳品。
这像极了薄依莎的人品相貌。
但此时此景,白小宇却想起另外一个人,他因此脱口而出:“人面不知何处去?樱花依旧笑春风。”
薄依莎莞尔一笑,打趣道:“想初恋了吧?可是现在是我陪你哟!”
“她给我的打击不仅仅是失去初恋,更多的却是我是个穷光蛋。”白小宇不无叹息地说道,“学姐,你看这樱花这么美,有景无曲岂不扫兴?不如,我唱首歌给你助助兴吧!”
薄依莎开怀一笑,“好啊,好啊,小学弟,请!”
白小宇从身边卖唱的那里,租来一把吉他,试弹两下,然后唱《樱花雨》道:
老街陌路吉他
我独倚夕阳喧哗
遥望着天边的晚霞
梦断天涯
总有一种伤痛深深隐在心中
哪怕最轻最柔的触碰
都能把伤疤拨动
给我流血的阵痛
我无法自拔浪迹天涯
陌路会带给我忘记吗
徒劳无功弹曲吉他
继续想她
想起武大的樱花
想起如花的她
想起曾经牵手在樱花雨下
我的眼泪就忍不住的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