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该吃吃,该喝喝

笋尖魔菇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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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你的,只要我有一口饭,就有你的一份。”

    程枫说着一脚踢了下郑爽屁股,这家伙,倒是很对自己胃口啊!

    “哈哈哈哈……”

    两人同时放声大笑,勾肩搭背的朝着众人走去,让那些黑衣哥们看的直瞪眼,新说:果然有jq。

    “程枫,今天,……”

    秦霜看着二人走来,脸上很不自在,心里做了一些战斗后,硬着头皮站起来,迎了上去,强装笑颜的答谢。

    “不用谢我,我只是是为了自己。嗯,我有事儿就不陪你一起回去了,先走一会,白白。”

    程枫摆了摆手打断秦霜接下来想说的话,指了指草坪外。

    “那……以后再见,不管怎样,我还得谢谢你。”

    秦霜蠕动了下嘴角,脸色变得很难看,强忍着眼睛里转动的泪珠,最终还是说出来了。

    “都说不要谢了……走咯。”

    程枫不再理会秦霜,和郑爽一摇三摆的朝着草坪外走去。

    比试完了,教官宣布成绩后也走了,剩下的时间,大家可以立即回去,也可以留下来第二天离开。

    程枫从没来过京城,好不容易来了,怎么也得买点本地特产,老妈】,和老妹可没吃过京城的东西呢。

    想到特产,扭头看了眼郑爽,问:“喂,你知道京城最有名的小吃都有啥?”

    “京城的特产有很多哦,我记得的就有北京鸭,驴打滚,冰糖葫芦,蜜麻花,艾窝窝。蜜饯……”

    郑爽板着手指头一个个的数着,不一会就说出了十几种。

    听得程枫嘴里唾液横流,吞了一口唾液:“走,带我去逛逛。”

    京城很大,很大,到这里。车水马龙,高楼林立。

    虽然比不上虚拟空间繁华的落凤城,但在现实生活中,能有这般发达,却也不错了。

    和郑爽二人打的逛了一圈,买了不少土特产,最后来到鸟巢。

    鸟巢啊,二十一世纪华夏的骄傲,第一次申奥成功。被誉为“第四代体育馆”的伟大建筑作品。

    来京城没进鸟巢,别人会笑话的,当然,程枫倒是不怕人家笑话,他只是想看看传说中的巨无霸究竟是啥样的。

    不愧是世界级体育场,程枫两人玩得不亦乐乎,一直到下午4点半才离开。

    离开时,郑爽还嚷嚷着下次再来。这让程枫无语,再好玩的地方。他玩过一次,新鲜感没了后,自然就没兴趣再玩第二次了。

    “打算去哪里吃饭呢?”

    两人走在京城的宽大街道上,看着快节奏生活的人们从眼前晃过,程枫问。

    “嘿,我倒是知道几个好地方。不过消费有点高,我看,咱们还是去吃自助餐吧!”

    郑爽可不是有钱人,家有70几岁的老母,部队时。每个月的钱也都给了家里,需要花钱的地方太多了。

    自从来到4组后,生活才有了那么点改观,但自个还没结婚,他是真舍不得把钱花在吃上。

    “哪能啊,既然来了,就得好好吃一顿,带路呗。”

    程枫现在不缺钱,一天能赚百八十万的吃不起一餐饭么?不吃一顿对不起自己啊!

    香榭丽拉,京城一家比较有名的大酒店,中西餐都有,咱华夏人,自然吃的中餐。

    两个人叫了一个包间,包间很大,一桌子的菜,程枫这辈子都没吃过的,郑爽来过几次,但也没这么吃过。

    看着桌上的美味,郑爽直呼程枫是败家子,两个人需要那么大的包间么?需要点那么多菜么?有钱也不是这么花的吧!

    程枫则笑了:“人活着,该吃吃,该喝喝,别到没钱时想花也没得花,来干杯。”

    以前的苦日子他没忘记,但那也不是不花钱吃饭的理由啊!人总不能生活在回忆中,过去的,就过去了,人得往前看。

    “为了我们第一次吃饭,干了!”

    “靠,什么理由啊这是?”

    笃笃!

    两人刚刚拿起一厅啤酒,门口传来了敲门声。

    “日,谁啊?这么扫兴。”

    程枫扭头看向郑爽。

    他在京城没啥认识的人,郑爽来过几次,要有认识的,也只是找郑爽的。

    “我哪儿知道,开门看看呗。”

    郑爽说着,起身去开门,不过,出于军人的职业,他走路几乎没有发出任何声音。

    程枫则在此时散开了感知,见到门外是一个打扮得比较时髦的女孩,看起来比较慌张,好像有啥事似地,他也没有出声阻止,看看再说。

    女孩一进门就看了眼房间,发现只有两人时,脸上露出些许失望,但,情况紧急,有人总比没人要强。

    她赶紧的把门一关,一口不纯正的普通话溜了出来,冲郑爽哀求道:“大哥,帮帮忙,有人追我。”

    “追你?发生什么事儿了?”

    郑爽看着女孩如此,皱了皱眉问。

    军人的直觉比一般人敏锐得多,这女孩看起来不过二十二三岁,正是上大学的时候。

    只是,眼下这般模样,情况似乎真的不太妙,大概也是误入歧途的女孩。

    “那边包间有人逼着我陪酒,我不干,趁着打电话跑出来了,大哥行行好,帮帮我。”

    “陪酒?”

    郑爽看了眼程枫,程枫也正好朝他看了过来,两人目光碰触在一起。

    片刻后,两人几乎同时点头,然后轰然大笑。

    “你就坐这儿吧。”

    郑爽指了指旁边的椅子,淡淡的道。

    虽然他们是军人,很想帮助女孩去把那帮人揍一顿,但这里是京城,很多事情都不了解,相帮也得看看情况。

    “咕噜噜……”

    “还没吃饭吧!一起吃就是,嗯,要不要喝酒?”

    程枫听到这声怪异的声音,摸了摸鼻子看向满脸通红的女孩,笑着问。

    反正菜那么多,两人也吃不完,浪费也就浪费了,多个人多双筷子的事儿。

    女孩看了眼程枫递过去的筷子,眨巴着大眼睛在程枫和郑爽脸上来回扫视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

    显然,她被刚才发生的事情吓坏了,有了阴影,不敢随便乱来。

    她可不想刚出狼窝又入虎穴。

    “呵呵,吃吧,没关系,有我们在,没人敢动你。”

    郑爽笑了,他自然能明白女孩怕的是什么,对那些人,他会怕么?

    女孩咬着嘴唇没说话,却也没接筷子,似乎还在挣扎。

    “我们接着干!别被打扰了雅兴。”

    件女孩如此,郑爽耸了耸肩,举杯冲程枫嚷了声。

    “干!”

    啤酒瓶见底,两人开始不顾形象的大吃大喝起来。

    看着两人惬意的吃喝,女孩最终确定两人不是坏人,怯懦的小声说:“我,我吃。”

    “呵呵,这就对嘛。吃饭就应该放开吃,其他什么都不重要。”

    郑爽拿起一厅啤酒放在女孩面前:“来一瓶?”

    一顿饭吃了两三个小时,由于身边多了个女孩,程枫二人说话也变得小心了许多。

    “小妹妹,我们得离开了,你一个人回去害怕么?要不要我们送你回去?”

    吃饱了,喝足了,程枫两人也得离开了,虽然就住在这个酒店,但洗簌还是得进行的。

    “我,我是外地人,今天刚被朋友骗来这里的,在京城没有地方去……”(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