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对手都是大美女 1

北城312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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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又行驶了三十分钟,终于到达终点站——玛尔斯帝国的政治文化经济以及军事中心——帝都朱庇特。

    阿方索先生一边拿行李一边叫道:“赶快把帽子戴上再下车。”

    戴帽子?这大热天谁会捂上帽子?阿尔镇的人可从来不戴,帝都人真奇怪。箱子里只有夏装,我根本没有帽子。

    “不戴帽不是正经女人,会有人找你问价钱。”阿方索先生向我解释帝都的风俗。

    我一吐舌,赶紧摸出一个擦脸的花毛巾,厚厚的裹在头上,这不得热出我一脑袋痱子出来?

    提着行李一步步走下车,各种各样嘈杂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我四下转头,看向这座即将改变我命运的陌生城市第一眼:哇!好大好大!人好多好多!

    铁轨、站台,一眼望不到边,无数人头涌动,在站台上组成一道道人墙。衣着华丽的上层人士,简朴的市民,褴褛的苦力,服色各异,身份不同,同时聚集在一起,在这种特定的场合,似乎消失了阶级的界限,仔细看他们的神态举止,却又泾渭分明。

    每一个人似乎都行色匆匆。有少年举着报纸从我身边跑过,撞了我一下,连道歉也没说就跑了,嘴里操着帝都人特有的铿锵口音朗朗叫道:“《朱庇特早报》!五分钱一份!”马上有对手也叫道:“《帝国日报》!一毛钱两份!”还有招揽客人的苦力自我推销:“需要搬行李吗,小姐!三分钱给您搬出车站,一直送上马车。三分钱,只要三分钱!”一人背着一大叠花花绿绿的纸,硬塞给每一个经过的男士:“住店吗?车站附近旅馆,交通方便,价格便宜,双人间一晚只要五毛钱,有******阿方索先生也被一个流着鼻涕的小孩硬拦下,小孩麻利趴在地上,蹭蹭几下把阿方索先生的皮鞋擦干净,讨好的笑着向阿方索先生伸出沾满黑鞋油的小手:“先生,一分钱。”阿方索先生无奈的掏出两分钱,小孩也不找钱,拿过就跑。这是一座喧闹、忙碌、拥挤的城市。

    空气里弥漫着大蒜、机油、发蜡、香水、以及腐烂食物的酸味,混合在一起,让人闻着头晕做呕,这是一座腐朽的城市。

    我抬头望向远方,不透明的空气中隐约可见神庙庄严恢宏的尖顶,横跨塞勒涅河上已经经历了几世纪历史的著名鲁道夫大桥其结实的灰色桥墩,以及作为城市标志之一的圣皇高塔上巨大的玛丽皇后钟,钟声正在敲响,悠长宏大的声音整个城市远近可闻。这是一座辉煌的城市!

    我站在熙攘的人流中吃惊的看着眼前的一切,我将去探险这座华丽而肮脏,优雅而低俗,自由却不公正的城市,这就是我对帝都的第一印象。许久后,我迈开脚步,蹒跚提着行李,身边跟着矮人,怀着一颗忐忑、恐惧而高傲的心!

    “然后有一位英雄走来

    充满力量

    把你的恐惧甩到一旁

    ……”

    我在心底里默默哼唱,渐渐勇敢起来。这座城市里,某一个地方,有一个人,将成为我的英雄。汤玛斯夫人说过,获得钻石勋章的军人每一位都是了不起的大英雄,他们值得我为之奋斗,我将付出努力争取他。

    我夹在出站的人流中缓慢挤出车站,没想到外面一样拥挤,许多摆小摊的摊贩,还有停在车站口的马车、人力车,甚至许多擦得锃亮的钻石车,以及黑压压一片接站的人,堵塞了交通。

    “十年没来帝都了,几乎没什么变化。”阿方索先生感叹,听不出是希望有变化还是不喜欢改变。

    一辆看起来特别豪华的钻石车缓缓在路边停下,车身非常长,大概里面装了好多人,我怀疑这种车子怎么转弯。车门打开,一位穿着考究的中年男子从车上下来,我以为他是某位贵族,不料他弯着腰极其谦卑的打开后面的车门,那么长的车厢里竟然只下来一位夫人!她的裙子非常豪华,颜色亮得刺眼,即使汤玛斯夫人送给我的华丽礼服也远远不能与之相比。她手上带着镂花白手套,头上一顶巴掌大的时髦绿色软帽,帽子后面垂着长长的流苏,脖子上还有一串色泽圆润的珍珠项链。她手里拄着一把收起的白色阳伞,由之前下车的那位男子(估计是仆人之类的人)在前面带路。那仆人手里挥着手杖、嘴里极不客气的大骂着前方挡路的人:“让开让开,给侯爵夫人让路!你们这些肮脏下流的家伙!”

    一位年龄大概四五岁的小乞丐伸出骨瘦嶙峋的小手,充满希望的向侯爵夫人乞求:“夫人,行行好,赏口饭吃。”仆人举起手杖一杖打在小乞丐的头上,血顿时呼的冒出来。仆人怒气冲冲骂道:“滚!”那位夫人对自家仆人造成的流血事件视若无睹,仿佛本该如此。我义愤填膺!

    在阿尔,也有些无家可归的小乞丐,他们常向经营面包店的寡妇西蒙夫人讨要面包,尽管西蒙夫人生意艰难,自己还要靠邻里间的好心光顾维持生计,但她从来没有拒绝过,总是笑眯眯拿出面包分给可怜的孩子们,并请来镇长,而热心的镇长大人会想尽办法给发现的孤儿找个肯收留孩子的作坊或农庄。这是阿尔镇人的生活方式,人们总是互相依靠、互相接济,形成一张共存的大网,因为一个人独立生活太难了,就象让一家人,无论让一个人多么拼命工作,也无法摆脱饥饿。

    我看着那侯爵夫人和她趾高气昂的仆人,这就是大贵族的气概吗?我第一次见到大贵族。我正要冲上去,手腕被阿方索先生使劲拉住:“在帝都,别多事。”

    “可是他们打伤了人!”我愤怒叫道。

    阿方索先生充满自嘲的讽刺道:“在大贵族眼里,我们都是蝼蚁,命不值钱,打死活该。”他冲我重重摇头,“孩子,世道就是这样,我们管不了的。”

    我不再鲁莽的冲出去。那位受伤的小孩更没有叫着索赔,而是害怕的扭身躲入人群里。我翻了翻包,取出临行前妈妈塞给我的零用钱,拿出两块钱给了那位受伤的小孩:“拿去看医生。”结果,小孩刚接过钱,钱就被一个高大男子动作敏捷的抢走,那男子立刻挤入人群消失不见。

    “你看,早告诉你了,这种事不要管,你管不过来。”阿方索先生埋怨说,拉着我赶紧走,因为已经有一大群小乞丐睁着贪婪的眼睛朝我涌过来。我开始明白一个道理:想帮助人,只有热心,没有力量是行不通的。

    这时,一位年轻貌美的贵族小姐在一大群高大男仆和漂亮女仆的簇拥下走出车站。她的肤色极度白皙,脸上不知涂了什么胭脂,粉红色自然靓丽得仿佛是从肌肤里透出来的,眼睛明亮有神,看什么都透着一股全世界我最美丽的骄傲。一身华丽的翠绿色旅行专用套装即使经过长途旅行,上面竟然连一个褶子也没有,金发上戴着一顶白色的宽檐帽,遮挡住阳光。原来夏天的帽子是用来遮太阳的,我恍然大悟。

    “女主人,伯良地公爵小姐出来了!”打人的中年仆人兴奋的向侯爵夫人道,仿佛见到久违的自家亲戚一样。侯爵夫人高兴的迎上去。

    “哦!姑妈!您好吗?”伯良地公爵小姐细声细气的叫道,张开双臂与侯爵夫人拥抱。

    “伊丽莎白,你父亲身体好吗?”侯爵夫人问。

    “好!上周还去打猎呢!”

    侯爵夫人拉住公爵小姐的手仔细端详公爵小姐的脸蛋:“怪不得小时候大祭祀说你有皇后相呢,你真是越长越美了!”

    公爵小姐闻言高傲一笑,昂起头。这时,她的视线转过来,正好看到我,而我当时正好奇的望着她。我知道她是谁——比亚里茨大学第一位女大学生伊丽莎白?路德维希小姐,阿莱第一大贵族伯良地公爵的女儿。

    公爵小姐不屑的撇了一下嘴角,就象我的存在是一种视觉污染似的,马上把头转回去,轻声说了句什么,离得远我听不很清楚,但猜也猜得到。公爵小姐说:“哪儿来的土鳖。”侯爵夫人听到了她的话,也朝我看过来。我身上穿着妈妈的灰色旧衣服,打满了褶,头上顶着花毛巾,毛巾两边象狗耳朵一样耷拉下来,身边跟着矮人大叔。侯爵夫人嗤的笑出声来,然后她身边的一群人一起附和着笑,并且一路笑着上了钻石车。

    我也不屑的撇嘴。如果贵族就是这副傲慢样子,我一点也看不到他们有值得我尊敬的地方,我也不觉得自己就肮脏下流,尽管我确实土气。我把毛巾摘下来,象扇子一样扇了扇,又重新包上,提起行李,挺胸抬头走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