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天赐之果

慕雨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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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万年前,大陆与海洋之间相隔一座高山。名为神狱山,山高连天,雄鹰难渡。也就是这座山,使得大陆人与海岛人互相隔绝。可总有一些充满了好奇的勇士,想要征服这自然的阻绝,去看看山那边的景物。也就是这些勇士,在山顶万年不化的积雪中发现了神赐之果。

    说到这里,老人摘下黑色礼帽,放在火堆旁。

    火堆旁,另一个少年接口说,老爷爷,你说的就是清煞果吗?只有神狱山上才有的。

    老人面容严峻,点点头说,清煞果是神赐给人类的礼物,能给人带来驾驭自然,改造世界的力量。

    少年惊叹的说说,这么说,喀克霍尔木海峡....真的是人类一斧头劈开的?

    老人说,对。这位创造了奇迹的男人,依靠清煞果的能力,手握世界上最锋利的斧头。仅仅一斧,就将神狱山一分为二。打通了大陆与大海的道路。正因为如此,那一年被定为五洲年元年。

    少年崇拜之余说,那他为什么不多劈几下?只有一道喀克霍尔木海峡也太挤了。

    老人耐心的解释说,小安呐,你想的也太简单了,这道海峡纵横三十里。劈开这一道海峡,就已经耗尽了这位英雄的生命力。

    时景安撇撇嘴说,那为什么,人们给这座山取名叫神狱山?

    老人说,因为这座山,既是神域又是地狱。如今,人们想要去山的那一边,已经不需要冒生命危险翻山。可还有很多人,甘愿付出生命爬上神狱山山顶。小安,你知道为什么吗?

    时景安呆呆的说,我知道,是为了神赐之果。

    老人接着说,为了获得神的能力,人们甘愿去地狱走一遭。可即使有幸活着爬上山,却又很难找到清煞果。

    接着,老人叹了口气,轻声说道,是不是,从地狱回来,获得了神的力量的人,就成了恶魔?

    时景安没听到最后一句,自说自话问,老爷爷,你是不是就要离开这儿了?

    老人说,我在这里已经呆的够久了,也该去见我的亲人了。

    时景安说,要不然老爷爷,我陪你去吧,反正我也没有家人了。

    老人一口否决说,不行,你那么小,不行的。老人边说边摇头,用全身的动作来回绝这个提议,似乎跟着他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时景安觉得老人嫌自己拖累,有些失望,坐在火堆旁一言不发。

    老人看他不说话,从怀里掏出一本书,递到时景安面前说,小安,这本书就送给你了。

    时景安看见了这本书,立即转忧为喜说,嘿嘿,我跟你要了那么久你都不给的,现在居然给我了,太好了,哈哈。

    老人心想,小家伙,你知道这本《烤物志》本王多喜欢吗?这可是本国大厨林贵尼侯爵献给本王的。

    时景安欢喜的把书揣在怀里,取下火堆上的野猪腿,递给老人说,这野猪真难对付,费了好大劲才抓到,你尝尝怎么样?

    老人接过野猪腿,用随身小刀切下来一小块,伸进嘴里。细细品味后说,真不错。不过,这不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烤野猪。

    时景安嘴都撇歪了说,整个村子,不对,整个国家,我的烤肉是烤的最好吃的,除非你吃过《烤物志》作者亲手烤的。

    老人从破旧的口袋里取出手帕,擦擦嘴角,笑而不语。

    两人享用完了一只烤野猪腿后,时景安问,老爷爷,你说,神狱山被劈开这么大一个口子,那海水不就灌进来了吗?

    老人笑笑说,这个问题问的好,人们在劈山前,就已经挖好了河道。海水流入大陆后,就分为两条大河,格底里斯河和发拉蒂河。就是这两条河将大陆分为三个大洲,咱们脚下的莱奥国,就位于两河之间的神通洲。

    时景安说,我知道,老爷爷你曾经和我说过。世界上一共有五大洲,北方的阿伊斯洲,极寒之洲,雪下个不停。西方的黑特洲,炎热之地,太阳晒个不停。东方兰特洲,海岛之洲。南方蟾部洲,是与兰特洲隔着死亡之海的另一大海岛洲。

    老人看着时景安,微笑着点了点头。

    月光下,火堆旁。原本是陌生人的一老一少谈天说地,这画面,颇有一种家人的温馨。

    第二天,伴随着鸟鸣声,时景安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躺在木屋里的床上,身上盖着草席。时景安落寞的走出木屋,昨晚的火堆还未燃尽。一切和昨日无异,可那个绅士老爷爷却早已离开。

    时景安踩灭了火堆,自然自语的说,老爷爷你走也不打声招呼,你还没告诉我你的名字呢。一抬头,时景安就看到了幽静的山林和自己身后孤零零的木屋。此时,时景安无比的思念自己的母亲。

    从出生起,时景安第一眼看到的就是母亲,一个温柔贤淑,美丽大方的女人。附近两河村里有些顽童调皮,常常跑到他们的木屋旁踩踏房间旁的菜园,甚至揭下木屋上的茅草,撒的满地都是。尽管如此,时景安的母亲也从未丢失过优雅,也从未抱怨过命运的不公。虽然,自打出生以来,时景安从未见过自己的父亲,可时景安得到的爱,不比任何一个孩子少。

    时景安的母亲,有两件事每天必做。一是站在屋后的小山顶上远眺,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另一件事就是每天晚上睡觉前,她都会取下墙上的剑,抱在怀里仔仔细细的擦一遍。就像捧着一把玻璃剑。时景安长大后,才知道这两件事都和自己从未谋面的父亲有关。

    可好景不常。时景安记得很清楚,在七年前的春天,自己七岁那年。那一天,阳光正好,像往常一样,吃完早饭,时景安母亲去格底里斯河畔洗衣服。临走时的笑容,盖过阳光的灿烂。可时景安怎么也想不到,这一笑至今,时景安再也没见过母亲。

    母亲失踪的第一天,时景安乖乖呆在家,也饿了一整天。第二天,母亲仍然没有回来,时景安大哭了一会儿,就决定要找自己的妈妈。可这时,大雨已经落下。时景安冒着大雨,跑到戴斯山里、格底里斯河畔、两河村去寻找母亲。他不管衣服被划破多少,也不管身上沾了多少泥水,只是不停地寻找。到了第二天晚上,时景安又累又饿,晕倒了在两河村的街道上,惊动了屋檐下避雨的路人们。

    醒来后,时景安看见的是木制房梁。环顾四周,是一间整洁的房屋。时景安微微动了动,感觉到身上被换上了干净的衣服。这时,房门被推开,进来的是一个可爱的女孩,圆嘟嘟的脸蛋,大概四五岁的样子。

    女孩见时景安醒了,笑着问,小哥哥你醒了啊,饿不饿?

    时景安这才意识到肚子已经很响了。

    过了一会儿,女孩小心翼翼的端了碗粥过来。时景安接过冒着热气的粥,狼吞虎咽的吃完了。吃饱了后,女孩接过空碗,时景安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时景安问,那个,谢谢了。

    女孩说,没什么的啦,是哥哥发现你的。他当时去修炼,回来的路上发现了你,就把你带回来了,嘿嘿。

    时景安此时脑袋清醒了过来,想起来自己晕倒前的情景。漫天大雨落下,甚至还伴随着电闪雷鸣。时景安极度疲惫,衣服破破烂烂,满身污泥。路边站着躲雨的路人,瞪大了眼睛看着这个流浪狗一般的孩子。伴随着别人的目光,绝望溢满了胸口的时景安晕了过去。

    大雨,愈加猛烈了。

    时景安有些后怕,要是自己倒在河边或山里,那就完蛋了。这时,又一个人走了进来。女孩回头看了那人一眼欢喜的叫道,哥,他醒了。

    时景安打量着面前的男孩,也不过十岁。可浑身上下透着一股成熟的气息。那男孩直勾勾的看着时景安问,你叫什么名字?

    时景安想了一会儿说,我母亲告诉我我的名字是时景安,不过她一直叫我小安。额.....,你们叫什么名字?

    女孩抢先说,小安哥哥,我叫阿卡德.羽雪,叫我羽雪吧。我哥哥阿卡德.羽洋,叫他羽洋就行。

    时景安说,羽雪,羽洋,谢谢你们救了我。

    羽雪报以甜甜一笑,羽洋依然面无表情的说,你不是一直住在远离村子的戴斯山脚吗?怎么跑到村子里来了?

    时景安惊讶的问,你怎么会知道我住在山脚,你见过我吗?

    羽洋说,看来你已经不记得我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