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橡木厅

浑水里的泥鳅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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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时候,命运总爱和人开玩笑。

    在李察驱车进入灰石镇的三天后,他苏醒时那片布满贝壳、卵石的河岸滩头,却偏偏迎来了一伙来接他的人。

    这是一帮无论高矮胖瘦,都穿着长袍的怪人。

    人群之中,有身高只起到常人半腰,但面貌却十分苍老的侏儒,还有身躯魁梧,足有三公尺高的牛头人,其他如耳朵尖长的精灵、头生鹿角满脸胡须的德鲁伊,甚至样貌狰狞的蜥蜴人,绿油油的矮瘦地精,也全都应有尽有。这支仅二十余人的队伍,冒出了十数个不同的种族,宛若召开了一个小小的智慧生物博览会。

    但即使长相不一,他们身上的气质却出奇的相似。

    这帮人里,即使向来以粗鄙闻名的狗头人,都是一派惶惶然的学者风范。并且在这特立独行的狗头人身边,还站着青面獠牙的食人魔大儒和一副智者状的巨汉牛头人。

    他们群聚在河滩边,注视着李察当时跳水时,无意留下的衣服,还有那一串被熊大踩出来的厚实脚印。

    作为一头数吨重的暴铠巨熊,熊大的足底覆盖了一层银灰色的坚硬金属,加上那身骇人的巨力,它留下的足迹一目了然。爪状的印痕中,无论卵石抑或贝壳,全都被踩成粉末。脚印的小坑里,有些因为雨水的浇灌,还生出了一丛丛圆头蘑菇。这番残酷的景象,让看到它的人不免忧心。

    “毫无疑问,这是暴铠巨熊的脚印。多年前,我还是一个法师学徒,跟随奥德里奇老师四处游历时,曾见识过它们的狡诈和力量。那群该死的红袍光头佬,不遵守自然之道,用他们可恶的魔法污染了动物们,只为他们可鄙的野心。”

    身高足有五公尺高,好似一个放大版的壮硕男子的巨人魔法师安德鲁蹲在地上,用他那粗如常人手臂的手指,指着地上的脚印。

    他长吁短叹道。

    “什么时候,战争才会成为一个梦魇,让所有人都为它心生胆怯。也许当它的狂热散去,人们才会互相理解。”

    当这个穿着长袍的巨人抬起身子时,整个大地都似乎在颤抖。

    这个巨人魔法师,脸庞总带着些许的犹豫,让他有着哲人般的风度。虽然这份独到的气质,配合他五公尺高,堪比两层楼般的恐怖身躯,总显得不协调。

    好似一个五大三粗,虬髯满面的粗野汉子,躲到深闺里捏针绣鸳鸯。

    站在这个巨人身旁,有一个起到他腰杆的灰毛狼人。

    他形如恶兽,一张嘴就露出满口雪白的獠牙,野狼般的头颅在张嘴说话时,朝前突出的尖吻开开合合间,都仿若有一股血腥味弥漫到空气里。

    但他却有一双温柔的眼睛。

    “前路漫漫,你我只能协力通行。”狼人亚摩斯大声应和。

    周围一圈人无不点头称是。

    这时,一个样貌清丽的女精灵法师,却张口对巨人安德鲁道,“那这么一说,我们的那位小伯爵岂不是已经惨遭厄运了?”

    其他人的话匣子也被打开了。

    “是啊,是啊,暴铠巨熊的凶残,我也有所耳闻。”

    “如果他的灵魂重归大地,那我们可是功亏一篑。”

    “白来一趟也就算了,望见一个如此出色的先人子裔惨死,实在于心不忍。”

    “唉,没想到黯月巫师会的那帮人,居然也鬼迷心窍,成了那条恶龙的帮手。”

    ……

    这帮千奇百怪的人长吁短叹时,巨人安德鲁却道,“恐怕现在还不能这么说,我对暴铠巨熊也算比较了解。它们一般袭杀人类,只为发泄怒气,受难者往往惨不忍睹,成了一堆到处都是的碎肉。这种情况,新月之面必定破碎,但事实并没有。只能说他是生是死,现在还尚不可知。”

    但他的话听着就像安慰,众人的脸上还是布满失望。

    在安德鲁对面的人类老者,也张嘴讲道,“即使真是这样,我们还是晚来了一步,这片海岸如此之大,想找一个人谈何容易。”

    “那也要找!”狼人亚摩斯说的干净利落。

    他环顾周围的同伴。

    “这个‘小李察’,事关这片土地的未来。他就如一道旗帜,一旦竖立,能立刻集聚人心。大家不要忘记,他的祖先‘大李察’可是艾尔的公爵,素来受到落日荒原上的人尊崇。如今,他得到埃多的册封,无疑是成了抵抗恶龙最好的人选。”亚摩斯讲道这里,目光骤然深邃,“倘若,这里变成了所谓的龙之王国,那时连艾尔也要面临战火了。别忘了,后边还有那不能说的大事。”

    这番长篇大论,当即让众人心神一振。

    这帮人里为首的一个生着鹿角,胡须头发都一片雪白的德鲁伊老人,也是立刻拍板,“亚摩斯说的对,哪怕倾尽橡木厅的人力,也得阻止那条恶龙的企图。现在,我们要找的人是生是死还不清楚,就选择轻言放弃,可实在不是清醒人的作为。”

    老人一本正经说了这些后,特意莞尔一笑,缓和一下紧张的气氛。

    “大家不妨乐观点,说不定我们的‘小李察’正躲在那个兽洞里,衣不遮体的等着我们呢。我们得怀着仁慈之心,拯救这个无辜受累,楚楚可怜的少年啊……”

    “砰!”

    李察身着一身星光点点的绚丽黑袍,腰悬佩剑的他,单一只手就戴着三个足金戒指。他一拍柜台的桌子,整个酒馆都暂时安静下来。

    熙熙攘攘的酒馆里,因为他的出现,猛地针落可闻。

    “你们这最贵的酒是什么?”

    “客人,是艾尔的飘花龙舌酒,您需要的话,我们为您直接端到桌上。您要几瓶……”

    李察却打断侍女的话,他随手从袍子里掏出一把金币,也不看数目多少,叮叮当当地一把扔在了柜台上。

    “给在场的人每人上一大杯。”

    一身暴发户气质的他,掉头对欢呼雀跃的众人讲道,“请大家为我的健康干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