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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尔心中有点奇怪,向会长问道:“我看那两人也算成功的商人,怎么被开除出联盟后,就像破产了一样?”
会长不无得意地笑了一下:“所谓商场如战场,同行是冤家。这商战最为残酷无情。失败一方一旦要被打倒在地,不知有多少人要趁此机会踩上几脚,圣辉城是圣德兰的首都,这竞争更为激烈。只是我们这圣辉城商业联盟不同,只要入会,大家都是生意上的伙伴,再无倾轧。原本是小商人们为了免遭大豪商的迫害,联合起来建立的组织。只是这几年越发壮大,再没人敢小觑。这两人现如今被开除出联盟,今后的日子……”,他摇了摇头,又说道:“只不过这两人有眼不识金镶玉,冒犯了您,也算是罪有应得。”
虽然他说的比较隐晦,艾尔还是听明白了。这不就是地球上的黑社会嘛,只要交了份子钱,保你平安无事。若是恶了这黑社会,不仅不再保护你,反而头一个就要欺压剥削你,再无安生的日子,怪不得那两人如丧考妣,惊惶不安了。
所谓的拍卖行自然就是布洛克之前所说的最大的奴隶市场。分为明价和竞价,所谓的明价自然就是明码标价,一般都是贩卖那些有点手艺的普通人。至于那些孔武有力的武者或是绝代佳人的奴隶则是要通过竞价的方式,方才卖出。
艾尔也只是买了些普通奴役,在竞价会上都没有出价。他知道只要自己一喊,保管没人敢和自己竞争,只是这样一来受人好处,又平白落得“霸道”的印象,何苦来哉。只是心心念念的精灵奴隶没有见到,想来也是稀罕事,哪能刚来就能碰到。
竞价会开得波澜不惊,只是拍到一名女子时陡然起了波折。说实话,那女子美则美矣,却不是那种倾城倾国,美得惊心动魄的绝代红颜。只是眉宇间一抹温婉,带着点羞怯的小家碧玉,抬起头时水汪汪的大眼睛,像是小动物般楚楚可怜。
可就是一个这样的人儿,引得那索隆先生和奎因先生频频出价,那价牌上的数字是芝麻开花—节节高,很快就飙升到一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地步。
艾尔看得是一头雾水,向身边的会长请教道:“马歇尔会长,恕我眼拙,那女子到底有什么特殊之处。引得这两位青年俊杰大动干戈,将价钱炒到了这种地步?”
会长低声回道:“其实这两人已经这样斗了很长时间啦。他们一个北境发家,一个东境出身,都想在圣辉城大展拳脚,开拓出一片天地。可您想这圣辉城就这么大,又是好几家大商行经营多年的本部所在,哪那么容易。很多生意只容得一人插进一脚,再容不得第二个人了。偏偏这两人都想当第一人,自然就是一番龙争虎斗,互不相让,不仅是在生意上要一较高低,就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情也不肯低一头的。”
会长看了看四周没人注意,又压低了声音“好心提醒”道:“只不过最近索隆先生还是占了上风。听说这位奎因先生为人纨绔,性情古怪,很不好相处。特别是能力上也与索隆先生相差得有点远。”
艾尔点了点头,算是感谢马歇尔先生的善意。这时竞价会的拍卖已经渐入高潮,那女子的价格已经被喊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价格。买她一人的价钱甚至可以买下一座不错的妓院了。
“奎因先生何必如此苦苦相逼,这女子我见犹怜,很投我的眼缘。今日奎因先生若是高抬贵手,我欠您一个人情。”,一个贵宾包厢里传来一道温文尔雅的声音,醇厚的像是酿酒,让人迷醉。
“得了吧,索隆。也别假惺惺的了。你不就是想要压我一头,好让所有人觉得白玫瑰商行强于我们罗德里格斯商行嘛。我也厌烦这种你加一,我加一的小孩子过家家了。”,又是一道公鸭嗓音传来,像是小孩变声期一样,很是难听。
“别废话了,我拿罗德里格斯商行在圣辉城的三家绸缎铺子换这女子。”
满场一阵哗然,像是一大捆鞭炮被点燃,“轰隆轰隆”的议论声直炸得人耳朵生疼。
“这是真的?奎因先生。”,一个人激动地高声喊了出来。虽说这竞价会隐匿卖主的身份,不过这位心情激荡之下难以自持,不免露了行迹,显然这位就是那女子的卖主了。周围人的视线满满的羡慕嫉妒恨,那灼热的目光恨不得直接把这人烧了,然后取而代之。要知道这可是三座曼尼区中心的绸缎铺子,一大笔钱固然好,可哪比得上这三个下金蛋的老母鸡,这家伙以后就真的是财源滚滚,日进斗金了。
这事除了奎因这纨绔子弟,又有谁干得出来,要知道就是当年的精灵奴隶,也没卖出这样离谱的价格。
一阵苦笑响起,“奎因先生是性情中人,我索隆是决然做不到如此洒脱的,不得不甘拜下风。”
那奎因先生却没有回话,不知是胜利后的志得意满,还是对他的不屑一顾。
艾尔也是震惊不应,对奎因先生不得不说个“服”字。他又向会长问道:“您不是说这两位只是斗气吗?为了生意非要分个高下,可这位为了斗气可是连生意都送了出去。”
会长哪知道怎么回事,他也是瞠目结舌,喃喃地说不出话来。
今天必然是索多玛拍卖会建立以来浓墨重彩的一天:一位身份尊贵的大贵族大驾光临,一个普通的美人拍出了难以逾越的高价,就是许多年后,仍然有许多人清晰地记着这一天,记得这一天里的人。
……
一架华丽的马车内,刚被拍出惊人价格的美人正服侍着奎因.罗德里格斯饮酒。他突然伸出手来,捏住美人的下巴。那美人娇吟一声,闭上眼睛,准备承受接下来的初试云雨。
只是等了半响,却没见跟前的贵公子有何动作,睁开眼睛,才发现他在细细地端详着自己。
“不是啊。”他叹息一声,“怎么可能是。”,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饮罢,拿起一根金簪,敲着酒碗放声哼唱。
“曾经有个姑娘在身旁。”
“一双眼睛大又亮。”
“会烧白肉和炖汤。”
“最为拿手是鱼烫。”
“东奔西跑,疯疯癫癫老是在藏。”
“想要去找,一转眼间就不见啦。”
“就不见啦。”
歌词粗俚,渐渐哽咽,不成调子。
自从离了她,见过的所有女子都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