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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又一次不走套路,选择了一个没有高贵出身也没有什么侠义心肠连品行都不怎么高尚,行事作风完全是地痞小混混的家伙作为主角,这种大胆的写法,让两位小美眉都震惊不已,但是等她们进入了那个陌生的古波斯世界之后,随着小宝为了那个惊鸿一瞥的美貌女婢(就是温柔可人的双儿)而一路误打误撞的卷进“反书案”中后,却觉得这样的设定也是别有风味。
“那些天方教徒真是可恶,居然想出了灭国毁史的恶毒主意,如果让他们得逞的话,几代人之后这些波斯人就忘记了自己祖上的荣光,只顾得朝拜征服者的神祇了。”
虽然只看了一个开头,不过智慧与美貌并重的彭幼岑还是指出了文后的关键:“程祁哥哥的这本书后面看起来又是有微言大义。”
程祁把书稿都给两位小美人通揽了一番,还留她们招待了一顿晚饭,临别的时候千叮咛万嘱咐:“这本书稿除了我只有你们俩见过,可不要再告诉别人。”
“那姐夫也不能说嘛?”雪萍眨着明亮的大眼睛问道。
程祁莞尔一笑:“让他也等几天再看到,好不好?”
雪萍转念便通透了,拍着手叫好。
送走这一对小可爱,程祁与黄阳的单身合租同居日子还在有条不紊的继续进行。报纸上波澜不惊的日常报道着四级议会里司空见惯的吵架和偶尔有失文人体统的打架,更多的是张家长李家短的八卦,什么哪位文豪睡了一百多位女粉丝,被冠以“东海郡第一炮王”的美名,又或者某位嘴巴臭乱喷人的家伙在喝完花酒之后被人堵在小巷子里揍得亲娘都认不出来了。
程祁有时会去藏书阁看看最新的科技进展,这可真是一个群魔乱舞的时代,民科的成本很低,三天两头有人宣布自己建立了一套全新的格物学理论,或者说破解了某个数学史上的千年难题。至于电学、磁学还有光学这格物学界的三大显学,那更是不知道有多少人在里面混饭吃,甚至于连小说家都能在里面分一杯羹——利用某种一时说不定道不明的现象,作为噱头来搞文学创作,似乎还有点科幻小说的雏形?
他更感兴趣的是域外探险的报告,现在天上还没有遥感卫星,地上也没有远程雷达。茫茫大洋上还不知道有多少未知世界等待探索,不论是中美洲的雨林深处,还是黑非洲的大河上游,在地图上都还有大片的迷雾等待着探险家们的舍生忘死。
偶尔,有些地方会传来发现了超级巨大的海洋怪兽,又或者是有东京铁塔那么高的陆地怪兽的新闻,在报纸上惊起一点涟漪,但旋即便消失地无影无踪。
正是这一点涟漪,却会给某些想象力丰沛无比的人激起如同井喷一般的创作力。
那天程祁偶尔在报纸上看到了一个据说在某处失落的岛屿上发现了巨大无比的猩猩的小道消息,吃饭的时候与黄阳八卦了两句之后,转日黄阳便捧出来了一篇稿子。
“看看我这小说写得如何。”黄阳沾沾自喜的道:“看你写了这么多,我也算是照虎画猫,有点儿心得了。”
程祁诚惶诚恐地接过来,“且让某家拜读拜读——金刚传——大洋西南不知极处,有一岛屿偏僻素无人知……”
爱她,就要为她站在东京铁塔上打……好吧,这个时空飞机还没有发明,身高一丈的巨型金刚猩猩为了心爱的女人只能在东京铁塔上打……十五个团的厢军。
“看来蝴蝶的翅膀还真厉害啊。”程祁嘟嚷了一句之后放下了书稿。这部书稿充斥着乐观向上的人类至上主义,力大无穷的金刚被人类的计策俘获,从遥远的岛屿运到了东京供人参观,尽管他利用人类的麻痹大意逃出了动物园,但是最后还是大宋官军的围剿下一命呜呼……再伟大的自然力也都敌不过人类改造自然的创造力,这部小说的主旨很鲜明,也很符合时代的气质。程祁想到:在现在这个以多铆蒸钢为美的时代,贸贸然的就提出什么“寂静的春天”,也确实是太不合时宜,现在人类还没有尝到过分改造自然的苦头,自然也还想不到要去城里什么大德鲁伊神教。
“怎么样?”黄阳还等着他的评价呢。
程祁笑道:“当然很好了,不如投出去吧,就投彭友直他们家如何?”
“甚好,甚好。”
彭友直现在与程祁的关系极好,他的小姨子最近来的稍微少了些,但是他的幺妹彭幼岑却经常来玩儿,一来是催稿,二来也是把一些值得一读的读者来信交给他。
程祁最新发表的两篇推理小说,也获得了不错的反响。很多人都盛赞他又开辟了一条新的写作道路,不过程祁还在耐心地等待,这两篇小说,只是他投石问路丢出去的时候,后面可还是有大招在等着呢。
“程祁哥哥,这些是我哥哥整理出来的来信。他说有几封来自洛阳的很有意思。”彭幼岑把书信放在桌上之后,就坐在一边巴巴地望着他。
程祁知道她要什么,从柜子里拿出一叠手稿:“这篇《金刚传》是黄阳君的大作,你读一下。”
彭幼岑还没有读过黄阳的文章,也是好奇,便捧着书稿在一边安静坐下。程祁从读者来信中找到彭友直特别提示的两封洛阳来信,展开信纸开始读了起来。
写来第一封信的是洛阳高等师范学堂的一位法学教授,他先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之后然后提出一个小小的请求,他希望能够在课堂上与学生们探讨《无人生还》这个案件。
教授说他觉得这个案件很有趣:一位司法官(应当依法行事,严格按照法律办事),因为证据不足或者其他的缘故,不能将十一名有罪之人送上刑场或者关进大牢,所以他决定替天行道,用自己的手来铲除这些罪孽,最后他也因为自己违背了司法的程序正义而自尽。这个故事抛开推理与悬疑的成分,作为法学之本来与学生们讨论也是极为有趣的。
那就是什么是法律?是天定之法还是人定之法?
在大宋帝国,一直以来有两种路线之争,前者以朱熹及其门徒们为代表,被称为福建法学派,他们的代表性观点就是:天理昭彰,法理昭昭,法理显现天理,天理映射法理。简单地说来,朱子学派认为存在着一个终极的宇宙规律,所有的自然的、人文的、历史的原理都能用一个最简单的规律表达出来,这既是天理。但是人的认知力是有限的,只能够逐渐地认识真理而不可能一蹴而就。不过天理也并不神秘,它并不是高高挂在天上的月亮,而是蕴藏在世间万事万物之中,水流向下是重力的原理,弓矢飞行是惯性的原理,人的生老病死,王朝的兴衰更替也各有其中的道理。朱子学派的学者认为,这些道理都是统一的,他们在更高的一个层次上可以被用一个更简洁更明了的公式、定律表达出来。
法学也不例外,它也存在一个“通项公式”,一个先天的自命题,它是自然而然的,因此怀有这一主张的法学派也被称为自然法学家。他们主张法律应当尽可能的契合法的自然状态,也就是去趋近法的天理,这样的法律才能被称之为“良法”,良法才能通向善治。
而与自然法学家们相对的另一派,同样来头不小,他们的祖师爷可以追溯到商鞅、荀卿和韩非等三晋法学家,尽管一度秦法被污名化,但是帝王们仍然明白其中的玄妙:外儒内法,王霸杂用之。三晋法学的复活起源于共和时代。共和时代对帝国时代的法律进行了全面的修订,执掌大权的议会重新修订了《六典》和《大律》。但是他们却面临着一个难题:如果说周以前的两千年,法律的神圣性来自于神授,周以后的一千年,法律的神圣性来自于君王。那么一群议会的“无赖汉”制定出来的法律有何神圣性可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