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佣兵任务

青冥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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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林皇朝最大的佣兵学院坐落在东湖省的省会武城。

    入读这所学校的非富即贵。

    赵虎义却是意外。

    他家境贫寒,有两位姐姐,一个弟弟。

    大姐自幼先天残疾,不能劳作。赋闲在家由父母瞻养;二姐早早出嫁,嫁给了一个地主做妾。

    因为太漂亮,受正妻嫉妒,平日受尽委屈,却不敢声张。

    仅仅为了每月能寄回家的二钱银子。

    赵虎义深知自家贫苦,早早自给自足,做过酒楼小二、妓院龟公、伙计帮厨、苦力挑夫。

    十年下来,也勉强养活了自己。

    父母一直夸他是最听话懂事的,却不知懂事的孩子老的快。

    他今年二十一岁。

    看起来却像三十岁的人。

    可他已很满足。

    因为对生活的满足,他每件事都能做到最好。

    他相信这次任务也不例外。

    这是他从皇家佣兵学院毕业后的第326个任务。

    没权没势的平头百姓出身,就得从最低级的任务做起。

    幸好他在读时就凭借皇家佣兵学院的身份,完成了数百个委托,从E级升到了C级。

    C级能拿到80%的佣金。

    C级的任务不致命,但也很危险。

    比如铲除山贼、扫荡流寇、追杀大盗、缉拿逃犯之类。

    这次的任务却很特别。

    不但特别,赏金也是C级任务中最高的。

    一千两白银。

    护送一样兵器。

    一把刀。

    一把神兵楼最新出品的名刀。

    飞火渊刀。

    据说此刀是神兵楼楼主亲自锻造,主料为海底精矿,还掺杂了部分天外陨铁。重若千钧,却吹毛断发,锋利无比。

    江湖上最有名最贵的兵器分别是神兵楼的刀、万剑山的剑、朝廷的官器。

    一千两,护送一把这样的刀,实在不多。反而颇少。

    只能怪买刀的人太小气。

    不过赵虎义却很感谢他。

    因为他再多出一点钱,就会变成B级任务。

    赵虎义还没有接B级任务的资格。

    这次任务有四个人。

    他很期待另外三个是怎样的人。

    因为这次任务对他很重要。

    任务完成每人能获得二百两银子。

    他需要这笔钱。

    这笔钱能使二姐不用再看人眼色,也能让未满十岁的弟弟读书习武。

    可来的第一个人就让他感到震惊。

    这人竟是一个少年。

    年纪比他还小了几岁。

    少年穿着朴素的麻布衣裳,头发随意扎在背后,看起来就像一个普通人家走出来的穷小子。

    赵虎义的心微微下沉。

    他看起来弱不经风,怎么会接了这个任务?

    这次任务需要跋涉千里,翻山越岭,把剑送到西湖省的呼啸山庄。

    他颇感绝望。

    以他的瘦弱身板,能不能走出百里?

    绝望也能带来希望。

    赵虎义忽然对另外二人心生期待。

    来的第二个人是一名英俊青年。

    他内里是软丝蚕衣,外穿黑色绸服,腰配镶嵌七颗耀眼宝石的宝剑,头发用玉簪盘起,说话慢声细语,走路不急不躁。

    赵虎义的心渐渐下沉。

    这般贵公子,怎会接受如此辛苦的任务?

    他应该坐在家里享福,或者找一些狐朋狗友,出去快活。

    而不是护送一把刀,远赴千里。

    这一路不知道会有怎样的危险。

    这并不是富家公子的游戏。

    要是遇到山贼,不知他能不能拔出那把镶嵌了七颗宝石的剑来。

    赵虎义对最后一人望眼欲穿。

    有前面这二人,最后来的一人怎样他都已能接受。

    最后来的是一个普通人。

    看起来不大也不小,穿的不好也不差,说话不温和也不锋利,做事不拖拉也不干脆。

    他拿着一把普通的剑,像在铁匠铺买的大路货,长相颇为普通,像街上随处可见的路人。

    连名字也很普通。

    小方。

    至少还不算太坏。

    他想。

    现在他的要求降低了许多。

    只求他们别拖后腿就好。

    贵公子人如其名:凌沐风。

    朴素少年却有个奇怪的名字:唤命。

    据他解释说,小时候生了一场大病,小命差点被阎王爷收了去。

    是他爹娘日夜呼唤,才将这条命呼唤回来。

    从此他就叫唤命。

    他父母坚信,只要取名唤命,命就不会再丢。

    赵虎义不置可否。

    如今人终于到齐。

    他拿起委托书和装着飞火渊刀的檀香木匣,率先走在前面。

    他喜欢在前面披荆斩棘。

    他从来不喜欢安全地跟在别人身后。

    一直以来,都是别人仰望他的背影。

    这次却是例外。

    凌沐风买了一辆马车。

    他站在后面,看着他们一个个上车。

    也忍不住坐了上去。

    有车不坐是笨蛋。

    他不是。

    他坐在门边。

    他不喜欢占人便宜。

    他拿过马鞭,开始为车厢内的三人驾车。

    车内三人正在攀谈。

    凌沐风道:“这条路上远去千里,大家都交交底,也好同心协力,互相依靠。”

    唤命道:“我来自东湖省武城附近,自幼跟阿叔跑任务,擅长一些简单剑法。”

    凌沐风道:“简单剑法能否杀人?”

    唤命道:“嗯。”

    凌沐风道:“那便是好剑法。”

    唤命脸有些红,他显然不习惯别人夸赞。

    小方静静坐在角落,不发一言。

    凌沐风只好自我介绍:“我自凌国而来,因向往江湖侠客,在皇家佣兵学院读了三年,最拿手的是射术。”

    唤命道:“那你手里为何拿剑?”

    凌沐风道:“宝剑在明,弓弩在暗。如此才能让人防不胜防。”

    唤命点点头,确实如此。凌沐风手一滑,已握住两把小弩。

    “这才是我的真正兵器,花了大价钱打造的官弩。”他将手弩递给二人,小方接过,赞叹一句:“好弩。”

    凌沐风道:“兄台倒也识货。”

    小方道:“只可惜你最拿手的却还不是这个。”

    凌沐风笑而不语。

    在江湖上,又有谁初次见面就坦诚相待的呢?

    这样的人不是太傻,就是太天真。

    赵虎义坐在车外,风呼呼作响,可他对车里的谈话却听的一清二楚。

    他沉声喊道:“我叫赵虎义,也是皇家佣兵学院毕业的。”

    凌沐风掀开帘子笑道:“想不到赵兄竟是校友。赵兄,外面风大,不如大家轮流驾车。”

    赵虎义不为所动,“没事,操劳惯了,我一闲下来就浑身难受。”

    凌沐风笑笑,坐回车内,“不知这位少侠来自何方?”他咪着双眼,盯着小方。

    小方直视他道:“我来自市井,跟地痞流氓学了一些无赖拳法,与屠夫鱼贩学了些粗浅刀剑,自考了佣兵证后,靠一些找阿猫阿狗的任务讨生活。”

    凌沐风道:“自食其力,令人钦佩。”

    车内一片沉默,无人搭腔。

    不久,车速减慢,越来越慢,凌沐风正要出言询问,马车竟然停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