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有人中计

不信天上掉馅饼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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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孙兰轻轻舒了口气,缓缓站起身来,举手一扬,清风过处,所有蜡烛一齐熄灭。

    随即就是一阵玻璃开裂的声音。

    凝神看去,只见七面圆镜俱皆出现了裂纹,这裂纹越来越大,片刻间,七面圆镜就化为一堆碎玻璃。原先凝结在圆镜之上的丝丝邪气,瞬间烟消云散。

    “大功告成了?”

    李无归略带一点讶异地问道。

    公孙兰微微一笑,说道:“对方功力不深,估计是旁支传承。若是正宗的钉头七箭,哪怕功力再浅,也没这么容易破解。”

    燕飞扬轻轻颔首,深以为然。

    他之所以在医院出手搭救老齐,也是查探出对方功力不深。饶是如此,他还是手下留情,只是破了对方的施法,却并未反击。

    对于习练这种霸道功法的同道中人,能够不往深处得罪,就尽量不得罪。

    这也是李叔一直都跟他念叨的。

    爷爷倒是从来都没有这么说过。

    这一点,燕飞扬完全能够理解老爷子是什么人?从来都是别人忌惮他,曾几何时他需要看别人的脸色行事了?

    “看来,萧雄应该可以顺利拿到金矿的开采权了。”

    公孙兰笑了笑,说道。

    李无归忽然问道:“孙老师,你们公孙家就真的对这么大一座金山没有半点想法?”

    公孙兰笑着反问道:“怎么,你有想法?”

    “参个股呗。”

    李无归也不隐瞒自己的观点。

    “我们可以凑点钱,在你的金矿里参一股,小股就行,多了我们也拿不出那么多本金。”

    上次从梁文那里搞到的一百万。还剩下几十万,本来打算直接资助给水晶庵的。现在李无归觉得,可以用来当个生蛋的母鸡。

    挖金子啊!

    这可不是一般的生意。

    基本上稳赚不赔的。

    采金其实并没有世人想象的那么财源滚滚,有很多生意的利润都超过了采金业。不过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挖金子总是最直接最来钱的买卖。

    李无归也不例外。

    归根结底,他也只是一个高二学生,在经济上远远谈不上见多识广,许多生意,他连听都没听说过。

    公孙兰微笑说道:“好啊,那我们就都凑一点钱,直接在萧雄那里参一股吧。”

    李无归奇怪地问道:“为什么要在萧雄那里参股?”

    公孙兰嫣然一笑。却没有再就这个话题交谈下去。

    李无归就很识趣地闭上了嘴巴。

    公孙兰这么做,肯定有自己的理由,很可能涉及到公孙家的内部秘密,这却不好深究了。

    公孙兰走到书桌旁,端起桌面上的白瓷茶杯轻轻喝了一口,正要说话,忽然脸色微微一变。燕飞扬的反应则更加直接,倏忽间就到了门边。

    “有人来了!”

    这是燕飞扬打开房门出去之前留下来的一句话。

    “水塘街?”

    李无归先是一愣,随即就回过神来,身子一晃,也到了门外。

    然后,他只觉得身边人影一闪,香风涌动。公孙兰的身影。就到了他的前头。

    李无归吃了一惊。

    动如脱兔!

    反应速度这个事,打从他记事开始。就一直都在练。无论是老爷子还是李不醉两口子,对这个都抓得很紧。

    要紧关头,你比对手快,就能活下去!

    这是老爷子一而再再而三嘱咐他们的。

    李无归很少听到老爷子就某件事情一直“唠叨”,通常不管多么重要的功法传承,老爷子最多说上三遍,再不会说第四遍。

    快些,更快些,再快些!

    这句话例外。

    毫无疑问,这是老爷子在江湖中百战余生得来的最深刻的经验教训。

    在此之前,李无归对自己的速度十分自信,纵算是燕飞扬,也不比他快多少。但是现在,他明显落在了公孙兰的下风。

    这娇怯怯的女孩子体内,不知蕴含了多么强大的力量。

    看来自己还真是小看了天下英雄。

    宿舍楼下,公孙兰跨上了一台乳白色的雅马哈摩托车。

    这台摩托车是男式的,她平日里用得很少,基本上只作为一个摆设,甚至很多人压根就不知道这台摩托车是她的。

    相对来说,雅马哈摩托车的造型比较娇小,线条流畅,看上去很漂亮,不像其他的男士摩托车那样笨重,公孙兰骑上去,立马就显出与众不同的英姿飒爽来,和她平日里的温柔婉约,截然不同,却另有一番风味。

    “上车。”

    公孙兰对燕飞扬一摆脑袋。

    其实不用她招呼,燕飞扬已经径直上了后座,老实不客气,伸手搂住了她盈盈一握的纤腰。

    公孙兰一转油门,雅马哈摩托车轰鸣一声,向前方蹿了出去。

    随后下楼的李无归,只能干瞪眼了。

    就在公孙兰出发之时,水塘街那边,公孙德已经出手了。

    一条高大的人影,刚一进入老宅没多久,就被公孙德堵在了屋子里。

    “阁下总算来了。”

    公孙德从藏身处现身而出,淡然说道。

    黑衣人猛地扭转身子,死死盯住了公孙德,此人身材高大,倒是没有蒙面,在昏暗的灯光下,脸上神色木然,没有任何表情,一看就知道戴着十分精巧的人皮面具。

    “你是谁?”

    高大黑衣人冷冷问道,声音嘶哑,显然也是经过变声。

    “问得好,我就是这所房子的新住户,这房子,我租了。阁下又是什么人,为何不以真面目示人呢?”

    公孙德反问道,语速不徐不疾。十分的好整以暇。

    他不急。

    大小姐早就吩咐过,若是有人闯进来。尽量拖住,她会在第一时间内赶过去。

    “让开。”

    高大黑衣人如何不知道他的企图,半句都不和他废话,冷喝了一声,身子已经微微躬了起来,整个人就像是一头蓄势待发的豹子,随时准备出击。

    果然是经验丰富的老手,公孙德心里微微一沉,非但没有继续向前,反倒往后退了两步。堵在门窗之间,无论此人向那个出口蹿,他都能及时拦截。

    五指用力,握紧了手中的短剑。

    公孙家并不以短剑见长,但现在很多江湖高手,都习惯性使用短兵刃。理由无他,短兵刃好隐藏。好携带,长大兵刃太显眼了,很容易被警察同志堵住询问。

    高大黑衣人冷哼一声,右手一翻,手中多了一条甩棍,手腕轻轻一抖,棍头甩了出来。

    甩棍是十分常见的防身兵器。而且就算是普通人。也允许随身携带。不少江湖人,也就习惯带甩棍防身了。

    甩棍非常好用。可以当成短剑使,也能当成峨眉刺,腕力雄浑的,甚至可以当短铁棍使。

    公孙德双眼微微眯缝起来。

    这甩棍比他的短剑长,在这样狭窄的空间里交手,一寸长一寸强,是至理名言。虽然江湖上也有句话叫做“一寸短一寸险”,毕竟你要能贴近对方肉搏才行。

    而且这个“险”,不仅对敌人是这样,对自己也同样如此。

    不过黑衣人压根就没有给他思考的时间。

    “嗤”

    公孙德听到了一个尖锐的声音,凭经验,他就听得出来,这是鞋底和地面摩擦发出的声音,紧接着,一道黑影如离弦之箭,向他急扑而来。

    一看到公孙德现身,黑衣人就意识到自己掉入了某个圈套当中,自然不会再在这里多停留片刻,故而一出手就是这种迅猛绝伦的打法。

    除了硬碰硬,公孙德几乎别无选择。

    只要他往旁边一闪,此人就能从房门或者窗户中蹿出去。虽然在外边他还安排了人手,但一到了外间,活动空间大增,就更加不容易留住他。

    大小姐有指令,一定要设法留下前来老宅探秘的人,不管他是谁!

    公孙兰不但想寻找狼头令的下落,也很想搞清楚,这个消息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历史上,有关狼头令的消息,事实证明,十有七八是假的。要不就是以讹传讹,要不就是有人故意放出假消息,制造混乱,引起江湖中人自相残杀。

    不过人就是那么贪心,有时候明知这个消息百分之七八十有可能是假的,还是抱着万一的指望,满怀激情地投入到“寻宝大军”之中。

    公孙兰可不想成为冤大头。

    无疑,如果能抓住钟俊,就有可能搞清楚这个消息到底是真还是假。

    黑衣人来势极快,不由公孙德细想,金刃破空之声,就到了眼前。

    公孙德身子略略向旁边一闪,对破空而来的甩棍恍若未见,手中短剑“唰”地向黑衣人肋下划去。

    这是最标准的近身搏击手法。

    也亏公孙德艺高人胆大,才敢对黑衣人的甩棍视若无睹,以攻对攻。

    黑衣人的甩棍以毫厘之差,从他脸庞一侧刺了过去,带起的刀风,刮得面皮生痛生痛的。但公孙德已经将短剑递到了黑衣人的腋下。

    公孙德不由心中一喜,显然他冒险的策略成功了。

    紧接着,公孙德只觉得剑尖处一阵阻力传来,毫无疑问,短剑已经撕开了黑衣人的衣服和皮肉。

    然后,公孙德就感觉到剑尖处一滑,阻力骤然消失。

    黑衣人也从他身边消失,已经直接蹿上窗台,转眼就跳出了屋外。

    公孙德不禁愣了一下。

    这人居然如此决绝,拼着挨他一剑,也绝不纠缠。

    很显然,黑衣人也知道,如果等公孙德的援兵赶到,纵算他肯挨刀,只怕也走不掉了。

    瞬间就能作出最正确的决定,不愧是个狠角色。(未 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