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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2)
蓓茜回答说我的情况不错。
“那她应该显现得愉快些才是。简小姐,过来,你的名字叫简,是不是?”
“先生,是的,简·爱”。
“哦,简·爱小姐,你刚才哭了,你哪儿疼吗?还是因为别的什么?”
“不疼,先生。”
蓓茜插嘴说:“我想她哭是因为不能和太太一块坐马车出去。”
“她已经大了,不会为这种小事闹别扭。绝不可能的!”
我也是这样想的,所以我被这样的冤枉伤透了自尊心。我断然反驳道:“我从未为这样的无聊事哭过,我根本就不喜欢坐马车出去。我哭是因为我自身的不幸。”
“哎哟,小姐。”蓓茜说。
和善的药剂师看起来有些迷惑不解。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我,我正站在他面前,他的眼睛是灰色的,不大,也不十分有神,可现在回想起来我觉得它们相当敏锐。他很和蔼可亲,尽管长相不好,他慢慢地打量了我一遍,说:
“昨天,你是怎么生病的?”
蓓茜插进来说:“她摔倒了。”
“摔倒!这只是个娃娃做的事!这么大了她还不会走路?她至少该有八九岁了吧!”
“我是给人打倒的。”自尊心又一次被伤害,不愉快使我冒失地脱口解释说,“可不是因为这个我生的病。”我又加了一句,这时候劳埃德先生拈了一撮鼻烟吸了起来。
招呼仆人吃饭的铃声响起来,他清楚是怎么回事,正当他把鼻烟盒放回背心口袋里去时。“保姆,在叫你。”他说,“你下楼好了,我一边等你回来,一边会好好开导简小姐。” 虽然蓓茜想留下来,又不得不离去,只因为盖茨里德府严格的规矩准时吃饭。
蓓茜走了以后,劳埃德先生接着说:“既然不是由于摔跤,那么是因为什么你生病呢?”“他们把我关在一间有鬼的屋子里,一直关到天黑。”我凄凄地说。我看见劳埃德先生一边笑笑,一边皱皱眉头。“有鬼?你怕鬼?咳,你毕竟还是个孩子。”“里德先生就死在那间屋子里,还在那里停灵,我怕他的鬼魂。无论是蓓茜还是别的任何人,晚上只要是可以不去,就一定不会去那儿。我一个人被关在那儿,连蜡烛都没有点,真是太残酷了,我想我这一辈子都忘不了。”
“胡说!只因为这个,你才觉得不幸么?现在是大白天,你还害怕吗?”
“不害怕。可夜晚立刻就要来了,再说——我不开心——还有别的事,很不开心!”
“还有别的事?你能说给我听一些吗?”
我真的很想完完整整地回答他这个问题!可这又是如此地难以回答!孩子们不善于分析,尽管他们能够感觉东西,即使多少在脑子里可以进行一些分析,也不知道如何表达他们分析的结果。不过,由于害怕错过可以倾吐我苦水的这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机会,我尽力回答了一下,尽管比较贫乏,但就谈到的范围来说还是真实的。
“但你的舅妈真的非常和蔼,并且你的堂兄堂姐对你也很好呀!”
沉默了一会儿,我又呆头呆脑地一下子说出来:
“可是我被约翰·里德打倒在地,被我舅妈关进了红屋子。”
劳埃德先生又一次掏出他的鼻烟盒,他问:“难道你不以为盖茨里德府是一所漂亮的宅子吗?可以住在如此好的地方,你不觉得幸运?”
“先生, 这又不是我的家,阿博特就说,我比佣人还没资格住在这儿。”
“唉!如果你想离开这儿,那你就太笨了。”
“如果有地方可去,我很开心离开这儿的,不过除非我已长大成人,否则我没有可能离开盖茨里德。”“也许可能——谁知道呢?你还有别的亲戚吗,除了里德太太?”
“先生,我想没有。”
“没有你父亲方面的亲戚呢?”
“我不清楚,有一回我问过里德舅妈,她说也许我有几个既贫穷又下贱的亲戚,可她一点儿也不知道。”
“如果你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离开这里去他们那儿吗?”
我想了一会儿。在大人的头脑里,贫穷是很可怕的,对孩子来说尤其如此。什么是勤奋、吃苦、值得尊敬的贫穷,他们一点儿也不知道。这个字眼,在他们脑海里,总是和衣服破烂,缺少食物,炉中无火,举止粗俗和卑劣无耻联系在一起。贫穷在我看来就是堕落的同义词。
我的回答是:“不,我不愿意做个穷人。”
“如果他们对你好你会愿意吗?”
我摇头以示否定。我发现不了穷人如何可以对人好,再加上得学他们一样说话,和人们一起行动,成为一个没修养——我有时看见的那样一些穷苦女人,在盖茨里德村的土屋前洗衣服,给孩子喂奶。不,我还没有那样的勇气,去牺牲身份来换取自由。
“不过,你的亲戚真的是那么穷?他们都下田干活吗?”
“我不知道,里德太太说,即使有,我也只会有些要饭的穷亲戚。我可不愿去要饭。”
“你渴望去上学吗?”
我停下来,又想了一下。学校对于我来说一点儿概念也没有。蓓茜有时候提过,似乎那里的年轻姑娘们全要套着脚链,系着脊椎矫正板坐在那儿,而且一定要有标准、规矩的举止。约翰·里德恨学校, 骂老师。不过约翰·里德的看法不一定是我的看法。而且尽管蓓茜关于校规的看法(是她来盖茨里德以前从她呆过的小姐那儿听过的)有些怕人,那一项项才能——她提到的几位小姐拥有的,倒令我向往。她大加赞扬那些她们画的美丽的风景花卉,会唱的歌和会弹的曲子,会编织的钱包,会翻译的法国书,使我在这以后都有想去试一试的劲头。再者说了,进了学校,就彻底地变化了,那是一次长途旅行。离开盖茨里德府,进入一种全新的生活。我仔细考虑了一番,作出了这样的结论:“自然我很乐意进学校。”“是的,天知道会发生些什么事情呢?”劳埃德先生站起来说,“这个孩子该换一下环境了,”他似乎自己对自己说了一句,“神经有些问题。”
蓓茜这时回来了,同时一辆马车顺石子奔跑的声音传了过来。
“蓓茜,是你的太太吗?我想在走之前和她交谈一下。”劳埃德先生问道。
蓓茜请他去早餐室。我估计,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他和里德太太的交谈中必定建议送我去学校,无疑这个建议立刻被接受了。因为一个晚上,在育儿室阿博特和蓓茜做针线活儿时说起这事,她们以为我睡着了——因为我早上床了。阿博特说:“我敢打赌,里德太太早就想摆脱这么一个脾气坏、令人讨厌的孩子,这孩子整天仿佛总用眼睛盯住每一个人,就像暗地里搞什么阴谋似的。”我觉得,阿博特倒的确把我看作一个少年福克斯似的人物了。就在这一次,从阿博特告诉蓓茜的话中,我平生第一次得知了我爸爸是穷教士;我妈妈不顾亲友的反对,不害怕失去身份,仍然嫁给了他;对于她的忤逆,我的外祖父大发雷霆,没有留给她一分钱的遗产。结婚后一年,在一个大工业城市,我爸爸当牧师。当时,那儿流行斑疹伤寒,在访问穷人时他染上疾病,又传染给了妈妈,两个人不到一个月先后过世了。
听了这些话,蓓茜叹了口气:“阿博特,命苦的简小姐也够可怜的了。”
“对呀。”阿博特回答道,“虽然她孤苦一个,要是个漂亮、可爱的孩子,还能叫人同情她,可像她这样一个小家伙,没法讨人欢喜。”蓓茜也同意:“的确不讨人喜欢。在相同的境况下,像乔治娜那样的美人至少还会招人怜爱许多。”“是的,我可喜欢乔治娜小姐了!”阿博特热情地大喊起来,“真是个宝贝儿,头发长长的,眼睛蓝蓝的,而且脸色如此可爱,就像画出来一样!—— 蓓茜,晚饭时,我真想吃一盘威尔士兔子。”“我也如此,再加上烤洋葱。走吧,咱们下楼去吧。”她们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