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一章 布兰琪到来

鱼与予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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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毅突然发现,自己貌似还没当过主角,人生三部戏,第一部电影是男二号,演了一个缺心眼的妖怪,第二部还是男二号,是个流氓,第三部就是现在,还是男二,不过这次被射成筛子了。

    没错,杨毅的戏份已经拍完了,戏里他最终死于万箭穿心,其实这部电视剧已经临近尾声,杨毅死的不算早。当天杨毅成功“死”了,整个剧组都在为他欢庆,准确来说叫送行。长得帅性格阳光,还会医术,有点小病都不用找医院,让杨毅扎两下就行了,虽然很多自认美丽的女演员觉得自己被用别的东西扎,但是杨毅的定力还是很不错的。

    闹腾一夜杨毅早早回了京城,这次是没时间去三爷那悠哉悠哉,回来直接被王小蕾拉走,开始紧锣密鼓的排练。服装设计,人物造型,一举一动,每个眼神都要被规划设计,甚至有个变态要求杨毅走路的步子大一些,能显得腿长!

    下午一点到的京城,却被祸祸到凌晨两点才有休息的功夫,这中间还拍了一个广告,是洗发水还是牙膏来着?杨毅忘了,倒头就睡。才睡了三个小时,杨毅又被拉起来了,今天开始他就没有好日子了,每天固定三个小时练声,三个小时练舞,还有三个小时用来练习各种耍帅的动作,眼神,在去掉吃饭喝水上厕所的时间两个小时,二十四小时就用了十一个小时。

    这种高强度的排练估计换个人能被累死,连杨毅都感觉有些吃不消,十一个小时的练习时间不算,有时候他还会被拉去拍个广告海报什么的,现在回去沾枕头就着,搞得媛媛现在泡的一手好咖啡,全是为了帮杨毅提神练出来的。

    “杨毅,今天你不用排练了…”“万岁!姐我爱死你了!媛媛我们走,回去睡觉去,不睡够二十四小时别叫我!”拉住撒丫子要跑的杨毅,王小蕾没好气道:“你急什么,我说你不用排练,又没有说你没别的事了,今天布兰琪会到华夏,你和她是好朋友,去机场接她吧。”

    杨毅哀嚎道:“不是吧,只不过是去接个人而已,用不着我去吧,我可是个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万一迷路了怎么办?”“你拉倒吧,你在京城呆了多少年了,你能迷路鬼都不信你,赶紧去,今天就当给你放假了,接着布兰琪先回别墅,她在华夏几天就交给你照顾了,掉一根毛我都找你算账!”

    王小蕾也很为难,这个布兰琪一身的主角光环,长得漂亮,又是个音乐天才,最关键的是他有个黑手党祖父,人家可是正儿八经的国际黑帮,就算是天宇集团也不想交恶他们,要不然在国外的生意绝对举步为难,听说布兰琪貌似对杨毅有意思,所以王小蕾很大度的把杨毅卖了。

    接机麻,当然要提前来才算接,让人家等着,总会让人家觉得自己是个无家可归的小狗。杨毅的性子是温和的,喜欢为别人着想,所以大多数时候,他宁愿自己吃点亏,也会让朋友满意。

    早早来到机场,没等布兰琪到来,杨毅已经在媛媛腿上睡着了,王小蕾给了布兰琪自己的手机号,应该不会走丢才是,况且布兰琪总不可能自己来吧,最起码布鲁斯肯定不会让自己的摇钱树跑掉。

    “嘿杰森!你就是这么来接我的吗?”布兰琪带着一个硕大的遮阳帽,一身印花吊带长裙,让她看上去宛如邻家小妹。杨毅迷茫的看着布兰琪,她除了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别无长物,连布鲁斯这个跟屁虫都不见了!

    杨毅突然有了中不好的预感:“你不会是自己来的吧?”布兰琪仰起下巴骄傲道:“当然,布鲁斯这个笨蛋还没有办好相关手续,于是我自己先过来了,亲爱的杰森你应该不会扔下梦中情人不管吧?”杨毅严肃的点点头:“肯定不会,我的情人只有媛媛,拜拜!”

    “该死的杰森!你怎么忍心拒绝我呢,难道你是个万恶的同性恋吗?”杨毅无奈道:“布兰琪,如果你不想在华夏走丢的话,我建议你马上跟上来,另外,马上就要十二点了,你难道不想尝尝华夏人的午餐吗?”

    一提到吃的,布兰琪很不争气的吞了口口水,她又回想起杨毅做的猪蹄,原来猪的脚那么好吃,还有那根白白的管子,好像是叫蹄筋吧,那个东西简直是人间美味!“哼!杰森你让我生气了,除非你请我吃一次上次的猪脚我才会原谅你!”布兰琪抱着胳膊非常凶悍的说。

    杨毅低头看了一眼表说:“如果你想吃猪蹄,现在的时间刚刚好,王家猪蹄在有十分钟就要出锅了,每天就六百个,去晚了肯定会被抢光,连汤都没的喝。”“该死的!你应该早点说,快快快!亲爱的杰森,真希望你是个赛车手,我们一定还来得及吧?”

    杨毅抱着方向盘无奈道:“这可说不准,京城里堵车太正常了,你还是不要抱太大希望。”布兰琪愤愤不平道:“杰森,这可不是华夏的待客之道,那句话叫什么来着,饼只只怪!你应该满足我所有的需求!”“那叫宾至如归,是程序不是句子。”

    也许布兰琪真的很走运,在经历了半个小时的堵车后,他们还是到了王家猪蹄那,非常幸运的剩下三个,本来都已经被人家卖了,结果买主是杨毅的粉丝,认出了杨毅,非常大方的将猪蹄送给了杨毅,并且坚决不要钱,杨毅只好送了他一张演唱会的门票。

    天公不作美,用把晴日换。夏天的天气说变就叫,上午还热死人,下午却是瓢泼大雨,如果是蒙蒙细雨,绝对阻止不了布兰琪追逐美食的脚步,但是雷霆暴雨让她只能望而却步。

    回到别墅,三个人都被淋湿了,先让两个女孩去洗澡,杨毅则在泡茶。客厅的落地窗正对着院子,外面是草坪和秋千。杨毅有个不为人知的癖好,至今也只有媛媛才知道。那就是他喜欢下雨天,没到下雨天,不管他之前是高兴的,烦恼的忧愁的,所有的情绪都会消失不见,只剩下平静的。

    雨水从六千米的高空落下,砸在地上溅起一朵带着尘土的水花,就像一个个死脑筋,撞了南墙也不回头。水洼化作镜子,点点雨水落在水洼里将静化为动,有时候杨毅就在想,水洼后面是不是另一个世界,两滴雨水从两个世界飞来相互碰撞,最终融为一体,我们看到雨水从天上落下,水洼里却是从脚下飞来,这一切都很奇妙不是吗?

    布兰琪擦着湿漉漉头发赤着脚走出来,很明显她只围了一条浴巾,看到杨毅在发呆,端着茶喝了一口问:“你在想什么?”杨毅揉着酸涩的眼睛说:“没什么,媛媛还没洗完吗?”才问完,媛媛也出来了,对杨毅说:“毅,水放好了,快去泡澡,我去做饭。”

    媛媛看了一眼外面愈来愈大的雨水就知道毅想睡觉了,在别人看来,雨水落地打在屋顶或者盆子里发出的响声很烦人,但是毅很喜欢在这种密实的声音里睡觉,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外面天气越恶劣,越能显得屋里平静,这种气氛最适合睡觉。

    随便冲了个凉,又泡了一会儿,估计媛媛已经做好饭了,杨毅穿着短裤背心就出去了。老天总是这样,当你不需要的时候他总往前面凑,你需要的时候他又变脸了。就像现在,杨毅明明想趁着大雨睡个好觉,雨水却渐渐变小了,变成了润物细无声的小雨。

    柴森百无聊赖的啃着一根骨头,其实它并不是想吃里面的骨髓,有肉吃的话狗也不愿意吃骨头的,柴森啃骨头只是为了玩,打发无聊的时间。布兰琪面前堆满了骨头,非常光滑,连一点肉都不见,如果杨毅想的话可以用他们当拼图玩。

    貌似三只猪蹄全被布兰琪自己吃了,现在正抱着肚子打嗝,华夏以谦虚闻名,而国外人家讲究的是当仁不让,孔融让梨的事绝对不会出现,谁管你吃没吃,先把自己喂饱才是最重要的,虽然听起来很没礼貌,但是这确实是自然法则之一。

    “我建议你起来活动活动,虽然可能会胃疼,但是总比积食不消化的好。”布兰琪哼哼道:“等一会,我现在撑的不想动,让我休息五分钟,我肯定能把他们全部消化,说不定我还可以再吃一点美味的烧鸡。”

    对于这个吃货杨毅已经绝望了,也许她本该就是个胖子,只是因为华夏的菜更适合她的口味,而每天都吃不饱,现在终于见识到这些珍馐美食,就像跑出猪圈的野猪,再也关不住了。

    夜幕降临,布兰琪做了一天的飞机早就累了,杨毅这段时间更是没睡过一个安稳觉,三人不约而同的上床早早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