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离子机和野鸡

青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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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有巢氏的相遇,看起来是件不起眼的小事,却深深地触动了风和的神经。

    他在想了很多之后,也考虑到这一世的生计问题。

    是的,穿越过来的他不得不面对当前的处境,对自己的未来有一个美好的规划。

    思前想后,他逐渐地认清了当前的形势,在利用借刀杀人之计获得了帝都的认可之后,接下来所面临的可就是血雨腥风的生活了。

    他要向以女娲氏为首的反对派挑战,也要重新建立“父系天下”,而这一切都要以物质为保障。

    物质保障的第一步,首先要做到的是解决温饱问题,然后才能大力发展生产力。

    此刻在他内心深处,初步有了一个想法,解决温饱问题不只是解决他一个人的温饱,而是要让全氏族的人都解决温饱问题。

    只有解决了温饱问题,族人才有战斗力,他们也才会拥护自己,未来才能逐步登上族长,酋长,然后才有势力向氏族联盟大酋长的地位发起挑战,才能打败娲姬等。

    他能这么想非常好,可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愿望,迈出的第一步从哪里着手就很重要了。

    嘀嘀嘀!

    腰间传来一声声电子产品的鸣叫声,风和的思绪被拉回到眼前。

    他稍微怔了一下,便顺手向腰间一摸,手触碰到了一件手表大小的东西。

    太好了!

    当风和从腰间取下一只单手就能攥过来的小玩意时,脸上露出了欣喜的表情。

    可惜的是,风和看过之后才想起自己并不会用。

    这个物件是最后一次考古时,导师送给他的。

    导师说让他回去好好研究一下,里面的功能很多。

    目前为止,风和只知道这个仪器的名称是:等介离子机。

    他也只跟导师学过两个基本的功能:发电,照明。

    手持着离子机,他对自己开玩乐地说:看起来,在这个漆黑的时代,自己也算是牛逼的有电一族了。

    突然,他再也笑不起来,笑容就那么僵直在那里。

    因为他想起了夜宿山洞时,那个梦里的山神送给自己的礼物正是这个离子机。

    我去哦!

    风和把玩着离子机,心说怎么这么多天,自己一直光着身睡觉就没有发现离子机的存在呢?

    好家伙,这么说来这离子机经山神转手后,被带到这个世界里还拥有了隐身功能。

    他尝试着再次挂到腰间,结果真如其所料。

    搞笑了!

    还真有隐身功能,只有从腰间取下来才会显身,而且挂在腰间只有手触摸到才会感觉到它的存在。

    风和也是笑晕,此刻的他开始感受到了这种幸福来得太突然。

    本来他穿越过来后,就后悔没有把前世的先进工具和电子产品带过来。

    不过,即使他有这些想法很不实际,因为他当初连自己是如何穿越过来的都不知道。

    嘀嘀嘀!

    腰间的离子机又响了,风和又取了下来拿在手中,他这才发现显示仪上显示着没电了。

    按动一个红色触摸式软点之后,离子机瞬间启动发电。

    玩弄着离子机,他没有回到氏族驻地,而是信步走向了伏羲氏土寨所在山前的野鸡岗。

    到了这里,他不自觉地就想到了野鸡。

    夜晚,这里是野鸡们的家。

    待天黑得再深一些,那些野鸡便会从山林中回到密布草丛的野鸡岗。

    这里有很多品种的野鸡,口味都不错。

    想到这里,风和的口水流了下来,也感觉到了饥肠辘辘。

    不行,拥有了发达头脑的风和,不能再过吃糠咽菜的生活,身体能受得了,意识可够戗。

    还是准备上一些战备蓄粮,免得回到家,又要天天饱受忍饥挨饿的罪。

    穿越过来的他,其实是能适应这种艰苦的环境的,因为他自小就吃不饱穿不暖,忍受同时代的小伙伴们难以忍受的苦难。

    本来正在为迈出第一步而焦虑的他,,此刻眼前一亮。

    他想到了鸡都怕黑的,漆黑的夜晚中投来一束强光即可令鸡暂时出现夜盲,而这不正是离子机的价值所在吗?

    目前为止,离子机在风和的眼里只是一只能发光的机器,所以其价值也就只能这样了。

    就这样,离子机也令风和手舞足蹈了好一阵,他的脑子里全是那花花绿绿的野鸡的身影,再后来那些身影变成了一只只肉香四溢的烤鸡。

    ……

    晚风袭来,野草伏动,虫呜蛙叫。

    野鸡岗上的树影黑幽一片,参差不齐地立于一片片艾蒿和毛草丛中。

    风和站在野鸡岗上,面对着盛夏的晚林,也顾不得欣赏,他的心里只有美味的野鸡。

    他坐的地方地垫较高,前面却是一座草丛,挡住了他的视线。

    看着那片极大的草丛,风和的目光没有移开。

    按照风和以往出来捕猎的经验,如果有草丛的地方,野鸡出现的几率很大。

    只是很多时候,猎物和猎手会同时出现。

    果然,就在他等待了一个时辰之后,草丛那里传过来一阵咕咕咕的声音

    草丛很深,他不敢冒然过去,况且风和也不知道里面都有什么,如果只有野鸡还好。

    细细斟酌之后,他猫着腰悄无声地靠近那片草丛,很快目标就出现在他眼前。

    野鸡!

    果真是野鸡!

    真是漂亮,看那花花绿绿的修长鸡毛,再看那红的如血的肥大鸡冠,这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见不到了。

    他认识野鸡也是由于考古的原因,整天研究伏羲时代的野生动物。

    这应该是在伏羲时代快要绝种的富丽***这种的鸡的块头大肉质鲜嫩,味道极美。

    据一个导师说,在当时,人们以能捕获这种野鸡为荣。

    这说的不仅是其肉香味美,更是指的它们身上的羽毛,可是被用来当作很多氏族的爱情信物。

    草丛的前面是一片较矮的石头,石头的下面埋在泥土里,只露出一个头在地面上。

    此时是夜里,暗淡的虚光弱到一逼。

    风和潜到草丛前面的时候,由于操之过急,脚被露出地面的石头绊到。

    他一个狗吃屎趴到了地上,嘴巴还差点被一支长满尖刺的草戮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