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粗长君来了_〔:3」∠〕_

偶尔悲伤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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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丁朗只得又给自己和刘建伟的爸爸妈妈下了三碗阳春面才算饱,人生如此艰难,尤其碰到几个一点菜都不给他剩的室友_(:з)∠)_

    吃完饭,吃太饱的几人干脆走路回学校,八戒扭着小屁股甩着小尾巴跟在后面哼唧,它刚刚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主人,吃得饱饱的,现在正满足呢。

    时间就这么不急不慢地晃过十月份,进入了十一月。

    十一月的首都,天气已经挺冷的了,气候又干燥,不少人的皮肤都干的起皮,倒是丁朗一直保持水当当的状态,又一次让妹子们羡慕嫉妒恨。

    十一月中旬,发生了一件事。

    这天丁朗刚从实验室回来,研究有了很大的进展,他心情挺不错的。

    走到宿舍楼下,他的脸黑了。

    只见二栋楼下的垃圾桶旁,有一只小笼子,里面躺着一只兔子——很显然,这只兔子已经死了。

    那是一只白色的兔子,很小一只,整个身体以一种很诡异的姿势蜷在一起,显得很是僵硬。

    只需一眼丁朗就分辨出,这兔子是给冻死的。

    十一月的北京,夜间还是挺冷的,哪怕睡在室内丁朗都给八戒的笼子里铺上了厚厚一层的垫子,要是这兔子是养在阳台上,又没什么保暖措施的话,的确是会冻死的。

    不负责任!

    丁朗气愤地想,但凡对小动物关心一点,这只兔子也不会死的。既然不会养动物就别把它带回来不是吗!

    回到宿舍,宿舍其他人也在讨论这事儿,原来这兔子的确是有个学长养的,听说是昨晚上放在阳台上给活活冻死的。

    “作孽啊,那兔子才巴掌大吧…哎,没责任心的人真的不要养宠物啊!”何旭去看过那只兔子,此时心情也挺低落的。

    八戒似乎听懂了什么,乖乖趴在丁朗脚边蹭他裤腿,似乎是在安慰他。

    丁朗倒是挺想去找那个所谓的学长多管闲事的,不过大家都不知道那学长是哪个宿舍的,只知道在四楼或者五楼,因为三楼的小伙伴今天早上九点左右看到有人拎着笼子从楼上下来的。

    丁朗蹲下来摸摸八戒的头,八戒哼了两声,一人一猪都有些不好的预感。

    事实证明,他们的预感没有错。

    第二天,舍管阿姨在宿舍大门口贴了张告示,全面禁止学生宿舍养宠物,限三天,三天之后会有人进宿舍检查,发现有宠物的话就没收。

    这也是被那只死兔子给震得。

    之前学校对同学养宠物一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要不是味道很大或者很吵的动物,宿舍几个人都能同意养,那养只宠物也没什么,之前有人还养猫呢,更别说兔子、豚鼠这些了,不过养猪的还真就丁朗这一个了。

    不过那只死兔子一出,学校就不淡定了。

    总有那么一批看小动物可爱要养,结果只顾着人家可爱,忘了照顾它们的人了。

    据说那学长跟学校交代,当时是看隔壁宿舍有人养兔子挺可爱的就买了,不会养。

    学校不许养宠物,丁朗的八戒也不能养在宿舍了,赵迁还特地找他说了两句,表示虽然八戒很乖巧,但学校最近查的严,你瞅瞅在首都有没有什么朋友,先送出去吧。

    丁朗站在原地想了半天,似乎除了陈伯伯一家、刘建伟和吴方超之外,在首都他也就认识个黄子卿了。

    刘建伟家和陈伯伯家现在都没什么空照顾宠物,刘爸爸刘妈妈要顾着一家小饭馆,陈伯伯他们更是整天忙着那个小吃摊,自从鸭血粉丝大卖之后不久,丁朗又买了辆手推车,卖凉皮凉面,生意也非常好,不过两个人又是忙月饼又是忙鸭血粉丝,又多了凉皮凉面,实在是来不及照顾八戒。

    吴方超嘛,他家里倒是有地方养,不过据说他爸妈不喜欢猫啊狗啊的,更别说猪了。

    于是只剩下黄子卿了。

    丁朗其实很不愿意麻烦黄子卿,现在倒不是因为什么不熟的原因,自从上次去送饭之后,他和对方就经常联系,现在也能算得上可以说得上话的朋友了。不过也许因为黄子卿的身份原因,丁朗虽然从没正面听他或者吴方超说过他家是干嘛的,不过看得出,黄家必然不普通。

    黄子卿这个人可以结交,但是他的家庭背景让丁朗望而却步,所以两人的关系估计也就只是普通朋友了,让一个普通朋友帮忙照顾自家宠物,有可能在他大三出去实习自己找房子住之前都得养在那里,实在是开不了口。

    更何况黄子卿看上去就是完全不会养宠物的人吧?

    但选项里的确只剩下黄子卿。

    没办法,丁朗硬着头皮给黄子卿发短信。

    丁朗:我们学校现在不许养宠物了,我那个小香猪八戒,你能帮我养段时间吗?

    黄子卿正在开会呢,原本听到手机信息提示音挺不耐烦,不过一看是丁朗,顿时整张脸都柔和了,迅速回复。

    丁朗看着那条秒回的信息有些忐忑。

    黄子卿:我现在在开会,开完会我回你电话。

    而黄子卿那边,几乎是信息发出去的一瞬间就后悔了——尼玛这语气会不会太生硬了!丁朗小天使会不会被吓到了!【滚

    一旁坐着的欧达伸出头瞥了眼他的手机屏幕。两位BOSS的走神显然给台上讲着话的某位技术人员带来相当大的压力,原本讲的很顺利的话也变得磕磕绊绊。

    黄子卿有些不耐烦地抬头,这名技术人员顿时压力更大,讲话更磕绊了。

    顶着BOSS甚有压力的目光,往后几个讲话的员工都减少了自己的废话,这个会议结束的很快。

    一出会议室的门,黄子卿就迫不及待掏出手机给丁朗打电话。

    隔着电话,似乎就连呼吸的声音都变得无比清晰。

    黄子卿秉着气,专注地听那边的呼吸声。

    “是这样的,我们楼之前有人养兔子把兔子给冻死了,学校现在禁止养宠物,八戒实在是没地方放,要是你不麻烦的话,我可以把八戒放你那儿吗——你放心,他很乖的,一点都不难照顾,吃得杂,也从来不随地大小便。”

    丁朗的语气简直可以称得上小心了,就怕黄子卿不愿意养八戒,那样的话八戒就实在没地方去了。

    黄子卿简直迫不及待好吗!他对着丁朗连声音都柔软了下来:“不麻烦,我家里还有只柯基,八戒去了正好和它作伴。”

    那只叫悟空的柯基原本名字叫短腿,后来黄子卿知道丁朗有一只叫八戒的小香猪之后就给它改名叫悟空了,经过一段时间的磨合之后,悟空渐渐习惯了他的新名字。

    “还是第一次听你说起家里养狗了呢,叫什么名字?”

    果然,丁朗问了!

    黄子卿佯装淡定:“叫悟空,说起来跟八戒还真是配。”

    他处心积虑给短腿改名字就是为了这一刻啊!

    丁朗忍不住笑了:“这名字真可爱。”

    两人说说笑笑间,约好了八戒的交接时间,丁朗挺高兴,为八戒找到了呆的地方,黄子卿就更高兴了,为丁朗总算要来自己家里了。

    回去就教育悟空,对新来的小伙伴要热情,要有分享的精神!

    当天下午黄子卿就驱车来到首都大学,把提着笼子的丁朗给接了出来。

    除了手上提着的笼子之外,丁朗第一次进了黄子卿的家门。

    这个小区离龙腾公司步行也只有十分钟的时间,黄子卿自己一个人住,便在公司附近买了间公寓,面积倒不大,只有一百多平米,装修风格也很简单粗暴——就是样板房风格。

    估计当时买的时候直接选的套样板房吧,反正就他一个人住。

    悟空躺在客厅它自己专属的棉窝里,看到主人回来三步并作两步往这边扑,一扑就扑到了刚自己打开笼子走出来的八戒身上。

    八戒也不恼,就这么跟悟空玩起来。

    丁朗见两个小家伙关系这么融洽也放下了心,把给八戒准备的东西放下来解释道:“八戒自己会开笼子,但是从来不随地大小便,一般开笼子都是去上厕所或者闷了。”

    他把八戒的习惯一一讲给黄子卿听,一个讲的认真一个听得认真,而被他谈论着的小家伙跟新伙伴的关系也挺不错,气氛非常之好。

    下午反正也没课,实验室的研究也暂时不着急,丁朗对八戒的新家挺好奇,更别说黄子卿在一边不动声色地各种搭话,丁朗也就在黄子卿家里多呆了会儿。

    这一呆可不就呆到晚饭时间了么。

    一瞅手表五点了,黄子卿笑了:“都五点了,要不就在我家吃饭吧?”

    丁朗瞧着他难得的笑脸有些看呆了,居然就这么点头答应了。

    黄大少爷亲自留饭却发现自己只会做简单的煮泡面和炒饭,顿时羞愧了。

    这时候正独处气氛好呢,怎么可能把王妈叫过来?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冰箱里食材都是现成的,黄子卿以前自己打拼的时候跟欧达住在一起,欧达做饭他洗菜洗碗,倒也不是十指不沾阳春水。

    丁朗一看他洗菜的架势就知道平日里这位黄少爷很少下厨房,姿势生疏得很,最起码这两年没怎么进过厨房吧?

    不过看他一米八几的大个子板着一张脸缩在厨房间对着韭菜发愁的样子,居然…还挺可爱?

    丁朗失笑地摇摇头,他今天这是怎么了,之前是看人笑容给看呆了,现在还觉得人家可爱?

    他干脆地卷起袖子,进了厨房。

    有厨神丁朗出手,自然就没门外汉什么事儿了,黄子卿却依旧固执地倒腾韭菜。

    他以前也挑过韭菜,不过都是超市里买的那种已经处理过一遍的干净韭菜,可冰箱里放着的是王妈自家种的今天早上刚割好的韭菜,挑起来费劲多了。

    丁朗看着穿上喜洋洋围裙的黄子卿认真挑菜的样子,实在忍不住偷偷拿出手机给拍了一张。

    说是偷拍,其实黄子卿已经察觉到了,不过他装作没感觉到的样子,继续对付手里的韭菜。

    妈蛋,这韭菜怎么这么难挑!

    偷拍完毕的丁狗仔开始做饭。

    今天的菜色都很简单,但越是简单的菜越难做出精彩来,丁朗可是突破了S级厨艺,倒是不用担心这点。

    他现在正在别扭的是…黄子卿全程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做饭。

    有一道这样的目光盯着自己,丁朗有些不自在。

    黄子卿似乎完全没察觉到这份不自在,兀自站在厨房门口继续盯。

    嗷嗷丁朗小天使的手好漂亮,修长有力,骨节分明,好想握进自己手里!

    嗷嗷我心上人做菜的姿势好专业,认真的模样在心里挠啊挠啊,好痒!

    嗷嗷不愧是丁朗,就连打鸡蛋都这么迷人简直想这么看他做饭看一辈子!

    洒家,死!而!无!憾!

    黄子卿在内心嚎叫。

    丁朗似乎没有察觉到他的各种情绪,很快做好了四道菜,反正就两个人,简单点就成。

    韭菜炒肉丝,白切鸡,西红柿鸡蛋汤和炒青菜。

    果不其然,黄子卿依旧一口没碰那道炒青菜。

    几次吃饭下来,丁朗已经明白,黄子卿就是个肉食动物,无肉不欢就算了,纯素菜几乎是完全不碰。

    他本来就有胃病,这么下去可怎么好哟--

    丁朗看不下去,夹了一筷子青菜,放进对方碗里。

    夹完他倒是不后悔就觉得自己怎么这么冲动,人家爱吃肉就让人家吃呗…自己还用自己的筷子给他夹菜,一看就是个洁癖的主儿,肯定会被嫌弃的吧?

    黄子卿那一筷子青菜下嘴,也有些惊讶。

    他自己不喜欢吃蔬菜,尤其是绿叶蔬菜,青菜这种东西估计王妈是拿来跟肉烧得,不然他绝对不会碰,不过既然是丁朗做的,又是丁朗亲手给夹的,黄子卿自然不会不给面子,一个开心,就吃进嘴里了,当然,从来不爱吃青菜的他是抱着“风萧萧兮易水寒,劳资为心上人敢吃青菜”的念头,就这么一口塞进去了——长痛不如短痛,与其细嚼慢咽的倒不如嚼吧嚼吧直接全部吞了。

    没他想象的那么可怕——或者说,相当美味。

    小时候他也被爷爷逼着吃过不少青菜,可能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长大之后他就更加不乐意吃了,在他印象里,青菜什么的都有股草味,反正不喜欢,很不喜欢。

    不过丁朗做的青菜让他想吃第二口。

    只带着青菜淡淡的清香,美味爽口,刚刚吃了不少肉,现在吃口青菜正好解了腻。

    几乎是一塞进嘴巴,他就肯定,自己喜欢这个。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好我是存稿箱君,因为主人昨天死活连接不上**的服务器,所以我,伟大的存稿箱君,粗线了!

    代表主人说一句:**你丫再抽下去劳资就...哭给你看!

    今天离一万字差个几百_(:з」∠)_总之差不多一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