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追与逃 尴尬的猎人一

银河束腰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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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跑。快跑!不要停下。不能被抓住!

    一个娇小的身影在山林当中急奔,如同灵巧的羚羊。她迅速而敏捷,疾驰如飞,时而高高跳起,攀上无路可走的山岩,时而一跃数丈,越过山涧溪流。

    骑兵追击的呼喝声音不绝于耳,一只只去除了箭头的短箭破风而至,不断射在她的身体附近,逼迫她不停改变方向。猎犬狂吠着左右包抄过来,这些军用猎犬训练有素、配合无间,是缺少盗贼游侠的情况下,追踪猎物的最好帮手。

    山间道路不便,如果不是有猎犬,这些骑兵还真没有把握可以把前面那个小小的身影限制在道路左近。

    骑兵队伍当中,一个小胡子的男人拉下头盔面罩,他惊叹着,说道:“你能相信吗?肖恩!她是一个法师,法师学徒!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几乎以为这是一个游侠!”

    旁边的男人最近胡子长得很快,已经快要爬满整张脸了。自从那伙余辉城的盗贼来城里大闹了一番之后,他就没有过上一天顺心的日子。

    伯爵大人不吭一声,带着他的那些亲信说走就走,随随便便的把城主权柄交给朱利安代为行使。那个小狗崽子平日里色眯眯游手好闲,轻浮无礼,一点也不稳重,毫无贵族的样子,实在是差伯爵太多了。要不是天赋还不错,简直怀疑是不是伯爵捡回来的孩子。

    春季涌入城里的商队佣兵也不省心,三天两头闹事。毕竟也是缴纳了不少税金的,治安官先生也不好随随便便把他们扔进监狱,只要不是太过分,很多时候只能睁只眼闭只眼,只期盼能撑过这两三个月,反正一年也就这么一回。

    说起来朱利安也是多管闲事,那次那个佣兵团闹事,死了一地的尸体,治安官先生是打定主意,好好惩戒一番这些无法无天的外地人的!

    当然,活下来的那拨人,叫什么来着?哦,对了,常春藤佣兵团,就是这个名字,他们或许是无辜的,或许是被迫还击。但闹事就是闹事!治安官大人才不管这么多!肖恩并不介意处死这些人,把他们吊死在城门口,给这些外地人一点颜色瞧瞧。

    结果朱利安乱伸手,仗着代理城主的身份,硬是要保下这些“流浪汉”。在治安官肖恩眼里,佣兵和流浪汉也没什么分别,有时候还会客串盗匪。

    朱利安会有这么好心?还不是看上了那只半精灵!这个浪荡子!肖恩狠狠地吐了一口吐沫,带着一口浓痰飞出老远。

    听到小胡子男人的话,他回答道:“当然是法师。维克多不就是法师?这可是他亲手教出来的学徒。”

    “维克多这小子没想到还有当老师的天赋,他自己也才不过是初级法师,就可以这么快把学生教的这么好。早知道我应该把我家那个小子送去给他看看,说不定也有成为法师的天赋。”肖恩心不在焉地和小胡子搭着话,心里却在想着很严肃的问题。

    白骨沼泽深处发生剧变,连带丧钟城都遭了秧。伯爵凶多吉少,维克多下落不明,朱利安趁机夺取权柄,这局面真是太糟糕了。

    小胡子男人又一次打断了治安官的思路,马匹顺着弯弯曲曲的小道跑的很快,他大声的道:“我从来没有想到过,一个法师可以跑得这么快,跳得那么高,还能跨过那么宽的障碍。”

    前面又出现了一条山涧,山水带着悦耳的声音一泻而下,哗哗地冲刷在水间和河道两边,巨石之上溅起一片一片雾一样的水花。河水不深,然而水底岸边滑溜异常,绿油油的青苔让这种情况雪上加霜。马儿本能地感到有些危险,小心的放慢了一些速度,不敢一跃而过。

    小胡子拿起皮鞭,用力抽打了一下座下的马屁股,喊道:“都给我快一点!不想被我剥皮的话,都打起精神来!必须抓住那个法师,要是被她跑了,你们明白会发生什么事情吧?你们不想被我虐待吧!”

    骑兵们受到催促,疯狂抽打着可怜的马儿们。见主人如此拼命,猎犬们也精神抖擞起来,它们“汪汪”叫着,下饺子一样扑通扑通跳进水里,场面热闹非常。

    小胡子跟着也过了山涧,看着部下们积极了许多,他也有些满意。不过这还没完,不抓住那个小法师,所有人都得脱一层皮。

    治安官被小胡子突然迸发的工作热情弄的有些猝不及防,等回过神来,已经落在了队伍后面。“这些狗腿子还真是卖力!”肖恩小声骂道。

    他也不着急,就这么慢慢坠着队伍尾巴,出工不出力——乳臭未乾的小狗崽子,有什么资格驱使我治安官大人?就算你是天才,那算个P。等你能打得过老子再说,我肖恩大人就是这么好说话!

    时间一点点过去,队伍所过之处鸡飞狗跳,惊起无数飞鸟走兽。所有人都疲惫不堪,就算有马儿可以骑乘,在这山间小道也是辛苦非常,更别提很多地方其实根本就不能算是路!

    马匹打着响鼻,出了一身的汗,猎犬也呼哧呼哧地拖着长长的舌头,可前面那个娇小的影子看起来还是精神百倍的模样,偏偏上面又有命令——要抓活的!

    “肖恩。”小胡子也累了,他奇怪地问治安官,道:“我能理解法师们会奇怪的法术,这些奇怪的人可以跑得更快,跳得更高。可是这么长时间了,她的法术难道还没有用完吗?不是每天都应该有数目限制的吗?”

    治安官干咳了一声,道:“维克多很有钱,你知道的吧?爵士先生?”

    贾斯汀点点头,又摇摇头:“当然很有钱,不过我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

    肖恩道:“你知道不知道一种叫做魔杖的小玩意?”

    贾斯汀疑惑地道:“你是说法杖?你当我是乡巴佬吗?法师们不是都喜欢带着一根棍子的吗?”

    肖恩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因为他脸上可以摸的地方不多,除了眼睛就是鼻子,别的地方都长满了大胡子。

    他哈哈干笑两声,道:“当然不是。”也不知道他指的是乡巴佬还是棍子。

    “魔杖就好比你每天早上用的纸一样,擦一张扔一张,用完就扔。”见贾斯汀还有些不大明白的样子,肖恩耸耸肩膀,很坦诚的道:“就像厕纸!”

    “当然你要是不嫌麻烦,也可以回收重复使用,虽然过程比较复杂,还有不大划算……魔杖里面事先存的法术用完了,魔杖就可以扔了,你要是不嫌事,也可以重新充能,自己弄或者交给法术装备店帮忙都可以。”

    肖恩的解释比较接地气,贾斯汀忽然觉得胃里一阵不舒服。

    “至于法杖,就好比你每天早上用的刀叉,当然你不用也可以。不过吃早餐可能不是很方便。我建议你还是用一下比较好。”肖恩一副为你好的口气,说的小胡子贾斯汀好像是吃饭用手撕的蛮子一样。

    贾斯汀悟性很高,他举一反三的道:“一副好的刀叉当然用不着经常更换,对吧?所以法师总会带着一根常用的法杖,这样比较方便。魔杖就比较随便了,各种各样的都有?用完就扔,坏了也不心痛?”

    治安官先生欣欣然,一副孺子可教的样子,丝毫不觉得把餐具刀叉和厕纸相提并论有什么不妥。

    他总结道:“所以情况很明显,她身上至少带了三种魔杖——脚底抹油,可以跑得更快;跳跃术,可以跳得更高,跳得更远;羽落术,从高处下来,缓慢掉落,避免坠落伤害。”

    贾斯汀不是笨蛋,他很快补充道:“我听说法术都有一定持续时间?她一路上不知道用掉多少魔杖了吧?这么多东西藏哪儿的?”

    两人互相看了一眼,都想到了一个可能——空间装备。

    “那得花不少钱吧?最差最小的储物戒指,也得花上十几万金币吧?大一些的不得数十万,上百万金?”贾斯汀没用过这玩意,贵是一方面,一般人精神力不够也打不开里面的空间,放在手里也没用。不过人都有好奇心,奇奇怪怪和法师有关的事情,总是让人喜欢八卦一番。

    肖恩道:“更大问题是,你花钱都买不到,这种东西差不多是有价无市。”

    治安官吁出一口气,感叹地道:“维克多这家伙可真是舍得,这得有半个身家,都在这丫头身上带着了吧?”

    贾斯汀脸色有些不好看,越是这样越说明这小丫头的分量——有钱不能代表一切,但愿意给钱足以说明大部分的问题。爵士不是初出茅庐,热血沸腾的年轻人,他这下很明白这个羚羊般滑溜的小姑娘意味着什么。

    朱利安显然也明白,所以才会派出他们两个白银高阶的强大战士,来抓捕一个刚入门的法师。只要抓住前面这只小羚羊——这个名叫塞西尔的小姑娘,维克多必然只能放弃领主位置的争夺。

    优昙可不是东方四国,虽然也是长子优先继承,但更多还是看实力。只要你够种,够暴力,国王的王冠都可以拿来欣赏一下!

    趁着维克多下落不明,朱利安先下手为强,一把掐住维克多命脉。就算他有命活着回来,也无法染指伯爵之位。手段是有些为人不齿,不过贾斯汀倒是有些欣赏。

    只是一个简单的小任务,就可以获得新领主的信赖,这是多么划算的事情。出发之前贾斯汀信心满满,欣欣然接受了委托。

    不过现在看起来,事情不是太顺利——维克多表现得太富有了!以至于可以把大把的金币拿给他的小女仆和小情人挥霍?这大大出乎了贾斯汀的预料。

    不要嫌弃维克多法师等级还很低,在丧钟城里面对他有好感的人,还是很有一些的。法师本身就能获得人们尊敬,何况还是一个非常富有的法师。

    不要小瞧金币,一个富有的法师,真的是可以拿金币砸死人的!就算现在砸不死,也难保今后不会掌握更高级的这种技巧。

    “这样下去可不行。”贾斯汀心里暗暗想到:“已经狠狠得罪了维克多,可不能虎头蛇尾,必须抓住这只小羚羊。”

    “就算是要抓活的,受了伤,也还算是活的!反正没有箭头也死不了人。”

    “瞄准目标,别再傻乎乎空射了!放箭!”贾斯汀声嘶力竭的大声下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