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公子的红人

终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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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千年家族战,隐世不出?”王小灵略感疑惑,“这句话不对吧,我以前遇到的段崇明和段崇亮,他们也是段家人,很活跃的。”

    “就那对兄弟……”白羽哼了哼,面露不屑,“外人给他们起了个绰号,叫混世魔王,又敬又畏,但在段家之中,他们只是一对混球败类。”

    白羽以过来人的口吻道:“千年家族都这样,活跃都是无所事事的废材,打了也不要紧,真正的俊杰,都在家族潜修。”

    “你也打过千年家族的人?”王小灵随口一猜。

    “对。”白羽傲然道。

    王小灵没有再去揭他的短,白羽知道潜修的俊杰,估计是交过手的,而且吃了个闷亏,如果不是落败了,以白羽的高傲,怎么会承认对方是俊杰?

    两人聊的正欢,又有波动传来。

    这次的规则波动,非常强烈,远处的空间如一池被吹皱的春水,波纹荡漾。

    一块四米见方的虚空坍缩了,出现一条隧道,一个极其年轻的高级编译师背负双手,踏着无形的台阶,从空中漫步到地下。

    另一个气质不凡的年轻天才,则扮演着仆人的角色,动作积极的跑到前方,高声喊道:“周公子驾到!”

    “公子驾到!”

    “驾到!”

    “到!”

    声音穿透清晨的薄雾,传的很远很远。

    近春楼里一阵骚动,平日里只顾埋头搞学问的那些教授,竟有几个抬起头来。

    “哪位周公子?”

    “还有哪位?自从他成为高级编译师,震惊天下之后,周公子就专指他一人了,其他姓周的公子哥,都另改名号。”

    “不愧是让天才失色的少年编译师啊。”

    “走,周公子来了,我们快去迎接!”

    一群高层领导快步走出近春楼,他们能飞能穿梭空间,却偏偏选择了最原始的步行方式,原因无他,只因为步行,更显尊重。

    按道理来说,大家同为高级编译师,周公子根本没资格得到如此尊敬,但周公子的家世摆在那儿,更关键的一点是,周公子实在是太年轻了!

    其他人成为高级编译师时,一般都五六十岁了,他们的称呼,一般是周爷、程老什么的,跟周公子一比,差距就大了。

    动静很大,王小灵也远远的盯着看,喃喃自语道:“我记得有人说过,在这些天才之中,有一个高级编译师,有成圣之资,难道说的就是他?”

    “错了错了!”白羽肆意的大笑,“周璧山那小子,别人不清楚,我还能不清楚?一年前,他还是和你我一样的初级编译师,后来,周家一位长辈以性命为代价,给他灌顶传功,他才有了今天。高级编译师说的是周璧山,但成圣之资,说的是我!”

    “你?”这话说的托大了,王小灵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相信。

    “我说的是真的。”白羽认真的说,“我和其他世家子弟一样,从十岁开始接触系统,不同的是,别人一天至少能够练习六个小时,而我必须花费大量时间,用沉睡来压制伤势,我一天只能练习两个小时。现在,六年过去了,别人练了六年,我只相当于练了两年,却不弱于任何同龄的天才!”

    这样啊,王小灵心中微动,他把自己的练习时间换算了一下,结果大吃一惊。

    他的练习时间,只想当于别人的一年!

    如果仅以时间来判断,那他的天资,岂不是要逆了天?

    这个算法肯定有问题!天资也不能只以晋级的速度来衡量,王小灵默默想到。

    白羽见王小灵不说话,笑眯眯的问道:“你练了几年啊?”

    王小灵迟疑了片刻,为了避免惊世骇俗,他说了假话:“三年。”

    “哦,还不错嘛,只比我差了一点儿,非一般的天才。”白羽有些小惊讶,又感到理所当然,能够制作出准中级系统的家伙,天赋怎么也不会底了。

    “对了,如何让你提升到十六级?”白羽问。

    “战斗,不断的战斗。”王小灵的战意熊熊,“越激烈的战斗,效果越好。”

    白羽试探着问:“能晶行不行?”

    王小灵眼睛一亮,他怎么把这个给忘了!

    “可是,用能晶的话,数量会很大。”王小灵沉吟道,越是强大的系统,胃口越大,以伤换力的胃口,可能大到没边。

    “没事,我治病花的钱多了去了。”白羽转身就走,“我现在就回去拿能晶。”

    白羽启程之前,王小灵随口问了一句:“张家有女,生子成圣,这句话你怎么看?”

    “以以诈传诈,纯粹放屁!圣编译师哪是生出来的?”白羽不屑一顾的道。

    他急匆匆的跑出去,又急匆匆的跑回来,病体的拖累,让白羽才跑几步,就气喘吁吁的道:“忘了问你的名字,到时候怎么找你。”

    “我叫段风。”王小灵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他。

    过了一会儿,白羽已经在路上了,他反复咀嚼着段风这个名字,总觉得今天之前,就在哪里听过。

    “南华学院的段风!”白羽忽然惊出了一身冷汗,那不是张果儿的男友吗?好像随着大杀神的棒打鸳鸯,变成了前男友,但天下万万事,情事最复杂,感情这事谁说的清楚?也许人家那哪日就复合了呢。

    还好,我藐视了那条预言,没有说错话。白羽想起来就一阵心虚,幸好自己有藐视天地的习惯,虽然这是个坏习惯。

    南华学院,校领导们很不高兴,因为周公子一个人走了,跟着周公子的那位年轻人,陆钧,还是留了下来,让领导的脸色稍微好看了一点。

    但也只是一点,领导们尊敬的是周公子本人,而不是一个小小跟班,一个初级编译师,凭什么和他们平起平坐?

    大部分领导挥袖而去,不过也有人把陆钧接了过来,盛情款待。

    原因有二,第一,陆钧是南华学院走出去的学生,也是近年的杰出青年之一,第二,陆钧是周公子身边的红人。

    陆钧很清楚自己的价值,他和很多人打过交道,那些人都更加看重第二点,但陆钧不以为耻,反而以此为荣。

    周公子身边的红人,不是谁都当得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