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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和李然合作的电影名为《迷区》,是一部一百多分钟的作品,由于选择的演员大多数是老戏骨,因而拍摄得很顺利,原本一个半月才能完成的拍摄计划,有望提早半个月完成。
《迷区》进入后期拍摄阶段,讲述柳红玉调查了死者身边的嫌疑人,但都一无所获,案情陷入了僵住,毫无思绪。
为今之计只剩下一个办法,那就是她的绝技——人格反串,通过观察死者的生活习惯,模拟死者生前的生活状态,进而使自己的第二人格成为死者的人格。
这是她的绝技,同时也是她的催命符,心理医生曾经告诫过她,切莫不可再使用这种查案,不然她的第一人格会被第二人格吞噬,从此丧失对身体的操纵权。
只是,如今案情达到了冰点,她要是再不做点什么,这个案件就得转给重案组负责。
情急之下,柳红玉瞒着侦探社的成员,偷偷前往死者家中。
柳红玉大张着腿像个大老爷们般坐在院门口的石墩上,眯着眼睛看向巷口处,那是因为老花眼看不清楚不得不眯起眼睛凝视,是的,此刻的她已经不再是侦探柳红玉,而是模拟了死者人格的李洪福。
李洪福目视着远方,右脚不停地抖索着,他都等了半个小时了,怎么还没回来。掏了掏一袋,拿出一半烟丝,往右手食指舔上口水,摊开一张白纸,把烟丝放到白纸中间,卷成烟卷。
把烟卷的一边放进嘴里转一圈,用口水把烟卷黏住,放进嘴里叼着,随后从裤袋里拿出一盒火柴,拿出一根顺着火柴盒的一边点着,点燃烟卷的一端,重重地吸一口,暗黄色的火星在烟卷的末端燃烧着。
吸上一口烟,白色的烟雾从鼻腔呼出,他的脸上带着焦躁,嘀咕道:“怎么还没回来?”
一根烟卷,不过是几秒的时间,燃尽了,他又卷了一根,一根接一根地吸着。
寒风呼呼地吹着,他等待的人在半个小时之后,终于在巷口出现,他站了起来,一边抬头张望,一边快速跺脚,由于门槛太低,他坐得双腿发麻。
“回来了?”他轻声问,眼中没有对孩子回家的欣喜,只有些许别人看不懂的愧疚。
他伸手对儿媳妇道:“把孩子给我,我要抱抱我的大胖孙子,都这么长时间没见了,怪想的。”
大媳妇皱了皱眉看向大柱,眼神扫了一眼他的指甲,指甲长极了,里面排满了黑色的脏东西,她真怕李洪福身上带着病菌。
大柱呼出一口气:“爹,外边太冷了,咱们先进去吧。”这是拒绝的意思,孩子昨天感冒了,今天有点高烧,他不是看不上自己亲爹,只是,涉及到孩子的事情,他还是小心为上。
他收起手,戳了戳指头上因为吸烟留下的痕迹,他知道自家孩子嫌弃自己,装出不在意的样子道:“快回家,我给你们做了大菜。”他像个带着宣传家常菜的老孩子,一路上手舞足蹈地讲述着他做的那些菜。
荤素搭配,八菜一汤摆满了圆形的桌面,他捧出七个碗,每一个碗装半碗老母鸡汤,那只老母鸡是他老伴儿养的,生前养的,一直当闺女似的养着,不舍得杀。
“这第一碗汤是你们娘的,她辛苦了这么多年,先给她第一碗汤,你们没意见吧?”他把汤放到主位的空座上,几个孩子面面相觑。
“这第二碗是我的,没什么特别大的理由,就凭我是你们爹也该和第二碗,你们没意见吧?”几个孩子摇了摇头。
他又捧起第三碗汤,看向摇篮里酣睡的小孙子道:“这第三碗是我小孙子的,先放着,剩下的你们自己拿。”
“谢谢爹。”大媳妇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按着三兄弟的顺序依次端了碗汤,起初她是不想喝的,自家公爹一向不讲卫生,谁知道他煮的汤会不会喝坏肚子。
但是今天的汤特别不一般,看着清汤寡水,但是闻起来却有一股浓郁的鸡汤味儿。
她按耐不住小小抿了一口,在舌尖咧吧着,鲜美无比,这是她喝过最鲜甜的母鸡汤。
用手肘撞了丈夫一把,瞥了一眼汤,小声道:“汤不错,尝尝。”
“爹,今天的汤加了很多料吧,你怎么舍得把您闺女宰了?”大媳妇一边盛汤一边问。
他哼了一声,冷冷地瞥了大媳妇一眼:“你娘说天冷了,养着浪费粮食。”这番话是看着几个孩子说的,让人不禁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大媳妇摸了摸鼻子不言语,她一向不讨公婆欢心,不过幸好她肚子争气,第一胎就生了个大胖小子,这以后的日子,再也不用看人脸色了。
“怎么都听下了,快吃。”他拍了拍桌面,催促道。
三柱哎了一声,夹起一筷鸡胸脯肉道李洪福的碗里:“爹,您也吃。”
他横了三柱一眼,并不领情,把鸡肉夹回三柱碗里,骂道:“吃你自己的,我有手有脚不需要你夹。”
一顿饭吃得沉闷尴尬,只是从始至终,李洪福除了盛了三碗汤之外再也没做别的了,只专心致志地观察桌上的人有没有认真吃饭。
二柱被看得头皮发麻,忍不住问道:“您看着我们,是有什么话想交代吗?”
李洪福扭开头,看向主位道:“你夹了你娘最爱吃的鸡爪子,都长这么大了,怎么尽会吃,一点都不孝顺。”
二柱啪一声放下筷子:“爹,娘都走快一个月了,你总念叨她干什么?”
李洪福低头不说话,没人再开口说话,只低头默默地咀嚼着,每咀嚼一口,都在心里发出一声‘味道真棒’。
“你们慢慢吃,我先回房。”李洪福放下筷子,转头看了一眼摇篮的方向:“这桌菜油多,别给孩子吃。”
“爹,做了这么一大桌子菜,您怎么一口都不吃,是不是哪里不舒服,要是不舒服您得说出来,趁着我们都在,方便商量明天谁带您去检查。”三柱小酌一口汤,停着肚子道。
李洪福摇了摇手:“我没病没痛,身体好着呢,不用你们关心。快吃吧,吃完赶紧走,都是一群讨债鬼。”
他的背景佝偻着,脖子和肩膀像是黏在了一块似的,完全看不到脖子,他的双腿因为前几年换上了风湿病,走路一颠一颠的,像一只笨拙的鸭子。
到了五十多岁的年纪,总是一身病痛的,他的腰在前年患上了腰椎肩膀凸出,坐久了容易扭着,一旦扭着了则会起不了身,只能摊睡在床上等人伺候。
回了自己的屋,他从柜子里拿出自己老伴的遗像,把衣袖拉出长长的一段,仔仔细细地擦拭着照片上并不存在的灰尘,一边擦一边叹息道:“老伴啊,你在下边等急了吧,别心急,等我收拾了那几个小畜生,我就下去陪你。”
“你不知道啊,每次看到他们,我就想到你走的那天,要不是他们互相推让着不送你上医院,你也不会走得那么匆忙。”眼泪流出眼眶,他擦了擦。
“年轻的时候你总说不想活了,每当看到自己脸上的皱纹越来越多,连自杀的心都有了。但最近一段时间,你总说不愿意死,我知道你是怕你走了,没人陪我。”
“你果然是对了,你走了之后,我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他抚摸着照片上的人,摸着她的眼睛道:“咱们闺女也去了,闺女还记得吧?就是咱们养的那只母鸡,一天下一个蛋的那只。”
“说来也是奇怪了,它也不知道怎么了,忽然就死了,无声无息的。”他脸上闪过疑惑,随即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扬起笑脸:“不过,我没把咱闺女埋了,我把它煮给那群畜生吃了。”
“当然了,光是咱闺女肯定治不了他们,我还往里面下了一点药,只要一个小时,不,只需要半个小时,他们都得下去陪你!”
他痴迷地看着照片的人,照片上的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太太,头发染成了酒红色,化着时髦的妆容,脖子上裹着一条条纹的丝巾,双眼笑成了月牙,头发上别着一朵花,当真是个优雅的太太。
“我得晚点,还有一个人我得去会会。”他把照片放到一边,又从枕头底下拿出另外一张相册:“我也去拍了一张,你看,这眉眼想不想年轻的时候?”
“我把咱们的照片摆在一块,到时候别人一进来就知道我们是分不开的。你还记得老胡头吗,就是巷子中间的那户人家,我打算到他家门口睡一晚上,你看,我连药都准备好了。”
“好了不说了,那群畜生应该都没了,我得去照顾咱家小孙子,你等我哈。”他把照片放下,往中间放了一个香火盆,烧了两根蜡烛,点燃了一把香火:“乖乖等着我,别走远了,我怕寻不着你。”
交代完了事情,他背着手往外边走,到了吃饭的里屋,果然看见他家孩子全部都趴在桌子上,而他的小孙子正哇哇哭着。
他扯开嘴角笑了笑,捻着下巴的胡须道:“我的乖孙子别哭了,爷爷这就来,这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