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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皖一如所有女孩子般的迷恋着夏祁:她们一起在每节课的课间与放学这后堵在高一(4)班的门口,等待着她们心中的王子的出租。一起彻夜守在学校的画室门口不眠不休,只为能当夏祁满脸疲倦的从画室里走出时,第一时间送上一杯热咖啡或可可。
这是每一个女孩在过渡青春时都会做的或疯狂或令人难以置信的事情。A中的女生都爱夏祁,没有“几乎”,这便是校草的魅力所在,一副好皮囊总能很好的吸引异性,所以当去年开学典礼,夏祁作为高一新生代表上台发表演讲时,全校女生都沸腾的缘故。
只是,朱小皖喜欢夏祁的时间比别的女孩都要久,她是那么早的就注意到了这个男生。七年前?八年前?亦或是更早。那时的夏祁并没有现在这般迷人,他还没有现在修长的身材,挑染了酒红色的发丝,时而勾起的略带痞气的嘴角。痞气?哦不,这个倒是很早就有了的。尽管夏祁现在正努力的学习绘画,他的气质也一点点地变得高贵,完全符合女生心目中白马王子的形象。但中国有句老话叫“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朱小皖永远都记得那个无论春夏秋冬都穿着短裤,又黑又瘦跟个麻杆一样还留着染成金黄色爆炸头的叫做夏祁的小痞子。
朱小皖与夏祁自幼儿园起便是同班,一直到小学毕业。初中那年她跟妈妈去了英国,高中在回来时就遇见了现在这样的夏祁。
这样优秀的夏祁,勾女如喝水,自然有无数班花、级花、校花蜂拥而至。真正洁身自好不近女色的男人除了BL外这世间恐怕是没有了。人家徐长卿口口声声“一心向道”,还不是跟紫萱上演三世情缘的催泪戏码。上演夏祁的花心似乎变得理所当然了起来。
朱小皖每天跟在夏祁身后,总能看到不同的女生站在他的身旁。朱小皖总是从街边的自动售货机里买一罐可乐,一边小口的嘬着,就像在喝咖啡一样,一边看着夏祁与他身边的女生手牵手、拥抱或是接吻。朱小皖喝可乐时喝得很慢,这是多年养成的习惯。一罐可乐,能从校门口开始,与众多女生一起,跟在夏祁的身后绕大半个城市,直到回家才喝完。
女士们都不知道夏祁住哪儿,包括他身边换得跟走马灯一样殷勤的女朋友们。因为夏祁不喜欢别人打听他的住处。但是朱小皖就知道,因为夏祁就住她家隔壁。这样一来,两人从小到大都生活在一起,也算是青梅竹马了,可是为什么夏祁就是没记住她?朱小皖一直想不通。
回到家里,天色已经不早了。夏天的时候还好,天总是黑得比较晚,可一到了冬天,早在傍晚五六点钟时暮色就已被刷上了一层灰。这样有大风的天气于总是忘带围巾手套的朱小皖来说无疑是最痛苦的了,更何况她刚才还喝了一罐可乐。碳酸饮料让朱小皖的胃胀得难受,晚饭是吃不下去了,她决定自动忽视妈妈责备的目光,从抽屉里翻出一包减肥药,吞了两粒下去。朱小皖是从上个星期开始实行她的减肥计划的,尽管她并不胖,但以她现在的身材要想挤进那条姨妈从国外寄来的情人节最新款式冬裙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朱小皖觉得那条裙子足以能让身材一流的模特们穿上后踢掉高跟鞋开始疯狂的尖叫。
哦,对了,情人节快要到了呢。这样白雪纷飞寒风刺骨的冬季固然也是有它的好处的。朱小皖这样想着。2月14日,也是夏祁的生日。
“你这孩子,怎么这样?早饭也不吃就要走,想干什么?”妈妈的唠叨总是千遍一律。朱小皖脚踩进帆布鞋里,冲妈妈做了个夸张的飞吻,倒退一步,却撞到了什么东西上。回头看,对上一双如同漩涡般吸引着她并且深不见底让她犹如跌入万丈深渊般感觉的眼睛,夏祁。
朱小皖的脸一下子红得如同被闷过的大虾,有一种要冒烟的感觉。“对……对不起啊!”朱小皖直直地朝夏祁鞠了一个90度的大躬,不等对方开口或做出任何反应便飞快的冲进正好停稳的电梯里。
那场面有真傻到极点。事后朱小皖这样自我检讨道。
一路狂奔到学校,公车就省省了。尽管这样毫无形象可言,却能很好的发泄郁闷的心情。这是以前夏祁告诉朱小皖的。上小学三年级那会儿,朱小皖被安排在夏祁身边做了一学期零两个月的同桌。用老师的话来说就是让朱小皖给夏祁做个带头的好榜样。遗憾的是,朱小皖非但没有把夏祁带好,反而被他带坏了。
有一次,她他们翘了整整一天的课。夏祁拉着朱小皖跑了好久好久,一直从城南跑到城西。在一个宁静祥和的小村子前停下。他们悄悄地去偷了村里果农的两个桃子然后跑到一条小溪边洗净便坐下来吃得不亦乐乎。夏祁吃得很快,吃完后他抹了抹嘴,把裤脚卷呀卷,一直卷到大腿上,双脚浸在小溪里,惬意的伸了个懒腰。朱小皖一边嚼着嘴里的桃子,一边指着夏祁黑瘦的小腿眯起眼睛发表了言论,“我说你这小腿,都快跟我胳膊一样粗细了,你还是男人吗你?”夏祁听后斜了朱小皖一眼,“切,老子这叫骨感美。”一句话,呛得朱小皖一片桃肉卡在喉咙里憋了半天,吓得深知自己闯了大祸的夏祁又是捶背又是赔罪,就差没把做了他洗脚水的小溪水往朱小皖嘴里灌了。不过,后来朱小皖听说夏祁偷偷摸摸去了健身房,赖在人家举哑铃的地方不肯走,说要把这东西绑在小腿上去跑步来锻炼腿部肌肉。
那天,他们坐在小溪边一直到日暮黄昏。落日的余晖又给夏祁金黄色的爆炸头镀了一层橘红色。朱小皖啧啧地赞叹道,“就像打了一层番茄酱的面包一样好看。”末了,夏祁的眼睛眉毛一起倒挂了下来,远远望去他的整张脸就像一个大大的“囧”字。
如果说那一天是朱小皖与夏祁第一次约会的话,结尾比较可圈可点,因为他们是被警车送回家的。临分别时,夏祁对着自己的脖子做了个“咔嚓”的动作,如同一个即将就义的战士一般,慷慨激昂的一扬头颅按响了他家的门铃,弄得朱小皖哭笑不得。不过回到家,朱小皖被妈妈狠狠的骂了一顿,骂的什么现在是记不得了。只记得后来睡觉睡到后半夜,胃里开始翻江倒海,把朱小皖折腾来折腾去。估计是那只还没成熟就被她摘下并吃掉的死不瞑目的桃子在作祟。
总之结尾是糟透了。
后来夏祁还跑来告诉朱小皖,他给他们那次的行动取了个名,叫“偷食禁果”。
鉴于这个名字的诞生,朱小皖决定以后离夏祁远一点,当然大多数原因是妈妈不让他们来往了。老师也把他们的位子调得远远的,有那么一种“老死不相往来”的味道。尽管这样他俩的关系还是一如既往的好,要不怎么说“距离产生美”呢?至于朱小皖决定的离的“远”,也不过是以后不再跟夏祁跑出去“偷食禁果”了。
并且在这好的关系背后,朱小皖又对夏祁萌生了一种异样的情绪,她开始觉得夏祁的爆炸头不再那么刺眼,黑黑的肤色衬得牙齿贝壳般洁白,突出的锁骨是那样的……性感?当意识到自己是喜欢上了夏祁之后,连朱小皖自己都被自己吓了一跳,她怎么可能会喜欢上这个上幼儿园时总把拖出的鼻涕蹭在她身上,害她哭哭啼啼地跑回家的小无赖?
自己不允许自己有这样的想法,妈妈当然更不会允许。不过妈妈当时并不知道朱小皖喜欢上夏祁的事情,她只是希望自己的女儿能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于是朱小皖小学还未毕业,朱妈妈就带着女儿匆匆忙忙赶上了去英国的飞机。
到了英国后,朱小皖坐在新家新房间里的新小床上,整理同学们临别时写给她的赠言。一大堆颜色各异的漂亮信封里却夹着一张似乎是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尤为突兀。抽出一看,只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一行字:猪小碗,你走了我会很不开心的。结尾连落款都没有,但是朱小皖知道这肯定是夏祁写的,因为他总是喊自己“猪”,并且总是忘记自己的“皖”怎么写而用“碗”代替。夏祁是很健忘的。令朱小皖感到奇怪的是“碗”明明要比“皖”难写得多啊。
这样想着,鼻头忽然就红了。
朱小皖从英国回来,最想见的人就是夏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