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杨不屈的不屈

余年说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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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灵江十三坞中,下江帮的势力范围位于洪州一带,卡在灵江往宣州,至扬州的主要水路路段,也占据着自浔阳入景阳湖,分流至西南,东南等其他各州的水路通道。

    作为十三坞的一员,下江帮的总体实力可以说是排在第五位,主要的收入来源,便是过往船只的过路费,码头的卸货费,以及对外的押运,自运等等业务。

    而这里边收益最大的,便是灵草的运输。

    自昆仑山脉东去的浩瀚灵江,沿途一路吸纳各地地脉灵气,过得荆湖一带之后开始反哺,孕育出适合灵草种植的灵田。

    而气候土壤的不同,灵气浓郁的不同,又衍生出了各种不同种类的灵草种植区。

    数千年来,人类对于灵草的种植已经和其他药材一般娴熟,并且形成需求巨大的贸易往来,又因为各种灵草的分布不等,致使一枚丹药的配方往往需要到不同种植区域的种类,所以灵草交易的覆盖面极广,各地都有供需。

    整个大虞,因两江一河的关系,虽然孕育出了各式各样的灵草种植区,但由于灵田不可抗拒的流失性和缓慢的成长性,加上灵草种植需要非常严谨和高超的技术,便也就导致了灵草的价格无法和大米茶叶一样平民化,自然,也就不是平民所能消费的。

    这些资源,基本被各地的豪门望族,和他们所扶持下的江湖门派垄断,如果涉及到利益上的争斗,一般都会先在这些摆上台面的门派间展开。

    而帮派,很多又是门派扶持或者支持出来的产物,当然也有豪门望族直接插手帮派之事,但一般为了吃相好看,越是有实力的家族,越懂得深藏于后。

    江湖,武林,靠山,这便是整个大虞王朝的地貌,江湖中有武林的倒影,而武林之后,便是一座座高耸的山峰,千年不倒。

    “来,和我聊聊你与马惊涛的感情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去你妈的。”

    “你看。”燕来面露无奈道:“就知道你们这些英雄好汉不用刑是不行的。”

    被绑在椅子上的杨不屈一脸鄙夷:“要不要老子教你些手段,看你这雏样,没把老子弄舒服,倒先把老子给弄死了。”

    “你放心。”燕来拍拍他肩膀,自信道:“这种事我们有的是行家,保管让你先舒坦,想死都死不了。”

    未羊摆弄一下手指关节:“很久没动手了,确实有些生疏,说起来这种事还是小方更在行,不过我先试试吧,尽量不弄死他,留着到江宁。”

    杨不屈看这两人在此惺惺作态,大笑起来:“来来来,别废话,老子若喊一声疼,就是狗娘养的。”

    既然正主这么强烈要求,未羊就不客气了:“放心,你不会喊疼的。”

    撕开他衣服,随手拿过一壶酒倒了下去,随后在桌上展开他的道具——一卷有着数十根银针的小包。

    细长的银针属于针灸类型,在烛火前泛着冰冷的寒光,小包内还有一瓶黑色的小膏药,他将针头沾了一些,双指按在杨不屈的胸前,开始探索。

    燕来一手抓着壮汉头发,一手夹着他脖子,防止这家伙乱动。

    细长的银针很快刺入了,杨不屈浑身一颤,才第一根,就开始抖了起来,额头上冒出冷汗,牙齿上下碰撞,咯咯出声,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人处于极大的痛苦中。

    未羊又刺入了第二根,这次,是在脑门上。

    气穴并非固定存在,他像恒星一样有轨迹运转,判断气脉的位置,一般通过神识和感触。

    不过短短的几个呼吸,杨不屈的眼睛瞬间通红,似乎要爆出,整张脸上现出狰狞,周身的肌肉也如蚯蚓般在游走,明明看着很痛苦,却是半声都吭不出,除了不停地颤抖外,便是开始剧烈地挣扎。

    “看来还是差了点,这才第二根。”未羊有些可惜,修为太差,若是第三根下去,估计留不下命了。

    摇曳的红烛,照在杨不屈痛苦的脸上,先前还嘴硬的壮汉如今更硬了,不是他不想叫,而是根本叫不出,哪怕能嘶喊几句,这痛楚也能宣泄一点,可现在,只能全部都承受下来,他的每一根神经,都像被割开了一样。

    直到未羊把银针拔出,他才像只死狗般瘫倒,整个人虚脱到无力,像刚淋了一场雨,大汗不停地往外冒,身体还有余留地抽搐。

    “怎样,还行吧。”未羊把银针在蜡烛上过了一下火,冒出一阵刺鼻的黑烟。

    燕来也不焦急,倒了杯水来,坐在一边慢慢喝,等着对方喘过气。

    “洪州往宣州去,水路得差不多四五天,这个距离之下,对于两个刚认识没多久的男人来说,友情这种东西,建立起来其实很慢。”

    “我看你和马惊涛也不会是那种高山流水遇知音的雅人,若说因为武道而相互折服,又太抬举了你们,所以我想不明白,一个男人不远千山万水,来替另一个男人解决这种狗屁倒灶的事情,这是一种什么样精神?”

    见他依旧不说话,燕来一甩手,将茶碗内的水泼了过去:“行啦,再不说咱们就继续吧。”

    “你,不懂。”

    湿发遮脸的杨不屈低垂着脑袋,整个人软得像瘫泥,那种痛楚难以言喻,真气在体内肆虐过后,连带整个人都像被抽干。

    “继续?”未羊捏着银针。

    燕来摇摇头,走过去抬起他的下巴,看着那双浑浊的眼睛,相视许久,随后轻轻一笑:“阉了。”

    ......

    ......

    这间破陋小院也值不了几个钱,所以燕来没打算把它卖了。

    清明没能赶回来,临走前他去祭了一下燕顺。

    “放心吧,这边一有空,我会回去寻大哥的尸体,总不能让他无家可归,过几年,再把你们的坟修得漂亮些,住得也安心些。”

    有未羊在,他便不再以第三者的身份说话,只是那一声爹,还是叫不出来。

    事实上他也没见过棺材里的那位,只在记忆里有这么些模糊的场景和印象,但不管怎样,身体内的血脉,还是会引起一些情感上的共鸣,即使嘴上叫不出,心里,还是保持着认可。

    未羊把最后一叠黄纸丢入火中,拍拍手,将酒倒上:“该知足了,这还有座坟给你拜,我却连个拜的地方都没有。”

    他合手作了三次礼:“不过哪天死了,起码知道会有个人来拜我。”

    燕来撇了他一眼:“那你得多拜拜,祈求有个葬身之地,不然我就是有心也无力。”

    “我倒没你这般绝情,这往后你就是尸骨无存,我也有办法替你弄座衣冠冢。”未羊朝个位置比划道:“你看,这边竖对金童玉女,那边砌平了,逢年过节的时候,还得请个戏班子来热闹热闹,免得你寂寞。”

    燕来算是想明白了,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何必呢。

    “你把杨不屈给放了,是怎么想的?”

    并骑在回城的路上,未羊问道。

    “这种人不多见啊,热心,讲义气,不仅能为朋友着想,而且还不辞劳苦,亲力亲为,就这份感情,当值得你学习,阉了怪可惜的。”

    “你不会看上他了吧?”

    燕来耸耸肩:“可惜他看不上我。”

    “你确定?”

    “你有过喜欢的女人嘛?”燕来突然问道。

    未羊想了想,面露感慨:“我这种人,太受女人欢迎,所以从来就没缺过,自然不懂得什么叫喜欢,这也是风流之人的通病,唉,说了你也不懂,等大点,再和你讨论这些问题。”

    “我有过喜欢的女人。”

    “嗯?”未羊眼睛一闪,很是期待地看着他。

    “所以我知道为了喜欢的人,可以去疯,去傻,去做任何不计得失的事,哪怕那个人并不喜欢你,甚至不知道你喜欢她。”

    “蠢不蠢。”

    “得不到的东西总是最好的,像你这种饥不择食的人,永远不会明白。”

    “然后呢?”未羊放松身子,在马上摇来晃去,谈个男人而已,你还上升到情感高度去了。

    燕来转过头来,一字一顿道:“我觉得杨不屈喜欢马惊涛,而且是真爱那种。”

    未羊鬼叫一声,摔下马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