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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绝对没有活着好。
对于这句话,周石是最有发言权的,倘若不是他二十年前的委曲求全,恐怕他早已经成为了那人的刀下亡魂。
他也一直不后悔当初的那个决定,正是那个聪明的决定,才让他达到了现在这样的高度。
他甚至已有些庆幸自己做出了这样一个明智的决定。
他所做的决定不是别的,就是加入了“末”组织。
覃县,坐落在越凌城北边的一座小城,覃城不大,但是因与繁华商都越凌城接壤,所以城中多少沾了些财气。
又因覃县的地理气候相对怡人,有不少有钱人选择在覃县购些宅子安度晚年,毕竟,这里虽然临近商都大城,但是却没有越凌城中那种繁闹喧哗,相对来说,这里比较适合老人家养生。
今天,覃县中却来了一群不速之客,他们个个土灰着脸,看起来应该是赶了远路。
人马中当先一人是一个接近四五十岁的男人,男人穿着一件皱巴巴的黑色华服,头发有些乱,但是却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气势,使得路人多盯他几眼都不敢。
他们一队人进入了覃县的“人来客栈”之中,虽然这些人面色不善,但人来客栈的老板还是非常殷勤的接待了他们,只因为那些人一进门便丢给了他几锭银子,白花花的银子已晃花了这客栈老板的眼睛。
此刻,那队人马中的领头男人已经坐在了客栈二楼的客房之中,他已经洗过了一个热水澡,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隐隐看起来已有了些尊贵之意。
男人坐于桌前,突然听到“砰砰砰”几声敲门声,声音不紧也不慢,他淡道:“进来。”
随着房门一开,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走了进来,他面上带着恭敬之意,对着座上的那个略显老态的男人道:“副座。”
座上的男人随意地看了他一眼,道:“石鹤,这时候了,你有何事?”
石鹤道:“副座,我想问问咱们接下来该如何行动?”
男人想了想,道:“我们先在此地休整一天,明日出发前往越凌城会见少主,哦,不对,是会见咱们的首领,呵呵。”
他就是“石佛”周石,这么多年的岁月侵蚀,依然没有让这个半百老人意志消沉,他的眼睛还是像鹰一样锐利,拳头也还是像石头一样坚硬,这也许只因为他对于手上的权力依然不欠缺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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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杀过人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杀人是一种怎样的体验,但是吴宇却已杀过人。
他杀的人当然不是前天晚上的那几个黑衣人,那几人只是逼着他再一次拿出了那把白刃而已,他并没有选择杀死他们。
老实说,在七年前的那一个夜晚之后,他就对那把陪伴自己十几年的白刃充满了恐惧情绪,因为那是一把杀人之刃,他所学习的也是他师父教导的杀人术。
杀人术讲究的是一击必杀,绝不拖泥带水。
在他师父告诉他所学的那些全是杀人艺术的时候,他就开始痛恨杀人术,痛恨白刃,因为他厌恶杀人。
在以前那个世界还是宅男的时候,无论在他多么痛恨仇视这个社会的时候,他也没有萌生出反人类反社会的杀人意图,那时候,杀人对他来说是一件遥不可及的事情。
但是在这个世界,他在十五岁便杀了人,只因为那是他师父交给他的一个任务而已。他至今依然没忘记那个死在他刃下的亡魂,那是一个走路有些跛的“采花”老贼。
自那以后,他已决定再不轻易杀人,因为他若杀人的话,会抑制不住的疯狂呕吐。
在他杀死那个跛脚老贼之后,他呕吐了两个时辰,他的师父就站在他身边,也不说话,就看着他吐,跟看猴似的。
等他吐完了胃里的东西,只能吐出一些酸水的时候,他师父问他:“杀人可是简单之事?”
他面色痛苦地答:“以后我绝不会再杀一个人,绝不。”
师父叹了口气:“傻瓜。”
他当时并不知道为什么他师父要说他傻,但是他的确不喜欢杀人的感觉,他庆幸自己并没有放开自己的底线,没有去习惯那令人发呕的血腥气息,没有沦为那无情的屠夫和魔头。
“你还真是幼稚得出奇。”书房中突然响起了这么一句话。
吴宇看着面前这个女人,那是他大姐,打扮得略显穷酸的大姐,吴宇眯起眼睛道:“我不杀他们,那是我的原则,你管不着。”
吴柳穿着一套深红色的布衣,末中的人早已经见怪不怪了,这位末中老首领的女儿多年来总是喜欢穿一些平民化甚至叫花子化的服装,没人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吴柳冷道:“呵呵,我看你能坚持多久,总有一天你会忍不住动手的,到时候我一定第一个跳出来-----看你呕吐。”
吴宇气得笑了起来:“你……你也忒毒了….”他想了想,突然又笑得猥琐了几分:“你放心,我一向是个持..持…持久的男人,恐怕要让你失望了。”
吴柳见他笑得猥琐,“持久”二字又说得古怪,细想之下大惊失色,她看吴宇的眼神也越来越嫌恶,突然冷哼一声,头也不回地掉头走出了书房。
吴宇仰躺在书桌前那把大椅之上,脸上满是斗胜之后的笑容。
呵,跟老弟我斗,你还嫩了点。
哦不对,她好像并不嫩,吴宇忽然想起了自己第一次看见吴柳之时的画面,那时的吴柳已经比他要高一倍,他努力的举起小手也只能摸到吴柳的腰腹左右,嗯,好吧,最多能摸得到胸脯以下左右,不能再多了,再摸就到头了,当然不是摸得到头,而是他的日子到头了。
“哎,时光如梭啊,转眼间已紫了葡萄,软了香…..”吴宇感叹着自顾自地说了两句清纯的段子,一个声音却打断了他。
“你还喜欢吃葡萄啊?”
嗯,这个问题问得好,不过似乎有点难以回答呀,因为是个男人都喜欢吃葡萄,当然了,某个神秘的男性天团组织请无视这句话。
葡萄这种水果还是很有营养的,奈何还是有人说它皮厚还有籽,远不如吃苹果来得轻巧简单。
吴宇并没有回答那个问题,他选择问:“来人可是诸葛…嫣儿姑娘?”
声音是从门外传进来的,但即使是未见其人,吴宇也还是听出了那柔柔腻腻的声音的主人。
王嫣儿已从门外走了进来,他依然是一身鲜艳的红色,暖色调的红色为这个略显沉闷的书房带来了一抹绚丽的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