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十七)员外郎之死(肆)

苏稚如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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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寻仙馆关门谢客,绝了金玉楼想探探青楼的念头,败兴离开,满是失望。

    陈珈兰看着他那张蔫蔫巴巴的脸,觉得在某种瞬间同她家村口的那只大黄狗有异曲同工之处。

    忍不住想揉揉他脑袋,还好忍住了。

    在路口下了马车,同金玉楼正式分别,对方苦哈哈地念叨着让她有空就去找他玩耍,免得他惨死于小表哥的辣手之下,陈珈兰听完一笑置之。

    虽然金少爷很可爱,为人义气又没有富家子弟的娇纵,除了偶尔说话不太讨喜外,别的也找不出什么不好,但毕竟身份有差别,还是不要走太近得好。况且,以后应该也不会有所交集了。

    想归想,陈珈兰还是把他写下来的地址收进了口袋里。

    沿着街边阴凉处走,经过虽不豪华却装饰精致的客栈,陈珈兰转悠两圈叹了口气,继续前行。

    肚中咕叫了两声,琢磨着民以食为天,她步子一转朝前方的旧墙根下走去。那处支了个棚子,底下摆了几张桌椅,右侧挂了张条幅,上书“陋食处”三字。虽然简陋,但胜在桌椅干净,陈珈兰并不挑剔,随意找了张桌子坐下。此时生意冷清,没有半个客人,那卖面食的书生着一袭粗布长衫,窝在阴凉里,捧着一卷书读得津津有味。

    等了半天不见他来招呼,陈珈兰又起身走到他面前,手指叩了叩桌沿。

    “店家?”

    那书生这才舍得从书里挪开视线,抬头看了她一眼。

    “面都卖完了。”他语气平平地说了一句,复又低头翻书。

    离得近了,陈珈兰才发现他手里还执着一支小羊毫,在书上不时写写画画做些笔注,看其字迹俊秀挺拔,倒是和他沉默老实的外表有些不符。

    “不必是面,馒头也可,大饼也行,总之是吃的就可以了。”陈珈兰道。

    “馒头大饼也没了。”书生慢吞吞道,“算了。”

    他说着忽然站起身来,走向用桌子拼搭起来的简易灶台:“还有些许馄饨,早上卖剩下的,不过卖相不太好。”

    陈珈兰在他身后摇头:“没关系,我不介意。”

    等候须臾,一碗热腾腾的馄饨端上了桌,半透的米白色馄饨皮上缀着翠色的青葱颗粒,颜色相宜得令人赏心悦目。

    那书生收了钱,又回到原位看书。陈珈兰低头咬了一口馄饨,鲜美的汤汁在口中四溅开来,还没等咬第二口,一道黑影便挡住了她的视线,旁若无人地在对面坐了下来。

    对上她莫名的视线,那人微笑道:“搭个桌,不介意吧?”

    陈珈兰垂下眼,夹起第二只馄饨,淡淡说:“介意。”

    介意也不走。

    阮孟卿仿佛听不懂她的驱逐之意,转头对书生道:“店家,来一碗馄饨,和她的一样。”

    一再被人打搅看书,书生似乎也有些不耐,但到底需要生意维持生计,合上书走到灶台前,又忍不住回头对阮孟卿说了一句:“边上还有空座。”

    陈珈兰的男装扮相并不如何高明,观察敏锐些的人很轻易便能识破,有心人多加观察也能发现,书生看出了她女扮男装,又见阮孟卿死缠烂打百般纠结,不由多想了些,想深了些,望向阮孟卿的眼神也多了几分别样的光彩。

    阮孟卿知道他有所误会,失笑了一下,说道:“我和她认识。”

    书生瞥了陈珈兰一眼,后者在他的注视下微微点了点头,算是承认。

    既是熟人,那也不好说什么。

    书生摇摇头,把馄饨下入锅中。

    阮孟卿把倒扣的茶杯翻转过来,取过茶壶给自己倒了一杯水,看着陈珈兰笑道:“陈公子?”

    陈珈兰抬起头与他对视,语调微微扬起:“孟公子?”

    顿了顿又说道:“阮大人。”

    阮孟卿举起茶杯送至唇边,遮掩了隐约的笑意。

    “陈姑娘。”

    陈珈兰轻轻地从鼻腔里哼了一声,不置一词。

    “多日不见,没想到能在异地相逢,想来也是极为巧合。”阮孟卿温和地笑着,“不知陈姑娘进城多久,可有找到要投奔的亲戚,若是人生地不熟,一时半会找不到,在下不才,在京城住了些年头,还可以替你做个向导。”

    那日夜晚在财神庙里随口胡诌的话语又被他提及,陈珈兰微微一顿,随即说道:“那想必阮大人要告的御状也已经上达圣听了吧?”

    话音落下,两人对视一眼,视线交错间闪过了一丝难言的默契。

    那天晚上谁也没说实话,说的话里三分真七分假,却言不由衷得仿佛句句出自肺腑。

    俄顷,陈珈兰又低下了头,认认真真地吃起了馄饨,不再给对面一个多余的眼神。书生将碗搁在阮孟卿身前,安安静静地退下,阮孟卿执起筷,夹了一只馄饨送入口中。

    食不言,寝不语。

    两人相对无言吃完了馄饨,片刻后,陈珈兰率先抬起了头。

    “不知道阮大人特意来找我有什么事?”

    她先前见到阮孟卿还是在寻仙馆门口,他同他的好友走在一处,她随意走走,来到这旧城墙根底下,乃是无意而为之,阮孟卿却后脚就跟着到了,必然是暗中跟随她而来。毕竟这个摊子实在寒酸,不像一个朝廷官员私下里会去的地方。

    这个问题有些尖锐。

    连阮孟卿自己听完也是一愣,不禁反思自己为什么要跟过来。明明和柳习风从寻仙馆出来时他还想着要回刑部处理一下积压的公务,但见到陈珈兰,他却迫不及待丢下了柳习风,让他先行离开,自己则悄悄跟在了陈珈兰身后。

    为何会鬼使神差地做下这样的决定?如此草率,有些不太像平时的他。

    也许……还是因为好奇?

    阮孟卿想了想,沉吟道:“我并没有什么别的目的,不过是熟人相见,过来问候一下。”

    不等陈珈兰回应,他又继续说道:“说实话,陈姑娘上京的目的我也猜到了些。”

    “你知道?”陈珈兰挑了挑眉,原本想说的话也变成了这句。

    阮孟卿颔首,微微一笑道:“想必陈姑娘入京是为了新科状元范良礼而来。”

    陈珈兰不动声色:“哦?是吗?”

    阮孟卿接着道:“陈姑娘来自桐乡城十里镇,恰巧我听说新科状元的家乡也是在那里。”

    那时他虽未回京,但京城里的大事还是知道得七七八八的。

    他说着,对上陈珈兰的视线,嘴角加深了笑意:“当然,我其实是猜测居多,不过当我提起范良礼这个名字时,陈姑娘的眼神略微闪烁了一下,这就说明我的猜测是正确的。”

    被他道破,陈珈兰干脆大大方方地承认下来:“我上京确实与他有关。”

    “我听说新科状元并无姊妹,也未曾婚配,陈姑娘与他的关系,我便真的猜不到了。”阮孟卿嘴上说着猜不到,目光却一直看着陈珈兰,“不过想来也不会是什么善事好事。”

    他猜得八/九不离十,陈珈兰觉得再瞒着也没什么意思,又念及他的官家身份,说道:“确实,你几乎都猜中了。我上京也不是为了投奔亲戚,而是为了状告范良礼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

    阮孟卿摩挲着杯底,轻声道:“那恐怕有些不巧。”

    陈珈兰望了他一眼,他眼睛微眯道:“新科状元被封泸州知州,与丞相千金完婚后,已于十日前启程前往泸州赴任。”

    听完,陈珈兰紧紧拧起了眉头。

    她若要状告范良礼,他一没亡故二没失踪,如果不来,那她也告不成。紧赶慢赶,难道还是没赶上他离京吗?

    “还有一事。”阮孟卿说道。

    “什么?”陈珈兰下意识接道。

    “按照前代律法:越诉者,笞五十;申诉不实者,杖一百。范知州如今已经封了官,你要告他便是越诉,没有一副强健的身子骨,那五十杖你可撑得下来?”

    陈珈兰不说话。

    她当然知道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百姓若非逼到极处理从未见过有人状告父母官,便是因这规矩委实不近人情。

    她皱起眉盯着阮孟卿说道:“你究竟想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