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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
华夏,云雾山,朝天峰。
只见那朝天峰,壁立千丈,犹如一根巨柱直插云霄,终年不见其顶,连鸟也飞不上去,就更别说人了。
然而此时,在这朝天峰的峰顶之上,却是盘膝坐着一名二十出头的青年人,手抱丹田,极有节律地做着吐纳。
“呼,呼……”一道尺余长的剑状白气,随着青年人的一呼一吸不断吞吐,一丝丝若隐若现的青色灵气,从四面八方缓缓汇聚过来,最后被吸纳到青年人的体内。
这时,在东方的大片云海之中,露出了一条长长的金线,这条金线渐渐弥漫,越来越亮,渐渐地,把周围的云海,染红了一大片。
一缕缕和蔼的朝阳之光,透过云层照射了出来,青年人的身体,顿时被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光华,看上去有种超凡脱俗的仙灵之气。
“马上就要开花了。”青年人忽然睁开双眼,目光落在前方一株深紫色的花苞之上。
旭日冉冉升起,在青年人的注视之下,那朵紫色花苞缓缓绽放,一时间,瑞气袅袅,幽香弥漫。
青年人面露喜色,喃喃诵道:“朝天峰,紫阳花,开花须等一百年,花开不过半时辰,这一趟,算是让我赶上了。”
拿出早已准备好的铲子,小心翼翼地把这株紫阳花连根挖出,清理掉根须上的泥土,然后用一块黄丝帕仔细包好,收入怀里。
“有这一株紫阳花,用来配制淬体丹药,效力起码可以提高三倍,我突破肉身境第三重的时间,也会大大提前。”青年人自言自语道。
这名青年人名叫方鸿,他有着两个只有他自己知道的身份。
他是一名修真者,也可能是这颗处于末法时代的星球上,唯一的修真者。
同时,他还是一名穿越者,在穿越之前,他是一位如假包换的仙人!
说来有趣,别人历尽千难万险都是为了飞升成仙,他倒好,却是仙人当腻了,突发奇想要重返人间体验一下生活。
当年为了成仙,他远离尘世苦修一千年,终于渡劫飞升,某天暮然回首,却发现自己竟从未真正体验过人世间的生活,从未真正做过一个“人”!
思来想去,总有那么一点遗憾,不甘心。
于是他决定重返人间一趟。
可他万万没想到,在下凡途中突然遭遇一股时空乱流,强大如仙人也被卷了进去。
结果一下子,就穿越到这个处于末法时代的世界的一名普通华夏青年身上。
这一穿不打紧,最麻烦的,是他的一身修为完全归零,变回彻头彻尾的凡人!
好在虽然修为没了,但修真的经验,修真的各种无上秘笈仍深深印在脑海里。
就这样,方鸿用了几年时间,在这灵气几乎调敝的末法时代,把修为重新恢复到肉身境第二重巅峰.....
“尝尽人世百种味,再做天上逍遥仙!”看着东升的旭日,方鸿踌躇满志。
虽然要归零重修,但他一点都不后悔,因为他越来越觉得,在凡尘俗世之中,一边修练一边体味人间百态,有时还远比当一位高高在上的仙人,来得更加充实有趣。
“希望队长他们会听从我的嘱咐,耐心等我回去,没有鲁莽行动吧。”方鸿把目光看向无尽的远方,又自言自语了一句。
说罢,方鸿走到崖边,直接向下一纵。
啪!
在下落了十多米之后,方鸿伸手一抓,手指扣住了崖壁上一只浅浅的凹窝,整个人象只壁虎一样,稳稳贴在了光滑无比的崖壁之上。
然后,方鸿不断借助着崖壁上的那些又小又浅的坑坑洼洼,一点一点地往下走……
看似惊险万分,实则游刃有余!
如果此时有当地的山民看到如此情景,说不得会惊得马上跪下顶礼膜拜,以为自己遇到了活神仙!
……
彼处,南美某雨林地带。
时正傍晚时份,残阳如血,染红了西方天际。
“队长,任务完成!”营地外,一名三十来岁,身穿迷彩服的青年男子,把一只黑色小皮箱,交给面前一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男子。
“杨铭,你们辛苦了!”中年男子接过皮箱,目光一扫众人,露出一丝赞许。
此时在杨铭身后,还站着五名身穿迷彩服,肩扛枪支的青年男子,每个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挂了彩,鲜血把迷彩服都染红了,包括杨铭本人也是如此,不过这些人却是毫不在意,他们的身份是国际雇佣兵,把脑袋拴在裤腰带上的职业,这点小伤,实在不值一提。
“弟兄们辛苦了,大家休整一下,今晚好好庆祝庆祝!”队长对众人道。
“是!”众人答了一声,就散开了。
“杨铭,你等一等。”队长叫住了杨铭。
杨铭站定:“队长,有什么事?”
“你真的决定,这次任务结束之后,就金盆洗手?”队长问。
“是的。”杨铭很肯定地点了一下头:“因为我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办。”
队长叹了口气:“你这一离开,咱野狼可是少了一员大将,实力大损啊。”
杨铭笑了:“别担心,不还有方鸿那小子吗?他不仅医术厉害,就连身手也在我之上,只要有他在,咱野狼在佣兵界的名声一定会越来越响的。”
队长闻言不由得苦笑:“论个人本事方鸿的确没得说,但那小子纪律性太差……就说这次,他居然为了采什么百年一开的紫阳花,而执意回华夏去,真拿他没办法……”
“其实也不能怪方鸿,他临走前就交待过,要我们在他回来之前,不要接任何任务的。”杨铭道。
“我明白,但这次任务的报酬实在太诱人了,危险是大点,还好弟兄们都平安无事,好了不说了,今晚咱们好好庆祝,还有……就算你离开了野狼,但你永远是我们的好兄弟,祝你好运!”队长拍拍杨铭的肩膀,回营地去了。
等队长走开,杨铭抬头看一眼如火的天际,从贴身的衣兜内拿出一张照片,对着照片喃喃道:“爸,妈,你们放心吧,我一定会找到妹妹的……”
……
深夜,淡淡的灯光从营帐内透出,猜拳声,吆喝声,欢笑声,响成一片。
野狼佣兵小队的十几个人,围坐在帐蓬里面,大碗喝酒,大块啖肉。
这些人都很清楚,他们做的是根本无法预测明天会怎样的职业,所以他们的信念是只要活着一天,就痛快一天!
不过他们选择这份职业,却也并非因为爱财如命,而是为了家人。
有的是为了挣钱给家人治病,有的是为了挣钱供弟妹上学……总之他们都是为了让家人有个更好的未来,为此甘愿赌上自己的性命。
营帐外,野狼的队长就坐在离营帐大约二十米的地方,默默抽着香烟,不时向四周观察,弟兄们在营帐里狂欢,他得承担起警戒放哨的责任。
如果没有这份小心谨慎,他的野狼小队根本不可能存在到今天。
“来,杨哥,祝你前程似锦,咱们永远是好兄弟!”
“杨哥,这些年多得你关照,我才能活到现在,你走了我虽然很舍不得,但想到你以后不用再过这种出生入死的鬼日子,我还是替你感到高兴!”
“哈哈,杨哥,以你的本事回去一定能打出名堂,到时我也离开野狼,跟你混了!”
……
兄弟们轮流给杨铭敬酒,一句句发自肺腑的祝福语,从这些五大三粗的汉子口中说出来。
杨铭一碗接一碗地干着,正喝得高兴,突然却是皱起眉头,酒碗在嘴边停住:“嗯?”
“杨哥,什么事?”大家都是长年在生死线上走钢丝的人,一看杨铭的表情,立马就意识到有情况发生。
“出去!”杨铭说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