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回忆(二)

莫语轩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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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云澜也是做足了心理准备,预备跟王董再死磕一两天,结果没想到,在得知姓付的已经离开后,王董便变得焦虑不已。结果在七个多小时之后,王董妥协了。王董妥协的如此快,倒是有些出乎云澜的预料。不过,既然他本人在股权转让方面妥协了,至于他提出的在合同中多增加一条“不能利用股份做出对公司有害的行为”,云澜很爽快的应允了。

    这件事情的解决,使云澜放下了心中的一块大石头,接下来,就是等待凌晔对凌峰的“背叛”,所施行的措施了。

    因为之前的合约签署,标署日期均是后天,鉴于对王董的不信任,所以云澜决定后天事情结束之后,再让他们一家三口团圆。

    对于王董本人来说,知晓了家人安全后,自己如何,倒不太重要了,对于对方提出自己还不能离开,也无奈接受了。

    而轩辕昊这边,也发现了一个重大事件。

    经过这两日的蹲守,他发现最近这两天里,凌二叔都没有回家,一直住在鸿运宾馆。而卫远,倒是跑去鸿运宾馆的次数挺多。终于,在今天傍晚,卫远从宾馆里带出来了凌二叔,两个人一起回了凌二叔家。

    轩辕昊的人一直守在凌二叔家别墅外面,直到凌晨,也没见有人出来,不一会儿,就熄灯了。

    虽然表面上一副小舅子劝姐夫回家的戏码,但是凌晔在听到这一消息后,敏锐的感觉到,事情并不如表面上看到的那样。

    果然,第二天,就出事了!

    第二天一大早,凌晔刚进办公室,凌二叔就怒气冲冲的冲进了总裁办公室。

    “凌晔!你真行!啊!连你二叔你都派人调查?”

    看着凌二叔气急败坏的样子,凌晔将目光放在了凌峰进来甩到他办公桌上的资料。越往下看,凌晔的脸越黑。究竟是谁,将自己这两天派轩辕跟踪凌二叔的所有都详细地记录了下来!

    虽然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但当务之急,就是先安抚好二叔的情绪,在公司这个节骨眼上,无论二叔在这些事情上扮演着什么样的角色,首先在公司不能闹出任何不利于公司的事情!

    “二叔,这是谁给你的?”

    “谁给我的不重要,你就告诉我,这些,是不是真的?”

    凌晔头疼的扶了扶额,暗道,那边果然又一次出手了吗?

    “二叔,对方能给你这个,就是在挑拨离间。”

    “哼!是不是挑拨离间,我还是分得清的!果然他们没说错,我真是错信了你!”

    “他们?他们是谁?”听见凌二叔所说,凌晔紧追着问道。

    凌二叔有一些慌乱,不过看到自己的侄子看着自己质问的眼神,他迅速镇定了下来,“哼!你知道了又待如何?我算是看明白了,对待家人,你也不忘用对待仇敌的手段!”

    一句话,戳到了凌晔的痛处。

    当年,云修也是这么说自己的吧……当年的他,对待安安,不也是如此吗?宁愿相信自己从别人那里所了解到的所谓真相,也不曾选择相信她……

    见侄子不再说话,凌峰只当凌晔默认了他所做的一切,于是恨恨的离开了公司,同时也在心里暗暗做了决定,看来,只能答应那人的提议了!

    而凌晔,却又再一次的陷入了当年的事情中……

    那时的他,也才二十三、四岁,正处于爱玩儿的年纪。冷不丁遇到了安安这样的女子,也就是尝尝鲜而已。当然,那时的他就是这么想的--他天真地以为。

    记得有一次,他去参加一个当地权贵举办的晚宴,由于没有女伴,便带上了被自己冷落许久的一个情人。

    刚开始的时候,他是有打算将安安带过去的,毕竟是自己的新宠。可后来一想,她的形象太过小家子气,有些上不得台面,所以便打消了这一念头,转身找了旧情人。

    当晚,晚宴结束后,他也有些喝多了,但并没有醉到不省人事。不过俗话说,饱暖思***因为安安住校,两人在那方面并不频繁。

    于是,在臂弯中那个娇艳的女子将他带到之前他为她购置的一套公寓中时,凌晔便顺水推舟,让事情按照二人心照不宣的态势发展了下去。

    由于宿醉,再加上昨晚那场酣畅淋漓的欢好,导致的后果就是直到身边那个柔弱无骨般的女子将电话递到他的耳边,他才慢慢反应过来,之前自己答应过今天是要陪安安的,可是就今天早上这个状态,他确实觉得安安有些烦了。再加上那个此时跟自己赤诚相见的小蹄子正在自己身上点火,便再没有多聊就挂了电话,并迅速的给宋浩去了电话。

    之后……之后,还用多想吗?自然是又进入了新一番的战斗中!

    认真说起来,安安纯是纯,但就是因为太过纯了,所以在床上总太过拘束,自己总是不能够尽兴。好不容易逮到这么个可以肆意放纵的机会,怎么能这么容易就放过?

    当时,自己是这么想的吧……现在想来,凌晔觉得他肯定是脑子里进硫酸了!果然混蛋的彻底!

    是多久呢?他忘了。总之几天之后,他意识到安安在躲着他。就算偶尔自己去找她,她也是一副不想多说的面孔,总是在说她很忙。

    要不说他贱呢,人家贴着他时,他嫌弃人家烦,自己跑出去去偷腥,人家不理他时,他又感觉很不舒服,自认为是自己的大男子主义受到了挑战。

    但现在想想,也许从那时,自己便开始在意那个纯真的女子了吧……

    后来,为了哄好她,竟然答应她,跟那个这两天正打得火热的女子一刀两断!他也确实按照他所答应的做了,为此,他还赔上了两套房子。虽然对他来说这些都是小事,但只为着心里某些莫名其妙的感觉,而害他多赔进去了一套房子,对与自负的他来说,却是从来都没有发生过的。

    虽然哄好了对方,但也断了自己其他的享乐渠道,对凌晔来说,确实很不适应。但是让他回归到以前的那种生活状态,从而选择斩断与安安的关系,他又做不到。

    不知道是放不下什么,总觉得不能这么做。但是说爱,他又很笃定自己绝对对安安没有那么深刻的感情。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搅得他心烦意乱。

    也有朋友劝他,让他瞒着安安养小情儿就行了呗,说实在的,刚开始,对于朋友这一提议他是有些心动的。但是不知怎么回事,等到要真正实践了,他却又打了退堂鼓。

    具体为什么,他也说不清楚,只当是自己自傲心理作祟,拉不下面子去玩表面一套背后一套的把戏。

    后来也就暂时断了这些心思。

    某一天,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既然已经跟过去那些人断了往来,那么他就只有培养自己身边的这个女子,用来陪自己出席各种正式场合了。毕竟作为凌氏财团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女伴陪同出席宴会,总是不光彩的,即使只是一时的撑场面。

    终于有了时间,自己便带着安安去了国美广场,准备为她添置些行头,方便以后出席宴会。

    进去没多久,在珠宝专柜他注意到了一条镶着粉色水晶的项链。本来想要买来给她,而且看得出来,她也很是喜爱。

    结果没想到,在她看到标价那处的几个零之后,死拉硬拽的将自己带离了珠宝柜台。

    当时,她是怎么说的来着?

    “晔,你疯了吗?那条……那条项链太贵了啦!那都够我们买好几套房子的了!有那个闲钱,我们还不如多多捐助希望工程呢!”

    当自己向她提出,是为了以后出席重要场合需要给她添置行头后,她竟然说可以买些便宜的,或者买仿制的也行呢,反正那些场合就是走个过场,那些都不重要。还义正词严的告诉自己,花那么多钱只能买一个破项链,多不划算!不要仗着自己有钱就随意挥霍云云。

    结果,她倒是数落爽快了,在那个大商场里,尴尬的接受注目礼的自己,恨不得分分钟堵上她的嘴!更郁闷的是,很凑巧的,那些话全被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母亲听了去!

    于是,不仅被母亲撞破了二人的事情,更让母亲直呼,自己找到了一个让她很满意的儿媳妇!

    从那以后,母亲便成了自己与安安生活中的常客,三五不时的,自己下班总是能看到她。也许是投脾气的缘故,这俩人凑在一起,就跟相见恨晚的闺蜜一般,热闹的不得了。

    在母亲的极力撮合与父亲的全力配合下,自己慢慢的也默认了安安作为自己未婚妻这一事实的存在。

    那时的他,想法其实很简单,安安对自己很是体贴,父母呢,对他也很是满意,何况他自己以后也不想找一个被家人娇惯着长大的千金大小姐做妻子,所以如此看来,放在家里做妻子,安安倒是极为妥帖的。

    可他却从未深想,很是讨厌被任何事物束缚的自己,在面对让安安做自己的妻子这件事情上,却未有任何反感的情绪。

    那么,后来呢?后来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使得彼此走到了今天这一步呢?

    他……好像记不起来了,他想。

    但,真的是记不起来了吗?是忘了,还是不愿想起,或者说,是不敢想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