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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金原吓得扭过头,只看见她虚弱的面孔,眼中充满寂寞。
她没有说话,只是紧紧抓着金原。
金原说:“你不要吃我的肉啊,我的肉又老又苦,充满了中国人民劳动的艰辛,吃了会减寿十年。”
“闭嘴。”她狠狠地咬住金原的耳朵,呓道:“我不吃你,至少现在还不会,唔......”
金原被她咬得有些疼,讨饶道:“听着,我绝不丢下你,现在你有什么计划吗?大冒险家。”
陆惊尘说:“让视野更开阔些,拿上这个。”她亲手将夜视仪交给金原。
金原便攀上错落的枝节,劈开层层藤草,开始观察附近的情况:
雨雾使方向难辨,能见度只有五百米。这里比任何丛林都要凶险,四周满是蕨类植物,最矮没过膝盖,最高则有三米,而且非常浓密,叶子宽厚,很难看清楚下面隐藏着什么。蕨类植物蔓延到50米外,那里是片开阔地带,通向丘陵,丘陵附近没有植物扎根,有个黑漆漆的洞口。
金原道:“前面有个山洞。”
“有没有其它动物在徘徊?”
金原说:“不清楚,太黑了。”他说:“这种天气想躲进山洞的肯定不止我们,应该尽量避开。啊、阿嚏!”他又打了个寒噤,周围太寒冷,真有冻死的可能。
他回过头去,“嘿?嘿!”陆惊尘陷入昏迷。她的身体比雨水还要冰冷,但手仍然紧紧地箍着金原的脖子。
金原迅速作出选择,他沿路抱起一些枯枝,也不管沙沙雨声,径直冲入山洞。
山洞内十分宽阔,有座洞窟通往更深处,周围没有一些异兽的影子,金原选择某处石窟作为据点。
“滋、呲.....”夜视仪受潮关机,金原不会捣鼓这玩意儿,它应该需要重启之类。金原打开打火机,发现按钮处的英文皆已褪色,看来夜视仪已经用过好一阵子。他必须开始生火,否则两人都看不见明天的太阳。
借由洞外微弱的光芒,他用短斧将树枝劈开,然后剖出干燥的木屑。
雨天生火非常需要技巧。
这些木屑被他小心保存,然后用打火机慢慢培育火种,不要扒得太紧,保证充足的氧气供火焰燃烧......最终他成功了。第一次野外生火,金原做得非常完美。
可还不够,随着那缕橘黄色的暖光晕散开来,金原也感受到以后的艰险。打火机是人类的超级文明,可是能用多久呢?记得小时候,金原常会把打火机拆开,里面有打电所用的电子,她喜欢电手玩,一开始还很刺激,但随着电力减弱,那种感觉逐渐麻木了。想到这里,金原又冒雨拾来大量木柴,度过这一夜没问题。
火星噼里啪啦。
可寒意依在,金原脱下自己的外套,再看着陷入昏迷的陆惊尘。若不帮她晾干衣服,定是九死一生,而且他总觉得陆惊尘是个不拘小节的女子,心说:千万别把我砍成人肉串啊。
金原将她仰面翻过来,看着她的脸。
真是绝色。
一双明唇皓齿,挺而小巧的鼻梁,肌肤好似冰雪般洁白。不需任何化妆品的勾勒,已是这般漂亮。她穿得并不是多么华贵的绫罗绸缎,只是任何东西穿在她身上,就会有别样的风采。
一瞬间,金原看得有些痴了。能有这么漂亮的嘴唇,这个人又会丑到哪里去呢?他想掀开她的兜帽.......可手却被牢牢攥紧了。
陆惊尘警惕道:“你想乘人之危?”
金原道:“说实话,是有点想。”
陆惊尘看出他在开玩笑,就不再理他,不知道是否在生气。
金原道:“喂,刚才的话不要放在心上。”
陆惊尘道:“等我好了,我就割掉你的舌头泡酒喝。所以趁现在还能讲话的时候,你就多讲一些吧。”
金原砸了砸舌头,“那......怎么办?你自己换衣服吗?”
陆惊尘道:“我的身体出现一些状况,不知道还要持续多久。”她说:“帮我脱去外套,但是不准看。”
金原闭起眼睛摸索......
“向下一点。”
他好像触到什么柔软的东西,那东西富有弹性,陆惊尘轻轻哼了一声,“没那么下,上面点。”
金原缓缓往上“走”,真是波澜壮阔,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或许并没有惊人的尺寸,但是非常柔软,形状也很饱满。不得不佩服,陆惊尘的身材真得很好,可金原同时也为她感到惋惜。因为这么一副娇柔的身子却永远藏在密不透风的衣服里,对男人、对她都是损失。
陆惊尘催促道:“你玩够没有?”
金原不想讨打,终于摸到陆惊尘的衣领,顺着拉链往下拉。陆惊尘说:“包里,左边第三个密封袋。”金原回头搜索野战包,看见一件黑色冲锋衣,以及......黑色的内衣。金原有些晕头转向了,虽然他也谈过几个女朋友,知道姑娘家的东西,可发展到那种地步的并不多,帮女孩子穿内衣还是让他涌起一股莫名的兴奋,何况陆惊尘的身材很容易使男人犯罪。他说:“我这就帮你......”
“你只需帮我披上外套。”陆惊尘活络手腕,仍有一条条青筋爆裂起伏,但现在勉强可以行动。
“拿过来。”她只能做出很细微的动作,换内衣废了许多时间。
金原最后帮她把冲锋衣披上,陆惊尘道:“你可以睁开眼了。”
“哇。”金原第一次看见她的脸。
她留着一头干净清爽的短发,眉眼之间如同山水画里走出的美人。她的话不多,更有种神秘的意味。无论多少年,岁月也不忍在她身上留下痕迹,她皮肤没有一丝瑕疵,冰雪洁白,这不属于人间的美,却给金原一介凡人窥见了。
她耸耸肩头,将腿伸直到篝火旁,晃了晃脚。
金原道:“怎么?”
“雨水滑到我靴子里头,你必须帮我烘干,不然会.......”
“会被真菌感染。”金原面对那双脚的时候,不禁咽了咽口水。他依稀记得陆惊尘的脚很美,原来当初金原第一次注意到她的时候,就是看见她的脚。
夏日里头,隐隐听见蝉鸣,他喜欢一个人坐在凉亭里头。
这座凉亭并不是他独享的。
他并不知道另一个人的名字,只看见那双漂亮精致的平底皮鞋。他看过许多女人的脚,有些青涩得尚未成型;有些像蜜桃一样熟透了;有些不温不火;有些因为长期穿高跟鞋而畸形......他想他可能恋上了女人的脚。记得凉亭里那双脚脚踝纤细,肌肤白皙通透,在炎热的日子里,她喜欢赤足垫在帆布鞋上,左脚轻轻晃动。
解开陆惊尘的靴带,金原猝然明白,原来那就是陆惊尘的脚。
他现在将陆惊尘的玉足捧在手心里。
整只脚被雨水包覆,显得非常湿润,五个小脚趾头粉嫩而修长,金原一时间也不知道脑中在想什么,竟开始亲吻她的脚。他甚至将脚趾头塞入嘴中,脑内混混沌沌。
陆惊尘又恼又羞,她低哼一声,浑身顿时充满了力量。
她拉开金原,金原却紧紧抱住她的脚不肯松开,陆惊尘甩了甩拳头,一拳过去。
醒来的时候夜更深了。
“你清醒了?”
“嗯。”金原觉得有些尴尬,再去看陆惊尘的脚,她已经换上了烘干的靴子,但还是能看见细细的脚踝,轮廓分明的小腿。
金原道:“我刚才有些冲动了。”
陆惊尘道:“你本来再也醒不过来,但我发现了这个。”陆惊尘拿刀子钉着一只毒虫。她说:“你被它咬就会产生幻觉。”
金原松了口气,一定是经过蕨丛的时候被咬伤的。他感到肩头剧烈的疼痛,拉开衣服一看,被虫子咬伤的地方已经红肿,还有些血渗出。金原觉得自己的变态行为没被发现真是太好了。“原来是药物作用,难怪我会做出这么疯狂的行为。”
陆惊尘道:“也不全是幻觉,是你潜意识的体现。老实说,你喜欢女孩子的脚吗?”
金原有些支支吾吾,“嗯......啊。漂亮的东西人人都喜欢,这很正常。”
“变态。”陆惊尘嘟囔两个字。这也确实给金原一些打击,因为女孩子身上有那么多漂亮的地方,诱人的地方,可他偏偏喜欢脚。这不是变态是什么?
两人将衣服用干树枝支起来,在火堆旁取暖。
山洞内仍旧空旷无比,似乎大多数生物在雨夜蛰伏起来,可能在枯叶下,可能在草丛中,可能在地底,可能在山洞,也可能在他们身边.......
无论如何,火能让人好受一些。
金原道:“我曾经看见过一个女孩的脚,她的脚和你一样漂亮。”
陆惊尘道:“是的。我曾见过你。”
“那座凉亭是我的秘密,没有人知道它。”
“我是循着气味找到你的,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谁吗?”
金原道:“我奶奶倒曾经说过,我的故乡应在边城,后来才迁入城市,我娘就是后来将我生下。他们曾经提到过一个边城旁边的山村,我忘记了。”
陆惊尘道:“也许忘记比较好,我告诉你我的故乡在哪里。”
“哪里?”
“大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