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诛心玉簪(九)

沈无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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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永修走后,宁如寄捧着酒坛子咕嘟咕嘟又喝了几口,这才丢到一旁,朝门口看去。

    天光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屋檐下点了一盏昏黄的灯笼,照得门前那一小片光亮摇曳不定。

    她和卫甄被安排在大殿之后的普通客房里,此刻四下寂静,前面僧人们念经的声音清清楚楚地传来,低低密密的,又好似在天边。

    那是僧人们在给周元皓做法事。

    仵作检查完之后,僧人们把周元皓的尸首抬到了前殿,说起来周元皓也算可怜,一个家人都没有,到了最后,替他打理丧事的,倒是一群不相干的僧侣们。

    宁如寄无心去听那经文,只关心为什么卫甄去了这么久,还没有回来。

    仁清寺的小厨房内,两个小沙弥站在灶台边,满脸尴尬地看着庆王卫甄前后忙活,却一点也插不上手。不是他们不想插手,而是卫甄不让。

    因为他做的是一道荤菜,炖鸡腿。

    卫甄说在佛寺里做荤菜本来就不合规矩,要让他们动手帮忙,更是不合适,于是这两个小沙弥就只能在旁边站着了。因为主持早就吩咐了他们跟着伺候,他们自然不敢走。庆王爷没带下人来,万一有什么需要怎么办,要知道他可是连盐放在哪里都不知道啊。

    不对,王爷不是有个小书童么?怎么那个书童不做菜,反而叫王爷自己动手?——左边的小沙弥默默地想。

    其实我们帮忙也没什么,我早就偷偷溜出去吃过肉了,当然了,这事主持肯定不知道。肉可真好吃……哎呀,王爷的手艺真是比酒楼的大厨还好,光闻味儿就这么香——右边的小沙弥悄悄咽了一下口水。

    卫甄忙里偷闲,瞟了他们一眼,心中暗道,如果他们知道这锅鸡腿是做给宁如寄吃的,不知道会作何感想。

    咕嘟咕嘟,锅里的浓汤冒着泡,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卫甄想象着宁如寄一边啃鸡腿一边思考案情的样子,嘴角忍不住便浮起了笑意。

    盛好了鸡腿,装进食盒里,拒绝了小沙弥要帮忙送过去的请求,卫甄带着刚出锅的美味回到了厢房。还未走到门口,远远地便看到宁如寄倚在那里,正朝这边张望。一眼瞧见卫甄,却忽然转身,迅速进房间里去了。

    “如寄,快,鸡腿炖好了。”

    卫甄进门把东西放下,宁如寄已经拿着筷子坐在那里等着了,不等他把汤碗端出来,她就先把筷子伸进去夹了一块,一口就咬了下去。

    吃掉一大块,这才想起抬头看看卫甄,咕哝道:“做的太慢了,下次快点……”

    “知道了,看你吃的。”见她满嘴油光,卫甄忍不住拿帕子过去替她擦嘴,却被宁如寄躲了开去。

    “吃完一块擦吧,来,你也坐下跟我一起吃,给,这还有老吴头儿送来的烧酒。”宁如寄替他到了酒,又啃下一块鸡腿去,见卫甄拿起了筷子,又忙补了一句,“不过你只能吃两块啊,剩下的都是我的,酒你也只能喝两盅。”

    卫甄一愣,随即暗道自己真是十分悲惨,幸好之前已吃了寺里的素斋,否则今晚岂不是要饿肚子?

    “好,都听你的,两块就两块。”卫甄苦笑着答应。

    宁如寄这才满意了,仰头喝下一大口烧酒。见她这么大快朵颐的样子,卫甄不禁微笑着问:“鸡腿好吃吗?”

    “还行吧。你的手艺也就这样了。”

    “咳,那你还点名要吃我做的。”

    “那是因为方圆十里之内,也就属你的手艺最凑合了。”

    这话也不知道是夸他还是损他,卫甄自顾自地笑了一下,伸出筷子夹了一块肉过来。想到宁如寄发话命他只能吃两块,这鸡肉好像忽然一下子就珍贵了似的,他想了想,得省着吃,于是便只咬了一小口,就又放了下来。

    啜了一口烧酒,火辣辣的味道直冲而下,卫甄微微皱眉,同时几不可闻地叹了口气。

    宁如寄立刻放下手里的肉,看向他:“好好的,叹什么气?”

    “不知此刻长公主在和南平在说些什么。”

    “还能说什么,左右不过安慰安慰她罢了。郡主那个样子,但凡说重了一个字,说不定立刻就倒下了。”

    听她语气微嘲,卫甄不由道:“不是每个女孩子都像你一样舞刀弄剑的。”

    “怎么,你有意见?有本事出了事别喊我去救你。”

    一句话堵了卫甄的嘴,卫甄顿时气闷,又去喝了一口酒。

    宁如寄知道他,因为从小长在京郊,而不是一直生活在皇城大内里,他与长公主和南平郡主的关系都十分淡漠,此刻若说担心,最多也就是担心临潼郡王罢了。临潼郡王爱护妹妹,若为了此事烦恼不已,那么卫甄就要少一个有趣的玩伴了——这就是他叹气的原因。

    “放心,事情没有你们想的那么糟。”

    卫甄眼睛一亮,立刻凑过来:“你是说,南平不是凶手?”

    宁如寄摇摇头:“我只能断定,郡主不是主凶。”

    即便真是主凶,凭借南平的身份,最后恐怕也不会怎么样,何况不是主凶,那就真的跟没事一样了。

    “不是主凶?那她……”

    “意思就是说,她有可能是无辜的,也有可能,是帮凶。”

    卫甄想了一下,试探着道:“我听说现场有一个六寸半的脚印,南平的鞋子正相符?”

    宁如寄皱皱鼻子,哼了一声:“那个脚印根本不是郡主的,而是凶手故意留下来迷惑我们的。”

    “为什么这么说?”

    “倘若真是凶手不小心踩到了血迹,那么现场周围,为什么一片血脚印也找不到?”

    “吴永修不是说,可能是凶手脱了鞋走的?”

    “但这一整天,仁清寺周围并没有什么不穿鞋子的人,何况,凶手不会这么蠢,不穿鞋走,那不就等于把自己暴露于人前了么?忘了告诉你,这个案子和戏子高胜的那个案子已经并案了。”

    “就是我们来看杏花的那天遇到的案子?”

    宁如寄点点头:“杀第一个人时,他有可能是临时起意,但杀第二个人,他一定是有备而来,看周元皓的屋子就知道了。”

    现场的一切都能说明,死者周元皓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杀的,作案后又几乎没有留下什么痕迹,可见凶手既狠又稳,说没有预谋,那是不可能的。

    “因此,唯一有可能的就是,凶手早就准备好了另一双鞋,作案之后换下来,再把那双带血的鞋,和凶器一起,抛进水缸里。”

    “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问得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现场那么干净,他有备而来,怎么会偏偏就留下半个脚印呢?”

    卫甄想了一下,恍然道:“哦,我知道了,凶手是故意的,他就是想让我们查这半个脚印!”

    宁如寄莞尔:“你总算聪明了一回。”

    “那么,他故意留下这半个脚印让我们看到,为的是什么?”

    宁如寄道:“为的是什么,有两种可能。第一,为的是转移我们的视线,让我们以为这个案子和戏子高胜的案子有关联,从而误导我们查案的方向——因为高胜的案子里,现场也发现了一枚六寸半的脚印。但这一点却有两个问题。凶手是如何知道我们在高胜的院子里发现了那枚脚印的?要么他当时就在现场,在外面围着的人群里,要么……他就是我们中的一个人。”

    这话说的卫甄忍不住一凛。捕快之中出了凶徒那还得了?还是猜凶手就躲在人群里吧。

    “还有就是凶器和尸首伤口的问题,如果伤口和凶器对不上,这两个案子就不能并案,他故意误导我们就没有意义了。不过刚才仵作来查看了,说高胜身上的伤口也是这把匕首造成的,这说明什么?”

    卫甄愣了:“说明什么?”

    “说明这两个案子就是同一个人所为。如果他不是高胜案的凶手,又怎么会用同样的凶器来杀周元皓?”

    “没有可能是巧合么?天下的匕首那么多……”

    宁如寄摇头:“不可能是巧合。老吴头儿后来仔细查过高胜的屋子,在一个抽屉里发现了另外两把匕首。询问那些戏子才知道,原来高胜有一个爱好,就是收集刀器,这三把匕首,都是他花高价买来的,出自同一个非常有名的工匠之手。而凶手拿来杀人的这把,锋刃比普通的匕首都要稍微长一些,这一点凶手可能根本不知道。”

    “竟有这样的事?”

    “我也是刚刚知道的。可笑他跟高胜厮混了那么久,却连这些都不知晓,最终在凶器上暴露了自己。”

    宁如寄说完了这些,脸上鄙夷的神情十分明显,卫甄看着她,心里忽然有些触动,不由自主道:“你是说那个姓刘的么?大约是逢场作戏罢,没有真心,自然就不在意。”

    “这话你倒是说对了。”

    卫甄瞧瞧她,轻轻摇头:“不说这个了,你接着说。”

    “嗯。”宁如寄收敛了神情,继续道,“所以,根据我刚才的分析,凶手并不是为了把我们的视线转移到高胜的案子上去,反而他还弄巧成拙,让我偶然发现了他的破绽,从而把这两个案子并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