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伤风病发命垂危】

枼青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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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本还心中存疑的祖中军,听到这番话,也不再多言。

    “是啊!大人可还记得,奴酋当日那告天的‘七大恨’里,就有一恨是为了讨回叶赫的一个女人。”孙得功见王化贞已经有了主意,更是撺掇补刀道,“为了女人,奴酋可以判明屠城,若是日后要后世人知道,他用一介女人来诈降的,岂不是成了天下人的笑柄?我看也不会。”

    然而王化贞心思,已不在这是不是诈降上了,只是欠身专注地研究着我的伤势,自言自说道:“金疮痉,不过七日便会发作,你是何时受的伤?”

    我算了算,在大殿受审的那日起到今天,已是第六日了。

    “回大人,六日前。”

    “我看你口唇发紫,虚汗不止,只怕……情况不容乐观。”

    我心跳漏了半分……情况不容乐观,也就是说,我极有可能会发病了?

    “大人……可有法子救我一命?”

    王化贞摇头,冷笑了一声,“就算是华佗再世,此病症也无药可医。”

    无药可医……难道,这便是命数吗?

    “不过,你运气很好。我虽不是华佗,但却是这普天现世,唯一可能医好此病之人。”

    我震惊地看着王化贞,他神态自若,倒不似再说玩笑话。心里的声音在呐喊着,无论如何,我都不能死在广宁,更不能死于这破伤风,这不是我想要的结局!于是扑通跪在地上,磕头道:“恳请王大人,救小女一命!”

    无论是真是假,为了保命,我总要一试!

    王化贞久久没有答话,倒是孙得功暗暗地扫了我一眼,求情道:“王大人若能救下此女一命,兴许留着日后还有用处呢?”

    “我是可以救她,只怕后患无穷。”

    “大人当初答应过小人,只要我成功招降李永芳,便留我性命!”我又连着磕了几个响头,“小人不求什么荣华富贵,只想保命……”

    我手上没有能够跟王化贞交易的筹码,他完全可以选择撒手不管。对他来说,目的既已达成,我的死活便不再重要了。这场交易,从一开始便是不平等的。

    “大人不必犹豫了。”祖中军见状,站出来说道,“救或不救,都是一样的。今日救活了她,日后她敢翻什么风浪,我祖大寿照样能一刀了断了她。”

    祖大寿……这个名字我一定在哪读到过,金庸的书里吗?这一阵磕头求饶后,我的头也昏昏沉沉起来,脸上的肌肉难以自持地抽搐着。我觉察出自己身体的一样,想开口呼救,却只有口水四溢,发不出一声完整的吐字来。

    该死!难道……真如王化贞所言,是破伤风病发了吗?不过顷刻间,我手臂无力,身子顺势一歪,彻底瘫痪在地。

    目光中所见,唯有王化贞连连赶来我面前,掐住我的脖子,大声地在喊着些什么。然而我却什么也听不见,天旋地转,双目翻白,再没了意识。

    接下来的七日,我整个人都处于意识游离的状态中。有时醒来,能看见有人影在我周围转悠着,又有手来探我的鼻息。但坚持不了多久又昏睡了过去。虽然是沉睡着,却仍是难受至极,脑子如撕裂般疼痛,好多次挣扎着想起身,手脚却仿佛被什么东西牢牢给捆住了,根本无法动弹。

    就是这么有如炼狱般的七日,无数次我都以为自己会一命呜呼,命送大明了。然而冥冥中,撑着一口气,我居然给熬了过来。

    然而我清醒后,脑子里记起的第一件事情,便是那封皇太极要我亲手交给孙得功的信。

    我撑着虚弱的身体,在屋里四处寻觅,然而那封信早就不知所踪了。

    我不知道那信中到底写了什么,但是既然事关孙得功降金,一定不能落入别人手中,不然不单是我小命不保,更会彻底暴露了此局的目的。

    我焦心如焚,却被困在了这承天府上,无法和孙得功接头,更无从得知外面发生了什么。

    醒来之后,除了照料我的下人外,我第一个见到的人便是王化贞。

    我能够大难不死,全靠他救了我一命。我不知道他到底用了什么法子,能让我起死回生,在没有抗生素的四百年前,能医好破伤风,已然是妙手回春,神医再世了。

    如果我有力气跪拜的话,一定三叩九拜,感谢他的救命之恩。

    王化贞给我探了脉,又检查过我的口鼻,我从他的神情上得知,我多半是捡回了一条命,没有生命危险了。

    “救你一命,是出于医者仁心。也不想落人口实,说我王化贞是个出尔反尔奸诈之人。”

    我气若游丝,艰难地说道:“王大人有如此医术……何必要为官从仕,救济苍生,岂不是芳名永存?”

    自知悉了王化贞有如此高超的医术后,我对他便刮目相看,更是心存敬畏。以前我只知悉,他和熊廷弼交恶,又卷入了党争之中,才对他有几分偏见。现在看来,他虽不习军事,但却是可难得的医材。像他这样的人,是该悬壶济世去的,而非掺和进这辽事里来。

    “我来辽地,前前后后,也有十数年了。”

    王化贞轻哼了一声,“万历年间,我初到辽地,便是驻守这广宁城。别人说我不习兵法,不谙辽事,然而十数年来,那蒙古炒花部也被我管束得服服帖帖,甚有动作。倒是这每年拨了大笔军饷下去的辽东,让奴酋给夺了去。”

    我静静听着。世人说他是个自命不凡、好大喜功的人,如今,我倒能理解几分王化贞这个人的性情了。他精通医术,又是进士出身,还是那首辅叶向高的得以弟子。在东林党的扶持下,可谓是一路顺风顺水。守辽西十数年,也安抚住了蒙古。说他自命清高,是因为他未尝知道败仗的滋味吧?所以他才会自以为是地想出招降之计,以为这点伎俩,就能抵抗住金兵的马蹄。

    而我,却是看遍了生死,更亲眼目睹了辽东这一场场败仗……就连在辽东威名无双的李家,也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想必熊廷弼亦是如此,他知道败仗的滋味,知道辽事的危机,才会跟这个自信满满的王化贞有了分歧。王化贞主张联合蒙古主动进攻被大金掠去的海州等地,而熊廷弼主张转攻为守,无奈这两人是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又皆非大度之人,才致使如今镇辽之事是一团糟。在我还在李如柏府上的时候,便对这些事情有所耳闻了。他二人不光自己争执,还连带着朝中的势力相互抨击,据说朝堂上的大臣们,日以继夜都在争论此事,为了他们两吵得没完。王化贞到底是有党羽做坚硬靠山,所以熊廷弼只有吃哑巴亏的份,如今退守到了山海关,整个辽西的主要兵力都握在王化贞的手上。

    辽事坏,恶果无穷。失了辽西,等于给大金开启了一条通往山海关的康庄大道。

    “王大人,可蒙古是蒙古,金国是金国啊……”

    我苦心孤诣道:“蒙古的辉煌,早就一去不复返了。而大人如今要面对的金国,可并非等闲之辈……他们的野心,远不是辽地这么简单。退守自保,或许才是良策呢?”

    站在我的立场上,我本不该说这些话的。我不向明也不向清,只是这乱世之下的一个微不足道的百姓,默默看着这改朝换代的历史变迁。然而我决心说这些话……只因为想报恩,报王化贞的救命之恩。他是个有才之人,也还正直壮年,不该落得和李如柏一样的结局。若是能将他的医术得以延展,会是中华医史上的一□□。明朝是医学正兴盛发展的时代,那尝遍白草,著下《本草纲目》的医学家李时珍,便是明末时期的人。若王化贞能放下辽事,潜心著述,也定会名留青史,造福后世。

    “你到底还是妇人之见。我大明泱泱大国,难道要一昧让步,将辽地拱手让人吗?”

    王化贞对主攻之事,态度坚决,丝毫听不进去我半分的劝告。

    我深知,多说无益,也没有气力再规劝,只道:“大人已大权在握,广宁的存亡,皆在你的一念之间。”

    “正好我今天在这儿,便告诉你罢。那个南蛮子在辽西的时日不多了。我王化贞到底守不守得住广宁,不久之后就会见分晓了。只要你有命撑到那一日,再来纠我的错也不迟。”

    王化贞从怀中掏出一份信,扔在了我的面前,“记住。我能救你,也随时都能杀了你。”

    随后便拂袖离去。

    那封信……正是皇太极当日嘱咐我交托给孙得功的信!我大惊失色,原来这封信竟是落到了王化贞手中。那这信里的内容,他一定也都看过了。

    这信我不曾读过,也不知道里面写了什么,更不知是否已暴露了全盘的计划。于是我颤颤巍巍地想打开此信,一睹为快,却又想起了回皇太极临别前的嘱托。他说,此信交到孙得功手上之前,一定不能拆开。我有些犹豫,如果我现在不看,就不会知道王化贞到底知道了什么,会谋划什么。但我若看了,就会违背皇太极的嘱托……两者之下,我选择相信皇太极。他说不能拆开,一定有他的原因,我必须要相信他才对。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管这信里到底写了什么,反正王化贞已经看过了,要杀要剐也都是逃不掉的。他要杀我,易如反掌,甚至只需要放任我病发身亡就好。然而他不仅救下了我的性命,更没有大发雷霆,质问我此行的目的。可见这信中内容,和我所想的并不同。

    看来如今的当务之急,便是尽快见到孙得功,将这信交给他了。这也是我此行广宁唯一的任务。然而我现在连下床都困难,更不要说出这重兵把守的承天府了。所以,我过不去,只有静候着山过来了。

    三日之后,我勉强能下地走动。大病一场,只觉整个身子都不似是自己的,有如脱胎换骨了一般。

    这一日,王化贞率兵奇袭了海州,我也终于等到了孙得功。

    我虽卧在病榻这些日子,不能自理,但好歹脑子还算清醒。孙得功趁着王化贞不在广宁,遂逮住时机前来与我相会。我第一时间,便将皇太极的信交到了孙得功手上。此信乃是重中之重,唯有他看过了,我才能知道自己的处境和下一步的行动。

    孙得功看罢,竟露出了意料之外的诧异之色。

    我迫不及待地问:“将军,此信写了什么?”

    孙得功转了转眼珠,思忖了好一会儿,才反问道:“这信还有谁看过?”

    “四贝勒要我亲自交托到你的手上,可惜当日我突发伤风,力不从心,没能坚持住……这信王大人多半已经看过了,才交还给我的。”

    我说出了心中的疑惑,“我很奇怪,这信中到底写了什么,王大人看过后,居然没有任何动作……”

    孙得功这才豁然开朗,啧啧道:“看来还是四贝勒机智过人,留了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