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混蛋中的战斗机

此间良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魔情小说网 www.mqxs.cc,最快更新一路欢歌渐轻远最新章节!

    </br>

    不远处,一抹身影引起了乔博森的注意,他要招手示意她过来。

    易曼婷却拿起白葡萄酒呡了一口,动作一如以往的轻缓:“还以为,你会假装不认识我。”

    他止住了动作,对她说:“你应该装作不认识我。”

    并不想和她再有过多的交际,可她,现如今出现在这里又开始打什么主意?

    “就算你的容貌再变,可你脸部的轮廓,我如此熟悉,还有你这双眼,你看不到自己的眼神,此时看我就像当初放开我手的眼神一模一样。”那是无比厌恶的眼神,他是真的恶心她,易曼婷想到这里,抬手喝了一大口酒崾。

    酒有轻微的刺激感,她神情微妙,叫了一句:“哥。”

    原来,听见这一个字,他的心还会被拨动得有些疼,乔博森脸部动了一下躏。

    “别叫我哥,我不是你哥,易代的儿子才是你的好表哥。”

    易曼婷,易代的侄女,他父亲的养女。

    乔博森不愿意出现在易代的面前,哪怕易代根本就瞧不出他就是乔尊的儿子乔森,在他宣布死亡的那一天起,世界上就没有叫乔森的人,有的只是乔博森。

    唯一一次,他替顾青远办事,要解决易代手中的股份,必须和易代面对面洽谈,易代谈着谈着就盯着他看了很久。

    他心虚,依旧保持淡定不露馅,先发制人地问:“我脸上开了花?”

    易代将视线别开,虽然尴尬同样没有体现在脸上,说:“你的一举一动,有些像一位我认识的人,可惜,他年纪轻轻就离开人世了。”

    飞机事故的时候,他确实脸上开过花,彻底地毁容,这张脸,刚开始让他难以接受,一张陌生的脸,他花了多少个早晨起床面对镜子对自己说:“我是乔博森,这张脸的主人叫乔博森。”,才勉强接受。

    于是,那一次之后,顾青远再叫他去见易代,刚好那时因为腿伤住院,有了很好不能离开医院的借口,顾青远就亲自去了。

    他不想和以往任何见过面的人,再有丁点交际。

    “无论如何,你始终是我哥。”

    始终是她的哥,他怎么会不清楚两人的关系,兄妹而已,可为什么她要和他过于亲近,让他爱上她,然后保持银河般的距离,最后逼他上了那架即将失事的飞机。

    好讽刺,他脸上是一张假脸,真正假脸的是她:“你的话永远可以说得那样漂亮,不过谎话太多了,在一个人身上马失前蹄,一次就足够作为铭心的教训,我不会再被你迷惑。”

    易曼婷视线向下,落在他受伤的腿上,他是不是总这样,一身是伤。

    他回去吧,这样,也许会过得好一点。

    “ois集团,乔尊最乖张的宝贝儿子,两年前死亡造假,屈身在广毅替人做助理,要是爸妈知道,会怎么样?”

    两年前的报道,他看见过,失事幸存之后,他醒来后,想过给父母打电话报平安,没有想到自己的样貌已经不能恢复从前,只能换脸,然而需要很长一段时间。

    乔尊也许是为了ois,又或者心和易曼婷一样,向来坚固且狠到无人可比的地步,一周之后,就对外宣布了他的死亡信息。

    然而从洛杉矶飞往香港的航班失事,里面有很多人失踪在太平洋,被救的也差不多命悬一线,其他失踪没有信息可查的,那就是死亡,事后并没有一个确切的交代。

    让他不能接受的是乔尊直接宣布他死亡,之后也没有派人查找,是他愿意造假自己的死亡信息吗,不是的,是自己最亲的人逼迫的,他不过是顺着自己父亲的心意去做而已。

    倒是他的母亲,那样爱美爱干净的人,在媒体采访镜头前,脸上一点化妆品都未涂,没有血色,直接哭晕。

    父母能和平共处地生活这么多年,也是因为两个人刚好性格相反,产生了互补,倘若他的母亲也像乔尊一样,早就会分开,哪里还会有他的存在。

    “不说我爸,我妈好不容易用两年的时间接受我死亡的事情,你确定要将我拉到他们面前,说,这是你的儿子,只是换了一张脸而已。念在我爸那么器重你的份上,积点德吧。”

    这话刺痛了易曼婷,她再次喊了一声:“哥。”

    在乔博森看来世界上有三种女人,一种柔弱纤纤型,一种永远不服输女强人型,还有一种,是前两种之间边缘型。

    易曼婷属于第二种,她大概是准备孤独终老的,一心在事业上胜过所有人,包括男人。女强人到了一种病态的地步,事业比爱拉开了不知道多长的距离。

    每个男人,多多少少都会有大男子主义,他赞同女人要有自己的工作,他也赞同她往更高的位置奋斗,他在想,她站得再高,将来还是没有他高。

    他的肩膀还可以给她依靠,到了最后,他才明白过来,人的野心是无穷的。她竟然想着超越他,一个女人超越一个男人,这种事情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只是她采取的方式,是他消失。

    从小,她会冲你笑,对你哭,喊你哥,叫你森森。

    会在男女正在发.育的阶段,给你一个能感受到她前胸的拥抱,导致你的心扑通扑通跳上一整晚;也会接别人用大段英文写的矫情肉.麻的情书,然后在你面前念,烦闷得你两手抢过撕开得粉碎……

    这样的女人,懂得用手段,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乔博森曾经以为她是想得到他的爱慕,即便知道她时常一些情绪与动作故意而为,他也甘之如饴,爱上一个人很简单,就是情不自禁。不过,他傻,他的爱,并不是她想得到的东西。

    易曼婷叫他哥向来比叫森森多,叫班上的那个纯美国同学,倒是比较亲切,她想要一个混血孩子,这是他无意间在她的日记里看到的。

    他和她都是中国人,又怎么能满足她的愿望,将来生出一个混血宝宝。

    还有,她的日记里写到,他让她的情感时常纠结和痛苦。

    他对她的好,竟然会让她纠结、痛苦。

    她要的是,一个比乔尊养女要尊贵多的名分,他的妻子,将来的乔氏夫人,可是,要清楚的是,她并不爱他,最多,那份情止于兄妹。

    她真的不爱他,要是自己喜欢的男人,对自己好,还会纠结痛苦么,恐怕高兴都来不及。

    谭诺晓迎面走来,乔博森似乎看见面前出现了一道曙光。

    “喂,把我带进来,一个人躲到这边泡.妞,太不厚道了吧。”

    要不是看在钱和乔博森低声下气苦苦哀求的份上,才不会答应做他的女伴,这种地方又不适合她,还有身上的亮色的抹.胸裙,露在外面的肌肤,让她不自在。

    易曼婷看谭诺晓,戒备的眼神一闪而过,然后看乔博森,等着他介绍。

    乔博森一把搂住谭诺晓的腰身,本就惊慌的谭诺晓抬头瞪大眼睛看他,无肉的触感让乔博森微微摇头,亲昵地对她说:“多吃点,瞧你瘦的。”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让她一下子觉得有些热,脸不自觉红起来。

    “我女朋友,谭诺晓,名字好听吧。”

    什么时候成他女朋友了,乔博森这只会吹牛的猪,每次都不征求别人的意见,想怎么说就怎么说,老是叫谭池小鬼,她是小鬼的妈妈,那她不是女鬼。

    现在好了,纵容他胆子大起来了,把女朋友这样的帽子往她脑袋上扣,找死吧他。

    穿着七公分的高跟鞋,要是一脚踩上去,是什么感觉。

    她就要这么做的时候,他在她腰间的手暗自重了一些,似乎在警告她,你要是动,试试看。

    易曼婷满脸写着两个字,不信:“有些玩笑适可而止。”

    “我是一个喜欢开玩笑的人?”乔博森可惜地笑笑说,“不过被你猜对了,她现在还不是我女朋友,可是我喜欢她,追不到,正在加码力。”

    易曼婷的脸色很难看,乔博森心情舒畅,她脸色难看能表露出来,为他,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谭诺晓终于是看明白,面前的这两个人是在做什么,无声无息的争斗,她不喜欢卷入无关紧要人斗争的漩涡当中,也不想招来别人的厌恶。

    她有了谭池之后,对一切要求都不高了,有一份普通的工作,赚够她和孩子花销的钱,没有另一半也没有关系,不再为任何一个人去做傻事,青春里的叛逆给她带来的代价太大,而她在今后的人生中,再也不能放纵,因为赔不起。

    就算乔博森今天将她腰间掐断,她那一脚还是踩下去了:“混蛋。”

    谭诺晓剜了他一眼,立马离开,乔博森吃痛地在易曼婷面前抬脚,嘴里没控制住:“下脚真狠啊。”

    “想不到,现在,你好这一口。”

    “至少她的心比较清心寡欲,贪恋的东西不多。”

    易曼婷在口舌上,没能占到便宜,乔博森暗有所指,她就是他口中贪恋很多的女人。

    谭诺晓从大门离开,从外面发现正由左侧追出来的乔博森,今天真是脑子被钱砸歪了,不会想事,当这种人的女伴。

    穿着高跟鞋跑很费事,干脆脱掉提在手里,赤脚加快速度走起来,悲催的是,路上搁脚啊。

    脚底板的怨气,被她撒在手里提着的高跟鞋上,拿着占手,往旁边一扔。

    哪怕这双高跟鞋在杂志上看到过,是限量版,她是那种为奢侈品心动的人么,还不如换成钞票来得实在。

    也难为他还花了一点心思,大手笔投资今晚她这个女伴。

    乔博森已经赶上来,手里是被她丢弃在路上的高跟鞋:“不高兴了?”

    废话,高兴还会用细跟踩他脚,看向他的皮鞋,被她踩出一个印记,还能健步如飞地追上她,看来非但腿伤恢复得不错,刚刚赐给他的那一脚,力道不够重。

    “拿我当挡箭牌,我说呢,你怎么会那么好心邀请我当你的女伴,还付高额的工资,还不顾你这个法国里昂商学院毕业生高学历

    的脸面,低三下四地来求我,一开始就不安好心,将我当猴耍。”

    他可没有将她当猴耍的心思:“气消了吗?”

    “额?”谭诺晓思维被他打乱。

    他张开手,就将她搂进怀里,高跟鞋底部的跟磕碰在她的背上,他的面庞在她眼前无限放大,她这才发现,乔博森鼻翼和眼角有动过刀的痕迹。

    乔博森看见她的视线在他的眼角和鼻翼,闭了眼,同时捂上她的眼,唇在她的唇瓣上落下去,吻上的同时,说:“别看。”

    他先前拿她开涮,她就踩了他一脚,现在,他死性不改,还直接侵.入领地,本该直接扇他几巴掌,好打醒他。

    却在那句悲伤的声音落下都,没有抵抗的能力,终于他放开她,谭诺晓才记得扬起自己的巴掌,要往他脸上盖去。

    他不躲闪,说:“你打,我也认了。”

    她的手,停在半空中。

    “可我,是认真的,之前说的那些话,不是为了我,也不是将你当猴耍,两天前,我就想和你说,苦于没有机会。”

    他低了低头,这模样,像极了当年她第一次遇见顾青远的模样,喜欢可是不敢直视对方,因为,知道对方对自己无感。

    “这样的你,比之前更讨厌,混蛋中的战斗机。”

    从来没有一个男人会对她说这样的话,她也从来没有设想过,被人告白的感觉,竟然可以那样真诚,真诚的爱情,对她来说,太奢侈。

    他身上似乎有很多不为人知的东西,买裙子,高跟鞋,首饰,将他在广毅一年的工资都可以如数花光。这样大手脚的男人,不适合过日子。要是说他实在是家里有钱,置办这些所需,九牛一毛,那她就更不能和乔博森太过亲近。

    如同身上的整套行头,都是国际奢侈品牌,价格昂贵地咋舌,生怕一个弯腰一个坐下,哪里就被撑坏了。和这样的男人谈恋爱的话,两个圈子的人,注定要时常小心翼翼。

    关于乔博森,无论是他人,还是家庭,她并不了解,两人接触的时间实在是太短,难不成他见她第一眼就有了好感,便喜欢上。

    还以为是那种情窦初开的年纪么,一见钟情的鬼话放在25岁以后,在她谭诺晓的爱情观里,实在是太不可信了。

    这次,她跑开,而乔博森,再也没有去追,今晚,他已经吓到她惹她不开心,他不能再上前让她有更深的抵触心理。

    然而,他和谭诺晓在外面发生的一切,易曼婷看得一清二楚。

    ……

    陆欢歌没有想到肖云安有备而来,他竟然连礼服都准备好了,她笑说:“要是今晚我不答应你,这礼服岂不是作废。”

    他也同样笑说:“我还是会送给你,你现在是顾青远的助理,什么时候和他一起出席聚会,说不定就能派上用场。”

    老人说过,一个男人肯为一个喜欢的女人,准备她跟另外一个男人东西,那是一种很伟大的爱。

    陆欢歌以前追肖云安不得,现在,肖云安对她的感情很明了,不遮掩,可是她已经不爱他了。

    她爱他,他不爱她;他爱她,她不爱他。这样的错过,是不是天上的月老才会哈哈大笑。

    不得不说,曾经她真的有爱过这个叫肖云安的男人,哪怕现在的她仔细分析她和肖云安之间,比恋人差一点比兄妹深一点,分不清是什么关系,那也有一份真感情在里面。

    不过不是她的,不会强求,决心真的从心里放下肖云安的时候,她还记得,自我安慰的一句话就是:“陆欢歌,人生的道路还很长,你一定会遇到一个更好的,适合自己的良人,他正在天涯的另一头等你的到来,总有一天,你们会相遇。”

    肖云安给她买的是一条纱质青色淡雅裙无袖裙,合她的心意,她不喜欢抹.胸也不喜欢大肆露背。

    “哪里换?”

    办公室倒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总不能刚下来又回去吧。

    他看了一下时间,说:“还有时间,你的头发,去弄一弄。”

    陆欢歌发现肖云安熟门熟路地来到一家发型设计店,进去的时候,里面的人还对他微笑打招呼,他是这里的老顾客?

    “你时常来这里?”

    他点点头:“陪一个人来的。”盛惠妍经常来的地方,他觉得这家店做出来的发型样式确实不错,而且对待顾客的态度很好。

    她被店员带到一个区域,坐下,做发型的过程总是枯燥的,她问:“上次车里的那一个?”

    肖云安又点点头,陆欢歌也许知道自己当初为什么会暗恋肖云安了,他诚恳待人,他对她不曾撒过谎或者隐瞒。

    “每次她做造发型,你付账?”陆欢歌觉得自己现在的态度,怎么那么像以肖云安家人的身份给他未来的女朋友把关呢。

    谈女朋友要花钱吧,这地方花销可不少,次次来,都是肖云安付账的话,陆欢歌又想起那个女人在英国欠她一千欧元

    不还的事情,只能用一句话来感慨,什么女人啊这是。

    肖云安摇头:“她自己有钱,我给她付,她不要。”

    陆欢歌对盛惠妍有误会,又不清楚个中原因,等下要去参加盛惠妍的生日会,问问陆欢歌原因更好。

    “你和她认识?”

    不叫认识,不过是大家在异国他乡,都是黄皮肤,中国人,有难帮了一下。

    “不认识,我连她叫什么都不清楚。”陆欢歌脑海里都是那一千英镑挥之不去,她竟然借给一个陌生人一千欧元,多少人被骗.钱报道出来,想想真是醉了。

    不过,老话说得好,不是不报是时候未到,那个人肯定也没想到在中国会再次遇上她吧。

    不是她小家子气,非要追着她还那一千欧元,而是做人最起码的诚信,怎么能够就这样丢失。

    “那你对她好像有些意见。”

    “谁让她欠钱不还。”

    盛惠妍借她的钱,肖云安一时没有想到两个人都在英国待过的事情。

    直到陆欢歌讲了一遍经过,肖云安才明白过来:“她是盛煜的掌上明珠,欠钱不还这种事,也许不是她故意的,有原因,今晚,有机会找这个话题可以和她聊聊。”

    陆欢歌难以置信那个人就是盛惠妍,今晚,在她生日会上探讨多年前在英国借一千欧元不还的事情,还是挑另外一个时间比较妥当。何况,今晚,她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肖云安在沙发上坐着,耐心地等待她做发型,在结婚的时候,顾青远也像这样等着她,不过比肖云安多出来的是更多的喜悦与满足。

    昨晚发型之后,她在店里换了肖云安准备的礼服。

    出来的那一刻,肖云安从沙发里起身,打量她片刻,满意地说:“看来,我眼光还不错,适合你。”

    适合的,才是最美的。

    “礼服很漂亮。”肖云安挑东西的眼光不差,陆欢歌见识过,孚城一中的时候,他为薛舒雯挑选的衣服。

    到了会场,她并没有看见顾青远的身影,大概正在来的路上,她也不急,不过心跳得很快,她怕面临这么多人,到时候会怯场。

    她要找一个安静点的地方,平复一下心情,在肖云安的陪同下,来到了休息室,等到正式开始的时候,她再出去。

    一进去,却发现乔博森正坐在那里,脚下正放着一双高跟鞋。

    高跟鞋很眼熟,她记得谭诺晓拍照片给她看过,只不过,当时谭诺晓彩信里写的是:一个脑子秀逗的男人,花重金让我去吃一顿自助餐。

    盛惠妍的生日会,就是谭诺所说的自助餐,这个比喻,谭诺晓到场一定是推翻了,所以离开了吧,这种场面,谭诺晓会不适应,可是,怎么连鞋子都没穿走?

    乔博森见她和肖云安一同进来,起身,陆欢歌以为他要上前和她说话,却没想到,乔博森迎接的是她和肖云安身后的男人。

    休息室的门很宽敞,顾青远却从肖云安和她中间穿.插进来,导致肖云安不得不往后面退两步,顾青远走过她身边的时候,用只有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

    他对她说:“男人送女人礼服,就是为了,脱掉它。”

    ps:乔博森也勇敢了一回,更多精彩还在后面,每一章都和后文有关,大家有没有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