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9 悲催的人生

春水流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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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翰直接悲催了。

    他不得已当了肉盾,他实在没想到自己竟然会是这样的死法。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世事难料。

    上一刻他还在埋怨廖剑的无耻作为,下一刻就统统都降临到了自己的头上。

    但同样悲催的,却不只是约翰一个人,汉森也是如此。

    汉森确实是当之无愧的快枪手,就连换弹夹一般人也看不见他是什么时候完成的,但是他也是人,所以一样会犯错误。

    因为那两枪,他一下子又失去了先机。

    有些错误可以犯,但是有些错误却绝对不能出现一分一毫,因为那代价实在是太重了,会令人终生无法补救。

    机会只有一次,一旦错过就不再。

    忽然一道刀光快似厉闪一般突兀地划过。

    断水刀不仅可断水,更可以断命。

    汉森立刻吸气、收腹、缩手,一系列动作一气呵成。

    然而他还是慢了半拍,寒芒过后,汉森左手手背受伤深可见骨。

    这还是他反应快,如果换做别人,左手早就被砍下来了。

    左手吃痛,手枪啪一声掉在地上。

    他并没有理会,因为左手受伤严重,即便是捡起来也没什么用处了,更何况旁边还有一个要命的千惠

    千惠的第二刀还未到,汉森的子弹已经袭来。

    汉森右手连开数枪,可惜却都没有奏效,枪枪落空。

    “叮”竟然有一颗子弹被千惠劈飞。

    这样近的距离能有这样的结果,绝对是万中无一的高手。

    显然千惠就是这样的高手。

    汉森郁闷地发现,自己的子弹总是慢了那么一点点,而如今更是少了一把枪,这样打下去,他注定要吃亏,因为他的子弹可不是无穷无尽的,总是会有弹尽粮绝的时候。

    而千惠的刀却无一刻不在。

    汉森的额头已经冒汗,他的背后更已经被冷汗打湿。

    他在计算自己的成功概率。

    然而千惠却没有留给他一丝喘息的机会,再次一刀拦腰而至。

    汉森不得已一个驴打滚,滚出去十多米远,更在身体翻滚的同时不断地开枪射向千惠。

    毫无例外的又是枪枪落空。

    忽然,汉森想起那边还有一个存在,叫做沈笑。

    他立刻一个激灵。

    那也同样是一个可怕的危险!

    如果自己一旦弹尽粮绝,沈笑要是出手,那么自己就绝对没有一丝胜算的机会。

    沈笑也的确没有让汉森失望,嘴角露出一个小狐狸般地微笑,然后只是手一翻,约翰怀里的枪便出现在她漂亮的小手上。

    一脚将约翰的尸体踹倒,沈笑对着汉森大骂。

    “汉森你个老男人,有枪你就了不起了啊!现在本小姐也有,看看我们谁更厉害,打黑枪,我也会。我是魔女,我怕谁!”

    沈笑说罢,手里的枪便愤怒地开火了。

    “我打,我打,我狠狠地打,我打死你个老男人,我打死你个臭老三。”

    沈笑的嚣张气焰伴随着枪声不断地钻入汉森的耳朵里。

    汉森气得差一点没背过气去。

    他感觉自己现在一点也不老。

    可是他却无计可施,就连还嘴的机会也没有。

    结果可想而知,这次汉森立刻变得十分的狼狈了,他的特长是快枪,可现在他才发现,沈笑的枪并不比他慢多少,从沈笑开枪的那一刻起,他就毫无还手之力了,他只有不断地闪躲。

    最后干脆在地上翻滚。

    对手的火力压制实在是太猛,汉森根本就没什么还手的机会。

    想有效射击的时间都没有。

    翻滚!

    翻滚!

    不停的翻滚!

    汉森的身体快速的做着无规则腾挪滚动,而之前落身的地方必然会有一发子弹落地。

    他或前或后,或直线突进,或转身返回。

    尽量不让沈笑摸清楚他的运动轨迹。

    武功再高,也怕菜刀。

    菜刀再强,也怕枪王。

    汉森手里的枪现在几乎就成了摆设,在没办法的情况下,也只有挨打被轰的份儿。

    沈笑用枪堪称神奇。

    无间隙的开枪速度让人心惊肉颤。

    汉森暗恨,约翰这个王八蛋的枪里为什么会有那么多子弹,为什么还不见打光,太他妈的坑爹了。

    其实那把枪的子弹也并不多,只要再有一两枪就可以打完了。

    只是汉森被压制的惨了,所以有些心急如焚。

    但是汉森却没有千惠躲子弹那样快的身法,人家能毫发无损地躲开,他可不行。

    所以他悲催了。

    “噗”他的右臂中枪了。

    汉森痛的一抖手,手里的枪差一点撒手。

    不过最终他还是攥住了。

    沈笑的子弹刚刚打完,忽然又是寒芒一闪,千惠出刀了。

    汉森的汗毛再次全部竖起,想也不想,双腿蹬地,身体直接窜了出去足有三米多远。

    “唰”汉森的衣服被划成两片,后背处传来的剧痛告诉他,自己中刀了。

    三处痛彻心扉的伤让他立刻产生了逃跑的念头。

    汉森知道自己今天已经没有半点可能战胜对方了,如果再不走,那可怕就真的走不了了。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再也无心恋战的汉森不得以直接果断地弃枪,就地几个翻滚之后,他右手在怀中掏出一颗烟雾弹来,狠狠地扔下,轰的一声大响之后漫起了浓浓的烟雾,看见已经遮挡住身形,汉森带着伤狼狈地选择了当一个逃兵。

    逃命并不是多么可耻的事情,没命了才可悲。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汉森的心里只要这样一个想法了,他现在几乎爱死华夏的这句名言了。

    他的高傲在这一刻已经彻底的荡然无存了。

    没有什么比活下去更加重要。

    高傲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他十分庆幸,多少年了,无论自己哪一次出任务,都就这颗烟雾弹带在身上以备万一。

    原以为这只是一个永远的备用品,没想到自己竟然真的会有被逼无奈的这一刻。

    他从来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会借住它的力量。

    可今天,这已经是他最后的救命稻草了。

    他相信凭自己的逃跑技术,两个女孩子是追不上自己的。

    只要能够逃出眼前这个大门口,自己就绝对安全了。

    汉森从来都是一个非常高明的猎人,从来都是他在玩弄着狡猾强大的猎物。

    他有绝对操控着现场的能力,以前都是他主导着主动,每一次都会毫无例外的把猎物击杀掉。

    他做这份工作好多年了,他从来都没有失败过。

    可是今天为什么就悲催了呢?

    为什么现在他只能逃跑,除此之外,再无选择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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