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十万里大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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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二牛自然不信他这番话,可是苦劝之下,刘云还是不走,他也熟悉这死党的执拗性格,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刘云这番话虽狂妄,却不完全是大话,现在他轰天指二重爆发的力量是一万斤。

    一般的七品武生能爆发的力量在七千到一万五的实力,王子狐的天赋不错,想必能爆发的实力在一万斤左右。现在刘云的实力,应该和王子狐接近了。

    只不过,刘云还是不敢赌,凭借王子狐那种阴险暴虐的性格,如果刘云输了,将面临的恐怕就是这辈子不能翻身。

    这是一场性命之争,刘云必须做好最充足的准备。

    最快提升实力的办法,无非有两种,当然,对于刘云来说有三种,只不过,穿越武侠世界只能每月初一去一次,而现在距离乡试只有几天,时间来不及。

    另外一种就是‘凶兽丹田精血’,普通人服用凶兽丹田精血都能直接晋升为武生,可见凶兽丹田精血的厉害。

    只是这精血拥有凶兽的暴虐之气,若是服用过多,恐怕会影响接下来的修行。可对于刘云这种短期突破,却有大用。

    一般低阶凶兽智慧不高,容易杀,但它们的血却没有多大用处。而高阶凶兽拥有智慧,杀起来十分麻烦,加上凶兽天生的凶狠,甚至于一般与人类同阶的凶兽相遇,多半都是人类死亡。

    而最后一种,则是像王子狐一样,得到一种稀世仙草。只要一边修炼,一边吸取仙草中的灵气,境界提升将非常快。

    不过仙草这种东西,自从开始修炼之后,就被人类采摘的七七八八。现在整个大陆上还存在仙草的地方,除了一些大的门派自己种植之外,就只剩下极为危险的深山或者是无人敢去的大海深处了。

    对于现在的刘云来说,不论是获得凶兽丹田精血,或是仙草,都只有一个选择,就是他身后的十万里大山。

    辞别孙二牛后,刘云已做好了进入十万里大山的打算。

    十万里大山是村里人给取得名字,实际上,谁都不知道,那一座座重叠的山峰到底多少才是尽头。

    一般来说,翻过第四重山就会遇到凶兽,而到了第十重山以后,武生境以下的人都不敢再进入。

    刘云以前和孙二牛一起去狩猎,最多也就到第四重山去搜寻猎物。

    而这一次,想要获得更多资源的刘云需要的征途,很明显不止于四重山。

    在行了约莫半日后,刘云已经翻过了第五重山,这途中,他遇上过几头三品凶兽,以及一头四品凶兽,都轻松斩杀。

    只是这些凶兽的丹田精血蕴含的灵气太低,刘云都不屑于吸取,更主要是怕被里面的暴虐气干扰修行,影响后续高阶凶兽精血的吸收。

    半日后,刘云来到一处潮湿的密林中,身上衣裳已被扯的稀烂,嘴角溢出血液,连身上也多处是伤口。

    在他身前,一头两丈长短,一丈来高,那身体足以和现代世界大象比肩。只是凶兽的长相却和麋鹿相似,此刻已躺在那儿,其肚子全部被破开,连心脏都被绞碎。就算如此,这凶兽浑身依旧在抽搐着,却没死绝,足见生命力之强。

    最为奇特的是,这只麋鹿的头上有三只眼,号称三眼麋鹿,那双眼睛还有蛊惑心神的作用。

    一般的普通人,被这麋鹿的第三只眼一看,恐怕会立刻陷入幻觉之中。

    好在刘云刚学会的紫阳真诀似乎有抵抗魔力浸入的作用,没受它迷惑,这才将其顺利斩杀。

    刘云将麋鹿的尸体翻转,将内脏剔除,从麋鹿的肚子中间部位看去,那儿有一个漩涡状的凹形肉巢,这就是麋鹿的丹田位置。

    他小心将麋鹿的丹田用匕首划开,然后用早就准备好竹杯将其中流出来的一调羹的鲜红血液装起来。

    刘云不敢怠慢,在附近找了块僻静的山洞,当即趁热将这一团丹田精血喝下,随即开始运转功法吸收精血的灵气。

    在喝下精血片刻后,刘云的脸色顿时变得充血般的通红,紧接着甚至变成乌黑色。

    他整个身体甚至像是被吹了气一般,顿时鼓胀起来。与此同时,其头顶处,还冒着丝丝白气。

    刘云只觉体内气血翻涌,丝毫不敢大意,急忙运转紫阳真诀来吸收这霸道的精血。

    过了约莫三个时辰,一动不动的刘云终于吐出一口浊气,猛然一跃而起,一拳击出,砰的一声巨响,被他击中的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应声而倒。

    “还不错,吸收了这麋鹿的精血,现在我的力气又增加了五百斤左右,还真是好东西。若是再有三头这样的麋鹿,我便可冲破武生三品,进入四品的境界。”

    要知道,这武生三品和四品之间只差一境,却也是一道坎,很多人在这个境界上一呆就是好几年。凭刘云的身体资质,若不是学会紫阳真诀,恐怕也会如此。

    自从遇上六品三眼麋鹿之后,刘云再也没有遇到像样的凶兽。

    当然,这一路走来,也遇上不少来此打猎的人,这十万里大山深处虽危险,不过在头几重还是平静的,几乎没有高阶的凶兽出没。附近的人,甚至就靠这几座山打猎生存。

    这些人中,有少数是他同村的人,而不认识的人自然更多,他们中有的是来此冒险的,有的是来历练的,总之,各种三教九流的人都有。

    在山中行走,有一个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是一般不和陌生人交流,甚至就算是熟人,若不是早前就组好队的,几乎也不怎么说话。

    主要是在狩猎中,若是遇上大额的财富,很难保人在这个不受刑法约束的地方不会起歹念。在这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几乎没有,这句话,也是孙成在第一天进入大山之前就告诉他的。

    这么一路走来,不知不觉间,刘云已走到了第十重山的附近,再走下去,恐怕就极为危险了。

    刘云在十重山上等了两天,虽遇到了一头与五品三眼麋鹿相近的凶兽,并吸收起血液,可在那之后,就再也没见到境界更高的凶兽了。

    想想也是,这十重山不时有猎人前来,早就将该杀的猎物杀了个干净。

    就算有个别漏网之鱼,想来也不太多。

    而真正有实力的凶兽,一般都是有智慧的,它们不仅境界高,并知道除了天敌之外最危险的其实是人类。所以,它们一般都距人类很远。

    乡试在即,为了能进入更好学院,见识到更广阔的天地,刘云没有选择,只能向里面冒险。

    原本,对于拥有系统的刘云来说,大可不必如此,只需要暂时找个地方躲起来,然后等系统降临,完成里面的任务,再出来大杀四方。

    可是作为一个武者,刘云深深感觉到,气势是一个武者必须的东西,哪怕你的外借力再多,若是缺少一种武者应有的大无畏的气势,将永远无法成为最强者。

    两世为人,刘云若是再平庸下去,他自己都会感到羞愧。

    这一次,他必须拼!

    别无选择的刘云咬着牙,终于朝着第十一重山进发。

    刚到第十一重山,刘云在过河的时候就遇上一条六品巨蟒,这是刘云进入十万里大山的第一个强敌。

    这巨蟒足有六丈长,水桶粗细,浑身长满青色的鳞片,刘云看过凶兽图谱,知道这凶兽名叫青麟蟒。

    这种凶兽只是力气大,没有毒,头脑比较简单。

    “轰天指!”刘云一上来,就使用了自家的绝技之一,丝毫不敢留手。

    所谓打蛇打七寸,自然有它的道理。

    可没想到,以轰天指一重几乎万斤的巨力居然对巨蟒没丝毫作用

    砰的一声,蛇头硬抗了一指之威,只不过是微微有些冒血而已,行动丝毫没有影响,看它嘴里嗤嗤叫着,似乎越加愤怒。

    刘云有点蒙,虽然他对理论研究还算不错,可是实践起来,的确和理论有些差距。

    “小兄弟,这种青麟蟒和普通的蛇可不一样,你攻击它七寸是不行的。换句话说,这家伙对七寸弱点已经免疫,最好的办法是打眼。”

    不知何时,旁边的树枝上坐了一个身穿白衫,看起来风度翩翩好似书生模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