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情小说网 www.mqxs.cc,最快更新华夏书院最新章节!
刚要进门,一个丫头迎了出来,大概十三四岁的样子。
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枝头二月初。
头上梳成发咎,尚未加笄固定。眨眼间就蹦蹦跳跳出了门,喜笑颜开地到叶慕身前站好。
“公子,你回来了。外面冷,快进屋用饭。”
好一个天真烂漫的丫头,叶慕每次看到自己的这个便宜丫鬟,心里自觉生起这样的感觉。丫头名为咏絮,当初被叶慕的父亲从街上领回去时,叶慕正在启蒙读书,借古人“咏絮谢道韫”的典故,为自己的家门添一点才气,为其取名咏絮。
“好啊!走,进屋。”
叶慕很自然地拉过丫头的手向屋里走去。不得不说这是个贴心的丫头,在府里的人都走完了的情况下,依旧不离不弃。
进了屋,第一件事是洗手给死去的父母和兄长上香。然后才能吃饭,在叶慕到来之前,这个习惯已经融入到了原主人的骨子里。如果一天不做这些,叶慕感觉浑身都难受,像是在被人诅咒一样。死者为大,自己今生的父母亲人,叶慕现在做这些倒也做得顺手,很快就将香点燃,敬上了。
说来叶慕算是体会到了古代的残酷,一个好皇帝实在是太重要了。前世看到杨广的千世骂名,心里只是觉得杨广被人曲解了,他差在李世民只是运气不好。开科举,俢运河,都是千古不朽的功业。
可现在,叶慕并不这么认为,杨广不仅运气不好,还脑子不好。三次讨伐高丽,不仅败光了自己的军队,民心,还壮大了门阀的力量。就是叶慕,现在也想把他暴揍一顿,打得他妈都不认识。
最主要的是叶慕有两个兄长,分别死在了第一次和第二次征伐高丽的战争中。唯独叶慕年纪太小,存活了下来,给叶家留了一根独苗,不幸中的万幸。家里原有的家丁在叶家只剩下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子的时候,纷纷卷了财产跑了,只剩下咏絮和叶慕相依为命,其实一直是年龄小的咏絮照顾着叶慕。这些遭际,让叶慕对这个朝廷充满了失望,心里甚至已经做好了等待乱世的准备,乘机再添上一把火。
吃的东西很简单,一张木桌上,放了一碟青菜,一碟萝卜,两碗粥,都是用水煮出来的,没有什么油水,
叶慕和咏絮对着坐着,强行咽着那索然无味的食物,只为补充体力活下去。看到叶慕艰难的样子,咏絮有些自责地咬了咬嘴唇,善良的小姑娘想到一定是自己做的饭菜太难吃,公子才会这样。
初来的时候,叶慕对着这样的吃食满是郁闷,并不像电视剧里演的那样。叶慕知道自己被电视剧骗了。这里的人连炒菜都没有普及,吃食多是烤的和煮的,盐什么的也缺,哪来的那么多精美的吃食,何况自己还穷。作为一个吃货,叶慕觉得每天都是煎熬,心里盘算着,等把繁体字都学会后,第一件事是赚钱,第二件事就是好好做顿饭犒劳下自己,其他的再说。
好不容易吃完了饭,叶慕回房里取钱买纸。钱就藏在床的里面,挪动被子方才取出来,掂在手里,沉甸甸的,心里一喜。拿出来一数,一颗心顿时跌到悬崖,仅有的十来个铜板,在这即将战乱的年代又能坚持几天?心里叹道:看来赚钱的事情已经迫在眉睫了,先去和那老夫子告个假,反正字也认得差不多了。
咏絮收拾完碗筷后,就坐在院子里做着针线活。家里的情况并不好,幸得前头街上的王大娘教她做针线活,方能不时有一点进项,维持两个人的生计。年纪轻轻,手上却是满目疮痍,都是针扎的。生活很苦,但凡想到当年被老爷领回来,让自己免受外面的流离寒苦,也过得几年幸福的日子,心中的苦楚都是值得的。
院子不小有五十步进方,地上铺就的砖石早已经碎裂不堪,碎缝里长出杂草来。中间偏左的位置是几个石凳和一个石桌,年久失修,上面坑坑洼洼,算是院子里唯一亮点的地方了。咏絮就坐在一个凳子上。
叶慕从屋子里出来,第一次认真地审视了一遍自己的院子,发现除了破旧了一点,修缮一番还是蛮有潜力的,颇感欣慰。
本来种着花草的地方,被咏絮换上了蔬菜,现在空地上除了几颗萝卜就是杂草。叶慕满意地点点头,朝着咏絮走去。
咏絮正在认真地缝补,突然发现眼前的光暗了些,微微抬头,看到叶慕正站在自己面前看着自己,那眼睛直勾勾的,饶是咏絮跳脱,一时间也红了脸。
叶慕被咏絮这样的羞涩的样子逗得一乐,“噗嗤”,竟然笑出了口。
咏絮再也不能淡定了,强忍着内心的羞怯,撅起嘴唇一脸不满地看着叶慕说:
“公子,今日上学的时候快到了。”
叶慕突然一愣,想到自己还没去跟老夫子请假,有种被人捏住尾巴的感觉,又想到刚才自己……不觉有些苦笑。
“嗯哼,那个,咏絮,本公子决定暂时放弃学业,想个法子赚些银钱。”
故意换了个大不咧咧的语气,叶慕顺势坐在了咏絮对面的凳子上。
“噗嗤”,咏絮被叶慕有些滑稽的神情惹得一笑。
“公子,凳子没擦,脏。”
看到叶慕一屁股坐在了那个多年没擦过的凳子上,嘴里惊呼,但已经来不及,只张大了嘴巴呆呆看着。
“没事,反正已经坐下了。”
叶慕听到咏絮的惊呼,嘴张到一半僵到了空中,”啊“字没能出口,就被咽了回去,愣了一会,淡定地低头瞄了一眼座下的石凳,有些无奈地微微一笑。
咏絮脑筋顿时有些转不过来,那么爱干净的公子今天是怎么了?
“你的手……”
咏絮正在思索是不是今天太阳出来的方向不对,突然一双手抓了过来,手里一抖,感觉针尖刺进了某种物体。下一秒,听到一声吸气的惊呼声,感觉自己的手又被松开了。
“呼……”叶慕感觉手被刺,马上收回来,用嘴吹了吹,只见手上渗出了血来。
“公子,对不起,刺疼你了吧!”咏絮回神,扔掉手里的针线,站起来捧着叶慕的手帮忙吹着,“呼……呼”
针孔很小,流了点血,瞬间就止住了。
“你的手”叶慕反过来抓住咏絮的手,很难相信,这是一个豆蔻年华的少女的手,上面生了厚厚的老茧,很粗糙,反观自己,身为男儿,手心光滑细嫩,靠小女孩养着,真是惭愧。
“还疼吗?”叶慕不知怎么说关切的话,看着那依稀的疤痕,应当是刚学习做针线时留下的,自然而然,爱怜之意流露而出,化作亲切的询问。
“已经不疼了,公子。”
咏絮脸色变换,五彩缤纷,刹那间化作通红,满是娇羞地抽回了手,弱弱说了一句。
咏絮心里五味杂陈,有感动,有歉意,有倔强,尤其是自己被人关心的感觉,在脑中好挥之不去。第一次被男子如此紧促地握住双手,心里生出一种异样的感觉,好温暖,好害羞,不敢看人的眼睛。
“公子,我回房了。”
留下一句话,咏絮低着头转身离去。
叶慕想说什么,看到人已经走远,只好作罢。
下午去了学堂跟老夫子告假,在众人羡慕的目光中堂而皇之地离开学堂。
诸事安排妥当,叶慕决心好好想法子改善自己的生活状况。
根据前世穿越人士的经验,快速发家致富之路不在乎:经商、造反、忽悠、投靠他人。
叶慕发现这个世界的人并不好忽悠,虽然没有后世数理化的熏陶,但有钱人个个精明如鼠,忽悠有风险。至于造反,以目前的身家想都不用想,只能乘天下大乱浑水摸鱼,现在做绝对是厕所里打灯笼。至于投靠他人,根据历史走向,李世民是不错的选择,但他不喜欢这个人,在某种程度上和杨广并没有什么分别,甚至历史贡献还不如隋炀帝大,主要还是觉得自己才是能给天下带来长久安定的人。至于经商,本来是很排斥古代‘重农抑商’的做法的,不过来到这个世界后,再也想不出任何理由来批判它。生产力落后,能生产出够用的东西就不错了,哪能允许商人投机倒把谋取民众财富。
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年代,做生意是最好的致富手段。叶慕的脑子里装有现成的宝典级别的厨艺,拿出来足以惊掉这个世界的人的眼球,这是他最大的做生意的手段,也是他的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