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生活如此多艰

李兮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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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落后山光秃秃的凄凉一片,到处坑坑洼洼的,好像下了一场陨石雨。

    隔壁山常常传来一声声的巨响,这是部落战士训练造成的。看着一米多粗的巨树被拦腰踢断,碎石地面杯拳头砸出一个个大坑,庞龙就可以想象这片山原来遭受的野蛮待遇。

    为这片山默哀一下,庞龙开始朝自己的目的地奔去。那是一片碎石滩,密密麻麻的一大堆都是那些人形碎石机的杰作。

    不知道是不是部落里男女比例不协调的缘故,精力旺盛的战士们总爱把这些可怜的石头粉身碎骨。照这样发展下去,前世社会的基友文化估计也很快就会成为部落里的流行节奏了。庞龙一边恶意的揣测,一边卖力的搬石块。

    虽然石块已经被碎的不能再碎了,可是对于庞龙这种老弱病残里就能占两项的人来说,还是费力啊。

    丫的,这个世界的人都是属狗的,鼻子这么灵,非得害我把东西埋这么深。坐在石块上咒骂两句,顾不得满头大汗,庞龙双手颤颤巍巍得从挖出来的坑里端出来一个木碗。说是碗,其实更像是一个凹陷一点的木盘子。

    这是庞龙劳动一个星期的成果。没办法,他实在受不了部落里的手抓肉,更重要的是他也端不起那沉重的石锅石碗。那可真是童叟无欺,绝对是石头的,不像前世那些打着石锅拌饭旗号的陶瓷罐。来到了这里,庞龙愣是没有发现一样关于陶的或者说是前世考古所熟知的东西。

    这里绝对不是自己所知道的那个远古。庞龙不止一次的想到。

    掀开上面遮盖的叶片,碗底是几条断成几截的细长白色长虫。庞龙伸手指轻轻一碾,虫子便化为碎末从指尖掉落碗底。这已经被晒的很干了。

    解开随身带的水壶,倒了点水在碗里,摇晃一下,头一仰,便已入了喉咙。久久不化,那滋味,可真是一个酸爽。不一会儿,庞龙便已泪流满面,丫的,太难吃了!

    生活如此多艰……

    对于正在发育期的庞龙来说,那点食物是远远不够的。世界那么大,外面太危险,他是不想去走走的。没办法,他只有把注意打在了部落里到处都是的东西——地虫身上。

    这是一种类似蜂蛹的玩意,体内具有丰富的蛋白质,蜂蛹适合油炸,煎炒,闷煮等一系列烹饪方式。但这种长得像大号蚯蚓的玩意儿适合——生吃。这是在庞龙实验无数次下的结果,只有生吃才能勉强下咽,否则定会叫你********。也因为如此,地虫才没有被列在部落里的菜单上。

    庞龙是没有这个生吞活虫的决心的,所以才出此下策。不过也因为如此,他的体质也不断的增强着。再也不像刚出洞时那副白血病人的模样。

    前世人们常鄙视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家伙,到了这个世界,才知道,肌肉才是力量。

    解决了温饱问题,庞龙收拾好了餐具,才慢慢悠悠的下山去。饭后不宜强运动,还是走走消食吧。

    新的一天才开始,还有很多事要做。冬天要到了,到时候猎物更加难打,食物必定会减少。现在能多逮点地虫,将来就多点储备粮。

    部落的前面是一条河,不大,但它却是部落最重要的天然屏障,保护了这个部落繁衍至今。无他,因为里面有很多的食人鱼,大嘴巴里密密麻麻的尖牙利齿让它们成为了这片河域当之无愧的霸主。

    河流岸边是一片沙地,很奇怪,没有海却能形成沙地,要是再大一点就是沙滩了。地虫就在这里活动,很像前世的沙虫,在沙里钻来窜去,悠闲自在。当然,这是不考虑庞龙在的时候。

    地虫在这里生活了不知多久,没有天敌,安逸自在,食物充足,过得不亦乐乎。可自从庞龙这个恶魔来了以后,它们的生活就不再平静,甚至很危险。每天都可以看到庞龙在大肆捕捉它们的兄弟姐妹,看到庞龙兴奋的血盆大口,不用想象,就知道,它们的亲人都进了这家伙万恶的肚子。

    庞龙此时就像是一只永远填不饱肚子的巨龙,在沙地上捕捉地虫。当然,他可不敢靠河太近,要知道屁股上挂两条食人鱼可不像动画片里演的那么简单。

    捕捉的次数多了,地虫们仿佛也知道庞龙的这个弱点。只要见到庞龙,便会集体钻向河边,然后肆无忌惮的摇尾巴,好像在嘲笑庞龙。

    哎,今天又是这个样子了。丫的,这帮屁虫子,个头不大,脑子不小。心里叹了一句,庞龙便开始打道回府了。食人鱼是个禁忌,他招惹不起。记得上次自己拿一条地虫去钓鱼,结果连鱼竿都被咬来吃了,更可气的是,鱼都上岸了,还愣是让它蹦跶蹦跶回了河里。

    太欺负人了,这生活没法过了。

    骂骂咧咧的往山上走去,虽然地虫少,也是几条刚出来混的小白,但蚊子再少也是肉,还是得将它们晒一下。庞龙最喜欢的就是看着地虫在滚烫的石板上翻滚,翻滚然后挂掉直挺挺的样子,仿佛这样能报了之前的仇。

    旁边路过的人看着庞龙幼稚的动作也不以为意,他们经常看见这傻孩子这样搞,显然已经习以为常了。

    当然,这也是庞龙乐见其成的。来到这个世界后,他一直努力的融入这里,做一个平凡的人。前世的那些点点滴滴他也一直在努力的隐藏着,把自己当做这个世界的土著居民。他相信,如果自己一开始就耍前世的小聪明,现在剩下的估计也只有骨灰灰了。人是集体动物,一直都是,这就注定你不能太过于鹤立鸡群,装逼总是要被雷劈的!

    名言警句是亘古适用的。庞龙一直奉行着前世的名言。比如好汉不吃眼前亏,就十分适合现在的情况。

    任谁被人居高临下的鄙视都不会有好心情,脾气差点的估计都能直接干架。庞龙就不是一个脾气好的人。但是鄙视你的人是一个胳膊比你大腿还粗的壮汉的时候你就要多考虑考虑了。

    庞龙现在就在仔细的考虑,丫的是忍呢还是忍呢?头顶上的这个变态叫“石”,是部落二号人物首领的儿子,标标准准的官二代,身材继承了他老爹老娘的基因,丫的和自己一样的年龄,跟吃了苏丹红的猪似的长的这么大。更重要的是这家伙是自己的顶头上司,也就是孤儿洞的负责人,平常庞龙他们都是归他管的。

    打又打不过,拼爹又拼不赢,庞龙顿时觉得人生灰暗。这么办,有种想作死的冲动。

    其实庞龙与石之间并没有多大的仇恨。这单单只是他的仇富心理在作祟。相反,他还是很佩服石的,石没有因为是官二代而瞧不起他们,也没有私饱中囊,对他们也挺照顾。他也没有听说石欺负别人。古人的淳朴在石的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这在被前世荼毒已久的庞龙看来,石是典型的傻大个,老实人。

    不过,石憨憨的也挺可爱。至少,庞龙是愿意和石呆在一起的。

    前世,这种淳朴实在太少;今生,这种情感又是太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