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出狱

糖豆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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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狱所里出来的这天是整个夏季最炎热的八月。

    酷暑下,明雅抬高手勉强遮挡住刺目的阳光,听着身后铁闸门的“咔擦”声,又走出两步。

    直到一阵晕眩毫无预警的袭来……

    豁的蹲下身,她扯住皱巴巴的T恤用力地闭了闭眼,缓了许久随即又睁开。

    久不见雨水的城市如今闷热得就像一个水汽弥漫的大蒸笼,混着满地的尘土味,竖起耳朵,她甚至能听到“滋滋的”烧灼声。

    这所监狱临近郊区,一路向前,除了一条看不见底的柏油路,周遭便仅余下一片荒芜。

    摸了摸略微滚烫的额头,明雅又在原地蹲了一会儿,知道没人会来接她,只能吃力的起身。

    她并不打算让自己晕在这里,因为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哪怕自己死在这块地方,也不会有人多看一眼。

    再走不远应该会有一个公交车站牌,路线她虽然不清楚,可至少她知道只要登上那辆车,花两块钱就能回到最近的市区,再之后她就能招辆的士打车回家。

    想到这明雅脚步一顿。

    摸上口袋里仅余下的几枚硬币,心底倏然涌上一股失落……

    她怎么会忘了她没钱,没钱怎么打车,没钱怎么回家,回不到家就……

    看着地上越拉越长的影子,她牵动嘴角露出一抹比哭还要难看的笑。

    其实她哪来的家,打从三年前踏入这块地方,她就再没有了家……

    背着帆布包的背影越显消瘦,而包裹着一层皮的手腕纤细得彷如枯木,或许用瘦骨嶙峋来形容也不会过分。

    再走一段,远远的伫立着一道人影,光线太亮反倒让人瞧不清。

    明雅下意识的揉揉眼睛,好不容易看清了来人是谁。

    “丽清。”张嘴,她叫出她的名字,语气中透出一丝诧异,似乎并未想到她会在这里。

    打扮时髦的女郎听到她的声音,皱紧柳眉将车门打开:“我哥让我来接你。”

    她不耐烦的示意她上车,看起来相当不满这份“差事”。

    明雅的目光于周围逡巡一圈,而后在卓丽清身后停驻。

    那是一辆约莫百万出头的敞篷式跑车,从车头BMW的标志上她知道在她坐牢的这几年里卓丽清过得不错。

    “他让你来接我?”想起记忆中那张脸,她突然发现自己的声音变得暗哑如断流的小泉。

    其实她更想问的是,他为什么不自己过来。

    卓丽清用眼尾瞟了她一眼,掏出手机随便按了几个键对她说:“走吧。”

    明雅没有动作,她在原地站了一会忽然弯下腰,原本还算平静的五官倏的皱在一起,卓丽清等了许久没听到这头的动静,回过身也是一愣,踩着细尖的高跟鞋上前:“你怎么了……”

    明雅摇摇头,扶着墙起身,铁窗里的伙食自然比不得从前,刚进去的时候她当然不习惯,饥一顿饱一顿,久而久之就换上了胃疼的毛病:

    “老毛病了不碍事。”话声很淡,好像真不是什么大事。

    “……”收回要搀扶的手,卓丽清这才开始用正眼打量眼前的女人。

    略显佝偻的背,宽大得松松垮垮的上衣,兴许是清洗过度而泛白的牛仔裤与那不带一丝血色的脸……现在的方明雅,哪还有当年的风光。

    要说起当年的方明雅,卓丽清微微蹩紧眉。

    明明为人骄纵任性,说话做事不用脑子,各种陋习都沾了点的方明雅,周围却朋友成群,前呼后拥。

    而她虽然长相普通,怪的是追求者却甚多,一个接一个的排着队,要给方家做上门女婿,这是为什么?因为方明雅不仅仅是一个有钱人,还是一个非常大方的有钱人!

    如果说她是在用钱交朋友,一点也不为过,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在她锒铛入狱的时候,曾经所谓的“好友”全避而不见,任由她自生自灭。

    “既然没事就快走吧。”卓丽清搭着车门催促,遮阳伞又往上撑了一些。

    明雅在阳光下眯了眯眼,看着远处的公交站牌,目光暗淡,不再推辞的坐上副驾驶座。

    少顷,汽车发动的马达声在耳畔响起,不到数秒的时间,跑车已经缓缓驶离这块备受烈日烤灼的地段。

    等到车速逐渐平稳,卓丽清试探性的说道:“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明雅靠着车窗发愣,越往前走周围绿木越是茂盛,郁郁葱葱的扫清了之前的闷热。

    “方明雅,如果你还有点良心,回去后找个时间把字签了吧。”

    久等不到她的回应,卓丽清侧脸瞧她一眼:“我哥好不容易才走到今天这步,最近跟榕姐的关系也才稍微缓和了一些,算我求你了,别再破坏他们……”

    明雅垂着眼,没吭声。

    “你”“方明雅”“喂”,这些是卓丽清自小对自己的称呼,哪怕五年前她跟卓然结婚,她也从未叫过自己一声嫂子。

    见方明雅没有要回应的意思,卓丽清的脸色绷得更紧,抓在方向盘上的手背,甚至隐隐浮现青筋。

    沉默在空气中漫延,方明雅自顾自的看着窗外风景,面上虽然平静,心底却掀起了不少风浪。

    卓丽清跟着闭嘴,细细琢磨一番内心颇感意外,毕竟在她的认知中,曾经的方明雅不是一个藏得住心事的人,甚至于在她看来她有些莽撞,特别是在听到“沈从榕”三个字时……

    车内静悄悄的仿佛笼罩着一层静谧得令人快要窒息的迷雾。

    就在卓丽清以为这种氛围会一直持续到她将车子驶回卓家的时候,方明雅哑着嗓音开口:

    “丽清,你觉得我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撑着下巴,她看似漫不经心的问。

    窗外送来一阵微薄的细风,这时候卓丽清的爱车已经驶入了A市的边界。

    似乎有一瞬间的怔忡,卓丽清忍不住又多看了她两眼,而后眉头紧蹩,毫不客气的数落:

    “你蛮横、自私、霸道、目中无人、自以为是、以自我为中心,没脑子、任性、冲动……”她一项项的说,也不怕得罪她,好像要把自己读书以来所学到的所有贬义词全用在她身上。

    明雅静静的听着,也不生气,反倒嘴边掀起一抹笑,等到她数落完了以后,她又问道:

    “那么你觉得我对卓然怎么样?”

    细碎的埋怨戈然而止,卓丽清突然阴沉下脸,抿着唇不再回话。

    方明雅对她哥哥怎么样?

    好……真的很好。

    好到什么程度?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她兴许这辈子都不敢想,从来任性得像是女霸王的方明雅,会这么低声下气的讨好一个人。

    结婚三年他们不曾吵架,并不是没有摩擦,而是方明雅不敢吵,她怎么敢吵,好不容易才得到的这段婚姻,她怎能不卯足了劲去维系。

    为了卓然,贵为大小姐的方明雅可以纡尊降贵的留在家里料理家务,哪怕她的丈夫并不喜欢她做的菜,每次仅仅是敷衍的吃两口,然后回书房办公。

    可虽然是这样,她依然乐此不疲的把他当少爷伺候,轻言细语像个老妈子一样生怕他冷了、饿了……

    那个时候,在她眼里看到的仿佛只有他一人。

    爱情到底会令人疯狂到什么地步?

    想起当年被逼得理智全无的方明雅,卓丽清琢磨半晌,决定继续沉默。

    没等她回答,方明雅突然嗤笑一声:“我爱卓然,为了他甚至可以去死。”

    她笑里有些恍然,如果卓丽清仔细看,就能瞧出她的笑意并未达到眼底。

    “既然在你们眼里我是一个自私、霸道、目中无人的女人,那么你凭什么认为我会为了成全他们而放弃自己得来不易的幸福?”

    末了,她冷下脸继续:“只要我不签字,卓然这辈子都是我的丈夫。”

    脸色蓦的一沉,瞪圆眼的卓丽清就像是刚被人打了一拳。

    吱——

    刺耳的刹车声划破空气,而紧接着就是一道怒喝:“方明雅,我从来没见过像你这么不要脸的女人!”

    卓丽清看着明雅嘴边的笑,是越看越觉得讽刺。

    忍下想要给她一巴掌的冲动,踩下离合试图重新驱车上路。

    可这时明雅却解开安全带,指了指不远处的超级市场说:

    “我去买点东西,你想吃什么?”

    “……不需要!”

    卓丽清咬着牙回话,抽空瞥了眼车窗外的日光,不耐烦的催促:“我赶时间。”

    明雅“恩”了一声后关上车门,可没走几步又折了回来:“你有钱吗?”

    卓丽清一愣之后拿出钱包,数出几张红色的钞票正要给她递过去,可随即猛的一蹩眉头,拉下车窗便将整个钱夹往车外扔……

    “都拿去吧,动作快点,这里不让停车。”

    明雅看着落在脚边的真皮钱夹,寡淡着一张脸没动,而在静默数秒之后又跟没事人似的弯腰拾起。

    转身。

    她的模样显得有些落寞,在酷暑下,佝偻的背影与过时的衣着,亦如一个刚从菜场买菜回来的老人。

    卓丽清目送着她走进超市,眸底晃过一丝黯光。

    如今的方明雅还真当自己是当年那个风光的大小姐吗?其实她本人比谁都清楚,只要卓然想离婚,她除了乖乖签字,全无置喙的余地。

    然而随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直到日落西山,卓丽清也没能等到她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