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觉醒者】

白银天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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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凌枫。”

    “你的名字像是梨天大陆那边的人。”执笔的中年人抬起头,看了凌枫一眼道:“自己写。”

    “……”

    凌枫接过笔愣住半响,实在说他还真没想到这茬,自己不会写这边的字,以后得好好跟蒙奇学学了。

    “蒙奇,上来帮我写。”

    蒙奇接过笔时,后边有人嘲讽道:“乞丐就是乞丐,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真以为猎妖者是那么好当的么?”

    两人回过头,原来是集市主人的女儿格里娜,此女向来看不起他们这些肮脏的逃难者,不知何时排在后面,见队伍慢下来就插到了前面。

    蒙奇没理会他,刷刷给凌枫写上名字,也把自己的写上去。

    “半个月后去城里考核,都明白吧?”中年人说着阖上名簿,站了起来。

    蒙奇点头应是,旁边的告示清楚写着考核的时间和地点。

    这时中年人收起告示,准备走了,格里娜叫道:“喂等等!我们还没报名呢!”

    “今天报名结束了,明天下一个村庄继续!”中年人瞪了格里娜一样,径直走去。

    自作孽不可活!看到格里娜便秘一样的表情,凌枫和蒙奇忍不住相视一笑。

    两人回来后,蒙奇给了凌枫一颗血红色的颗粒,表面有无数细小脉络,凌枫疑惑地问道:“这是什么东西?”

    “妖核,妖体里面的精华,能让我们有感知妖气的能力,有助于考核。”蒙奇回应道。

    “很珍贵吧,你的呢?”凌枫拿在手上把.玩着,想不到妖的身体里有这玩意,这么说来他已经错过好几颗了。

    “我已经用掉一颗了,这也靠天赋,一颗两颗差不了多少。”蒙奇说道,妖核当然是越多越好,凌枫手上这颗他生怕被人夺去,藏到现在也非常不容易。

    “既如此,那我就收下了。”凌枫不客气地把妖核装进口袋,虽然他和蒙奇认识没多久,但两人的交情已非身外之物可比。

    “不过只有这个,恐怕我们也通过不了考核啊!”

    从蒙奇口中,凌枫知道要成为猎妖者是何其困难,必须是激发源之气的修炼者,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有感知力,也就是感知妖气的能力,两者兼具可保家人无忧,若再进入猎妖团谋得二道黑猎妖者以上的身份,就算是飞黄腾达了,二道黑以上的猎妖者即便执行任务过程中死亡,家人至亲也可享受王国给于的接济,免除后顾之忧。

    “晚上我再教你如何吸收妖核,现在把钱全部拿出来,看看总共有多少。”蒙奇掏了掏口袋,将零碎的银币拿出来,随即看着凌枫手上摇头:“还是不够。”

    凌枫疑惑道:“要做什么?”

    “买通脉丹。”蒙奇应道,接着说:“有了感知力,还必须激发源之气,踏上修炼的路途,方能成为一名猎妖者。我的源之气已经激发了,可你的还没有。”

    听到买通脉丹是为了自己,凌枫感动不已,接着笑道:“一直低调于此,你等这天很久了吧?”

    蒙奇笑望着好友道:“总不会一辈子乞讨做苦力吧?况且在哪里多诺万都会找人整我,本来我是想去做远征兵抵御兽人的,所以才会早早激发源之气,不过家族途生变故,至亲皆为妖物所害,因此才会想当猎妖者,以妖命慰藉吾族在天之仙灵。猎妖团每三年招生一次,这一次,不容错过,如果考核失败,我可能要去做远征兵了。”

    “据说兽人能有我们两个人类大小,若是真的,你怎么能抵挡?”来到这世界两年多,凌枫耳萦目染,知道自己所在的王国一些情况,彩云王国只是属于刹洛大国的封地,刹洛国全境内除了有妖物作乱,边境还有兽人骚扰,可以说是永无安宁。

    “是真的,而且它们强悍无比,不畏死亡。”蒙奇认真地看着凌枫,随即道:“凌枫,从小到大从未有人如你与我这般深交,告诉你个秘密。”

    “恩?”凌枫竖耳倾听。

    “我可能是拥有纯正血脉的觉醒者。”

    随着蒙奇的话出口,凌枫不禁面露惊讶,纯正血脉的觉醒者,即是拥有远古神灵的转世之魂,一但觉醒成功,将获得高于自身几倍的恐怖力量,而觉醒失败的代价也是极为惨痛的,觉醒失败就会变成.人人得而诛之的妖。

    妖生食人肉,以此缓解完全失去理智的那一天。这也是它们的本性,人类的血肉能让它们疯狂。

    蒙奇缓缓接道:“在意识深处,我常常能感觉到它的存在,它仿佛身处地狱,无数的鬼混伴其左右,这是一种奇妙的感觉,随着时间流逝,这种感觉就越强烈,仿佛有无数鬼魂要将它捞出黑暗,与我融为一体。”

    凌枫张大了嘴,显然不知道觉醒者有这样的感觉,蒙奇苦笑道:“所以我才会想要去做远征兵,若觉醒成功再好不过,若失败了,我会奋战杀敌,直至万剑穿身,战死沙场才是我的归宿。”

    “买丹药的钱交给我了。”蒙奇略带狂热的话语,使得凌枫心中起了涟漪,再世为人,他再不愿庸庸碌碌,而且以前所吸血的尸体中有一半是被妖杀死的,成为猎妖者也算是替他们报仇吧。

    “你哪来的钱?乱世年代,抢劫平民可不是我们的作风啊。”

    蒙奇断然地开口,凌枫见他认真的眼神,无奈道:“你想多了,我们也该过过好日子了。”

    “哪来的好日子哦!”蒙奇叹息道,他们已经好久没有吃上荤食了,凌枫给他一个爱信不信的眼神……

    此后的几天,凌枫天天上山狩猎拿来集市卖,蒙奇也知道了他没有人类的气息,两人的日子真的好起来,存到的钱足以买两颗通脉丹了。

    这天,身穿薄衫的凌枫扛着一头野猪走进村庄,只见他衣服上血迹斑斑,也不知是他的血还是野猪的,一进集市就有无数人围观。

    “这头野猪可真大啊!”人群发出惊叹。

    “彭!”随着凌枫将身上的野猪摔下来,人群纷纷靠近,此时蒙奇已经来到了他身旁,拍着他的肩膀:“兄弟,你真牛!只是能不能别这么拼?捕些牛羊就行了,身上这么多血,有没有受伤?”

    “没事!”凌枫摇头笑道,人群中的那些逃难者们此刻眼中泛光,极为羡慕蒙奇交到这么个牛人做朋友,谁都知道他们的财务不分彼此。

    “真够厚的!”围上来的人群小心翼翼地摸着野猪粗糙的皮肤,不由得发出赞叹之声:“看不出来这瘦小伙如此勇猛,前几日.他去深山捕羊来卖时,就已为他的感到吃惊了,没想到接连几天内都去狩猎,本以为他活不了多久,然而这次却扛来了野猪。”

    “这种普通野兽,猎妖者随手击杀,不知有何稀奇?真是见识浅短!”

    此时人群后传来一道哼声,旁人纷纷避让,一位蓝衣青年带着几个人漫步而来。

    “多诺万?他怎么会来到这里?”人群在心中嘀咕,显然没有料到这权贵子弟会来到菜市场。

    凌枫眼神微凝,这时有人开口道:“你错了!这可不是普通野兽。”

    只见一位年过半百的男人和一名身穿紧身服的女子走来,身后跟着三名随从。

    “集市主人尔姆海威?”众人纷纷瞧去,心中惊讶这集市主人也来了,尔姆海威是这集市的管理者,所有档位门店都由他管,不过一般不会来这里,看来最近瘦小伙的交易惊动了他。

    “那就是格里娜,方圆百里最美的女人,果然……很诱人。”尔姆海威旁边的女儿格里娜让人群眼冒异彩,乱世之中还打扮得这么诱.惑,不免让人想入非非。

    “父亲!就是他,扰乱市场秩序,还据不交费!”

    凌枫见这女人横眉立目地指着自己,心中不由得苦笑起来,就因为之前报名猎妖者时比她稍快一步,笑她一下就惹上了,死活让自己交位置钱,他只是拿整头猎物来卖,又不分解开卖,而且价钱已有卖出猎物的一半,他哪能同意,于是死活不给,格里娜的那些同伴见此人竟敢敢上山狩猎,仗这胆子也不敢动手。

    此时此刻,格里娜是要请父亲出面了。

    “这小子惨了,竟然惹上格里娜小姐,她虽然是女的,却比男人还跋扈,谁惹上她都吃不了兜着走。”

    凌枫和格里娜在菜市场针对的事众人是知道的,此刻看去凌枫的眼神中有些惋惜,估计,他从此不会在出现这里了,除了镇里的集市,野兽拿到别的地方卖,价格也会被压到最低。

    “格里娜,休要胡闹!我已打听过了,你所要的价格并不合理。”

    格里娜没想到父亲反而呵斥了她一句,看着尔姆海威的样子有些很陌生,父亲最近两年似乎变了很多……

    “尔姆海威什么时候这么公道了?”

    人群心里诧异,这时只见尔姆海威向那瘦小伙走过去:“小兄弟,这野猪怎么卖?”

    “老规矩,价高所得!”凌枫也没料到这中年男人如此通情,开口应道。

    尔姆海威开价道:“恩,五枚金币如何?”

    “五枚金币!”人群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尔姆海威,五枚金币就是五十枚银币,相当于普通人家三年的开支了,这野猪竟这么贵?

    “当真?”蒙奇在一旁问道,五枚金币,已能买两颗通脉丹,普通的牛羊最多五枚银币。

    尔姆海威点头道:“恩,价格却是低了点,要不再加一枚,六枚金币!毕竟是死的金华猪,这已比公道的价格多了一点,金华猪好多年没见过了。”

    “天啊!这就是传说中金华猪?听说凶悍无比,力大无穷,这瘦小伙竟然能击杀。”

    听着人群的惊叹声,多诺万微微皱眉,没想到这其貌不扬的大家伙竟然是金华猪,金华猪身体里有内丹,能用于修炼,平时可买不到,他现在的修为是三段源之气,若有此内丹,有望突破三段,在考核后的排名战中一鸣惊人。

    “我出七枚金币!”

    人群中.出现一个声音,众人纷纷扭头望去,顿时表情精彩起来,这不是方才说是普通野兽的权贵子弟么?不懂装懂,现在听说是金华猪,竟然厚着脸出价了,方才的“见识浅短”四个字不是摆明着说自己么?

    “八枚!”尔姆海威当仁不让。

    “十枚!”人群的神情,使得多诺万脸色有些难看,不过这金华猪,他势在必得!

    “十一枚!”尔姆海威还是不肯放弃。

    多诺万看向尔姆海威的目光中有了一些冷冽之色,嘴角微微抽.动,直接开口道:“十五枚!”

    “十五枚!竟然炒到了十五枚金币的高价!”人群内心震荡着,看向凌枫的目光满是艳羡之色,十五枚金币对他们来说乃是天价,此刻也知道金华猪远不到这个价格,只是权贵之争为了脸面,已出手便无退路,直到极限为止,这瘦小伙真是走狗屎运了。

    金华猪价格的节节升高,也让凌枫心里乐开了花,实在说他也是费好大劲才将野猪击杀,被猪腿踢中的肩膀现在还疼着呢,本以为死后价格也就那样了,没想到得来全不费工夫,而且看到多诺万脸色难看的样子,心里更是爽得很。

    尔姆海威不再开口,有人在心中暗想,这结果也是意料之中,双方的财力相当,只是多诺万年轻气盛,直接开价到十五枚金币,尔姆海威若再开价,那估计就真成仇人了,尔姆海威毕竟是前辈,自然会顾全大局。

    果然,尔姆海威静了半响,苦笑道:“多诺万阁下好大的气魄,十五枚金币,鄙人是断然不能再出价了。金华猪虽然珍贵,但这已远远超出了它所值的价格。”

    “哼!”

    多诺万是真的年轻气盛,心道年过半百的普通人也敢跟自己争?冷哼了一声道:“争不过便争不过,寻什么理由?卡迪斯,拿钱!”

    看着多诺万的下人数着十五枚亮闪闪的金币送过来,凌枫却是笑了,缓缓道:“我不卖你!”

    “什么!十五枚金币还不卖,这家伙是不是疯了,他想要多少钱?”

    人群的目光中有了愤怒,尤其是中间的逃难者,嫉妒心之下暗道不识好歹的家伙!

    “这已是天价,此地无人比我出得多,你还想如何?”多诺万不理解地看着眼前之人,心里有些怒了,你一个讨吃讨喝的乞丐对十五枚金币还不满意,想靠一头猪直接成为富翁不成?

    凌枫笑道:“卖还是要卖的,不过,不是卖给你!

    “你……”闻言,多诺万顿时勃然大怒,恶毒的眼神盯着凌枫与他旁边的蒙奇。

    “这位大哥,你不是出价十一枚金币么?我们成交了!”凌枫转头对尔姆海威说道,然后看着气急败坏的多诺万,他要给蒙奇出口恶气,又不缺这几枚金币,明天再捕大点的野兽就行了。

    “疯了,绝对是疯了!”人群摇头暗道,如果因为人家一句话而记恨在心倒说得通,不过小小的乞讨者,计较那么多干嘛?

    此时,多诺万脸面尽失之下已决定教训教训这两人,后退一步道:“你们两个,上!”

    话落他后面的两个人立刻冲上去,其中一人伸拳直接打去,凌枫急忙之下也伸拳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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