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藏声誉,手艺猜动机

骆青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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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说,马正阳猜测的有理有据,但胡不归还是有一点不太明白:“既然,那位前辈有如此的神通,到了最后,为何还要投胎转世?这样一来,他先前所做的一切不就前功尽弃了吗?”

    “嗯。”马正阳点了点头,微微沉吟,想了想,这才说道:“据你所说,你们胡家祖上迁居于此的时候,那棵尸槐已经在了,那么,依此来推论的话,这尸槐至少存在了几百上千年的历史了,因此,断然不是那道人所用的手段,老头子我猜想,可能是那道人偶然发现的,又加之他的天劫正好来临,这才起了意,利用那尸槐助自个渡过天劫的吧。”

    胡不归听马正阳话里话外,依然将自个当成了是茅思甲的转世,可称呼上却是左一句‘那个道人’,右一句的‘那个道人’,显然是有什么顾忌。

    但,转过头来,咱们胡不归胡大爷仔细想想,也就明白了。

    先前的时候,马正阳曾经说起过,这茅思甲被众人怀疑是‘背叛了师门,与鬼物妖魔有所勾结’,临走的时候,还带走了正一教的传承信物天师令,如今,胡不归祖上所流传的这个故事也与之有关,如若,马正阳刚才猜测的正确的话,那么,这个茅思甲不仅懂得正一教的道法,而且,还会用鬼物妖魔的‘尸解’之法,用来对抗天劫,这事儿处处透着诡异,处处透着蹊跷。但,不管怎么说,茅思甲这与鬼物妖魔勾结,背叛师门的帽子,那是没跑的!

    如若真个是这样,那么,这茅思甲,以及马正阳,还有他身后的正一教,不仅仅是声誉受到损害,而且,还要被江湖同道所唾弃,被天下人所耻笑排挤!

    想到这里,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肃然一惊,冷汗直流,猛然间想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若自个真是那茅思甲的转世,保不准有那些个老古董们,会因为当年的事情而怨恨自个,到时候,要是对自个出手,凭自个这三脚猫的功夫,那自个还不得天天提心吊胆的生活啊?

    “呵呵,小子,你也不用如此表情,老头子我也只是猜测而已。”马正阳看胡不归瞪大了眼珠,也就明白了他的想法,嘿嘿一笑,说道:“与这事儿有关系的人,现如今在世活着的已经不多了,而且,那道人手段好生了得,即使如我这般修为,也不能参透其中的缘由,因此,你无须担心就是了。”

    “也只能这样想了。”话虽如此,但,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还是忍不住的问了一句:“马老,您现在的修为是地仙之境了吧?难道连您老都不能算出咱的前世么?”

    “不能。”马正阳摇了摇头,说道:“当年,我虽然受了不小的伤,但,这修为却也没有下降多少,依然停留在这地仙之境,你小子也是修道法的,你应该知道这地仙之境的厉害,但,这人手段比老头子我厉害十倍不止,至少也是天师之境,而且,搞不好还是个大天师,他的手段,不是咱们现在能测度的。”

    “这,这么厉害?”胡不归知道马正阳的脾气,到了他这种修为,既然他这么说了,自然是不如对方的了。但,胡不归万万也没想到,自个的前世,竟然如此厉害,算上马正阳等人,据胡不归所知道的人中,或许,这茅思甲便是第一个天师之境的人了。

    “嗯,小子,你记住了。”马正阳抬头,严肃的看向了胡不归,说道:“以后,这事儿,千万不要和外人说起,如果要是被人知晓了,到时候,不仅是你我二人,还有玲珑都要...”

    胡不归自然明白马正阳的意思,这可关系到自个以后的幸福生活啊!

    于是,赶紧点头。

    可还没等咱们胡大爷开口说话,就听门外一个调皮清脆的声音,已经接过了话茬:“师傅,你是不是又在背后说人家的坏话了?”

    不用看,胡不归也知道是玲珑进来了。

    果然,清脆的声音过后,玲珑就双手端着一个大大的陶锅,锅中正热气腾腾的冒着香气,玲珑的身体娇小,瘦弱,但端着那大一号的陶锅,玲珑走的似乎很是轻松。

    看到玲珑端锅走进来,胡不归朝外面一看,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他这才想起来,原来自个和马正阳已经谈了整整一下午的时间,该到了吃饭的时间了。

    闻着玲珑手中那锅里散发出的香气,咱们胡不归胡大爷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咕’叫了两声,先前和马正阳聊天的时候,还不觉得有多饿,但,一闻到这食物的香气,一股子饥饿的感觉,立马冲遍了自个全身。

    “呵呵,哪有,咱们家玲珑那么乖巧可爱,而且又烧的了一手的好菜,师傅夸你还来不及呢?怎么会说你的坏话呢?”马正阳惭惭一笑,双眼如月,立马换了一副和颜悦色的表情,转头朝胡不归挤了挤眼睛,搓着双手,砸吧着嘴,说道:“胡家小子,老头子我说的对吧?”

    “呃。”

    胡不归看着马正阳那副满是皱纹的老脸,怎么也想不明白,这老头儿怎能变幻的如此之快?

    再想到以前自个刚醒来的时候,这老家伙曾经因为一顿饭,就将自个出卖的事,胡不归就有些释然了。

    而且吧,这副模样瞧着还挺眼熟的,怎么看怎么像是怕马屁的节奏,自个都替他感到脸红。

    但,反观这老头儿却一脸的坦然,似乎刚才他说的那话很平常一样,而玲珑听了马正阳的话,也是皱了下可爱的鼻子,似乎已经习以为常了,只是,小嘴儿轻轻的‘哼’了一声,有些不悦的朝胡不归叫嚷说道:“胡家小子,还不快来帮师姑端锅,哎呀,烫死我了。”

    胡不归不敢招惹玲珑,但,马正阳这老头儿也不是个善茬,因此,咱们胡大爷只得乖乖的答应了一声,几步走到了玲珑的跟前,伸手接过了玲珑手上的锅:“给咱吧!”

    “哼,这还差不多。”玲珑将陶锅递给了胡不归,小嘴儿一歪,白了胡不归一眼,一双汤的发红的小手,赶紧抓住了自个的耳垂,嘟囔道:“胡家小子,你要记住了啊,现在你是病号,姑奶奶我才做饭给你吃的,等你好了之后,要做饭还给咱的。”

    胡不归心下郁闷,但却不敢反驳,赶紧点头答应着:“应该,应该的。”

    说话间,端着陶锅走到了饭桌旁边,放了下来。

    本来,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还想跟着玲珑去端菜,拿上几个碗筷之类的东西,但,玲珑却说胡不归的身体还没好,让他在桌上等着就行。

    看着玲珑走出了堂屋,马正阳悠哉悠哉的坐在了饭桌旁,伸手招了招胡不归,示意他坐下,说道:“我这徒弟,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她虽然嘴上说的厉害,但,人还是很善良的。”

    说到这里,马正阳盯着那陶锅里的甲鱼汤,搓着双手,笑道:“嘿嘿,尤其是这菜烧的那叫一个绝啊!”

    “嗯嗯。”胡不归嘴里答应着,点着头,看马正阳那副流哈拉的馋样,哪里还有道家高人的模样,整个就是一吃货啊!顿时觉得有些好笑:马正阳这老头儿,当初收玲珑做徒弟,是不是就是看中了玲珑做菜的手艺呢?

    动机十分的不纯啊!

    就在马正阳还在絮叨,胡不归也快忍受不了食物**的时候,玲珑再次走了进来。

    她手上拿着几副碗筷,还端着一盘炒好的猪肝。

    胡不归见状,赶紧起身接了过来。

    三人落座之后,玲珑分好了碗筷,然后起身给胡不归,还有马正阳,一人盛满了一碗的甲鱼汤。

    这汤是清水炖煮,里面还加了一些碎青菜,虽说清汤清水,但,玲珑从中午就开始炖煮,因此这汤都被炖成了奶白色,再加上青菜之后香而不腻,色泽搭配也不错,让人一看就有食欲。而那一盘爆炒猪肝,里面加了笋片,猪肝软糯滑嫩,笋片清脆爽口。用马正阳的话来说,那就是‘吃饭吃的就是享受,玲珑的手艺,那是天下无双的。’

    马正阳说的这话,虽有拍马屁的嫌疑,但,胡不归还是不得不佩服。咱们胡不归胡大爷自小就是大户人家出身的,而且,他老爹胡天顺老来得子,因此娇惯程度可见一斑,那山珍海味,啥没吃过,但,就是这样,整整一大锅的甲鱼汤,硬是让他喝掉了一半。

    这一顿饭,是胡不归自打受伤以来,吃的最饱的一餐。按理来说,大病初愈的人,不应该吃那么多的,期间,玲珑也曾经劝说胡不归,但,却都被马正阳给挡了下来,按马正阳的解释说:甲鱼培元,猪肝补血,这菜儿别人吃不得,胡不归却非吃不可!

    好久没吃过正儿八经的饭了,加上玲珑的手艺那是没话说,因此,咱们胡大爷只是埋头苦干,但,他却没发现,玲珑一直没有吃,期间几次动筷,也是给胡不归加的菜,而马正阳虽然看胡不归吃的狼吞虎咽,嘴角直流口水,但他也没动筷,而是抽起了烟。

    等到咱们胡不归胡大爷抬头发现的时候,一句‘你们怎么不吃啊?’还没说出口,便头一歪,栽倒在了饭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