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是我故意关的灯

恨清欢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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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见我看得入迷,笑着问了句,“你也喜欢看书?”

    我愣了愣,有些尴尬的摇头,“初中毕业之后,就没再上学了,我倒是想看书,有的字不认识,词儿也解释不清,看着更头疼,已经几年都不碰油墨了。”

    我原以为他会因此而嫌弃我,我留意着他脸上的表情,他没有我想象中的厌弃,反而有些若有所思,良久才沉闷的说,“你过得这样辛苦。”

    我心里咯噔一下,虽然知道资本家都是无情无义的,但他那表情和语气,似乎真的怜悯我,我鼻子有点发酸,已经一年多了,我都没有过这样像是找到了归宿的感觉,于是我的就控制不住的想把我的所有都告诉他。

    “我过的最幸福的时光,就是还没有和他分手的时候,他对我其实挺好的,就是和你一样,花名在外,许多女人都巴巴的往他身上扑,我只是那众多的其中之一,不够性感不够火辣,在他眼里故作矜持的保留着清白,像是个无趣的傻子一样,如果换做我,可能早就忍受不住了,他还能忍受我两年,大抵也是喜欢过我吧。”

    我叹了口气,“可是你们男人所谓的喜欢太脆弱了,是不是有钱的男人更凉薄?”

    他的眼睛像是鹰一样锐利的凝视着我,“并非所有都是如此。”

    “比如呢?”

    我忽然觉得有点期待,他抿着嘴唇,低眸沉默了一会儿,“没有例子可以举。”

    我的一颗心微微沉了沉,其实我更愿意听他说,“我就不是凉薄的男人。”

    我收敛起自己的失落,笑着眯了眯眼睛,“你说,是得到过的记忆更深,还是从没得到过,才会刻骨铭心?于男人而言。”

    他蹙眉认真的想了想,“应该是,后者吧。”

    我哦了一声,“那看来,他不会忘了我。”

    我呵呵傻笑了一阵,他本还蹙着的浓眉,渐渐舒展了些,“笑什么。”

    “女人都傻喽,有时候就算明知道再也不可能了,也不会甘心彻底被遗忘的,哪怕记住个影子,总也是证明自己当初还算有些地位的。”

    他挑了挑眉毛,表情似乎是听到了什么有趣的事一样,“就好比并非所有男人都凉薄这个道理,同样也不是所有女人都在乎在旧情人心里的地位,比如——”

    他顿了顿,眼中的神色一瞬间黯淡了下去,我从没见过他这样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男人还有这般落寞忧伤的神情,似乎脆弱得一碰就碎。

    “邵先生…是不是也有过——”

    我忽然顿住了,脑海中骤然被一个霹雷惊醒一样,我不该逾越身份多言的,本就不是什么关系,暧昧得还不曾捅破那一层让彼此尤其是我万劫不复的窗户纸,这样只会让他厌烦我。

    我慌忙换了一个话题,指了指他书桌上的经济书,“当老板很累啊,不如我们做野模轻松,至少穿个漂亮衣服化点妆摆。摆造型就可以赚钱养活自己了,反正我也不认识多少字,不然非得逼死我不可。”

    他的神情渐渐缓和了许多,我心里松了口气,攥着的拳头也终于缓开了些。

    “认字不算什么难事,以后我可以教你。”他忽然抬起头,眸子熠熠发光,“我工作之余,不是闲着愣神就是弄一杯咖啡看看书,自己一个人看也是看,带上你一起,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我还能体会一下当老师的瘾。”

    他说罢笑了起来,唇抿成薄薄的一条线,唇边有一个极其小且不易察觉的酒窝,这样冷艳的男人,竟还有个酒窝。

    我指了指他的脸颊,他一愣,思付了片刻,“什么?”

    我摇摇头,原来他自己都没有发觉。

    “再说吧,苏姨说你一天都很忙,晚上加班到深夜,再教我认字,你恐怕要英年早逝了。”

    我走到书架前面,指尖掠过标签,他涉猎的确广泛,几乎没有不看的书,包括人体解剖学,他都多少了解一点,我有些讶异,“你怎么什么都看?”

    他靠着椅子背,懒洋洋的松散语气,似乎格外放松,“想着将来破产了,至少还能勉为其难的开个小诊所或者解剖尸体的殡仪馆,能马马虎虎的度日。”

    竟是这个理由。

    我呆愣住,觉得难以接受,他看着我,大约过了半分钟,忽然“嗤”地一声笑出来,“的确是笨得可以,你想让我教,我恐怕也无能为力了。”

    我这才明白他是在耍我,我带着几分薄气,随手扯下一本书上的便签,朝着他扔了过去,轻飘飘的小纸条在半空中划了一个胡璇,松松垮垮的落了地,他的目光仍旧淡淡的,大抵世间最讨厌的人就是你气得五脏六腑都在疼,他却一副我自淡然无畏的样子,着实可气。

    我跺了一下脚,“不打扰博学多才的邵先生了!”

    我哼哧着转身要走,忽然灯光一暗,整个书房都陷入了一片黑暗,我吓得一颤,我才是第一次进来,根本不了解这里的构造,生怕踩着什么撞着什么,我站在原地不敢再动弹,回身朝着印象中邵伟文坐着的地方喊了一声喂,无人回复的空旷。

    “是灯坏了还是停电了?”

    还是没有声音,我急得汗都要下来了,“邵——”

    我还没有说完,忽然觉得腰上一紧,灼热滚烫的大掌将我带了过去,我脚下一个踉跄,鼻尖死死撞在他坚硬的胸膛上,他闷哼了一声,掌上的力量下意识重了些,我刚站稳,他的唇便摸寻了过来,粘在我的耳朵上,轻轻厮磨着,“不是灯坏了也没有停电,是我故意关上的,你要是怕黑,可以去打开。”

    这分明是故意的!黑灯瞎火的我根本都找不到门在哪里,怎么跨越重重障碍摸索到台灯的开关?

    我咬着嘴唇,也不知道是紧张的还是被他气得瑟瑟发抖,我从小就怕黑,认识我超过两个月的人都清楚,不要说在陌生的地方黑成这个样子,就是在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地方,我也会吓得一蹦三尺高。

    “邵先生,你关灯干什么?”

    我实在忍不住问他,虽然我知道,他就是为了吓唬我找乐趣。

    可是他的回答到底出人意料。

    “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黑暗的时候,方便做坏事。”

    我:“……”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我竟无言以对!

    “可邵——”

    男人的耐心到底还是薄弱的,我连他的名字都没有说完,他已经霸道的欺身而上,将我逼在一个极其狭窄的角落,他一只胳膊圈住我的腰,另外一只胳膊将我包围起来,他的鼻尖带着薄薄的一层细汗,和我的耳鬓厮磨,分不清是他的汗还是我的汗。

    我忽然发现,一向最厌恶的汗味竟然也有这样令人痴迷的味道。

    我瞪大了眼睛,虽然黑的什么都看不到,但他的眼睛实在太明亮了,而且距离实在很近,就算我想当个睁眼瞎,现实也并不允许,我和他四只眼睛就像暗夜中的魔鬼一样,散发着让人惊慌的目光,彼此都仿佛赤、裸一样,毫无秘密可言。

    不,他是神秘的,我才是透明的。

    “我很少吻女人,我有很严重的洁癖,我厌恶她们的嘴,你信么。”

    他的声音很低沉,透着几分沙哑,我不由得心里一跳。

    “尤其是下午在车库,我对你那样深入的吻,我只对一个女人做过,这么多年了,我都忘了那个感觉,是你重新给我的。”

    他似乎在笑,嗓音中都喊着笑意,我后背紧紧贴着墙壁,薄薄的一层纱裙几乎都被汗水打透了,此时在他眼里我大概就是个没穿衣服的透明人。

    他的手指抚摸着我的唇瓣,酥麻滚烫的感觉让我身子禁不住的颤栗,程薇告诉我,男人和女人欢爱的极致就是颤栗,根本控制不住,如同全身都过电一样,甚至兴奋愉悦到可以在那一刻死去,尤其和最爱的人做,你会感动到哭泣。

    我在这一霎那,忽然很想体验一下那种在巅峰中兴奋到落泪的疯狂,而我意识到自己希望和谁一起的时候,我更觉得恐惧,我想和他,和邵伟文。

    即使当初与绍坤在一起时,我渴望把自己交给他的冲动也寥寥无几,很多时候我都是抱着“算了吧,既然他这么想,我何必不成全了他。”但每当他真的靠近了我,我想到自己要和他坦诚相对时,我都觉得脊背发凉,抗拒的火苗在心底滋生得越来越旺,到最后,我都难以演一场戏。

    我想我是疯了,真的疯了。

    我竟然沦陷给一个才认识不到三个月、从未交往过一天的男人,我不抗拒他的怀抱,不厌恶他的吻,我终于相信了缘分,那种看不到摸不着却让太多痴男怨女癫狂赴死的东西,没有佛于苍生的界限,更没有生死贫富的差别,只是存在于苍茫终生每个角落的一种空气,你可以选择死亡,但只要你活着,就没办法不吸它。

    ——而我在之后的三年时间里,也彻底明白,到底为什么我会像变了一个人,因为邵伟文就是我命中的劫难,如佛所言,最深最浅最苦,便是求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