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1012节 原来是她

武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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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正孙永达给赵庆倒了一杯茶,请他在公所室上座,说道:“武长官人家在古松庄,距离村公所尚有五里,这大雪难行,下官的马就借与你骑。”

    武长官人,是对大唐武士阶层的尊称。村之下,分为若干庄,但不设官吏。

    虽然本村有七八个庄子,八百多人口,但孙永达几年村正当下来,当然每个庄子,每户人家都熟悉。

    金湾村只出了一个武士,就是眼前的赵庆。

    孙永达当然知道,赵庆的家在哪个庄子。

    “谢村正官人。今日封衙,村公所也要关门了,村正官人也要骑马回家,兄弟心领了。”赵庆拒绝道。

    “为何不在县中借马?以武长官人的身份,县衙必然会借的。”刘子奋说道。

    赵庆苦笑:“县衙没有马了,就是马车也没了。眼下年关,马匹马车紧张的很,骡子都没有。在县城驿站下车,只能走着回乡,哈哈!”

    赵庆的军职是火器兵都头。所谓都头,乃是统带五十兵马的小军官。所以赵庆不但是武士,还是校尉军衔。

    但因为村正入伍比他早,所以就算他地位比对方高,也要礼让三分。

    赵庆入伍六年,是在军中考中大唐陆师学堂,两年后毕业,才授予校尉军衔,当都头已经两年了,而且还是在长安禁军系统任职,因为立了丙等战功,叙功很快就要升为队正,提都尉军衔了,连升两级。

    等回到长安,新的任命就能下来。

    按照制度,只要到了队正级别的禁军武官,就能在长安分到一套居所,将家人接来同住。

    他这次回来,就是接父母的。

    “武长官人来村公所,是开具回乡文书吧。”村正从公案抽屉里取出一方木制小印签,上面是小小的六个字:吴县浒墅金湾。

    唐军将士回乡探亲,除了要在县衙开具返乡文书,还必须要去村公所开具返乡文书,要由村公所盖印签字,证明该员某年某月某日的确回乡探亲了。

    “正是如此。”赵庆笑道,“还请村正官人开具返乡文书。”

    “武长官人稍待,下官这便办理。请出示告身凭据。”孙永达说道。

    赵庆从怀中掏出军职证件,却是一本小小的鱼皮册子,上面记载着他的姓名,年纪,籍贯,入伍日期,所在营伍,军职军衔,相貌特征等等。

    上面还盖着两个印章。一个兵部印章,一个是旅部印章。

    身为退役唐军的孙永达很熟悉这个告身,他一入手就知道东西是真的,打开一看,相貌描述也对的上。

    当下村正官人拿出一页公函,用拙劣的书法写下:“今日有长安禁军火器左营右旅中联中队中都都头赵庆,回本村探亲,特此证明。洪武六年腊月二十八酉时。金湾村公所。”

    写完之后,村正用印,签下“孙永达”三字。然后吹吹墨迹,小心的递给赵庆,“武长官人请收讫。”

    他的字虽然写的不好,可办事速度很快,干脆利落,又不失细心,显示出退役唐军的干练之风。

    “谢过村正官人。”赵庆接过来收好,“兄弟这次回乡,看见乡中变化不小啊。马路从县城一直修到乡中,蓄水塘也变成了大水库,乡亲们的日子也好多了不少。”

    孙永达笑道,“可不是么?村中老人都说,就是当年前宋光景好的时候,也没有眼下圣天子在位来的好过。”

    “这百姓日子好过还不止,就是这乡中人心,也清正肃然了不少。百姓们没有再溺杀女婴的,没有横行乡里的,更没有山匪水盗了。我管着一村之政,可从未有人给我送礼行贿,也无人敢向乡正县令行贿,这天下教化,可谓大变啊。”

    能不大变么?行贿可是害官罪,可是失贞叛道、降籍为奴的罪名。谁敢向官员教师送礼,一旦被举报查实,就彻底完了。而得利的却是举报者。

    至于受贿,同样是失贞叛道,不但官职不保,就是一等国民的身份也要被剥夺。同僚举报你,却立刻能以卫道锄奸的功劳升官。

    御史台和大安府,州牧府,警部等衙门的铜簋,设到了县一级。郡守衙门的铜簋,设到了乡一级。县衙的铜簋设到村一级。

    谁敢造次?

    唐廷用天下人的耳目,以利益为动力,通过天道教的理教道德,设下绵密到极点的全民监察体系。

    绝大多数叛道违法行为,无论是行贿受贿,还是以权谋私、贪污渎职、打击报复、超额纳妾、不孝不义、坑蒙拐骗、通奸不贞、溺杀女婴、吃绝户、赌博等都很难隐瞒。

    当然,投递铜簋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写下相关的依据,不能信口雌黄的捏造。

    每天,光是处理各种铜簋的人,整个大唐就需要动用数千人手。于是,大唐官员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处理铜簋。

    倘若通过铜簋举报查实了案件,不但举报者有奖励,经手的官员也有奖励。

    相反,如果是冤案,那就要受到惩罚。

    这使得,大唐官员的在编数量,比所有朝代都要多。但是,大唐的官员俸禄开支占比却不高。

    为何?

    因为历朝历代的官员数量虽然不多,可那是没有计算吃官粮的广大吏员。吏员就是不入流,也没有官身,可是他们的数量庞大,仍然要吃俸禄。只不过俸禄不是朝廷支出,而是各级衙门的税收截留。

    看似朝廷没有支付他们俸禄,可是朝廷的税收却少了一大块,而且还不透明。说起来,还不是朝廷养的?还不是百姓的赋税养的?有区别么?

    李洛的大唐只不过把广大吏员变成了官,也就是后世的公务员,全部走财部预算。如此一来,既调动了吏员的积极性,又增加了税收,抑制了腐败。

    俸禄占比反而降低了。因为更透明了,地方没有借口截留税收。而且,将广大没有前途,只想捞钱的吏员纳入官员体系,也加强了对整个天下的控制。

    如今的铜簋举报数量越来越少,说明叛道违法的事情也越来越少了。

    赵庆很关心的问道:“民间尚武之风如何?”

    孙永达回答:“百姓以从军为荣,就连乡间儿童,也开始练习射箭。忠武道社也日日有人来祭祀。民间尚武之风,和前宋大为不同了。前段时日,乡中还有人去县城依法决斗,一死一伤,犹如先秦之时啊。这在以前,哪里敢想?”

    “哦?依法决斗?”赵庆来了兴趣,“为何决斗啊?按照决斗法规,没有正当理由,县衙和警堂是不能审批的。”

    治安使刘子叹息道:“为何?就为了一个女子。”

    “武长是本地人士,自然知道我吴县之弊,最大的问题便是男多女少。因为当年溺杀女婴成风,导致十个男子,最少三四个娶不上浑家,穷人难有后啊。”

    “邻乡青桥村,两男争娶吴家女。吴家女属意张家子,不喜王家子。本来已经订了婚的。可偏偏在要办喜事时,女子害了大病,卧床不起。张家便退了婚,这也正常,毕竟没有几个人愿娶快死的人,也不算违道,更不犯法。”

    “可是吴家女本就重病,得知张家退婚,怄气了几个月,竟然不治而亡。她病重期间,王家子反而来看过几次,倒是个重情之人。偏偏吴家女是个有心气的,死前说要有来生,愿嫁王家子,不嫁张家郎。还央人给王家子道歉,说不识有情人,对他不起。”

    “王家子本就喜爱吴家女。吴家女死后,王家子听到女子死前的话,竟然一怒之下,找到张家。说吴家女本来能治好,就是因为张家退婚,使得吴家女不治身亡,骂张家子无情无义,乃是失贞无道之人。”

    “失贞无道这样的帽子,张家子如何肯戴?他一怒之下,就和上门讨伐的王家子大打出手,这便接下了仇。之后,两人在村中犹如冰炭,数次斗殴,都被治安使以斗殴惩处。”

    赵庆喝了一口茶,“女方大病,男方退婚,这虽然有失无情,却不算叛道失贞,毕竟还没有成亲,还不许别人退婚了?谁能保证,娶过门后女子能好起来?张家子顶多就是薄情罢了,说不上叛道失贞。”

    刘子奋道:“可不是么?可是这两人在村中结仇,别人也难以阻止。为了脸面,谁也不低头。于是几个月后,王家子突然找到张家子,当着众人的面,发起决斗之约,要是张家子不敢决斗,就要当众认错。”

    为何发起决斗?因为这样的私人矛盾,谁也没有犯罪,谁也没有叛道,根本无法处置。

    按照大唐决斗条格的规定,倘若因为私人之间不可化解的矛盾发起决斗,不敢接受决斗的,也可以不答应对方的要求。

    所以,张家子其实完全可以不搭理。只是,他也咽不下这口气,他也没有怕。

    “张家子不但拒绝当众认错,还答应了决斗。众人苦劝无果,于是决斗书写好,交到乡村公所,又交到县衙。”

    “两人带着村中证人,一起来到县衙。县令和和警堂的司警县尉,一起审核决斗是否能够通过。两人当众表示生死有命,无怨无悔。两人的体格年纪也都差不多,也都没有病患,都是符合决斗条格规定的。”

    要是两人的身体素质和年纪差距较大,或者接受决斗的人身体有病患,就不允许决斗。倘若一个身强力壮的人对一个瘦弱的人发起决斗,就算瘦弱者接受决斗,也不会被允许。

    相反,身体瘦弱的,却可以主动向强壮的发起决斗。

    “最后,吴县第一起决斗通过。两人就在县城忠武庙的广场上,当着数千人的面,再次宣布自愿决斗,签下生死状,决斗了。”

    “两人都选择了汉剑搏杀。汉剑何等锋利?两人没斗两下,张家子就被王家子刺穿胸膛,当场死亡。而王家子被张家子刺伤了肚子,肠子都流出来了,幸好没死,医治之后捡了条命。”

    “此事之后,乡中习射习剑之风更是大盛,因为谁也不敢保证,这一辈子就遇不到别人对自己发起决斗。而且乡中礼节也更好了,为小事争吵斗殴的也少了,因为要是无礼挑衅,保不齐就会发展到决斗。”

    赵庆道:“决斗一死一伤,虽然不是好事,可也是解决私人恩怨的法子。先秦时,猛士慷慨悲歌,动辄拔剑而起,决斗于市井者大有人在,眼下,不过捡回来用罢了。蒙古人在草原上也动辄决斗。”

    “敢于决斗,固然是勇。可不接受决斗者,也未必真是懦夫。淮阴侯韩信,曾经被人挑战,但他没有接受决斗,却不能说他不是英雄。”

    大唐武士的教育,可不光是匹夫之勇,武德之中,还要有智。

    几人说了一会儿话,赵庆就离开村公所,深一脚浅一脚的往家赶去。

    离家越近,他的心情就越是激动。

    数年未归,虽然从村正口中得知父母都还好,可他仍然近乡情更怯。

    忠孝不能两全啊。自从选择了从军,就六年没有侍奉双亲,膝下尽孝了。

    赵庆看着大雪中的祥和村庄,看着袅袅升起的炊烟,看着在雪地中奔跑嬉戏打雪仗的孩童,听到熟悉的乡音,不禁心中温暖无比。就连漫天大雪,也冷却不了他的心。

    家乡虽然与天城般的京都长安差若云泥,可却有长安城没有的江南风情,有长安城没有的田园风光,长安虽好,却没有他的家人。

    “咦?那不是,那不是赵大郎么?”一家农户的院门口,站着一个中年男子,看到赵庆顿时讶然出声。

    “啥个物事?”一个中年妇女出门问道。

    中年男子手一指,披了披狗皮大袄,“赵家大郎啊,侬弗认识了?”

    “喔唷!可弗是赵大么,真是伊呀!”中年妇女很夸张的尖声道,“好几年不见,简直认弗得伊了,伊倒是出落的这般威风哉!我的娘哟。”

    中年男子一跺脚,“侬弗要高声!让赵大郎听见,弗要怪侬!侬晓得吧,他是武士!是大唐军中武官,有品级的。阿拉要敬重,晓得伐?”

    “喔唷。”中年妇女拍拍身上的雪花,“伊倌儿做的再大,弗是阿拉乡亲么?伊也是金湾村的人好伐!”

    一个少年站在后面,羡慕万分的看着武士挎着的唐刀,“娘,过两年阿拉也去参军。”

    中年妇女看了看少年,摇摇头,“侬这个样子,哪里能选的上。”

    中年男子也很羡慕的望着赵庆的背影,“伊娶浑家完全不愁了,就是女子少,伊也是能挑的。”

    “挑?”中年妇女冷笑,“这十里八乡的,好女子就是那么几个,早被人摘了。伊还能挑哪个?不过,听说伊在长安呢,那可是京城,伊的眼界这么高,估计乡里的好女子伊也看不上。”

    “那倒是。”中年男子说道,“伊是武士,又在天下脚下,肯定还是见到过圣人和圣母娘娘的。这么大的前途,哪里还能看得上小家小户的女子?”

    赵庆一路踏雪而行,惊动了很多村民。只是,赵庆现在身份不同了,他们也不敢贸然跑过来寒暄。

    他们只能不远不近的站在那里,只要赵庆看过来,他们就抱拳行礼,甚至鞠躬。

    赵庆也不远不近的抱拳行礼,却没有走过去寒暄。

    因为他是官,还是武士。要是他靠上去寒暄,乡亲们就要再次行礼,或者心中不安,或者招待自己。

    还是不要叨扰了。再说,这么一家家的拜访一遍,今日也不要回家了。他可是归心似箭呢,干脆一家也不去。

    赵庆就在村民们的羡慕而敬重的眼神中往家中走去,等到远远看到那可熟悉的大松树,以及大松树下的院子升起的炊烟,他所有的疲劳就一扫而空了。

    那就是他的家了。

    此时,他忽然发现,自家附近,竟然多了一个新院子,增加了一户邻居。

    但他也没有惊讶,哪个乡亲修了新院子,有什么奇怪的?这几年江南百姓的日子越过越好,盛世降到,没有修新院子才奇怪。

    路过这个院子时,他看到院子里种了很多梅花,在大雪中娇艳欲滴,分外美丽。

    咦?

    赵庆这次有点惊讶了。

    虽然江南风光秀美,百姓也比较文雅一些,可是由于乡下清苦惯了,农家倒是很少有人会在院子里种植梅花,而是往往种菜。他的记忆中,也就是村中读书人家中,或者家境比较富裕的人家,才会有闲情逸致的种一院子花。

    正在欣赏满院子的雪中腊梅之时,忽然一个女子从屋里出来,站在一簇梅花前,轻轻嗅着,脸上露出欢喜之色。

    在看到这个女子的刹那间,赵庆就心生悸动。

    这女子约莫十七八岁,正当妙龄。她身材玲珑,神色婉约,五官秀美,兼之黑发如云,肤如白雪,端的是一个惹人怜爱的娇俏小娘子。

    而此时,女郎站在肆意开放的腊梅前,衬映着飞雪,即便她一副农家女子的衣装,也显出几分清华的气质。

    此女,倒是有些熟悉啊。

    同村女子,看着熟悉当然不奇怪。但是赵庆这种熟悉感却很奇怪,仿佛他在其他地方见过此女,不是在村中,甚至不是在本县。

    到底在哪里见过?

    赵庆脚步放缓,不由陷入回忆中。

    猛然间,他想起来。

    虽然过去了几年,但他还是想起来这个女子是谁,虽然当时她还小,最多十二三岁。

    那年,他跟随圣驾出海收复瀛州。大军抵定瀛州之后,带回来很多女子。他当时,就是保护这些女子乘船西归的人之一。

    一个小姑娘在船上晕船,吐的七晕八素,看着实在可怜。他看到那小姑娘,想起自己的妹妹,实在看不过去,就去找船上的军医,来给她治疗,还给她一块糖果。那小姑娘和她的母亲,还对自己千恩万谢,一直鞠躬说什么马司马司。

    在船上好些天,他都能看到她们一家人。当时她们一家人似乎把自己当成了依靠,不敢离自己的视线太远。

    下船时,小姑娘还哭了,对自己鞠躬抹泪,叽里咕噜的说着听不懂的话。

    所以,他对那个小姑娘印象很深刻。他甚至记得,她的名字好像叫什么菜子。

    想不到,她们一家人,被安置到自己的老家,还和自己做了邻居,天下怎么会有如此巧的事?

    赵庆似乎还有些不信。他眯着眼睛打量那个女子,这才肯定,就是那个叫什么菜子的丫头。

    所谓女大十八变。可是这丫头,眉眼之间还能认得出是她。

    男人烁烁的目光很快就让那女子感知到了,她抬起眼眸,看到一双炯炯有神盯视自己的眼神,顿时吓了一个激灵,赶紧头一低,犹如一头惊慌的小鹿般,转身就往屋子里走去。

    然而,女郎的脚步很快就停下,慢慢的转过身子,神色越来越惊讶。

    “侬,侬是…”

    她开口就是姑苏话,但是语调还是有些奇怪。

    她的神色先是讶然和疑惑,但渐渐的变成惊喜。

    “赵庆萨玛!阿罗…赵庆萨玛?”女子声音激动的说道,目中满是喜悦之色,她迈着双腿跑出院子,就这么径直的跑到赵庆面前,微微扬起娇俏的脸孔,“赵庆萨玛!”

    虽然来得江南好几年了,她也学了一口流利的汉话,可是激动的时候,仍然不由自主的说起东瀛底层百姓常用的,也最广泛的东瀛语。

    “我是苦菜子!”她担心他听不懂,赶紧换了汉话,“我还记得你。”

    她的眼睛笑的弯弯的,目中还有亮晶晶的泪光,“想不到,你从长安回来啦。我听赵阿娘提起过你,但还不敢相信,真的是你。”

    苦菜子说完,就深深鞠了一躬。

    “某也想不到,你会在此处。”赵庆也有些高兴。“某记得,你改名叫文菜了?”

    “是。”苦菜子点头,“如今叫文菜了。”她指指后面的院子,“我娘亲嫁人了,这就是我们的新家。”

    赵庆点点头,“家主对你们好么?”所谓家主,指的是苦菜子的继父。

    苦菜子甜甜一笑,“阿爹对我们很好。”

    赵庆也能看得出来,她如今的日子不差,虽然是个典型的农家女,但面色红润,头发乌黑润泽,应该这几年没有缺少吃食。

    农家的日子,只要赋税不重,有田可种,没有灾荒,日子还是过得去。

    “外面雪大,你回屋吧,我要回去了。”赵庆对苦菜子点点头,就往自己院子而去。

    “是。”苦菜子在身后微微鞠躬,却没有马上回屋,而是站在雪中,定定的看着赵庆走远。

    赵庆回到院门口,一条黑箭射来,正是他当年养的小黑。

    即便赵庆走了好几年,黑犬也记得主人。它嘴里呜咽着,耳朵垂下来,摇头摆尾的围着自己,显得极为高兴。

    赵庆摸摸黑犬的头,一步跨入院中,喊道:“爹,娘!儿回来了!”

    屋子里很快冲出四个人影,正是赵庆的父母和弟妹。

    “爹!娘!”赵庆首先就跪拜下去,“不孝儿庆,拜见双亲!”

    “儿啊!”

    “阿兄!”

    四人一起露出又惊又喜的神色,他们万万想不到,赵庆竟然赶在过年前回来了。

    “儿啊!”赵母忍不住喜极而泣,她看着高大威武,一身武将气派的儿子,激动的说不出来话来。

    赵父也欢喜无限,不过到底没有流泪。

    “侬回来就好,回来就好!”赵父上前一把拉起儿子,“我儿快快起来,怎么学的知礼了?”捶捶长子的健壮的身体,拿起那把黑鞘唐刀,“我儿是武士,金湾村还是独一份,爹欢喜的很。”

    已到弱冠之年的弟弟赵喜,上来一把抱住赵庆,“阿兄,侬可回来了!爹娘可是日日盼着!总算把侬盼回来了!”

    赵庆也狠狠在弟弟背上捶捶,“好得很,侬结实了不少!”

    “阿兄…”年已十七的妹妹赵乐娘也泫然泪落,上前盈盈下拜。

    就是农家女子,也是知礼节的。

    “乐娘也成大姑娘了。”赵庆看到亭亭玉立的妹妹很是欢喜。

    “好了,侬阿兄回来,那是天大的喜事,侬不要流眼泪,不吉利!”赵父说道,拉起儿子的手,“走!进屋!”

    赵庆其实不用问,就知道家中的日子比当年好多很多。从父母弟妹的气色和穿着就能看出,自己家虽是农户,却不缺衣少食。

    院子里还养了鸡鸭,不远处还修了了猪圈。

    这可是以前没有过的。

    也不光是自己家,甚至不光是本村本县本县。他一路从长安回来,路上经过很多城镇村庄,到处都是一副生气勃勃,祥和太平的样子,连乞丐都很少见到。

    他记得以前,就是姑苏富庶之地,也到处是流民和乞丐,乡村的百姓几乎个个面带菜色,瘦弱不堪,神色愁苦。

    可是如今,当初的一幕烟消云散,恍如隔世。

    这一切都是陛下的恩赐啊。

    要不是陛下,天下还在鞑子手中,乡村还在豪强和保长甲主手中,百姓度日如年,哪里有如今的安乐太平?

    不过,看到父母头上的白发,以及明显衰老了不少的容颜,赵庆也心中发酸。

    赵庆进入屋子,刚好饭菜已经做好。他打眼一看,不但是白米饭,还有鱼肉。

    “侬回来的正好,虽说不是过年,今日竟有鱼肉!”赵母笑道,对自己今日很舍得的用了鱼肉而感到有先见之明。

    看来,就算赵庆不回来,家中也能偶尔沾到荤腥了。

    赵父甚至乐呵呵的拿出一壶酒。

    在赵正的印象中,不知道多少年家里没有喝过酒了。

    一家人满心欢喜,其乐融融的围着桌子坐下,就是那条黑,也老实不客气的盘在赵庆脚下。

    赵母给每人准备一套陶食具,竟然是分食。

    见到赵庆露出意思惊讶之色,赵父笑道:“侬数年未归,不晓得村中改了不少规矩。”

    他指指面前的陶盆,“官府倡导分食,说是同盘共餐不好,叫什么…”

    “不卫生。”赵庆笑道。

    赵父一拍大腿,“对对,就是不卫生。说要是不卫生啊,一人生病,就全家容易生病。所以啊,乡正村正就给大伙改了规矩。刚开始,颇不习惯。可日子久了,倒也觉得很好。起码,没有人和我抢菜了,哈哈!”

    赵庆笑道:“这是好事。同盘共餐,大家一个菜盆吃菜,虽然显得和气,但要是一人染病,这病毒和细菌就会传染。这也是为何一人得病,有时候全家得病的原因。”

    “军中那么多人,也都是分餐而食,决不允许多人共用一盆菜,防范细菌病毒之举,更是严格。”

    赵家人也听说过病毒和细菌,这些都是乡村公所宣传过的,所以听了也不吃惊。

    分餐制刚开始推行时,不少人还心中抵触,觉得太过于麻烦。但是几年推行下来,就慢慢习惯了。实际上所谓的麻烦,也就是每人一套餐具,洗碗麻烦而已。

    但是慢慢的,人们也发现,分餐推行之后,一家人全部染病的例子就少了。

    “喔唷,我的儿啊,吃饭为么事带着刀子啊。”赵母一边给赵庆分餐,把最好的肉分给他,一边嗔怪的指指儿子腰间的唐刀,“早知道侬当了武士官人,娘睡觉都能笑醒,可侬也不能吃饭挂着刀子!”

    赵庆拍拍唐刀,“倒不是儿故意显摆,只是儿习惯了。军中大家吃饭,都是佩刀,必要时还要拔刀切肉。再说,行军打仗,吃饭就在野外,刀又放在哪里呢?当然是随时携带。”

    赵庆的手很自然的扶住刀柄,“要能在紧急关头,一息之间拔刀杀敌。”

    他一握住刀柄,那种勃然欲发、拔刀而起的气势就油然而生。加上他腰背挺拔的如钟坐姿,显得很有几分威严。

    这真不是赵庆刻意如此,而是在军中,在陆师学堂,在战场上养成的气质。

    他早就不是那个淳朴的农家子弟了,他已经蜕变为大唐武士。

    “好了好了。”赵母又是欢喜儿子变得与众不同,又是嗔怪,“侬的手,不要握住刀把子,侬这样子,让人怕怕的。”

    “那儿就摘下刀。”赵庆呵呵一笑,还是将刀摘下来,挂在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