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酒鬼公鸡

熬夜的台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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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忙碌了差不多半小时,秦云才把院子里的野兽尸体收拾干净,他把这些野兽尸体放进一个编织袋里,扛到野外,挖了个坑,把这些野兽尸体埋掉后,才悠闲的踱着步子回到酒厂的院子里。

    一进院子,他就看到了大公鸡彩羽,此时这只公鸡正用一只翅膀揽着水杯,两脚朝天的躺在墙边的阴影里,嘴中发出轻微的咯咯声,像是在打呼噜。

    见大公鸡彩羽这副样子,秦云无奈的摇了摇头,他没想到大公鸡喝了酒竟然是这个样子,忽然有点好奇起来:这只公鸡肯定是周边农户家养的,抽空一定要走访一下看看,给人家一点钱,这样就不担心对方把它找回去了。

    把这家小酒厂买到手,说实话,秦云还真没有仔细看过,今天正好有时间,秦云里里外外,在小酒厂里巡视了一遍,铁皮棚子里有一套小型酿酒设备,八成新,旁边还堆放着几麻袋的玉米高粱,很显然,这都是还没有用完的酿酒原料。

    酿酒倒是不着急,等有时间了雇两个会酿酒的工人就好,最主要的是酒水的销路,想要走高端市场,并不是简单的事情,关键点还要放在那几株草药身上,只要功效牛,不愁没人买。

    那些草药,可都是自己现在的宝贝,能不能赚到五千万,完成那个该死的连环任务第二阶段,全靠它们了,不过,一想到只过了一晚,院子里就有一堆的野兽尸体,秦云心里又有点担心,万一跑来一只凶猛的野兽,把那几棵草药给吃掉,那自己就亏大了。

    为了赚钱大计不出纰漏,秦云打定了主意,先在小酒厂住几天再说,一来可以照看那几株草药,二来也躲避几天,说不定现在吴天明和孙正宁两个老头正满世界找自己呢,自己可不想跑出去触霉头。

    其实,秦云猜的没错,此时,在他家门口的不远处,吴天明和孙正宁两个老头正坐在一辆车里,手里拿着面包和矿泉水,目不转睛的盯着秦云家的院子。

    “那个混小子最好别被我抓住,要不然我会活剥了他的皮!”孙正宁咬牙切齿的骂道。

    他现在可谓是光腚推磨,转圈丢人,也不知道哪个挨千刀的,已经把他没穿裤子的照片发到了网上,要不是他去医院把监控录像删掉,他相信,现在网上八成会出现视频。为了删掉那些照片,他腆着脸,求了一圈的老朋友,才最终把那些照片删掉,可是,这样一来,那些老朋友都知道了这件事,他现在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至于吴天明,更是凄惨,他那玳瑁框架的近视眼镜已经断了一条腿,歪斜着挂在鼻子上,额头上贴着数块创可贴,鼻子里还塞着纸巾,殷红的血迹还能看到。

    被老伴拿着搓衣板打成这样他会乱说?天啦噜,吴天明长这么大,就没有这么惨过,他现在只有一个念头,抓到秦云那个混蛋,不管三七二十一,先揍一顿再说。

    “哼!他不敢回学校,肯定会回家,让我抓住他,我一定要让他比我还惨。”吴天明往口里塞了一块面包,使劲咀嚼着说道。

    一连三天,这两个老头像是警察蹲点一样,雷打不动,依旧坚守在秦云家的门口。

    秦云对两个老头堵着自己家的门这件事,一无所知。

    这三天,他可谓是清闲无比,说来也怪,这三天竟然没有出现一只野兽,就连那些常见的苍蝇蚊子等,都没有看到过一只,可是只要公鸡彩羽出了院子,那些蚊虫就会落到院子里。秦云觉得这肯定是大公鸡身上的气息的原因,让那些野兽和蚊虫等物全都远离了的结果。

    除了出门找虫子吃,大公鸡彩羽的生活就只剩下了喝酒一件事,没有了就跑到秦云跟前要,日子比秦云过的都滋润,似乎是药酒的作用,这只大公鸡的鸡冠更加红艳了起来,羽毛也比之前鲜亮了数倍,浑身充满了力量的美感,秦云相信就算是一只恶狼,这只大公鸡也能斗个旗鼓相当。

    不过秦云有点怀疑,这只公鸡已经成了酒鬼,而且一天要喝一大杯,不知道喝了酒的它还有没有战斗力。

    就冲这一点,秦云就觉得这只公鸡自己收留的很值,能喝酒的公鸡你们见过?这是神兽好不好,想到自己还不知道这只公鸡到底是谁家的,就把屋子收拾了一下,关好房门,缓步向着不远处的农家院子走去。

    没走出去多远,秦云就看到了一个中年人,他的手里提着两个鸡笼,由于走的极快,鸡笼里的公鸡不停的叫着,一副惊吓过度的样子。

    “这位大哥,您等一下,我有事想跟你打听。”

    秦云快走几步,走到了中年人的跟前,这时候他才看清楚,这个中年人满脸络腮胡子,国字脸,脸色蜡黄,一副忠厚老实的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种地的庄稼人。

    “你有事?我这还忙着呢。”中年人停住脚,打量了下秦云说道。

    “是这样的,我是那家小酒厂的老板,前几天跑到我家院子里一只公鸡,我挺喜欢的,想问问是谁家的,我想买下来。”秦云指了指不远处的院子,解释道。

    “嗨!既然跑了你家里,那就是你家的东西,这里每家都养了很多鸡,全是公鸡,飞到外面的多了去了,不值钱,只有那些斗鸡活下来的公鸡,才值钱,几千,上万,十几万的都有,跑掉的那些鸡我们不在乎。”

    中年人很豪气的扬了扬头,憨厚的脸上满是不在乎的表情,似乎他自己就是大款一般,他把手里的鸡笼往秦云跟前举了举,扭头就走,一副我很忙,这种小事别麻烦我的样子。

    “斗鸡?这倒是一件挺有意思的事情,我还没见过呢,正好没事,我也去凑凑热闹。”

    秦云看了一眼还没有走远的中年人,快走几步追了上去,跟着中年人向前走去,转过了街角,秦云就看到一个像极了集市的广场,广场上围着十几个人圈,不时的还能听见一阵阵的叫好声,而之前秦云跟着的那个中年人,早看准了一个人圈走了上去。

    在人圈之外的不远处,则有不少农户如同摆地摊一般,把装着公鸡的鸡笼放在地上,让来来往往的人挑选。

    在小广场之外,停着很多的豪华轿车,这时候秦云已经明白了过来,这些开着豪车的人,肯定是来买公鸡的,这算是他们的乐子,当然,也是一个赚热钱的好办法。

    秦云连续查看了数个人圈,只见人圈正中是一个铁丝围栏,里面有两公鸡在不停的争斗,那些赢了的公鸡,就会被人当场选走,两三千块一只都很正常。

    当然,也有人选那种没有参加斗鸡的公鸡,不过这种公鸡便宜一些,最少也要三四百块,是普通公鸡的价格贵很多,正当秦云打算走到一个人圈里看热闹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传进了他的耳朵里。

    “哎呦,这不是秦云吗,怎么,你也喜欢玩斗鸡?”

    说话的人是孙青阳,他的身边站着四五个衣着时尚的年轻人,有男有女,他们每个人手里都提着鸡笼,看他们的样子似乎正打算离开。

    “我不玩,就是来看看。”

    说实话,秦云觉得有点小尴尬,在醉仙楼里他说请自己吃饭,自己就打包了很多贵重菜肴,还拿走了四瓶酒,加起来差不多五十万,完全把孙青阳当成了冤大头,他没想到这么快就遇到了这个冤大头。

    他乡遇仇人,这到哪儿说理去。

    “你看你,净说假话,咱们是朋友吧,走,一起玩,我们今天约了人,准备赌斗呢。”

    孙青阳的脸上全是微笑,不过心里却恨的咬牙切齿: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我今天一定要让你跟我去斗鸡,我要让你赔到脱裤子,让你把身上的秘密全都交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