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南柯十三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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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琼毕业成绩被要求年纪第一的消息传遍了校园。

    李千欢抱着一罐糖果找到她,语气中充满同情:“弗莱,也许还没那么糟,过两天教授不生气了,也许你的毕业等第就拉回来了呢?”

    沈琼闻言回首,一双翡翠色的眼睛默不作声盯着她,直看得李千欢自己先移开了视线,咳嗽了几声,补充了一句:“……大概?”

    沈琼:“……”

    沈琼叹了口气。

    李千欢见她真的非常发愁,想了想,对她道:“我说真的,就算真的要考年纪第一,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

    沈琼闻言眉梢微动,她问:“什么办法?”

    李千欢道:“除了你,大家都交白卷不就好啦。”

    这句话仿佛一道惊雷,瞬间劈开了沈琼眼前的愁云惨雾,她兴奋道:“你说得对,如果考试的时候,只有我一个人能参加考试,那我不就是第一?”

    说完,她便推开了寝室的门玩屋外走去,李千欢好奇问了句:“你去做什么?”

    沈琼耐心道:“和大家谈谈,交个白卷。”

    李千欢说:“没那么简单,至少我知道琴就不是会轻易交白卷的人,你未必能说服她。”

    沈琼点了点头,十分爽快:“那就用别的办法。”

    相处了一段时光,李千欢大概也能摸到沈琼的些许思路,她不确定道:“……你打算用什么办法?”

    沈琼眨了眨眼:“让她参加不了考试。”

    李千欢毫不意外听见了这句话,她伸手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连忙下床拉住沈琼:“千万别!她能力失控的时候,连教授都会觉得棘手!你这样没头没脑冲过去,不仅没办法说服她,还会再被教授惩罚!”

    沈琼原本想说:我又不打算和她正面交锋,她对我并没有什么防备,一击致死我还能做到的。

    但她最终闭了嘴。

    她想起了查尔斯的话。

    查尔斯·泽维尔可以容忍她所有的胡作非为,除了伤害他的学生。

    她忍不住又叹了口气,问李千欢:“那该怎么办?”

    李千欢也想不出办法,她最后建议道:“不如我们去买点小礼物讨好她?”

    沈琼觉得可行。

    购物中心里,李千欢指着今年新上的款式肯定道:“女孩子都是喜欢漂亮衣服的,我们买件新款也许能打动她?”

    沈琼肯定了李千欢的品味,认真问了一句:“你知道琴·格雷的码数?”

    李千欢立刻闭嘴,过了会儿,她建议:“不然买些饰品?虽然很少见琴佩戴这些,但应该也是喜欢的吧?”

    沈琼听着她充满了不确定的话,充满了怀疑。但她对琴·格雷更不了解,便也只能按照李千欢的指示去挑首饰。

    “初次见面的礼物,而且是意图贿赂的礼物,最好不要选得太贵重,否则很容易会被对方退回。”

    李千欢指点着沈琼最基本的常识,否决了她“金手镯钻石戒指”的可怕选择,建议她在一群水晶饰品里挑选。沈琼被光线折射下的水晶晃得难以聚焦,看了会儿便宣告放弃,留下李千欢一人在柜台前纠结到底选菱形吊坠还是星星手链。

    沈琼离开了水晶柜台约有三四米,这才松了口气。

    商场里熙熙攘攘,沈琼一个没注意,转身便撞上了别人。

    她即刻退开,低头说了声抱歉。

    被沈琼撞上的男人并未多言,只是整理了袖口,随意看了她一眼,慢条斯理道:“你该更小心点。”

    他略勾了勾嘴角:“如果这次遇见的不是我,你恐怕不会这么好运。”

    沈琼听着奇怪,抬眼却只来得及捕捉到青年离去的背影,以及仅仅露出的半张侧脸。

    有些眼熟。

    沈琼想了想,却没能在记忆里找到相似的面容。她只得将这场巧遇归结于面善。

    商场显示的时间还早,她回头看了一眼,李千欢还在柜台前纠结。沈琼站着无聊,便自己随意逛了逛其余饰品专柜。路过男士的饰品柜时,她想到了李千欢新教她的“送礼常识”,犹豫了会儿还是随手挑了对袖扣。

    沈琼忍不住想,如果贿赂真的有效,贿赂查尔斯·泽维尔会不会更直接?

    等她结完了账,将首饰盒塞进了外衣口袋,李千欢终于从菱形和星星中做出了决定。

    沈琼眯着眼看着她手里蓝水晶的星星手链,确认道:“你确定琴·格雷会喜欢?”

    李千欢看了看手链肯定道:“她喜不喜欢我不知道,我肯定是喜欢的。”

    沈琼便不由失笑,她想了想,将菱形的项链和手串一起买下。项链被精心包装,沈琼叫住了准备包装手串的店员,从她手里取过手串,直接撕了标签,神色温柔的塞进李千欢的手里,认真道:“我也教你一个道理,自己喜欢的,千万不要让出去。”

    李千欢闻言,不由惊讶得微微张开唇,她低头看着黑发绿眸的少女细致地替她扣上手链,温热的指腹擦过她的手腕,一时间竟然觉得脸颊燥热,下意识便缩回了手。

    沈琼眼疾手快的扣上了手串,有些不解的歪头:“不喜欢了?”

    “没有!”李千欢矢口否认,她转过脸,看着一脸无辜的沈琼,伸出手捏住她的脸向两边拉扯,“啊啊啊你是不是故意的呀,顶着这样的脸说这种话——”

    李千欢看着沈琼也不生气被她拉扯面部,绿色的眼睛依然笑吟吟地看着她,一时间也什么话也说不出了。

    她重重叹了口气:“如果我以后找不到男朋友,就全怪你今天的行为!”

    沈琼:“……???”这枪我是不是躺得有点无辜?

    她解释道:“只是还你的蛋糕而已,你不用觉得——”

    “你的礼物我收下啦。”李千欢勾着嘴角,笑嘻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十分高兴的观赏着自己手腕上的手串,“你放心,我已经被成功贿赂,苏珊妮他们我来搞定。”

    “我一定能帮你顺利毕业!”

    沈琼闻言双眼微亮,她正想说什么,却无意间看见了一家用着圣十字作为商标的商店。

    沈琼的瞳孔顿住。

    ——她知道先前觉得面熟是为什么了。

    李千欢察觉到了她的不对:“弗莱,你怎么了?”

    ——那个男人就是狙击了酒吧老板的圣殿骑士!!

    他向哪个方向离开来着?

    沈琼只来得及多说一句:“你自己先回去。”便一跃跳上五楼的扶手!

    李千欢甚至来不及伸手拉住她,黑发的少女便已经快速在人群中锁定了自己寻找的面孔,在客人们此起彼伏的尖叫声中跳了下去!

    风如刀刃割着她的皮肤,但她的眼里只有先前无意识瞥见的那半张脸!

    这名圣殿骑士就站在一楼的人群中,仰着头看着她一跃而下。

    只是和旁人的惊慌失措不同,他向着沈琼微微勾起了嘴角。

    嘲讽的、不屑的、又带着点矜傲的笑意。

    沈琼的身影映在他蓝色的瞳孔下,男人为自高空坠落的刺客摘下手套,颔首示意,而后毫不在乎的、就如同上次一般、慢条斯理地离开了。

    “——别跑!”

    即将落地的瞬间,沈琼在李千欢的尖叫声中甩出了自己的外套,外套挂住了二楼的招牌,帮着沈琼缓了一部分冲击力。

    撕裂的外套还没有落地,沈琼已经追了出去。

    李千欢挤开人群,匆匆忙忙到了一楼,一楼却只有被沈琼抛弃的外套,两份包装精美的礼物已经从外套的口袋里滚了出来,李千欢将外套和礼物捡起来,四下张望想要找到沈琼,却只能失望叹气。

    她双手合十祈祷道:“弗莱,你可千万别出事啊。”

    沈琼已经追出了购物中心。

    商贸大厦外车水马龙,人来人往,即使鹰眼的能力在如何强大,也无法透过一辆辆关闭的车窗认出开车的人是谁。

    她看着川流不息的大道,眼眸微沉。

    再一次的失败让她的心情非常焦躁,甚至失了该有的冷静。

    这样不行,沈琼对自己说,愤怒并不能帮你抓住他,你需要冷静。

    就在沈琼周身的气息即将重新趋于平和,她尚未转身,便见一辆红色的跑车在自己面前停下。

    沈琼正有些疑惑,开车人便摘下墨镜,露出一双棕色的眼睛。

    他放肆无比地扫视了片刻,方才“哈”了一声,伸出手搭在车门上,勾着嘴角懒懒打了声招呼:“你好啊,刺客小姐。”

    托尼·斯塔克下拉嘴角,伸手点了点沈琼现在的连帽衫牛仔裤,捂着嘴思忖了半晌,还是忍不住嫌弃:“你现在简直像个难民。”

    他像是受到了精神污染,对沈琼的装束挑剔无比:“几天不见,你的品味怎么能糟糕到这种地步——实话告诉我,你见我那天是不是特意请了设计师?”

    托尼·斯塔克十分自信,“毕竟当初你要见的人是我,是该有点不同。”

    沈琼并不太在乎眼前的人说了什么,因为她知道有一句话永远能对这类人造成暴击。

    沈琼一脸认真,询问道:“先生,你是谁?”

    托尼·斯塔克所有的表情都僵在了脸上,活像刚吞了一整只蜗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