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 雷志浩其人

缺个大长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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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悠醒来,感觉到脑海里还是一片浆糊,还是神志不清,不过忽然间清醒了。

    重见天日了,先前看到的什么小屋好像不见了、那个镶嵌着硕大宝石的魔杖也没有了踪影。最重要的,还是看到了比较熟悉的森林,不再是先前那般茂密。

    仔细的检查了一下自己的状况,没有缺胳膊少腿,自己的行李物品也都在身边。先前应该只是做了一个梦吧,梦到了褐袍巫师瑞达加斯特、梦到了一些神奇的事情发生。

    赶紧离开这个是非之地,这地方透露出来的种种邪性让人心里没底。

    不要再打猎了,雷志浩觉得自己前途美好,他还有一些牵挂,觉得自己的生命当作还有很多的美好没有去尝试,所以现在也就不继续在山里待着了。

    实际上就是这样,谁知道下一次会晕在什么地方啊;如果是大都市还好一点,出了意外说不定还有好心人急救一下。这深山老林的晕过去说不定就醒不过来了,想想看就心有余悸,要是晕过去的时候有条狼过来了,那就惨了!

    打猎是空手而归,也没关系。

    屁颠屁颠的赶回洛杉矶,投奔他的最佳拍档尼尔.威廉姆斯。

    这是当初一起从旧金山走出来的哥们,哥俩也是嬉皮士一般的生活。今个找份零工攒点钱之后立马跑去沙滩学冲浪;明个去餐厅端端盘子,手头上攒了两个钱立马跑去看场湖人队的比赛......

    总之那段时间是很逍遥自在的,不过在很多人看起来也是胸无大志、游手好闲的典型,只是过了今天不想明天的,一直都没个稳定的工作。

    雷志浩现在还是保持着这样的生活,也没打算改变。而尼尔这倒霉孩子意外的弄大了女朋友的肚子,或许是因为小时候无父无母那种流浪儿的生活吃了太多苦,所以这才因为有了孩子才踏实下来找了分推销员的工作。

    背着背包跑到了尼尔家租的房子,郊区的一间小公寓。尼尔还在上班,他的女朋友凯特在这里,和雷志浩蛮熟悉的。

    “这一次是去了哪里?夏威夷吗?”

    接过凯特扔来了啤酒,雷志浩生无可恋的躺在沙发上,一点都不在意凯特的调侃;损友的女朋友,认识也有两年多的时间了,大家是什么性格彼此都清楚。

    “糟糕的回忆,我去打猎了。我买了一个运动型狩猎弓箭,不过连只兔子都没有打到。我看起来不适合成为一个出色的猎人,下一次记得提醒我拿走尼尔的枪。”

    对于这个不成器的兄弟,凯特也没有什么话好说的。她知道尼尔和雷志浩的关系,这哥俩当初可以说是相依为命浪迹街头,吃过苦、挨过揍,这是真的好兄弟。

    所以别看在美国一般来说枪和车是不会随便借人的,不过如果雷志浩真的要拿尼尔的枪去打猎,尼尔肯定不会多说什么。

    “浩,你需要安定下来了。我知道你现在的生活很有趣,你很享受这些。但是你需要考虑你的未来、你的家庭,三年前我们认识的时候你们是在圣莫妮卡的海滩,而你相比起那个时候一点都没有改变。如果你答应我找一份工作,我会给你介绍一个女孩。”

    对于这个老外嫂子的好意,雷志浩哈哈哈的大笑两声;好意心领了,坚决不答应!

    “不,我现在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做,我还没有玩够。凯特,没有丝毫冒犯的意思,但是你的朋友当中我没有一个感兴趣的,你知道我的意思!”

    看着烂泥扶不上墙的雷志浩躺在沙发上喝着啤酒、看着电视,凯特恨铁不成钢的瞪了一眼,然后扶着肚子去接着忙着她的事情。不过威胁还是要威胁一下,谁让雷志浩太不靠谱。

    “我和尼尔商量过了,你不会是孩子的教父。你应该知道教父的含义,你不是教徒,更因为你不可能教孩子一些好的品质。所以,我们决定剥夺你成为孩子教父的权利!”

    看了一眼凯特,雷志浩毫不在意;不是说孩子教父的名头不在意,而是有恃无恐。

    “我根本不担心这些,虽然你们会剥夺我成为孩子教父的权利,但是没有人比我更适合成为孩子的教父。相信我,这不是你们说了就算,你们要尊重孩子的选择。这个教父,没有人比我更有资格!”

    想抢走我当干爹的权利,做梦!

    教父,可不是那部经典黑帮片当中的老大;其实就是有点天主教、东正教教徒孩子的干爹意思,在意大利西西里有句俗话:世界太危险了,孩子必需有两个父亲才行。因此孩子到达一定年龄后孩子父亲就会请求当地有威望有权威的人或者朋友来当孩子的教父。

    雷志浩确实不是教徒,但是他和尼尔那可是共患难的铁哥们,哥俩一起从旧金山浪迹了加州六年,要不是因为有了孩子,尼尔这家伙说不定和雷志浩现在又在一起盘算着要去哪里玩呢!

    不得不说雷志浩是一个胸无大志的人,一个很贪玩的人。

    很多人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这话未必对;雷志浩家里的条件其实是很一般的,上面有一个哥哥,而父母只是小镇上的农民。

    相比起懂事的哥哥,雷志浩就属于不争气的那种,心思一直都不在读书上。高中毕业就托关系,跟着镇上一个在美国当厨子的老乡来了美国打工。

    因为那个时候的雷志浩性子野、贪玩,觉得美国有很多值得玩的东西。也确实是这样,一个没什么见识的小屁孩到了美国就迷了眼;在唐人街的后厨待了一段时间,也认识了尼尔。

    结果英语混熟了再加上流浪儿出身的尼尔街头见识十足,哥俩走出了唐人街开始闯荡花花世界了。有钱的时候就潇洒,没钱的时候老老实实的打份工;反正就没存下来什么钱,赚到一点花一点。

    老家的父母说了很多次,雷志浩也一直都没有太听进去。原因是因为他很享受自己现在的生活,或者说雷志浩有点游手好闲也不为过,反正他就是没有想过要踏踏实实的工作。

    到了美国六年多,每年过年的时候也回去;老哥结婚、小侄女出生,雷志浩肯定也没缺席,和家里人的感情也一直都不错。只是说到雷志浩的工作真的不让人省心,不知道的以为他拿了美国绿卡混得比较有出息,实际上就是一个在美国瞎混的二流子。

    “如果不是因为有了孩子,我肯定不会做这份没有前途的工作!每天都和一群傻子在打交道,但是为了工作、为了薪水,你只能忍着。我很羡慕我们一起疯玩的时候,那是我最快乐的回忆......”

    有点喝高了的尼尔话刚说完,立刻感觉到空气冷了下来;考虑到孕妇那变化无常的心情,赶紧补救。

    “那是仅次于我认识凯特和知道有了孩子之后的最好的时光,我可以保证!”

    雷志浩嘿嘿嘿的笑了起来,有些事情还是不要揭破的比较好。

    “当然,家庭永远是最让人觉得幸福的时刻。所以当我知道我快要当叔叔的时候,我很开心。我拼命的工作、努力的赚钱,在那一段时间,所以我没有错过我侄女的出生。现在每一次和她视频都很开心,哪怕她叫我从电脑里爬到她的身边。都没关系,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从电脑里爬出去,然后和她一起玩游戏,可惜我没有这个能力。”

    听到了雷志浩的话,作为半个嫂子的凯特有话说了。

    “浩,既然你喜欢孩子、喜欢家庭,那么你应该找一份工作。还记得吉安娜吗,前两天我和她聊天的时候还聊到了你,但是你需要一份工作。”

    到底是知根知底的哥们,尼尔笑着要和雷志浩干杯,某个话题就给揭过了。

    尼尔知道雷志浩的性格,贪玩是一回事,不喜欢约束是另一回事。不是说雷志浩没有想要稳定下来之类或者想要逃避一些责任,只是他不喜欢被人管,尤其是被那些老板们管。

    至于择偶标准,反正尼尔是搞不明白,为什么一穷二白还没什么资本的雷志浩是一个要求很高的人。更不明白的是这个看起来也不是肌肉男、也不算是大帅哥或者会哄女孩子开心的混蛋怎么好像挺受女孩子们欢迎的,确实让人郁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