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轻重

秋日原野下之梦 / 著投票加入书签

魔情小说网 www.mqxs.cc,最快更新娱乐圈之入戏太深最新章节!

    张炽挨了闻苏白一巴掌,那一巴掌不作假的真打。

    到了医院,洛长宁和张炽守在手术室门前,医生早就出来通报过一回,闻勋这一摔看起来严重,但仪器上脑电波心电图血压血脂全正常,唯一严重的就是摔断了腿,人还没醒,估量着只是单纯的摔晕了。

    闻勋现在就在手术室里接骨头打石膏。

    但毕竟年纪在那里放着,始终让人心有余悸,张炽的一颗心从医生出来报了平安才放回了腔子里,紧接而来的就是一身虚汗。

    他和洛长宁守在手术室外,坐在长椅上,他吓得脸色到现在都是苍白,全身发虚的倚着洛长宁,洛长宁脑袋凑过去,伸出手摸摸他额头,是一手的冷汗。

    “我去给你倒杯热水好不好?”洛长宁收回手,张炽现在看起来状态差得很,看起来比走廊走过的穿病号服的病人还像病人。

    洛长宁很担心,张炽却小心的一只手抖抖索索摸出来,不敢大庭广众的牵洛长宁手,只好小心翼翼的拽住洛长宁衣角,像是小孩子害怕你把他丢掉。

    “我不渴。”张炽捏着这片衣角,和洛长宁头挨着头,他说话声音很小,从嗓子眼里嘟囔出来的:“长宁,你和我说说话吧,随便,随便说点什么吧。”

    洛长宁与他挨着头,两人说话像是咬耳朵,他不安慰张炽,想转移点他的注意力,张炽脑子乱了,不能让他再想他爹这事了。

    “我小的时候,喜欢缠着妈妈讲故事。”洛长宁思索下,“乔乔拍的电影,我第一眼看过大纲,就觉得这电影和这个故事撞了梗。那故事讲的是一个死了儿子的科学家,因为伤心,制造出了一个和儿子外表一样的机器人。科学家和机器人住在远离城市的玫瑰园中,时间一点一点过去,科学家越来越老,机器人却永葆青春,不老不死。最后科学家老死了,玫瑰园中只剩下了机器人。但机器人也不会觉得孤独,直到有一天,一个女孩子误入了玫瑰园——”

    张炽拽了拽洛长宁衣服角:“好俗套的故事啊。”

    洛长宁摸摸他脑袋:“那我换一个故事好不好?”

    “还是把这个故事讲完吧。”

    “机器人是不懂得感情的,女孩却每天都会来,渐渐地她就把机器人当做了朋友……女孩生了很重的病,死在了那年的冬天。机器人却不知道为什么女孩再也没有来过玫瑰园。一转眼十年快过去了,而机器人每过十年会自动清除一次记忆,因为对于机器人来说,太多的记忆占用了太多的内存,会导致他程序混乱无法负载。”

    “所以最后机器人忘记了这个女孩?”

    “在十年来临的那一天,机器人给玫瑰花们浇过了水,坐在榕树下的秋千上,在程序倒计时的最后一秒强行拆除了自己的电源,中止了记忆清楚程序。”

    张炽听完,低低笑了一声:“阿姨,小时候怎么给你讲这种故事。”

    洛长宁摸摸他的脸,张炽一边脸肿起来了,他很心疼,张炽想想:“真的是和勇者的故事结局一样,勇者的结尾花为了不忘记萧盏,强行将自己的主板撕裂了出来,以停止自己再次运行的代价,留下了她和萧盏在一起的所有记忆。”

    “喜欢写悲剧的作者都是在报社。”张炽小声抱怨起来,洛长宁与他一同赞同,两个人义愤填膺的讨论乔乔这姑娘怎么就相中了勇者这一悲剧故事。

    闻苏白跑上跑下了一圈,打点了一圈,爹出了手术室就能进单人间病房,回来就看到张炽和洛长宁两人缩在长椅上。

    张炽面色苍白,洛长宁脸色也不好,洛长宁在对张炽轻轻说话,闻苏白没有往他俩身边凑,不知道洛长宁在说什么,只猜是在安慰张炽。

    只是他忍不住回头看了好几次,两人缩在一起互相倚着,让他竟然看出了点两个小可怜凑在一起取暖的错觉。

    闻爹醒来能见人时,已经是第二日天亮,早上刚七点的时间,他被移到了单人间病房,张炽在走廊长椅上倚着洛长宁睡着了。洛长宁一夜没合眼,闻苏白也没合眼,才发现自己弟弟才是最没心没肺的那个。

    闻爹醒了,闻苏白进了病房,洛长宁推了推张炽,两人现在站到了单人间病房外。张炽还是捏着洛长宁衣角,洛长宁问他脖子疼不疼,毕竟昨晚是靠着他肩膀睡着的,不是躺在床上舒舒服服的睡觉。

    张炽只是拉着他的衣角,四处张望一番,住院部单人间病房的走廊这会儿没几个人,他便凑到洛长宁耳边:“长宁,这回医生不会说谎了,我见过爸爸后,我们就回剧组吧。”

    洛长宁看着张炽,他还不知道他“被辞演”的事。

    “斗不过,我脑袋太笨。”张炽第一次承认了自己不聪明,低头看着地,像是犯了错的很羞愧的中学生:“我老爹从商半生,他一脑子的沟能转出十万八千个弯儿。我们两个正直好青年干嘛和他斗,还是远远的跑了吧,过个十年五年,我哥娶了媳妇有了崽儿,他就不会在意我和你了。”

    洛长宁看着张炽:“他是你爸爸。”

    张炽不吭声,洛长宁又道:“如果我母亲还在,昨天的事我们换一下立场,我会做出和你一样的选择……也许更过分。”会更决绝。

    所以他不会怨恨张炽,人在商人一途走久了,走长了,心中就置下了一杆秤,就很难摆脱了商人的习性,时刻什么东西都要用这秤辨下轻重才行。

    比如和张炽,明显和一个男人在一起的代价高过和一个女人在一起的代价,但因为“他喜欢”,所以便是张炽重。

    可如果母亲尚在人世,即使是将母亲气病摔断腿也要和这人在一起,那便是母亲更重。

    毕竟都是差不多四舍五入一下,就是走了一生三分之一的成年人了,像个十四五、十六七的中学生一样为爱在所不惜,反叛离家——这其实是很傻的一件事。

    成年人有成年人担当责任,去玩青春期的为爱放弃一切轰轰烈烈——傻透了。

    张炽不明白洛长宁的话,洛长宁看着他:“如果你看着爸爸病倒了,还不管不顾要和我走,我应该不会喜欢你的。”

    谁会喜欢自私自利的人,父母养你二十多年,你认识一人不过几月,就要抛家弃父的,只怕要反过来想想,担心你能熬几天就会把我丢掉才是。

    “我也不是那样的人……小炽,我和你本质上挺像的。”

    洛长宁心中的那杆秤落了,他看看四周一片雪白,活到今日又发现这世上其实有些东西,是永远比较不出谁轻谁重。

    真的比较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