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大胸

菠萝咕咾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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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神什么的,在姜珺雅的面前,完全就是个小透明。

    他对比了一下两人的条件,拉着半鲛人在池子里摆正姿态,一一说明:“她学历没我高;钱没有我多;家世一定没我好;长得还没我好看;连身材都没我好!”所以,如果半鲛人去选择那什么贝箫笛,而放弃他的话……他一定会报复哒!

    余绡低头练习自己新“入手”的爪子,锐利的爪子弹出来,像五把小钢刀,漫不经心道:“她的胸比你大。”

    原本只是一分飞醋九分说着玩的姜珺雅,闻言顿时就把眉毛竖起来:“你什么意思?!你还去注意人家的胸了?那种平板电脑的胸围能比我大?我有胸肌的好嘛,不信你摸!”

    余绡把手上的“小钢刀”缩回去,又变成人类圆圆润润的手指头。不过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他原本常年劳作,手上的茧子不少,这回双手却变得水嫩嫩的,比他妹子的手还要滑嫩。老实说,一点都不男子汉。

    他意思意思地拍了拍姜珺雅的胸肌,敷衍道:“嗯,摸过了。”就算人家妹子是个平板,姜珺雅也就是个液晶显示器,其实他还真没注意人家妹子的胸有多大。

    贝箫笛在他们高中是非常有名气,但是和他这种人完全是两个世界,他当时满心都想着毕业了外出打工好挣钱,最好把家里人全都接到别的地方住,好彻底脱离家里的亲戚才好。谈情说爱什么的,别说他没这个多余的时间精力,就是有他也情愿给他妹子多做两个菜吃。

    姜珺雅眯着眼睛看他:“是不是有个妹子喜欢你,就心动了?”

    余绡的回应是直接亮出五把小钢刀:“我要是喜欢妹子,哪里还轮得到你?”别看他们家条件不咋滴,跟姜珺雅比起来,全副身家还比不上他的一辆车,但是在当地,他的条件也不算差。尤其现在他大小是个老板,长得也不差,只要他放出风声去,多的是铺天盖地的妹子好嘛!如果不是他现在的身体条件特殊,恐怕不用别人介绍,他爸妈早就托人去相看合适的姑娘了。

    在他们这儿,要是读书读不上去,大多早早结婚,岁数不到没法领证没关系,双方摆了酒之后,那就是结婚,到了岁数再去领一张证就行了。有些上一辈的,在一起生活了一辈子,都没领证。

    姜珺雅听着整个人都愣住了,突然一把将余绡抱紧:“今天晚上陪我一起睡床?”他知道余绡肯定是喜欢他的,但是一直以来,余绡都没有什么明确的表示,只是被动地接受两个人之间的亲密。然而这一次,是余绡第一次正面回应他的感情。

    “不要。”余绡冷酷无情地拒绝了,不过他还是从水池里爬起来,拿起边上的浴巾擦干身体,换了条干爽的内裤,躺上床板,“不过我可以陪你打地铺。”

    姜珺雅的脚步迟疑了一下,随即笑着轻轻把人抱在怀里:“嗯。”

    当然,恋人的晚上并不是只有感动。

    “睡觉就睡觉,你干嘛?”

    “谁让你在我面前换内裤!”

    “我有的你都有,你激动什么?”

    “可是我的没有你的那么精致可爱。”

    “……你是在说我小吧?”

    “不,没有。”

    “……你绝对是在说我小吧!”

    “真没有!我只是觉得‘它’很可爱……嗷!”

    大黑看了看它狗爹的房门,在外面呜呜两声。过了一会儿,坏伯伯开门把它放进来。坏伯伯的脸看上去红红的。

    第二天早上,姜珺雅躲在房里敷面膜,早饭都是余绡端进来给他的。昨天余绡一个不留神,把他给扇重了一点点,睡了一个晚上后,姜珺雅早上照镜子才发现大事不妙,整张脸都肿成了猪头。

    余绡看他敷完面膜,已经不那么红的脸,拿起两颗鸡蛋给他滚脸:“你一个大男人,有必要这么讲究吗?”

    “平时没必要,但是今天绝对有必要!”他必须以最完美的姿态出现在情敌面前,争取全方位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碾压情敌,让这种不该存在的生物知难而退,退得越远越好!

    “好吧。”余绡还是第一次给人滚鸡蛋,就当是玩了,感觉还挺有趣的,“今天大黑很懂事,自己带着索菲亚就去游泳了。”

    “嗯。你别老是抱着大黑,它都是条大狗了,还老是爱撒娇。”他还没从来没见过大黑这样的大狗,爱撒娇,喜欢听好话,听不得人骂它,脾气暴躁,简直就不把自己当成一条狗!

    “可是大黑才三岁。”

    “狗的一年抵人七岁,大黑现在都二十一了。”

    “是这样吗?”

    “是这样的。”

    “好吧。”余绡把两个温热的鸡蛋滚到变凉,又去厨房拿了一盘黄瓜片,给姜珺雅敷上。大黑刚好回来,探头进了房间,自己到狗窝边上叼了一块大毛巾在上面滚来滚去擦干,然后被它狗爹在眼睛上也给敷了两片黄瓜。

    大黑跟被定住似的不动了。

    余绡把黄瓜拿掉,大黑蹬了蹬腿;余绡把黄瓜贴上,它再定住不动。

    姜珺雅听到动静,拿起一片贴在眼睛上的黄瓜一看,脸皮抽了抽。这狗,真成精了!

    渔村的人通常都起得早,就连在渔村里住了没两天的蔡文,都一大早起来跑步。他现在不用给黑心表弟打工,偏僻的渔村又没有他家那糟心的爹,他现在觉得倒是用不着另外找地方度假,在村子里待着也挺好的。

    然后他就看到了在海边散步的一个妹子。夏天虽然天亮的早,但是这会儿还不到六点,看起来到底有点不是那么亮。

    妹子穿着一身飘飘的白色连衣裙就格外显眼。

    蔡文顿时腿就一软,卧槽他这是撞鬼了?!外婆家这边的村子传说故事可多了,他小时候没被少吓唬。

    再一看,他忍不住小声骂了一句:“有病!”

    妹子露出胳膊和小腿,手上提着一双凉鞋,长发飘飘……看起来是很诗情画意,很像那些偶像剧情节没错,可是这里又不是沙滩,这里的海边是滩涂地好嘛!

    一脚踩上去会往下陷进去,□□会带出一脚的泥,走两步整个人都能变成泥猴,到时候还什么妹子汉子?当这是海藻泥可以做面膜呢?

    蔡文沿着海边的村道,蹭蹭蹭加快速度跑远,然后在早饭桌上,看到换了一身衣服,依旧白裙飘飘的妹子。

    他端着饭碗默默换了个位置,过了一会儿他才知道这个脑子有病的妹子,竟然是余绡的高中同学兼相亲对象。

    “咳咳咳!”蔡文惊天动地地咳了起来,不敢置信地瞪着他妈,“阿绡的相亲对象?!”

    “嘘——”余梅赶紧拉着他,走到一间空置的办公室里,一边小心张望着楼下的情形,一边没好气地拍了他一下:“这么激动干什么?阿绡现在都当老板了,早就可以看看了。好姑娘得早点定下来,谁跟你似的,一门心思就放在读书上面,早晚变成个书呆子。到现在都还没带过哪怕一个女同学到家里来玩……”

    蔡文赶紧打断他妈妈的怨念,说道:“别说我了。阿绡这才刚高中毕业呢,有必要这么着急吗?”

    “哪里不需要急?”余梅提着他的耳朵,又是一通的耳提面命。

    最终蔡文打探他家表弟的相亲事宜,得到的结论是趁着念书的时候小姑娘都傻,赶紧骗一个回家。

    蔡文摸了摸红彤彤的耳朵,咕哝:“小姑娘才不傻呢,多少像我这样的优秀青年被小姑娘骗回家……”不行,他一定要坚守阵地,坚决不让小姑娘骗走!

    楼下原本在外面说话的余绡和贝箫笛,其实没多久就离开了工厂,两人走到了山间小路上,一路走一路说话。

    换了几个月前的余绡,这会儿恐怕要连路都不会走,毕竟贝箫笛对以前的他来说,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存在。

    但是现在的话,就跟姜珺雅所说的,一百个贝箫笛加起来,都比不上姜珺雅。他和姜珺雅都能相处自如/想打就打,和贝箫笛在一起说个话而已,有什么不自在的。

    倒是贝箫笛看他这幅应对自如的样子,有些意外,忍不住说道:“看来你对我是真的没什么想法。”

    余绡微微一笑:“同学们都说你是贝女神,我哪敢肖想女神啊?”

    贝箫笛噗嗤一笑:“我算什么女神啊。”她说这话倒是感慨。她从小到大都十分要强,要不是家里面的原因,她也不会在这么个小地方上学,但是她完全以自己的实力证明了自己。哪怕是在这样的环境下,她依旧考上了非常好的大学。

    然而,大学的环境是和他们这么一个单纯的小镇不一样的,来自五湖四海的各方人士汇集,能人辈出。她的相貌本来就算不上顶尖,就连学习成绩也比不过其他人。至于家境什么的,学校里多的是富二代。

    “就算不是女神,你怎么会相亲?”余绡很好奇。村里人现在的概念也与时俱进了,对于像他这样不求上进的人来说,那自然是越早结婚越好;但是对会读书的,那必然是要读上去的。

    读书读出去,将来好做个城里人,好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这是当地人非常质朴的愿望。贝箫笛的条件在他们当地已经非常好了,完全没必要这么早就相亲,更加没必要相他这么一个一看就准备扎根在小渔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