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理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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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轩在纠结了会他应该感激这个裤腰带,还是应该怨念它,然后,然后,他突然就不纠结了!

    因为他的肚子响了,他饿了!

    而此时林轩发现了一件比纠结他怎么活过来更重要的问题,那就是:他身无分文!

    原主身上的最后四十二块钱被他当做最后一顿午膳了,而此时,太阳已经快下山了。

    林轩摸着口袋,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一文钱憋倒英雄好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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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轩把整个工地帐篷翻了一遍,愣是没翻到一分钱,不过这也在意料之中,毕竟在这里干活的都是农民工,一个个赚的都是血汗钱,一分一文都小心的收着,又怎么会有遗留。想了想,林轩打算出去找点活做,争取把晚膳解决掉。

    林轩虽然尚了公主,外孙继位后又被加封承恩侯,可却出身寒门,当然要不是他出身寒门,也不会让他尚公主,毕竟大顺从太宗皇帝就有规定,驸马不得有实权,更不得参与朝政,所以一旦尚了公主,那就直接是被荣养的份了,所以凡是能在朝堂上有一丝作为的,都会对尚主退避三舍。

    而能被选中作驸马的,一般都是功勋中的纨绔子弟和寒门举子。功勋中的纨绔子弟倒是不要紧,毕竟本来就是家族养的混吃等死,尚主还能给家族带来一丝荣耀。可对于寒门举子,那就是噩梦,毕竟寒门子弟之所以拼命读书科举,就是为了进入仕途,一展抱负,而一旦选为驸马,就只能侍奉公主,只能一辈子呆在公主府。不过,有些事不是你相避就能避开的,例如林轩,刚刚进了翰林呆了一个月,就被驸马砸中,从一个内阁预备役直接开始养老。要是一般人,比如二公主的驸马,五公主的驸马,直接就觉得万念俱灰,消极厌世,对公主冷嘲热讽,闹到老死不相往来的程度,而林轩却能和公主过得举案齐眉,并且把精力放在教导孩子上,让孩子一个个成龙成凤,不得不说他对事情看得极开,也拿的起放的下。

    所以当他意识到自己可能会被饿死时,林轩立刻抛弃了纠结从一个豪门跌落底层的种种不适,把重心放到了怎么解决晚膳上。

    想到这,林轩决定出去转转,不过在出去之前,林轩看了看自己,他还是先洗个澡吧!他这样一身水泥白灰的出去,莫说找工作,就怕别人连话都不一定给他说吧!

    好在现在是七月,正是最热的时候,林轩直接拿了一块不知哪个工友留下的半块胰子,走到工地的自来水处,直接把浑身洗了一遍,又用胰子把身上打了一遍,搓了两遍,这才冲干净,回到帐篷里。

    进了帐篷,林轩找到原主的衣服,勉强挑了一件白衬衫和黑裤子,这两件还是今年夏天时,工地旁边的大学大四的毕业,许多大学生东西带不回去,就扔到旁边的垃圾桶里,林轩和几个工友一起在旁边的垃圾桶翻出来的,因为这衣服有八成新,所以林轩洗干净后小心的叠在包袱里,一直舍不得穿,算是原主唯一一件体面的衣服。

    林轩穿完衣服,这才从旁边的床上找出半块破镜子,照了照,发现原主的样子居然还不错,虽不说长的多好看,但看起来很顺眼,现在林轩这么一装扮,居然有种原主记忆中大学生的样子。

    林轩抓了抓半干的短发,直接走了出去。

    出了工地,林轩就开始纠结往哪里走,他对这里是完全不熟,而原主,也是几乎不熟。因为原主自从来到工地,就天天在工地干活,最多就出去替工友包工头去旁边的小卖部买包烟,买点酒,别的几乎都没出去过。

    林轩仔细的回忆了下,终于想到一个可以去的地方,那就是不远处的大学。就是原主捡回身上这套衣服的地方。

    那个地方晚上有个夜市,人很多,也有卖吃的,他隐约记得好像有雇人帮忙看摊的。

    林轩走到大学,正是大学边上夜市刚开市的时候,一个个三轮车拉着满车的东西,小商贩正在支架子,然后把东西放到架子上,当然也有摊比较小的,摊主直接弄块布放在地上,把东西直接摆在布上。

    林轩一边走着一边看两遍的小摊,遇到摊子比较大的,就上去问问需不需短工,在问道第四个摊时,一个卖帽子丝巾首饰的大妈就对他吆喝:“唉,小伙子,你是这学校的学生吧?出来打短工吧?我们这几个摊都不要人,你上东头那个卖鞋的那问问,她那这些日子忙不过来,招人,一晚上二十,你要合适就去。”

    林轩听了,赶忙对大妈道了谢,然后向东头走去。

    到了那一问,果然招人,而且由于摊主知道在这打工的,一般都是大学生,属于今天干明天不干的,所以晚上干完了就直接给钱。

    于是,林驸马活过来的第一天,找到了今生自己人生的第一份工作:在地摊卖高仿鞋!

    ......

    “恩,这双凉鞋二十五,旁边的那个三十,恩,这个价格已经很低了,不能讲价的。”林轩一边把手上的那只白色凉鞋递给前边的女大学生,一边给旁边的另两个女大学生报价。

    “这个还有小一号的吗?”女大学生试了一下鞋问道。

    “有的。”林轩顺手从后面的鞋盒堆里抽出一双递过去,顺便回答另一个女生道:“那一双也二十五,还有米黄色的。”

    ......

    林轩忙了一个多小时,人才开始少了,这才来得及歇一口气,旁边的雇他的摊主递给他一个白塑料壶,林轩也顾不上干净不干净,狠狠的喝了几大口,这才把水还回去,说道:“谢谢大娘。”

    “第一次忙坏了吧!”大娘笑呵呵的。

    “还行。”林轩笑了笑,恭维道:“大娘你这摊子生意真好。”

    这句话显然说到大娘心里了,大娘不由打开话匣子道:“不是我说,整个夜市比我这摊好的不多。”

    “她们怎么这么喜欢买鞋?”林轩是头一次做生意,看到一个小时卖了好几百双鞋,直接都有些吓倒了。

    大娘显然很高兴,也乐意说道:“哪个小丫头不喜欢买衣服首饰鞋的,而且都喜欢买牌子的,可牌子的一件就得好几百,这些学生哪有这么些钱,所以就买这些高仿的,你看,哪个带对号的鞋,要是怎么,在店里怎么也得三四百,这还是打折的,而在我这里,一双才二十五。”

    “差这么多?”林轩吃了一惊,这可是十倍的差距。

    “所以啊,我这里生意好,当然人家专卖店的生意更好。”

    “那这鞋和那鞋一样吗?”林轩对高仿还没有确定的概念。

    “怎么可能一样,这些也就个样子货,根本穿不住,也就半个月一个月的一双。”大娘咂咂嘴,说道。

    “这么次。”林轩心里道,却没敢说出来。

    看着这时有空,林轩不由问道:“大娘,我最近手头紧,想找点活干,你这摊白天要人吗?”林轩干了一会就发现,这摊虽然忙点,但很简单,就拿这鞋的价格来说,整个摊就三种价格,左边的二十五,中间的三十,右边的三十五,简单易上手,他毕竟刚到这里,对很多事都很生疏,想找个简单的工作不容易。

    “你这小伙子倒是勤快,我倒是想一直雇你,不过我这摊白天不出啊!人家这是学校的外街道,只准晚上摆夜市,你要想白天干,你怎么不去找找发传单的活,你们大学生不都喜欢干这个嘛!那个钱也是干一天一给,我记得学校门口里面那个墙上有贴的小纸条,你要是怕累,找找家教的活也不错。”大爷在学校外面摆摊久了,对大学生想要打零工的见得多了,看到林轩问,也没多想,不但给他说了说一些比较容易干的活,还说要他晚上有空接着来,反正他这一直挺忙的。

    林轩和大娘说了几句,人就又多了,林轩赶紧又开始卖鞋了。

    一直忙到晚上十一点,夜市的人才渐渐散去,林轩也帮大娘把摊收好,然后才拿着大娘给的二十块钱悠悠的往回走。

    走到半路上,才蓦然想到,他忙了一晚上,还没吃晚膳呢!于是往工地走的脚步不由的转了个弯,跑到旁边的24小时商店,买了两包方便面。打算今晚一包,明天早晨把剩的一包当早点。

    便利商店的方便面倒是有好几种,林轩看了看,挑了一块钱一包的,这种比较大,而且也相对便宜,付了账,林轩拿着剩下的十八块钱回到工地的帐篷。

    来到现代的第一天,林轩成功赚到二十,花掉两块,结余:一十八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