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别碰我的手链

我的小日常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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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陆正阳第一次见到程素素的手,就魂飞魄散。

    那天素素低了头,几乎半跪的姿势,侍侯他试鞋——名品鞋店的店员,个个谦恭柔顺,训练有素。

    就是那双手,极灵巧极细致地,随意几挽将黑色鞋带盘结起来。先是左脚,接着是右脚。陆正阳从来没见过这样纤美的一双手,芍药花瓣一样娇嫩的粉色,玫瑰花瓣一样细腻的质地,那细长洁净的指甲也是淡淡的粉色,泛着晶莹的光。黑皮鞋衬着,分明是乌金托盘上一对温润的古玉。

    陆正阳的眼睛被牢牢钉在这对古玉上。北方城市最酷寒的冬日,大多姑娘的手都是紫红的,灰青的,纹理粗重,哪承望一个鞋店的小妹竟有这样完美的一双红酥手来?

    偏她左腕上,松松垂了一串手链下来,珠圆玉润,相得益彰。

    “好了,先生,您可以走几步试试看舒不舒服。”正胡思乱想间,程素素站起身,对他微笑。那微笑是职业性的,一个浅浅的弧。阳光正照在她那清秀而精巧的小脸上,看得清脸颊细细的金色绒毛。他呆了一呆。

    鞋子很柔软也很合脚。陆正阳请素素把鞋包好,掏出名片递给她:什么时候有新产品,记得打电话通知我。

    那双纤美的手把名片接了。手链又滑到腕上去,非木非玉,似珍珠却少亮光。陆正阳强压了想要去触摸的冲动,含笑说:小姐这个手链倒别致,配你的手,真漂亮,可以去拍广告。

    程素素眼神似乎一动,又笑了。再看看名片,不自觉地念:陆——正——阳,华泰广告公司设计部经理……陆先生做广告?

    没多久陆正阳果然来找程素素拍广告。手部的特写,钻石在无名指上熠熠生辉。

    深夜,两个人并肩站在百货公司的对面,看程素素的手在橱窗之上展示着万种风情无边诱惑。素素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似问自己也似问身边这个男子:谁会真正把钻戒戴到我的手指上?

    陆正阳许久无语。然后,把自己的手温柔地覆盖在她的手上,十指缓缓交叠,如一场深入骨髓的*。

    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他是有了妻的人。他的妻叫苏妍,公司董事长的掌上明珠。再过八个月,就从美国培训回来了。

    程素素从与同事合租的民房里搬出来,找了处一室一厅的小公寓。

    起初陆正阳只是偶尔来,他知道公司有太多眼睛盯着他,欲杀之而后快。但是偶尔来也值得。清水里养着马蹄莲,鱼缸里里色彩斑斓的热带鱼在嬉戏,菱形妆台正映着散乱的大红锦被,而素素在厨房边忙着。她切土豆,切西芹,切青椒,这些蔬果浓厚丰郁的汁水渗进他手上每一厘皮肤里,绝无腐蚀只有滋润。收拾完碗筷她会腻在陆正阳的身边,捏他的肩,他的背,他的腿,从他黑的发里一次又一次划过,直到他亢奋,他喘息,他不能自已。

    女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真是天壤之别。程素素的身体比手更美,丰若有余,柔若无骨,他几乎疑心自己怀中是滩可以随时化去的水。有时候会想起苏妍,端庄的职业装穿在身上,她清瘦,高挑,美丽而傲慢。但床第之上,一切刻板如公事,她硬硬的骨头也总是硌疼他。

    终于渐渐频繁,所有的闲暇都不受控制地交付了这小小的一室一厅。只要她在怀中,金銮殿塌下来也不用去管。这恣肆,是下了毒的艳。

    程素素。她就像她腕上的那串手链。非木,比木清润;非玉,比玉温暖;非珍珠,比珍珠含蓄。哑哑的光在不经意间流转,衬着她的手,天衣无缝。

    程素素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偏不让他去触摸那串手链。赌气一样斜着眼睛看他,声音却爱娇,像嘴里含了一颗水果糖:别碰我的手链!

    偏碰。

    再碰我就翻脸。

    你翻。我还真想看你翻下一张美女画皮,露出张小鬼脸来——省得我这么迷恋你!

    素素掌不住,就笑了,露出洁白牙齿。素素很少露齿笑。她牙齿虽白却不整齐,据她说是得自她父亲的遗传。

    也说起她父母。灯在床头温柔地亮着,她的手指若有若无地划过他腰间最敏感的那块肌肤。她会说起她的家,距这个城市五百里外一个小小的县城。

    我父亲曾经是县医院最有名的外科医生。工作出色,相貌英俊。

    唔。他闭着眼睛享受她的抚摸。

    可我妈妈连护士也不是。不过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呼来喝去的勤杂工而已。可他们却相爱了,却结婚了,有了我……素素摇晃着他,轻轻地问:正阳,这是爱情的,是不是?

    陆正阳笑,握紧她的手,是。是爱情。

    素素声音渐低:可我十岁那年,医院新分来一个大学生,跟我爸好上了……我妈气得几乎发疯,说你走你走……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不要我妈妈了,不要那个大学生了,连我也不要了……

    她任眼泪流着,自顾自地说下去:我妈把我带大,工作比以前还要脏,还要重。再苦再难她都没说过什么。我实在该考上大学报答她的,可是……

    陆正阳擦去她的泪,捏她精巧的小鼻子:可你不听话,贪玩,淘气,是不是?结果只做了一个鞋店的小妹。

    素素把头埋进他胸口,半日,应了一声,是。

    忙完了一单大的业务,陆正阳乘机请了病假:我重感冒,别传染给大家。

    是程素素纠缠着他去的。素素振振有辞:你怕什么,又不是毛脚女婿上门,只算一个朋友。我妈下次要是问起你,我就说看不上你把你踢了就是。

    四壁洁白,纤尘不染。

    陆正阳就是这样见到了程素素的母亲。和一般五十岁的妇人并无两样,略有皱纹,略有白发,略嫌朴素的衣服,通透而略带慈祥的笑容。只是她的手,那无论如何也不似一双长年劳作的妇人的手,细腻,光润,纤巧——连泥土都似乎可以在这双手上扑簌簌地开出花来。

    陆正阳有一刻怔忡。二十六年前,素素那年轻英俊的父亲是在什么情况下陡然与这双手相遇的呢?他叫住她,让她把不慎弄脏了的白大褂送去清洗房,亦或她叫住他,送上他匆匆走过时掉落的病历?

    都不是。趁母亲在厨房做饭,素素似笑非笑地斜他一眼,慢吞吞地说给他:我母亲是勤杂工。你道这样的小医院里勤杂工是多容易做的?处理死人的衣服,沾满鲜血与粪便的污物,倒掉垃圾桶里未成形的婴孩……那时我父亲上班也没多久,给一个腿上生满脓疮的病人做手术,把那些溃烂,*的坏肉全剔走,他得强忍着一阵阵难闻的恶臭。手术结束,他几乎吐出五脏六腑,正看到有个很秀气的女孩沉默地提走了那桶剔下来的脓血经过他身边,只是无意地扫了一眼——黑的血,脏的血,恶臭的血,桶沿上她的手却比玉石更洁白,像一朵初初绽开的兰花。

    从此沦陷。万劫不复。

    然后素素苦笑:有什么用。十年后,人,还是走了。头都不回。

    陆正阳的心里猛然堵了一块破棉絮,软而韧,脏而乱,纠结成团,又千丝万缕。程素素轻描淡写的那些腥臭与污秽,似乎是无限遥远的,又似乎,就贴到了他的皮肤上。从何想去呢?完美无缺的一双手,摸过白的骨黄的脓红的血发紫的尸体,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婴儿,滑腻腻的胎盘,冰凉凉的血衣……

    也是这双手,端了碗碟上来。白的莲藕,黄的韭黄,红的番茄,发紫的茄子,未成形和成形了的红烧狮子头,滑腻腻的蛋汤,冰凉凉的拍黄瓜。陆正阳面色发白,那块破棉絮还是在心头堵着,吐不出,咽不下,软而韧地梗在那里……

    母亲问素素:你为什么要对他说这些?

    程素素随意地拨弄着腕上的手链:因为我爱他。可我清楚,他成不了我的人。

    神思恍惚了好几天,陆正阳刚上班就被找去谈话。不是董事长找部门经理,是岳父骂女婿。摔一叠素素与他在一起的亲密照片在他身上,老奸巨滑的男人终于为了心爱的女儿大动肝火。

    “你还敢说是逢场作戏?逢场作戏你会跟那个女人到她家里去?”

    期限是三天,三天里陆正阳必须彻底解决与程素素的问题,然后公司会安排他飞去美国。否则就是离婚,就是失业,就是把辛辛苦苦博得的高薪厚职拱手让出——或者,让出的是整个华泰广告。

    东窗事发就发了吧。也许发的正是时候。虽然有点丢脸但总算和平解决,苏家已经够仁慈。现在不能不离开程素素,无论有多少的舍不得。素素的手,纤指破新橙。洗手做羹汤。手馁红杏蕊。红酥手黄滕酒。但不舍得又如何,一些道理是浅显到连孩子也懂得的。

    而且,到她家里去过那次之后,看到程素素就忍不住要想起她母亲,那块破棉絮就偶梗到了喉间。而且,莫名其妙地,总觉得有冷飕飕的气息从每一个毛孔丝丝缕缕地渗出来。

    或者,到了美国,物换人非,一切都会忘记,甜的记忆,苦的记忆,以及当时,她的纤手香凝。

    寒冬到初夏。不过是一场迷离的烟花,最后必将归为空寂。

    起初就看到了这样的结局。过程是两个人的心甘情愿。

    甚至连抱歉都不必说。

    再踏出这道门,他就不再是她的夫,她的郎,她的情人,她的男人。他将成为地球另一侧,与她再无相干的一具*。

    程素素定定地看了他良久,如水般偎过去: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十五年前,便也有个女人这样贴紧了心爱的男子,哀肯着,喘息着,呻吟着,却依旧是不容回绝的语气:

    再给我一夜,我只要一夜……

    这样的时刻。做兽比做人快乐。

    如导演一场精彩好剧,看着他魂飞魄散,看着他醉生梦死,看着他上穷碧落下黄泉。谁说女人就是弱者,这场战役,服输的永远都是男人。

    累吗?

    累。

    不。你不许说累,再说累我就把你绑起来,虐待你……你喜欢我虐待你吗……素素软如三春绿柳,似玩笑,又似爱娇,重复许多次玩过的游戏——长长的玻璃丝袜扯紧,左手,右手,左脚,右脚,将身下精疲力竭的男人拼成了一枚僵硬的汉字。

    她的手,在这枚汉字的横竖撇捺上反反复复地游走,一厘一厘,一寸一寸,喘息如丝,媚眼如丝,绣花般细,春泥般软。然后,拇指与食指缓缓分开,停留在撇与捺交汇的那一点上。这个男人的颈项。

    他的眼里闪动的是什么呢?憎恨,后悔,厌倦,绝望,还是恐惧?

    程素素笑了,把手举到陆正阳的眼前:美吗?

    美……素素,快把我放开。

    你急什么,我都不急……程素素再把手放到他唇前:正阳,这么美的手,你想不想永远吻着,一直一直吻着……

    尘世轮回。旧日重现。

    程素素明白的。父亲不是走了,是死了。

    他曾经很奇怪,一个娇花弱柳的年轻女子,怎么能做得了这样脏这样重的工作。她只淡淡地说,本来是可以做护士的,偏她“不知好歹”,朝色鬼院长的胯下踢了不重但也不轻的一脚——慢慢也就习惯了。什么工作不是人做的?你不做,其他人也要做。

    他迷恋她烈性与冷静的奇妙综合。是的。她将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调教成一个刀法娴熟稳健的优秀医生。

    新婚燕尔,两个人说最血腥也最热烈的情话——

    你的手,怎么会这么美?让我咬破看看是不是真的肉,真的骨头,真的血管……

    她故意把手背伸到他唇边:你咬啊,你咬啊。敢咬我就把你牙齿全拔掉。

    拔掉也好。三十二颗牙齿正好够串成一条手链,挂在你手腕上,就是我一直在吻着你的手了。

    她轻轻咬了下唇,似笑非笑地瞅着他:哪天你要变心了,我就用你牙齿做手链,叫你永远都不能离开我。

    他也瞅着她:你若变心了,我就把你两只手全砍下来揣怀里,也叫你永远不能离开我……

    终究,是他变心了。

    窥了她的秘密,他便变心了。

    那些滑腻腻的胎盘,那些未成形和成形了的小婴孩,她不动声色地收起来,清洗,剁碎,捣成酱汁,涂在手上——生命最初的血肉,比土豆汁西芹汁番茄汁黄瓜汁……不知道要滋养多少倍。

    就连素素还只握铅笔的小手,也时不时被哄骗着涂上一层所谓的“养护泥”。

    她的工作,他接受也习惯了,那是工作。来苏水一泡,依旧是他最爱的纤纤玉手。可是,他无法容忍,几乎疯狂:那纤纤玉手上,依附了多少油汪汪红亮亮的小手小脚?

    连最心爱的小女儿,天真的眼神里似乎都带了他看不清的残忍。

    从此厌恶,如见鬼魅。

    也吵过几次的,她说:

    怎么了?怎么了?横竖扔了也是扔了,烧了也是烧了。废物利用,有什么不好?

    又说:卖炭的一手黑,教书的一手白,你指望我的手有多干净吗?

    他开始沉默。

    那新分下来的女大学生,就爱上了这个男人长久的沉默。

    然后一次次说分手,说离婚,连程素素都觉得自己幼小的心灵再也承担不了几乎崩溃,母亲仍不管,冷笑着,他是我的男人……

    不甘成全,索性毁灭。

    那夜。呻吟声,喘息声,床板咯吱咯吱的响声都从单薄的门帘那侧传来。父亲信了她的话——再给我一夜,放了你。

    就是那夜,程素素看到了她十五年来无时无刻能够忘记的那一幕……

    拍拍陆正阳的脸,素素微笑着说:

    我没能考上大学,你说,是因为淘气。呵,其实不是,是因为自闭。

    你见过从十岁起就不肯开口讲话,再难过再害怕都只憋在心里的孩子吗?

    高中毕业才离开家,离开十年如一日不停折磨着的梦魇。

    才愿意笑,无论笑容下面,心多荒芜。

    当这样一个孩子长大了,死心塌地地爱上一个男人,会是一种怎样的爱情?

    一切都是十五年前那个深夜的翻版。

    *的男人,手脚被丝袜牢牢缚在床腿无法挣扎。坐在男人身上的同样*的女人。完美无缺的手准确地扼住男人的咽喉。

    你是我的。

    五个月和十年,对于女人来说没有什么不同。你休想丢下我,和我们的孩子。

    你的牙齿真白,真整齐,我可以磨出一串更美的手链。你说过的,配我的手,天衣无缝,相得益彰,就像你的唇齿一直一直在吻着我……

    等我们的孩子长大了,我把手链交给他或者她的时候,要不要告诉他这手链是什么做的?

    还是不要了吧。

    程素素眯起眼睛,微微地笑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