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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卿尚小。
李斯横横抱着候鬏进到他的房间的时候,险些没有被候启的眼光射死。对此,李斯横只能无声苦笑。
小孩儿折腾了大半个下午,李斯横是无论如何不可能带着他走回去的。拨通了秘书的电话,两个人就这样坐在路边的凳子上等,可就是这一会儿的功夫,候鬏就靠着李斯横的肩膀睡着了。
没舍得吵醒候鬏,李斯横干脆将人横抱进了车里。开车的是李斯横原来手下的一个叫黑子的兵,因为伤了右腿,那阵又恰好是李斯横退役,于是黑子也跟着李斯横退了下来,在他手底下名义上是开车,实际上却实实在在的做着李家的保全。
黑子的车开得很稳,候鬏这一路都没有醒。
到了酒店,李斯横索性横抱着他走进了电梯,穿过了长长的走廊,走进了房间。
将人放在床上,李斯横和后走进来的候启简单的寒暄三五句,交代了找到候鬏的时候情形,然后李斯横很体贴的退了出去。他自然感觉的到,当他把候鬏放在床上的时候,候鬏其实已经醒了。他一直不愿意睁开眼睛,想必是有一些自己的顾忌。
送李斯横出了房门,躺在床上的那个人还是闭着眼睛。候启叹了一口气,将一旁的椅子拖到床边,他就那么坐在床边,饶有兴趣的盯着候鬏看。仿佛在仔细数着他眼睫毛的根数。
“那,小九儿,李斯横给你看了那张东西吧?”候启的手拂过少年的发梢。候鬏的头发不长,触感却仍旧要比前些日子他剔的青瓜皮头要好上许多。
候鬏自然知道,候启说的“那张东西”指的是什么。他甚至有些意外,为什么李斯横会搀和在这件事情里面来。他尚且有很多疑惑,却总是觉得,自己没有询问的资格。
挣扎了片刻,候鬏最终从床上坐了起来,慎重的点了点头。
候启也没有说话,只是用力的抱了一下自己的弟弟。怀里的身体瘦弱单薄,但是却有着年轻的活力。事实上,候启并不能够将候鬏完全的割裂开来看待,因为他至始至终,都没有把这个小少年当做别人。
血脉相连,记忆相通。候启不深究的情况下,对自己说,这就是他的弟弟,也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最初的时候,候启这样的劝慰自己,最后,自己都相信了这些话。
又揉了揉候鬏的头发,候启看着他的眼睛,轻声说道“无论怎么样,你是侯家的小少爷,侯家是你的依靠,也同样依靠着你发扬光大,这一点无法改变,也做不了假。”
候启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没有离开候鬏,那种温柔的,又带着期许的目光笼罩了候鬏,他张了张嘴,仿佛有许多话要说。可是最终,却只是抿了抿唇,用力的点了点头。
“好孩子,睡吧。”候启对候鬏笑了笑,将人按回了床上,又为他轻轻的盖上了被子,坐在候鬏的床边呆了一会儿,才缓缓的走了出去。
暮色四合,这样兵荒马乱的一天终于过去。夜色掩藏了许多心事。这些心事没有消失,只是被放在了更深处,也更为柔软的地方。
而在候启离开不久,一个人便走到了候鬏房间。他没有敲门,也没有发出任何声响。洁白的牙齿咬住白手套的中指之间,唇齿微阖。手腕配合用力,很轻易的就将戴在手上的白手套脱了下来。
那个人的手指修长,指甲也是干净整齐,贴肉只留下米粒长的甲缘,打磨成圆润的贝形。
他伸出手指轻轻的触碰候鬏的房门,仿佛正在用指尖感受那扇实木的门的纹路。
入夜之后,酒店里的走廊上人烟稀少,为了避免影响客人休息,侍应生便将辉煌的水晶灯关闭,换上有些昏黄的灯光。这样昏黄的灯光总给人暖意融融的感觉,质朴而温馨。
那个人只是在候鬏的门前站了一会儿,用手近乎虔诚的触碰了候鬏房门的门框。然后低低的笑出了声,一串清晰但是意思不明的词语从他的唇齿间溢出,优雅而又准确。
其实他在说什么,也并不是什么不能说的秘密。他只是在用古英语,在向候鬏道一声晚安。
言语一直在变迁更迭,古老的语言却并不会消失。就如同中国古文一样,那些古旧的语言,总会以自己的方式镌刻进历史的长河里,在人们偶尔的使用和背诵之间生生不息。古汉语不会消失,古英语也不会。
这个人同样没有停留许久,他静静的说完晚安之后,就戴上了自己的白手套,踏着夜晚酒店里昏黄的灯光,消失在缅甸繁华的夜晚之中。
和走廊的昏黄不同,酒店的大厅非常宽敞明亮,宛若白昼。这才看清这个男人的面容。他的身材十分修长,不是那种夸张的健壮。精制的白色衬衫和黑色马甲,以及即使在缅甸炎热的夜晚仍旧系得一丝不苟的领结,再加上能够音乐勾勒出他腿上肌肉的西装裤,整副打扮,就让他宛若是从十九世纪的英国伦敦走出来的绅士。
在缅甸这样炎热的国度里,他的装扮本应该显得怪异且不合时宜,然而这个人仿佛就是有这样的本事,在不想出风头的时候,适当的掩盖自己的气质,将自己完全融入到环境里。
许多人对这样的本事不以为意,觉得只要长相平庸,这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事实上,这个男人长得相当英俊。
他的皮肤近乎是毫无血色的白皙,却仿佛有一种克制而禁1欲的气质。他的五官弥足深邃,鼻梁英挺,五官深邃。他的眉不粗不细,原本应该是五官中最为寡淡的部分,然而却恰恰吸引了周遭人的目光。他的下巴光滑整洁,让他看起来非常精神。
这样一个英俊的男人,却在他不想出现的时候,能够宛若空气一样逸散在周遭的背景里,他的本事便也可见一斑。
他没有回头,规律的步伐很快消失在夜色之中。与之一起消失的,还有男人低声的絮语,他说,
终于找到您了,my lord。
右手抚胸的动作,很容易就能看清他套在食指上的戒指。那样的戒指作为装饰物来说,显得略微有些夸张,特别是在这个周身简洁干练的男人身上。然而,这枚戒指戴在他的手上,并不显得突兀,古朴而厚重的戒指上,烙印得正是家族的图腾。
如果沈毅在这里,就一定能够认得出来,这个男人就是今天下午出现在咖啡厅门口的男人。他自然有要终身侍奉的人,可惜他不是神父,也并不侍奉上帝。
他只是,一个执事而已。而那枚戒指上镌刻的家族徽章,就是他要终身侍奉的主人的家族。他的主人之前不属于这个家族,之后更和这个家族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却已经是他能够寻到的全部了。
无论那人是否是在异国他乡,也无论那人是死是生,他终归要找到他,尽到做执事的义务。
因为,别人家的执事或许一生可以侍奉很多主人,雷昂克斯家出身的执事,却是在一出生,就选定了要侍奉一生的主人。而他们的一生要做的,就是找到那个人,侍奉那个人,陪伴那个人走完漫长而短暂的一声。
这是雷昂克斯的执事美学,也同样,是这个男人一生的行为守则。
雷昂克斯家的执事。他们对外的称呼和普通的执事有些微的不同。一般执事会被冠以主人的姓,然而,雷昂克斯,却是他们自己的姓。
他们并不统一侍奉一家主人,但是却是真正意义上的执事世家。关于雷昂克斯家族的记在,最早可以追溯到十七世纪。四百余年屹立不倒的家族,纵然不是贵族,累世的积累也足够子孙衣食不缺。何况十九世纪初,雷昂克斯家族就开始兴建工厂,与华夏通商,更是将他们家族的财富推到了巅峰。
然而,奇怪的是,这样一个积年富贵的家族,子孙却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成为执事,侍奉不同的男男女女。执事毕竟是很卑微的行业,即使再从容优雅,也改变不了它需要侍候他人的本质。而雷昂克斯的族人,却仿佛对此乐此不疲。
同样怪异的是,不知道从哪一代开始,雷昂克斯家族便开始是依靠女儿的血脉传承。她们选择对象,生下姓雷昂克斯的孩子,让这个家族得以延绵下去。
而雷昂克斯家的男子,则多半不婚,成为某一家的执事,度过一辈子。
这样奇怪的行为,曾经在英国的上层社会产生过轰动。有人甚至认为,雷昂克斯家族修炼一种黑魔法,依靠成为执事而增加法力。然而这样的揣测,却因为没有证据,而渐渐烟消云散,鲜少被人提起了。
没有人知道,这个被当时的雷昂克斯家的族长斥责为“不负责任的揣测,恶劣的诽谤,对雷昂克斯家族的羞辱”的言论,却已经是,最大限度的接近真相了。
昨晚单手抚胸的动作,那个男子小心的,又带着体贴的在食指的戒指上印下一个吻,然后向一辆低调的白色轿车走去。
白色的轿车划破缅甸安静的深夜,然而,宛若流星一般,坠入在了这暮色里。
这个夜晚不长,却注定有人好眠,有人长夜开眼。
作者有话要说:求推荐英伦风*小说,文荒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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