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鱼香肉丝

三水小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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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琳达已经注意那个饭盒好几天了。

    圆墩墩的饭盒,金属质地,整体是个小鸡的造型,小鸡的嘴扭一下,饭盒盖子就能自动弹开。

    因为保温性能一般,是超市里算是比较平价的学生饭盒。

    琳达注意这个饭盒的原因,是她的那位来自东方的同学已经半个月没有出现在餐厅,每天到了午餐时间就会拎着这个饭盒独自离开……

    自认对于奇异东方菜接受程度很高的琳达对于华夏人的日常饮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好奇心,这份好奇心现在煎熬着她,一方面她知道自己不该去探究别人的*,另一方面她是真想知道里面都装了什么。

    纠结啊纠结~

    会有那种味道奇异诱人的鱼头么?听说华夏人连鱼的尾巴和内脏都不放过。哎呀,会不会是传说中鸭子的头?或者是鹅的爪子?还有血,华夏人还会把血弄得像是奶酪一样的小块然后吃掉!据说味道也很好!

    那个小饭盒里的东西一定比中餐馆里的刺激多了!

    琳达的心里像是有一百只故乡特产的折耳猫在挠啊挠啊挠。

    到了午休时间,沈何夕去柜子上取下了自己的外衣穿上,又拎起了那个嫩黄色的饭盒,缓步走出了阅览室。

    琳达抓起自己早上在让仆人做的两个三明治跟了上去。

    管她是鸭头还是鹅掌,就算是血我今天也不会放过的!

    ,你今天也是自带了东西么?”

    沈何夕转过头,看见琳达面带微笑地举着自己手里的三明治——动作有点刻意呀。

    “是啊,不太适应餐厅里的面包,我就自己弄了点吃的。”沈何夕摇了一下手里的饭盒。

    琳达的眼珠子也跟着一起摇了一下。

    “要不要尝尝我的金枪鱼三明治?”琳达继续举着她的三明治献宝,金枪鱼的哟,味道很好的。

    沈何夕看见两个三明治,大概明白这个姑娘想要什么了。

    分享食物总是要相互的,琳达起了头,自己总不好说不用了我对三明治不感兴趣吧。

    虽然真的完全不感兴趣……唉,自从来了腐国,总觉得自己的身边充斥着吃货和坑货。

    沈何夕点了点头,笑着回答说:“好啊。”算了,已经习惯了。

    长廊尽头的教室里没有人,沈何夕和琳达走了进去,挑了个靠窗的位置坐下。

    琳达大眼睛里bulingbuling的期待光线,已经快把沈何夕的狗眼闪瞎了。

    打开饭盒,里面第一层是鱼香肉丝,第二层是葱花蛋炒饭。

    从早上九点到现在才几个小时,饭菜还有四十多度的样子,盒盖一打开,香辣微甜的香气就跑了出来。

    琳达瞬间醉了。

    剁椒和木耳是苏仟分给沈何夕的,一小袋压缩木耳,一小瓶剁椒酱,看起来普通,但是在腐国并不是随随便便就能找到的。

    剁椒是把新鲜的红辣椒剁碎之后用盐和姜蒜拌匀腌渍得到的,可以直接当小菜吃也是湘菜中不可或缺的调味品,味道清辣有的还有酸爽感,声名起于湘地闻于华夏。

    虽然不爱吃辣,但是沈何夕依然很珍惜这点难得的小配料,今天早晨就做了一份儿剁椒版的鱼香肉丝。

    三分肥七分瘦的猪前肘肉被沈何夕切成了等长等粗的肉丝,横切牛斜切猪,猪肉的肉丝想要保证口感软而不散还不塞牙,最好的状态就是每一根肉丝都是倾斜的纹理。

    肉丝用料酒和盐抓一下,再用蛋清和淀粉上浆,静止十几分钟。

    锅里倒油,先把肉丝滑炒断生,再用葱姜爆锅,放入剁椒炒出香气,倒进肉丝等到炒匀上色再放进胡萝卜、土豆丝、木耳丝、青椒丝。

    最后倒入用糖,酱油,耗油,醋还有水淀粉调制成的调味汁。

    起锅的时候,她还听到了楼上有个熟悉的声音在哀嚎。

    没有玉兰片和豆瓣酱,沈何夕只是有一点小遗憾,没有笋丝,沈何夕只能承认这道菜真是“因地制宜”的不正宗的鱼香肉丝了。

    在华夏,因为一种食物的不同处理,人们可以争论好几年,比如甜豆花和咸豆花,比如西红柿炒蛋放不放糖,再比如咸粽子和甜粽子。

    远的不说,就她们面前的这一份鱼香肉丝,在自己的圈子里也分成了“无笋不吃党”、“无酱不香党”以及“无泡椒不正党”。

    到了沈何夕这里,没有笋,没有酱,也没有泡椒,鱼香肉丝味道的厚重感略有下降,但是最本质的东西并没有改变——混合的鱼香味道足够下饭,丰富的颜色搭配足够诱人。

    米饭是前一天店里剩的,几个人一人分了一碗带走,按照苏仟的话来说,谁也不指望抠门了一碗米就能发家致富了,既然多了就要分掉,留着又生不出小的来。

    那碗饭沈何夕打了个蛋用葱花随便翻了翻,为了搭配鱼香肉丝,她只放了一点盐。

    葱花炒的有一点焦色,鸡蛋被搅成了缕状,一份简单的蛋炒饭,果腹足矣,厨艺什么的,完全谈不上。

    可是这份在沈何夕眼里差强人意的搭配,已经快把琳达迷晕了。

    那个红润鲜亮的色泽,那个缤纷奇妙的食材搭配,还有这种酸辣甜似乎都掺杂的香气。

    黑的是什么?红色的碎末是辣椒么?红的和白的应该是萝卜和土豆吧?为什么看起来口感特别好的样子?

    炒饭在中餐馆吃过啊,为什么现在觉得这两个放在一起格外诱人,格外美味呢?

    叮~!鱼香肉丝加蛋炒饭组合对琳达造成了会心一击。

    沈何夕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自从来了腐国,她不好的预感几乎都应验了。

    ……

    晚上。

    亚瑟在走廊里踟蹰了许久,终于敲响了妈妈的房门,在哈特家的住宅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独立空间,他们也必须要学会尊重别人的独立空间。

    “进来吧。”何勉韵匆匆收好手里写着电话号码的纸条,调整好了脸上的情绪才让亚瑟进来。

    “妈妈,我周末想去Cici那里。”亚瑟进门之后直接对他的妈妈说。

    “亚瑟?”何勉韵用疑惑的眼光看着来自己最疼爱的“第一个儿子”。

    虽然已经知道自从半个月前亚瑟跑出去又被小夕找回来之后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排斥自己的姐姐。但是何勉韵没想到,除了总是在周五开始收拾行李的弗雷德和凯瑟琳,还有亚瑟也这么喜欢去找小夕。
“亚瑟,我记得你周末经常要去打篮球?”

    “去了Cici那里我也可以打篮球。”

    “噢?”何勉韵用审视的目光看着自己即将十二岁的儿子。“亚瑟,我很想知道你是怎么看待Cici的,虽然弗雷德他们都没有说,但是我知道上次你们的争吵就是因为Cici。”何勉韵对亚瑟的想法很好奇,在她的眼中自己的大女儿稳重有余活泼不足,做事情有点滴水不漏的感觉,不太像她,也不太像沈爱民,这也导致了她对自己沈何夕的亲近总是隔了一层。

    亚瑟是个聪明敏感的孩子,他察觉到了自己和小夕之间并不亲近的关系,甚至也为此生小夕的气,所以她才让他们去和小夕多多相处,没想到才两天,自己这个最别扭的儿子已经被收服了。

    亚瑟的脸有一点泛红,表情有一点羞赧:“Cici是个很好的姐姐,她对我和弗雷德还有凯瑟琳都很好,虽然我们之前有些不愉快的事情,但是那是因为我自己的问题,现在我真的很喜欢Cici。”

    “你比较……喜欢她哪一点?”哈特太太觉得亚瑟现在这副主动承认错误并且不好意思的样子真是许久不见了。

    亚瑟被这个问题难住了。

    姐姐踢人如踢狗……这个肯定不能说,抽人的样子比猫女还帅气……这个还是不能说,踩着坏人的时候骄傲如女王……不,我是个爱护妈妈心脏的好孩子……背着自己的时候让人感觉很温暖……我才没有把鼻涕眼泪流到她身上呢!

    很温柔……很爱护我们……同时充满了……勇气,性格很好……”亚瑟牙疼地罗织着自己也不语言来夸赞自己的姐姐。

    何勉韵忍不住笑了:“亚瑟,你把Cici说的好像公主一样。”

    亚瑟涨红了脸,绞尽脑汁地想了想,终于有一句能说的了:“Cici做的东西好吃。”

    何女士脸上的笑容慢慢淡了下去,她的左手攥了一下拳头,像是把澎湃而起的复杂情绪压制在手心里:“亚瑟,我会考虑你的申请,但是你这个星期剩下的几天不能再做出什么让爸爸妈妈觉得为难的事情了。”

    “好的,妈妈。”知道周末有机会去找Cici,亚瑟心情愉快地打算离开妈妈的房间。

    “等等,亚瑟,Cici的功课很忙,你尽可能别让她浪费时间做吃的,你们都注定应该是更高层次的人。”

    亚瑟心情愉快地点了点头,尽管他不是很明白妈妈是什么意思,但是他找Cici只是因为喜欢亲近她,吃东西只能说是附带,有没有,关系不大。

    房间里只留下了何勉韵一个人。

    她转身,看着梳妆镜里端庄得体的妇人,她脖子上随便带着的宝石项链,曾经那个最爱她的男人倾家荡产也换不回来。

    就因为他是个厨子!就因为他是个厨子,所以他死了!

    厨子!

    厨子!!

    厨子!!!

    何勉韵狠狠地把桌上的首饰盒摔到了地上。

    “你已经毁了爱民毁了大朝,你为什么还不放过小夕!”

    那天深夜,她终于照着号码纸条上的电话拨了过去。